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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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人,吴尽欢也想不起来什么,看到了人,一段段的记忆便在脑中浮现出来。
这名高个少年名叫孙凯,家里排行在二,因为性情暴躁,粘火就着,绰号二驴子。
看到孙凯,昨晚事情的原委,便在他脑袋中一一浮现出来。
在十一中附近,混的比较开的是郭正义,手下有一大批年纪不大、辍学在家、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孙凯是其中之一,而吴尽欢也是其中的一员。
只不过吴尽欢向来胆小如鼠,每次团伙打架,他不是躲在最后面,就是找由头借机跑掉,郭正义和手底下的人,大多都不待见他。
昨晚,是郭正义一伙人和临近街区的李红星一伙人发生火拼,这次吴尽欢倒是破天荒的胆大了一回,参与到火拼当中。
结果混乱中,他糊里糊涂的挨了一闷棍,一命呜呼,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他。
见吴尽欢眼帘低垂,一声不吭,这种一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德行,让孙凯更加恼怒。
他忿忿不平地说道:“昨晚义哥伤得很重,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你去买点水果,跟我们一起去医院探望义哥。”
吴尽欢抬起头来,对上孙凯的目光,指了指自己的头,说道:“我也受伤了。”
孙凯扬起眉毛,问道:“昨晚弄的?”
“对,昨晚我一直都在,脑袋被人敲了两棍,但却没人管我,我自己一个人,在胡同里昏迷了一整宿。”
孙凯斜眼打量着他,仿佛想看出他说的这些是真是假。
以前的吴尽欢,不敢与孙凯对视,只要孙凯的目光向自己扫过来,他立刻会缩脖低头。而这一次,他倒是很坦然的与孙凯对视。
瞅了他一会,孙凯耸耸肩,说道:“以前打架的时候,你他妈跑得比谁都快,这次大家没看到你,还以为你又跑了呢!”
所以,你也别怪大家没去找你,你以前给大家的印象就是这样。
“我不会去看义哥。”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说什么?”
“以后,我也不想再跟着义哥混了。”
虽说他们这伙人还算不上是黑社会,但难保以后不往那方面发展。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好不容易有个干净的底子,他是真的不想再染黑。
“不跟义哥混了?我操你妈的,当初你求我们收你的时候你忘了?”
孙凯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这次火拼打输了,他已经够窝火的了,老大又受了重伤,躺在医院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在这个时候,连吴尽欢这个窝囊废都要退出了,他心底里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头顶。
他一把揪住吴尽欢的衣领子,五官扭曲地怒声说道:“操你妈的,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
没等吴尽欢说话,左右的那两名少年急忙走过来,拉着孙凯的胳膊说道:“二哥,行了行了,反正咱们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愿意走就让他走呗,不过,以后他要是受人欺负了,也别想再求到咱们头上!”
“就是,二哥,你不用和他这种人一般见识,不值当!”
“太他妈气人了!”孙凯两眼喷火地怒视着吴尽欢,说道:“以前义哥威风的时候,都他妈的使劲往前凑,现在出事了,义哥住院了,都他妈的要走,属白眼狼的啊!”
听起来,要退出的不止是自己,很多人都想要退出。
对这些事,吴尽欢不关心,也没兴趣知道太多,他拉了拉被抓得褶皱的衣襟,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胖子,我丑话告诉你,你现在想躲,没那么容易!义哥的这个仇,我们必须得给报,过几天,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说完话,孙凯狠狠瞪了他一眼,带着两名少年走开了。
吴尽欢耸耸肩,也没太往心里去,孙凯的威胁,对于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已然走出一段距离的孙凯恍然想起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扭回头看着吴尽欢的背影,眉头渐渐皱起。
“二哥,怎么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胖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在他印象里,吴尽欢胆子小得很,在他们面前,大多时候都不敢抬头说话,就是一只跟屁虫,而今天,他不仅敢抬头,敢正视自己的眼睛,还敢当着自己的面,说什么要退出,是谁给了他这么的大胆子?
经他这么一提醒,另外两名少年也觉察到今天的吴尽欢是有些反常,和以前唯唯诺诺的表现完全不同。
其中一名青年低声说道:“二哥,你说吴尽欢这小子会不会暗中勾结了李红星那帮人?”
另一名青年闻言,立刻大点其头,应道:“我看啊,这小子八九不离十!”
孙凯狠狠握了下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可他妈的别怪我下手太狠,翻脸不认人!”
吴尽欢根本没把今晚的偶遇当回事,但他不知道,人家已经把他给惦记上了。
接下来的几日,风平浪静。
这几天,吴尽欢的生活很简单。
早上出去绕着小区跑两圈,跑不快就慢跑,慢跑也跑不动,就用走。
回来之后,和喻欢一起吃早饭。
他和喻欢的话不多,也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虽说他的生理年龄很稚嫩,但心理年龄,比喻欢都要大,管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女人叫妈,他做不到。
好在以前的吴尽欢就属闷葫芦的,不是个话多的人,又处于叛逆的年纪,一天到晚,母子二人也将不上几句话。
现在,喻欢倒没察觉出儿子的反常,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儿子对自己更加疏远了,这让她很是无奈。
白天,喻欢出去工作,吴尽欢在家中看看书,或者上网查查资料。
前世,他没上过学,但自修过好长一段时间,确切的说,自从他转做中间人之后,就一直在努力自修,为自己的漂白做准备。
前世的努力,他在前世没有用上,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高中的课程,对于他来说一半难,一半简单。难的是政治、地理、历史和语文,简单的是英语、数学、物理、化学。
他是根正苗红的中国人,但在中国生活的时间并不长,还没到十岁就去了缅甸,后来又去了非洲,再后来到了欧洲。
对中国的政治、地理、历史,他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至于语文,中国话他会说,中国字他也能看得懂,但让他去写,大多数的字他是写不出来的。
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这四门属于他的强项。
在非洲生活那么些年,法语和英语几乎快成了他的母语。数学是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的,一直是他的偏爱。物理和化学与他的‘工作性质’息息相关,他自然也都精通。
(锁定目标,一枪解决,这样的职业杀手,哪怕枪法再精湛,身手再高强,也只能算是二流杀手。真正的一流杀手,是杀人于无形,他们能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意外,让人合情合理的死亡,不留下任何痕迹和线索,让人无从查找。杰森,正是一流杀手中的佼佼者。在制造意外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物理和化学知识。)
好在吴尽欢选择的是理科班,政治、地理、历史这些都不在考试的范围之内,他重点学习语文这一科就好。
学习语文,没什么技巧可言,就是靠死记硬背。
等他背累了,便看看东北的资料,看看东北的电视剧,听听二人转,让自己能完全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当中,不显得太突兀。
到了下午,是吴尽欢最为难熬的时刻,他身上的毒瘾,会准时在这个时候发作。
前三天算是最艰难的,他甚至有好几次都冲动的想拿起菜刀抹脖子。
每次毒瘾过去,他都要昏睡好长一段时间,浑身上下,好像被雨水淋过似的。
三天过后,虽说毒瘾还是会时不时的发作,但不知道是身体已经渐渐适应了,还是他的意志力变得更强了,咬咬牙,也就顺利挺了过去,没再有过寻死觅活的冲动。
一周之后,他的毒瘾没有再发作,吴尽欢也长长松了口气,他明白,自己算是戒毒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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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他抽空去趟医院,把头上的缝线拆掉。
缝针的时候,吴尽欢没太感觉疼,倒是拆线的时候,把他疼得直咧嘴,那真的是从皮肉里面往外拔线,硬拔啊!
回家的路上,吴尽欢又遇到孙凯。
孙凯和几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蹲在小区门口,时而抽口烟,时而说几句话。
当吴尽欢从他们面前大摇大摆走过去的时候,孙凯愣是没认出来他,反而是一名黄头发的小青年站起身,抬手指着走过去的吴尽欢,疑问道:“那是不是胖子?”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感觉有些像,但又不太像,吴尽欢没有这么瘦。不知是不是饮食变得健康的关系,连他脸上密密麻麻的粉刺也掉了很多。
孙凯不管那么多,冲着吴尽欢的背影大喊一声:“胖子!”
吴尽欢脚步未停,甚至身子连顿都没顿,继续往前走去。
孙凯又大叫一声:“吴尽欢!”
这次,吴尽欢终于停下脚步,不解地扭转回头。
“还真是你小子啊,刚才我都没认出来!”孙凯的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越看越觉得惊奇。
以前吴尽欢的那张脸,简直都没法看,而现在,虽然还是胖得发圆,但起码已有点人样了。
孙凯站起身形,摇摇晃晃地向吴尽欢走了过去。到了他近前,像是不认识了他似的,上一眼下一眼,把他打量个仔细。
看了好一会,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说胖子,你他妈在哪买的减肥药,挺好用的,才几天不见,你竟然瘦了这么多!”
和重生前的吴尽欢相比,现在的吴尽欢的确瘦了好大一圈,当然,他之所以会瘦得这么快,一是坚持锻炼的关系,其次,戒毒也成为他快速瘦下来的主因。
吴尽欢看看孙凯,再看看另几名小青年,问道:“有事?”
“你小子架子大了,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孙凯双手插进口袋里,歪着脑袋,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完,他片刻都未迟疑,转身便走。
孙凯突然抬手,摁住他的肩膀,说道:“等等!”
吴尽欢站定,侧头看了看自己肩头的手,没有说话。
“晚上,我们去找李红星报仇,你小子也一块来吧!”
“没兴趣。”
“你说什么?”孙凯故意侧着脑袋,把耳朵贴近吴尽欢。
“我说,我没兴趣。”吴尽欢一字一顿地说道。
孙凯噗嗤一声笑了,毫无预兆,他的手猛然向前一挥,一巴掌直接扇向吴尽欢的脸颊。
没看到人,吴尽欢也想不起来什么,看到了人,一段段的记忆便在脑中浮现出来。
这名高个少年名叫孙凯,家里排行在二,因为性情暴躁,粘火就着,绰号二驴子。
看到孙凯,昨晚事情的原委,便在他脑袋中一一浮现出来。
在十一中附近,混的比较开的是郭正义,手下有一大批年纪不大、辍学在家、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孙凯是其中之一,而吴尽欢也是其中的一员。
只不过吴尽欢向来胆小如鼠,每次团伙打架,他不是躲在最后面,就是找由头借机跑掉,郭正义和手底下的人,大多都不待见他。
昨晚,是郭正义一伙人和临近街区的李红星一伙人发生火拼,这次吴尽欢倒是破天荒的胆大了一回,参与到火拼当中。
结果混乱中,他糊里糊涂的挨了一闷棍,一命呜呼,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他。
见吴尽欢眼帘低垂,一声不吭,这种一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德行,让孙凯更加恼怒。
他忿忿不平地说道:“昨晚义哥伤得很重,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你去买点水果,跟我们一起去医院探望义哥。”
吴尽欢抬起头来,对上孙凯的目光,指了指自己的头,说道:“我也受伤了。”
孙凯扬起眉毛,问道:“昨晚弄的?”
“对,昨晚我一直都在,脑袋被人敲了两棍,但却没人管我,我自己一个人,在胡同里昏迷了一整宿。”
孙凯斜眼打量着他,仿佛想看出他说的这些是真是假。
以前的吴尽欢,不敢与孙凯对视,只要孙凯的目光向自己扫过来,他立刻会缩脖低头。而这一次,他倒是很坦然的与孙凯对视。
瞅了他一会,孙凯耸耸肩,说道:“以前打架的时候,你他妈跑得比谁都快,这次大家没看到你,还以为你又跑了呢!”
所以,你也别怪大家没去找你,你以前给大家的印象就是这样。
“我不会去看义哥。”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说什么?”
“以后,我也不想再跟着义哥混了。”
虽说他们这伙人还算不上是黑社会,但难保以后不往那方面发展。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好不容易有个干净的底子,他是真的不想再染黑。
“不跟义哥混了?我操你妈的,当初你求我们收你的时候你忘了?”
孙凯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这次火拼打输了,他已经够窝火的了,老大又受了重伤,躺在医院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在这个时候,连吴尽欢这个窝囊废都要退出了,他心底里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头顶。
他一把揪住吴尽欢的衣领子,五官扭曲地怒声说道:“操你妈的,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
没等吴尽欢说话,左右的那两名少年急忙走过来,拉着孙凯的胳膊说道:“二哥,行了行了,反正咱们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愿意走就让他走呗,不过,以后他要是受人欺负了,也别想再求到咱们头上!”
“就是,二哥,你不用和他这种人一般见识,不值当!”
“太他妈气人了!”孙凯两眼喷火地怒视着吴尽欢,说道:“以前义哥威风的时候,都他妈的使劲往前凑,现在出事了,义哥住院了,都他妈的要走,属白眼狼的啊!”
听起来,要退出的不止是自己,很多人都想要退出。
对这些事,吴尽欢不关心,也没兴趣知道太多,他拉了拉被抓得褶皱的衣襟,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胖子,我丑话告诉你,你现在想躲,没那么容易!义哥的这个仇,我们必须得给报,过几天,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说完话,孙凯狠狠瞪了他一眼,带着两名少年走开了。
吴尽欢耸耸肩,也没太往心里去,孙凯的威胁,对于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已然走出一段距离的孙凯恍然想起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扭回头看着吴尽欢的背影,眉头渐渐皱起。
“二哥,怎么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胖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在他印象里,吴尽欢胆子小得很,在他们面前,大多时候都不敢抬头说话,就是一只跟屁虫,而今天,他不仅敢抬头,敢正视自己的眼睛,还敢当着自己的面,说什么要退出,是谁给了他这么的大胆子?
经他这么一提醒,另外两名少年也觉察到今天的吴尽欢是有些反常,和以前唯唯诺诺的表现完全不同。
其中一名青年低声说道:“二哥,你说吴尽欢这小子会不会暗中勾结了李红星那帮人?”
另一名青年闻言,立刻大点其头,应道:“我看啊,这小子八九不离十!”
孙凯狠狠握了下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可他妈的别怪我下手太狠,翻脸不认人!”
吴尽欢根本没把今晚的偶遇当回事,但他不知道,人家已经把他给惦记上了。
接下来的几日,风平浪静。
这几天,吴尽欢的生活很简单。
早上出去绕着小区跑两圈,跑不快就慢跑,慢跑也跑不动,就用走。
回来之后,和喻欢一起吃早饭。
他和喻欢的话不多,也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虽说他的生理年龄很稚嫩,但心理年龄,比喻欢都要大,管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女人叫妈,他做不到。
好在以前的吴尽欢就属闷葫芦的,不是个话多的人,又处于叛逆的年纪,一天到晚,母子二人也将不上几句话。
现在,喻欢倒没察觉出儿子的反常,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儿子对自己更加疏远了,这让她很是无奈。
白天,喻欢出去工作,吴尽欢在家中看看书,或者上网查查资料。
前世,他没上过学,但自修过好长一段时间,确切的说,自从他转做中间人之后,就一直在努力自修,为自己的漂白做准备。
前世的努力,他在前世没有用上,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高中的课程,对于他来说一半难,一半简单。难的是政治、地理、历史和语文,简单的是英语、数学、物理、化学。
他是根正苗红的中国人,但在中国生活的时间并不长,还没到十岁就去了缅甸,后来又去了非洲,再后来到了欧洲。
对中国的政治、地理、历史,他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至于语文,中国话他会说,中国字他也能看得懂,但让他去写,大多数的字他是写不出来的。
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这四门属于他的强项。
在非洲生活那么些年,法语和英语几乎快成了他的母语。数学是锻炼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的,一直是他的偏爱。物理和化学与他的‘工作性质’息息相关,他自然也都精通。
(锁定目标,一枪解决,这样的职业杀手,哪怕枪法再精湛,身手再高强,也只能算是二流杀手。真正的一流杀手,是杀人于无形,他们能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意外,让人合情合理的死亡,不留下任何痕迹和线索,让人无从查找。杰森,正是一流杀手中的佼佼者。在制造意外的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物理和化学知识。)
好在吴尽欢选择的是理科班,政治、地理、历史这些都不在考试的范围之内,他重点学习语文这一科就好。
学习语文,没什么技巧可言,就是靠死记硬背。
等他背累了,便看看东北的资料,看看东北的电视剧,听听二人转,让自己能完全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当中,不显得太突兀。
到了下午,是吴尽欢最为难熬的时刻,他身上的毒瘾,会准时在这个时候发作。
前三天算是最艰难的,他甚至有好几次都冲动的想拿起菜刀抹脖子。
每次毒瘾过去,他都要昏睡好长一段时间,浑身上下,好像被雨水淋过似的。
三天过后,虽说毒瘾还是会时不时的发作,但不知道是身体已经渐渐适应了,还是他的意志力变得更强了,咬咬牙,也就顺利挺了过去,没再有过寻死觅活的冲动。
一周之后,他的毒瘾没有再发作,吴尽欢也长长松了口气,他明白,自己算是戒毒成功了。
————————我是分割线————————
这天下午,他抽空去趟医院,把头上的缝线拆掉。
缝针的时候,吴尽欢没太感觉疼,倒是拆线的时候,把他疼得直咧嘴,那真的是从皮肉里面往外拔线,硬拔啊!
回家的路上,吴尽欢又遇到孙凯。
孙凯和几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蹲在小区门口,时而抽口烟,时而说几句话。
当吴尽欢从他们面前大摇大摆走过去的时候,孙凯愣是没认出来他,反而是一名黄头发的小青年站起身,抬手指着走过去的吴尽欢,疑问道:“那是不是胖子?”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感觉有些像,但又不太像,吴尽欢没有这么瘦。不知是不是饮食变得健康的关系,连他脸上密密麻麻的粉刺也掉了很多。
孙凯不管那么多,冲着吴尽欢的背影大喊一声:“胖子!”
吴尽欢脚步未停,甚至身子连顿都没顿,继续往前走去。
孙凯又大叫一声:“吴尽欢!”
这次,吴尽欢终于停下脚步,不解地扭转回头。
“还真是你小子啊,刚才我都没认出来!”孙凯的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越看越觉得惊奇。
以前吴尽欢的那张脸,简直都没法看,而现在,虽然还是胖得发圆,但起码已有点人样了。
孙凯站起身形,摇摇晃晃地向吴尽欢走了过去。到了他近前,像是不认识了他似的,上一眼下一眼,把他打量个仔细。
看了好一会,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说胖子,你他妈在哪买的减肥药,挺好用的,才几天不见,你竟然瘦了这么多!”
和重生前的吴尽欢相比,现在的吴尽欢的确瘦了好大一圈,当然,他之所以会瘦得这么快,一是坚持锻炼的关系,其次,戒毒也成为他快速瘦下来的主因。
吴尽欢看看孙凯,再看看另几名小青年,问道:“有事?”
“你小子架子大了,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孙凯双手插进口袋里,歪着脑袋,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完,他片刻都未迟疑,转身便走。
孙凯突然抬手,摁住他的肩膀,说道:“等等!”
吴尽欢站定,侧头看了看自己肩头的手,没有说话。
“晚上,我们去找李红星报仇,你小子也一块来吧!”
“没兴趣。”
“你说什么?”孙凯故意侧着脑袋,把耳朵贴近吴尽欢。
“我说,我没兴趣。”吴尽欢一字一顿地说道。
孙凯噗嗤一声笑了,毫无预兆,他的手猛然向前一挥,一巴掌直接扇向吴尽欢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