第24章衣服

作者:你好好想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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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衣服

    封华要去隔壁的红星大队,那是附近有名的富裕大队,办立了很多大队工厂,奶牛养殖场,奶粉厂,饼干厂,砖厂。

    每个厂子规模都不大,牛有三十来只,奶粉厂和饼干厂加起来一共十来个工人。

    现在养牛场勉强维持着,因为这里草多,牛不吃饲料虽然长不好,出奶少,但是起码饿不死。

    所以奶粉厂也就勉强维持着。饼干厂已经停产很久了。

    砖厂也在继续生产。

    封华要去的就是砖厂,砖厂旁边设了个窑,专门烧制些家用陶器,水缸,酱缸,大瓷盆,陶碗什么的。

    从缸窑出来的碗质量可以想象,一样的外粗内釉。日子稍微好些的人都花几分钱,一两毛买瓷碗了,很少有人用这种粗陶碗。

    封华走了大半个小时,就到了红星大队的砖厂。这里难得的一片忙碌,红红火火的景象。

    现在砖厂里生产的砖,都是城里下的任务。虽然是全面困难时期,但是生产建设还是在前进的,城里用砖的地方很多。

    农村人是基本盖不起砖房的,大部分都是土坯房,最好的是半砖半土的。因为盖座砖房大概要三四百块钱,稍微大点就得四五百。

    一个有五六个壮劳力的家庭,一年下来秋后算账的时候能结余三四十块,然而这些钱马上会被花出去一大部分,油盐酱醋,布料棉花,娶媳妇嫁闺女,花钱的地方多的是。

    而更多的人家,每年工分扣口粮都不够,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要倒欠生产队的钱,这叫倒挂。

    她们村里一半人都要倒挂,哪里有钱盖砖房?土房都有人盖不起。

    封华来到了专门烧陶器的地方,对一个老头说道:“大叔,我来买个小缸和一个盆几个碗。”

    别看这人一副老头的样子,但是她知道这人叫陶立德,实际年龄才35,最讨厌小孩子叫他爷爷!

    封华今天要是叫他声爷爷,这缸就别想买走!

    她上辈子就这么干过……而因为没有买回东西,回家又被奶奶揍了一顿,所以她印象深刻。

    陶立德对这声大叔很满意,所以看着封华的小身板,好心地道:“你家大人呢?叫你家大人来,就是小缸都得四五十斤,你可背不动。”

    “没事,大叔,你别看我小,我都12了,力气大着呢!”

    封华的力气是很大,结婚以后吃了饱饭,背个七八十斤的东西能走十几里路,也算是天赋异禀了。

    现在有了空间井水的支持,五六十斤不成问题,她在空间里已经试过了。

    “小丫头还挺能逞强!你背背我看看,背动了我就卖给你,背不动就叫你家大人来。”

    封华嘻嘻一笑,这肯定是那声大叔的功劳,这要是声爷爷,陶立德的后半句肯定是不卖给你!

    他说不卖还真管用,现在可没有顾客是上帝的说法,说不卖你就不卖你。

    特别是这禁止私下交易的年代,人家这个窑是专门为本大队服务的,本队的人来用公分买,外面的人来了用钱买,这严格说来,都是错误的……

    所以说不卖你就不卖你。

    封华走到一排小缸前,仔细挑了个完好无损的。

    又去旁边挑了个比脸盆还大一圈的陶盆,外粗内釉,一般用来当面盆,脸盆,再大一些就当洗衣盆。

    最后捡了十来个海碗大小的陶碗。

    “大叔,一共多少钱?”

    这些东西加起来得六七十斤,陶立德不信地看着她,“你要是能背走,我就算你1块2,碗就不要你钱了!”

    这里缸有数,碗没数,又不值钱,他说送就送了。

    自己大队里谁家买缸,一般都搭几个碗,谁家缺碗了也随便来拿几个,别太过分就没人吱声。

    别的大队来买就没这好事了。

    “行,大叔你给我捆上。”

    这光溜溜的她可背不了。

    而捆缸也有一套专门的捆法,用草编的绳子捆好了背在身上,基本不会掉下来。

    陶立德三下五除二捆好了缸,封华把碗放到缸里,盖上盆。

    “嘿!”一口气就背起来了,稳稳地站在当地,一点不勉强。

    陶立德瞪大了眼,“行啊小姑娘!大力士啊!”现在别说个小姑娘了,就是个大男人都不一定背得动。

    每天三两口粮,喘气都费劲了,哪有力气干活?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背动。

    封华掏出1块2毛钱,交给他。

    “大叔再见!”背着往外走去。

    “嘿,小姑娘,哪个队的啊?”陶立德好奇地问道。

    “红旗大队的。”常在乡间走,撒谎很容易露馅,反而显得反常。

    “姓啥啊?”

    封华装作没力气说话,吭哧吭哧走了。

    陶立德也没再问,想了半天也没想起红旗大队谁家有个力气这么大的姑娘。

    封华走出那片工厂范围就拐进了草甸子。

    这片草甸子沿着河,长长绵绵不知多少里,而周围几个大队都是沿着河建的。

    封华藏在高高的荒草里,把缸收到了空间。

    自己也进了空间,拿出昨天买的一匹蓝色棉布开始缝制各种口袋,大大小小的三角兜,背包,拎包。

    都是些现在的常见样式,并没有因为方便实用而缝成后世的双肩包,那样辨识度太高。

    现在流行的都是简单的挎包,三角兜,更古老一些的褡裢。

    封华想了想没有缝大布口袋,赵永拿出来卖的布,虽说不是最好的,但也不会沦落到做粮袋子的地步,那是粗布该做的事。

    封华又挑出一匹青色的布料,打算做两身现在穿的衣服。

    她这身乞丐装也是有些辨识度的……常年穿着,大概本村的人都认识了,这不利于她隐藏。

    做衣服,封华是拿手的,相当拿手,她上辈子就是做服装起家的。

    先是在一家小作坊做学徒,然后作坊变成大了工厂,她也从小工慢慢地变成了主任,副经理,副厂长。

    后来发生了一些矛盾就自己出来单干了。

    再后来整个服装行业都不景气了,但是她属于第一批人,那时候早已赚得盆满钵满投身了其他行业。

    封华一边回忆着过去的经历,一边下手如飞,不一会一套成年男装就出现在了她的手里……

    封华愣住了,她是要给自己做衣服的啊,怎么不知不觉就成了方远的……

    封华看着这件似曾相识的衣服陷入了回忆。

    上辈子,她从会做衣服那一刻起,就想给方远做一身衣服,谢谢他,谢谢他的救命之恩。

    后来是愧疚,人家好心好意救她一命,却惹下一身麻烦,心爱的事业都没了,又背上了那样耻辱的罪名,她想做些什么弥补一下心里的愧疚……

    但是来不及了,她那身衣服刚刚做好,他就结婚了,她也嫁人了……

    再也没有送出去的机会,她把衣服烧掉了,并没有给后来的丈夫穿。

    封华看着手里跟前世做的一模一样的衣服,突然笑了,泪水也落了下来,滴在青色的衣服上,如云墨散开。

    谢谢,谢谢方远,谢谢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