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玫城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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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一早吴悦尔和雷云就到了曾经常来的这家图书馆,自从补课增加后她们也很少来了,今日故地重游显得格外惬意。
如往常一样面对面坐着,各自捧着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在书海中遨游,时而抬头看看对面正入迷的同伴,然后将目光收回自己的书上,偶尔抬头发现同伴正看着自己相视而笑,又各自干自己的事了。
不觉间东起的太阳已将它的光辉洒进了这间充满书香气的屋子,吴悦尔已无法将心放进这一本书中了,她欣赏着这被朝阳笼罩着的一切,柔和的光真像是时光奔走的痕迹呢。
在这奇妙的光影里闯进了两个美丽的身影,身着红衣的古风男子和一身粉色古装的妙龄女子,他们手牵着手相互微笑,古色古香,真像是一对神仙眷侣呢。吴悦尔认得这两位,自称兄妹的乐冉和玫曦徊,她的目光不自觉的跟着他们行走,脑海中已浮想联翩了,怎么自己连这么一个哥哥也不曾有呢?
乐冉和玫曦徊在吴悦尔不远处坐了下来,那人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忽然向这边望来,吴悦尔连忙去看手中的书,一脸毫不知情的样子。待那人收回目光,她又拿手中的书去做掩护目光瞟向那二人,忽略掉周围的一切,还真有一种回到古代看见古人的感觉,男子微笑着抬手去抚女子的头发,女子微笑着给他指书中的见闻。悦耳也笑了,这真是幸福的画面呢,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说这分明不是兄妹。
吴悦尔也没心情去看那二人了,手中的书也失了兴趣,不如起身去走走,在一排排无情却蕴含着感情的书中行走,那个美好的画面一次次在脑海中回放。
“吴悦尔。”回头看到的是乐冉平静的脸。
“你好,很好看。”也不客套的说好巧遇见之类的话,只寻常的打招呼,并情不自禁的加上了一句好看。
“你喜欢玫曦徊。”乐冉依旧平静地面无表情,本该带有问号的句子却成了肯定句。
吴悦尔也是意外,她是如何看透了自己的心?又为何这般直白?“对呀,我喜欢玫曦徊。”这些何须否认?
乐冉再次语出惊人“我是玫曦徊的妻子。”
“哦。”吴悦尔并没有做出太多的反应,似乎表情也是迟钝的没有变化。她没有问为什么,似乎心里早已明白,直到那人亲口告诉自己,一切也不只是自己的猜想了。这个时候是该伤心吗?这个时候是该决定放弃吗?但并没有那些感觉,只是静静的,内心毫无波澜,风平浪静,它们似乎是在说,喜欢你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们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有一份美好的爱情,我们拜过堂成过亲,我们有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誓言,在这里我们只差一份法律的承认,快了,我们会重新举办一场隆重的婚礼。”
“哦,祝福你们!”吴悦尔有一种打雷时才有的感觉,心中有一种熟悉的痛感,又似乎很畅快,仿佛眼前这个人口中的“我”就是自己。
乐冉将手中的书放回书架上,轻轻念着:“你总是这样平静,世界属于你又如何?”然后慢慢走远。
莫名其妙,她是在自言自语吧?世界属于我又如何?倘若我拥有世界,我一定会把喜欢的那个人深深囚禁在我的心里,把全世界的玫瑰都给他,要让他的眼里是我,他的心里只是我。如果我拥有世界那么还会喜欢你吗?那个世界里有你吗?
吴悦尔把目光投向乐冉之前放在书架上的那本书《玫城古今》,那是之前乐冉玫曦徊一起看的一本,吴悦尔情不自禁的将它取下来,书中的内容很快将她吸引。
玫城是一个以玫瑰闻名的古城。古代的玫城是一个以玫瑰为尊国家,覆灭后就成了如今的玫城。
玫国不只是皇室一族姓玫,而是举国上下都姓玫。相传玫国覆灭的时期统治者是玫国开国以来最有才干最有实力的,16岁登基,仅仅一年便使当时社会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军队强盛,商业发展迅速。也就是在这一年之后年轻的帝王却离奇失踪,敌国趁机攻打,群龙无首连连惨败,从此再无玫国。对于年轻皇帝失踪流传着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他得道成仙,到达了神界,有人说是被敌国绑了去,也有人说是被他新婚的皇后毒杀。
最后一条传言虽然有礼有据,但信的人确是寥寥无几,他那位新婚的皇后虽然是敌国的公主,却在玫国覆灭后仍旧留在玫国,维护玫国的百姓,给他们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因而使得玫国虽然并入敌国,百姓却仍像曾经那样生活。她深受玫国百姓的爱戴,敌国也因她的善良而感动,在那个时代,她充当着和平大使的角色。她被世人称为玫夫人。
现在的玫城只是古代玫国的都城,也不算发达,但它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城,玫国的建筑和风俗都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那里是玫瑰真正的天堂,上百年的玫瑰树数不胜数。玫城保存完好的原因之一是不对外开放,它有着良好的旅游条件却并不发展旅游业,并且只让姓玫的人及其家属居住。那是一个自制城,拥有一切自我管辖权,即便是如此苛刻的规定政府也管不了。
但玫城也不是全然的封锁,每年它都会接纳非玫姓的有缘人入内参观,至于这有缘人的判断标准就不得而知了,但每一位有缘人都必须身着玫城的服饰进入。即使如此,每一年都有很多人慕名前往玫城,希望一睹它的芳容,然而大多数人都被拒之门外。由此,众多向往玫城的人都打消了拜访它的念头,加之玫城格外低调从不宣传,也只有个别图书馆存有对它的介绍,那个美好的玫城更是无人问津了。
还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呢,那里的风都含有玫瑰的清香吧。“雷云,我们什么时候去那里看看吧。”不为别的,只为那满城的玫瑰。
于是二人计划着新年便去玫城走走,说不定呢,自己就是那玫城的有缘人。
周六一早吴悦尔和雷云就到了曾经常来的这家图书馆,自从补课增加后她们也很少来了,今日故地重游显得格外惬意。
如往常一样面对面坐着,各自捧着自己喜欢的书尽情在书海中遨游,时而抬头看看对面正入迷的同伴,然后将目光收回自己的书上,偶尔抬头发现同伴正看着自己相视而笑,又各自干自己的事了。
不觉间东起的太阳已将它的光辉洒进了这间充满书香气的屋子,吴悦尔已无法将心放进这一本书中了,她欣赏着这被朝阳笼罩着的一切,柔和的光真像是时光奔走的痕迹呢。
在这奇妙的光影里闯进了两个美丽的身影,身着红衣的古风男子和一身粉色古装的妙龄女子,他们手牵着手相互微笑,古色古香,真像是一对神仙眷侣呢。吴悦尔认得这两位,自称兄妹的乐冉和玫曦徊,她的目光不自觉的跟着他们行走,脑海中已浮想联翩了,怎么自己连这么一个哥哥也不曾有呢?
乐冉和玫曦徊在吴悦尔不远处坐了下来,那人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忽然向这边望来,吴悦尔连忙去看手中的书,一脸毫不知情的样子。待那人收回目光,她又拿手中的书去做掩护目光瞟向那二人,忽略掉周围的一切,还真有一种回到古代看见古人的感觉,男子微笑着抬手去抚女子的头发,女子微笑着给他指书中的见闻。悦耳也笑了,这真是幸福的画面呢,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说这分明不是兄妹。
吴悦尔也没心情去看那二人了,手中的书也失了兴趣,不如起身去走走,在一排排无情却蕴含着感情的书中行走,那个美好的画面一次次在脑海中回放。
“吴悦尔。”回头看到的是乐冉平静的脸。
“你好,很好看。”也不客套的说好巧遇见之类的话,只寻常的打招呼,并情不自禁的加上了一句好看。
“你喜欢玫曦徊。”乐冉依旧平静地面无表情,本该带有问号的句子却成了肯定句。
吴悦尔也是意外,她是如何看透了自己的心?又为何这般直白?“对呀,我喜欢玫曦徊。”这些何须否认?
乐冉再次语出惊人“我是玫曦徊的妻子。”
“哦。”吴悦尔并没有做出太多的反应,似乎表情也是迟钝的没有变化。她没有问为什么,似乎心里早已明白,直到那人亲口告诉自己,一切也不只是自己的猜想了。这个时候是该伤心吗?这个时候是该决定放弃吗?但并没有那些感觉,只是静静的,内心毫无波澜,风平浪静,它们似乎是在说,喜欢你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们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有一份美好的爱情,我们拜过堂成过亲,我们有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誓言,在这里我们只差一份法律的承认,快了,我们会重新举办一场隆重的婚礼。”
“哦,祝福你们!”吴悦尔有一种打雷时才有的感觉,心中有一种熟悉的痛感,又似乎很畅快,仿佛眼前这个人口中的“我”就是自己。
乐冉将手中的书放回书架上,轻轻念着:“你总是这样平静,世界属于你又如何?”然后慢慢走远。
莫名其妙,她是在自言自语吧?世界属于我又如何?倘若我拥有世界,我一定会把喜欢的那个人深深囚禁在我的心里,把全世界的玫瑰都给他,要让他的眼里是我,他的心里只是我。如果我拥有世界那么还会喜欢你吗?那个世界里有你吗?
吴悦尔把目光投向乐冉之前放在书架上的那本书《玫城古今》,那是之前乐冉玫曦徊一起看的一本,吴悦尔情不自禁的将它取下来,书中的内容很快将她吸引。
玫城是一个以玫瑰闻名的古城。古代的玫城是一个以玫瑰为尊国家,覆灭后就成了如今的玫城。
玫国不只是皇室一族姓玫,而是举国上下都姓玫。相传玫国覆灭的时期统治者是玫国开国以来最有才干最有实力的,16岁登基,仅仅一年便使当时社会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军队强盛,商业发展迅速。也就是在这一年之后年轻的帝王却离奇失踪,敌国趁机攻打,群龙无首连连惨败,从此再无玫国。对于年轻皇帝失踪流传着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他得道成仙,到达了神界,有人说是被敌国绑了去,也有人说是被他新婚的皇后毒杀。
最后一条传言虽然有礼有据,但信的人确是寥寥无几,他那位新婚的皇后虽然是敌国的公主,却在玫国覆灭后仍旧留在玫国,维护玫国的百姓,给他们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因而使得玫国虽然并入敌国,百姓却仍像曾经那样生活。她深受玫国百姓的爱戴,敌国也因她的善良而感动,在那个时代,她充当着和平大使的角色。她被世人称为玫夫人。
现在的玫城只是古代玫国的都城,也不算发达,但它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城,玫国的建筑和风俗都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那里是玫瑰真正的天堂,上百年的玫瑰树数不胜数。玫城保存完好的原因之一是不对外开放,它有着良好的旅游条件却并不发展旅游业,并且只让姓玫的人及其家属居住。那是一个自制城,拥有一切自我管辖权,即便是如此苛刻的规定政府也管不了。
但玫城也不是全然的封锁,每年它都会接纳非玫姓的有缘人入内参观,至于这有缘人的判断标准就不得而知了,但每一位有缘人都必须身着玫城的服饰进入。即使如此,每一年都有很多人慕名前往玫城,希望一睹它的芳容,然而大多数人都被拒之门外。由此,众多向往玫城的人都打消了拜访它的念头,加之玫城格外低调从不宣传,也只有个别图书馆存有对它的介绍,那个美好的玫城更是无人问津了。
还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呢,那里的风都含有玫瑰的清香吧。“雷云,我们什么时候去那里看看吧。”不为别的,只为那满城的玫瑰。
于是二人计划着新年便去玫城走走,说不定呢,自己就是那玫城的有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