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苗寨宝翁(亲们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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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的晚上,我们一行六人坐在了富平县的一家宾馆的豪华包房内,身上换了一身的干净衣物,冲了澡理了发,一个个精神头十足,跟昨天刚从金粟山出来时的窘迫模样完全换了两个人。
“这些天辛苦大家了。”梁若伊作为整个队伍的队长,端起面前的酒杯说道:“我领一杯酒,敬大家!”
说罢,冰山美人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众人也急忙将杯中酒喝尽。
“下次行动时间不明。”梁若伊吧唧了嘴巴:“梁东先生可能要稍微调整一段时间,我一会儿就要回京城,就不陪大家了,有事情,会第一时间联络大家。”
众人又在七爷的带领下敬了梁若伊一杯酒,她多少吃了点菜,便起身离开了。
没了女人,一帮大老爷门儿瞬间放开了,老蛤跟蛤蟆喝的脸红脖子粗,在一边称兄道弟吹牛逼。
老和尚也跟七爷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也懒得加入他们的对话中,有些事情,知道了并不比不知道强。我大口大口吃着菜,把这些天亏欠自己的油水全都吃回来!
之前在自己的房间中,我≈∟,已经给那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信息,告诉他这次依旧一无所获。他也没回,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
我曾经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想要退出这个团队,可是转念一想,此时我要是退出去,对我而言百害而无一利,很可能还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所以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吃罢晚饭,众人回自己房间休息,我跟苏晓煲了会电话粥,沉沉睡去。
这是这些天来,我睡的最好的一觉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早上的九点钟,问了下服务员才得知,那几个人都早早离开了,七爷除了帮我结了房费之外,也没留下什么话。
我耸耸肩,冲了个澡,吃过早餐便启程回济南。
路程不算远,下午五点多钟,我回到了古董行,见二叔正与一人聊得正欢,打了个招呼上楼放下东西,二叔唤下我介绍道:“小瑞,这位是苗寨的一位长老,也是我的老友了,你叫宝翁叔!”
我一边听着一边看去,见此人五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肤色黝黑,锥形脸,两道剑眉英气十足,耳朵山挂着银饰,身着一身蓝底白花的长袍,站起身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
“宝翁叔好!”我伸手跟他握了握。
“宝翁,这是我的侄子顾瑞,也是我顾家这一代的单传了!”二叔笑呵呵地说道。
“果然一表人才啊!我就说你小子让他读书是正确的,你那套东西,什么时候学都不晚!”宝翁玩笑道:“就像你,现在除了喝酒啥也不会!”
这个宝翁说话中气十足,爽朗清脆,看样子也是个练家子,只是口音有些奇怪,音平尾翘,我也不识得苗寨人,也不确定是不是苗寨的口音。
“哎,我这一辈子,能有酒做伴就不错不错了!”二叔打着哈哈让宝翁坐下:“现在小瑞回来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唔……”宝翁笑着看了我一眼:“随时都行!”
“好!那最快明天,我事先给你电话!”二叔笑道:“你还有事,我就不留你了!”
宝翁起身跟我们打声招呼,出门打了一辆车走了。
“二叔,咱们要去哪儿?”我心里有一个大概的猜测,不过不能确定。
“去西苗。”二叔说道:“之前那个老妪,不是说秀儿前辈是西苗人么?这位宝翁,是我数十年前结识的一位挚友,当时我救过他一命,多年来一直未曾见面,都是电话联系,这次我就想到了他,于是将他找来了,带我们去西苗苗寨,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我点点头,这件事情有了二叔的帮助,也就大有希望了。
“对了,你们这次行动如何?”二叔看着我手背上的两道伤口:“看样子又受伤了啊!”
“唉——”我长叹了口气,说实话,四次行动以来,这次金粟山之旅,是我最不愿提起的一次。不仅自己受了伤,见到孙虎孙豹兄弟死去,还有梁若伊因为我丢了一根手指,再加上危险重重,数次都要把我吓尿,着实是一段可怕的回忆。
我简短截说,将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唔,也好!”二叔听的津津有味儿:“每次行动你都会成长很多,慢慢就好了。对了,今天周五,我叫晓晓回来吃晚饭吧!”
我点点头,顿时开心起来:“好,你做饭,我打电话!”
“臭小子,回来就让我伺候你们!”二叔笑骂了我一句,转身去厨房收拾了。
我嘿嘿一笑,赶紧拿出手机给苏晓打了过去。自从我们俩在一起之后,苏晓就一直是我心里唯一的女神,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依旧如此。
接通电话的时候,晓晓刚好下班,听到我回来了,也很开心,当即打了辆车赶了过来。
这顿晚饭十分温馨,因为下周是元宵节了,所以晓晓周末还要上班,第二天早上早起去单位了。
许久没在家中睡觉的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等到起身洗漱完下楼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点钟了。
二叔坐在柜台里听着老郭的相声,美滋滋地喝着茶,见我从楼上下来,扭头瞅着我:“吆,醒了?晓晓早上买的粽子,给你剩了两个,豆浆我看都快凉了,就喝了!”
“知道了,谢谢二叔!”
我打了个哈哈走到桌前吃饭,二叔忽然问道:“小瑞,我记得你昨天跟我说过,说在金粟山中,有一个人撞死在石柱上,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
我一愣,刚剥开粽子的手停在半空,瞬间就没了胃口:“哎呀,你故意的吧?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那个人的脸都烂了一半了,估计就算那天不撞死,也活不了几天了!”
“不不不!”二叔却是直摇头:“昨天你说的时候我没在意,后来睡觉的时候一想才发觉,你说那人的脸上有几次米白色的肥硕蛆虫,对也不对?”
“啪!”
我直接将粽子摔在了桌上,没好气地点点头:“对!”
“那不是因为他快死了!”二叔往前凑了凑身子:“米白色的肥硕蛆虫,在腐烂伤口的边缘,那是在给他吃掉腐肉,消毒,而且那米白色蛆虫的排泄物,还能让伤口重生!那是在救他,按照你说的,那个人应该在很多年前就这样了,若不是这几条蛆虫的话,估计早就死了!”
“呕——”
我作势干呕了一声,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看着桌上的粽子,那一粒粒白色的长形米粒,个个饱满圆润,是那么的诱人有食欲,只是现在,怎么看都像是一堆米白色的蛆虫!
“然后呢?”我瞪着二叔说道。
“然后?”二叔一愣:“你告诉我那人长什么样啊?我记得你还说,他知道你是顾家后人之后,反应有些奇怪?”
我点点头:“是啊!我当时还想着问问七爷来着,只是之前一遇到这种问题,七爷他们就说点非重点的东西来敷衍我,还不如我自己去寻找答案。”
“唔……”二叔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我就是觉得,这个人估计也是我们顾家的故友,可是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起来是谁。”
我没说话,而是扭头看着桌上的粽子,一咬牙,拿起来往嘴里塞去!
“吆,怎么快过元宵节了,不吃元宵吃粽子啊!”
我正大口大口吃着,店门被人推开,一个穿着臃肿的短款棉衣、戴着墨镜跟一只毛线绒帽的女孩儿走了进来,站在我面前瞅着我。
“嗯?”我一时间没认出这人是谁,赶紧将嘴里的粽子咽了下去:“美女?你找谁啊?相亲还是做生意?”
一天后的晚上,我们一行六人坐在了富平县的一家宾馆的豪华包房内,身上换了一身的干净衣物,冲了澡理了发,一个个精神头十足,跟昨天刚从金粟山出来时的窘迫模样完全换了两个人。
“这些天辛苦大家了。”梁若伊作为整个队伍的队长,端起面前的酒杯说道:“我领一杯酒,敬大家!”
说罢,冰山美人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众人也急忙将杯中酒喝尽。
“下次行动时间不明。”梁若伊吧唧了嘴巴:“梁东先生可能要稍微调整一段时间,我一会儿就要回京城,就不陪大家了,有事情,会第一时间联络大家。”
众人又在七爷的带领下敬了梁若伊一杯酒,她多少吃了点菜,便起身离开了。
没了女人,一帮大老爷门儿瞬间放开了,老蛤跟蛤蟆喝的脸红脖子粗,在一边称兄道弟吹牛逼。
老和尚也跟七爷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也懒得加入他们的对话中,有些事情,知道了并不比不知道强。我大口大口吃着菜,把这些天亏欠自己的油水全都吃回来!
之前在自己的房间中,我≈∟,已经给那个陌生的号码发了信息,告诉他这次依旧一无所获。他也没回,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
我曾经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想要退出这个团队,可是转念一想,此时我要是退出去,对我而言百害而无一利,很可能还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所以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吃罢晚饭,众人回自己房间休息,我跟苏晓煲了会电话粥,沉沉睡去。
这是这些天来,我睡的最好的一觉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早上的九点钟,问了下服务员才得知,那几个人都早早离开了,七爷除了帮我结了房费之外,也没留下什么话。
我耸耸肩,冲了个澡,吃过早餐便启程回济南。
路程不算远,下午五点多钟,我回到了古董行,见二叔正与一人聊得正欢,打了个招呼上楼放下东西,二叔唤下我介绍道:“小瑞,这位是苗寨的一位长老,也是我的老友了,你叫宝翁叔!”
我一边听着一边看去,见此人五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肤色黝黑,锥形脸,两道剑眉英气十足,耳朵山挂着银饰,身着一身蓝底白花的长袍,站起身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
“宝翁叔好!”我伸手跟他握了握。
“宝翁,这是我的侄子顾瑞,也是我顾家这一代的单传了!”二叔笑呵呵地说道。
“果然一表人才啊!我就说你小子让他读书是正确的,你那套东西,什么时候学都不晚!”宝翁玩笑道:“就像你,现在除了喝酒啥也不会!”
这个宝翁说话中气十足,爽朗清脆,看样子也是个练家子,只是口音有些奇怪,音平尾翘,我也不识得苗寨人,也不确定是不是苗寨的口音。
“哎,我这一辈子,能有酒做伴就不错不错了!”二叔打着哈哈让宝翁坐下:“现在小瑞回来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唔……”宝翁笑着看了我一眼:“随时都行!”
“好!那最快明天,我事先给你电话!”二叔笑道:“你还有事,我就不留你了!”
宝翁起身跟我们打声招呼,出门打了一辆车走了。
“二叔,咱们要去哪儿?”我心里有一个大概的猜测,不过不能确定。
“去西苗。”二叔说道:“之前那个老妪,不是说秀儿前辈是西苗人么?这位宝翁,是我数十年前结识的一位挚友,当时我救过他一命,多年来一直未曾见面,都是电话联系,这次我就想到了他,于是将他找来了,带我们去西苗苗寨,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我点点头,这件事情有了二叔的帮助,也就大有希望了。
“对了,你们这次行动如何?”二叔看着我手背上的两道伤口:“看样子又受伤了啊!”
“唉——”我长叹了口气,说实话,四次行动以来,这次金粟山之旅,是我最不愿提起的一次。不仅自己受了伤,见到孙虎孙豹兄弟死去,还有梁若伊因为我丢了一根手指,再加上危险重重,数次都要把我吓尿,着实是一段可怕的回忆。
我简短截说,将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唔,也好!”二叔听的津津有味儿:“每次行动你都会成长很多,慢慢就好了。对了,今天周五,我叫晓晓回来吃晚饭吧!”
我点点头,顿时开心起来:“好,你做饭,我打电话!”
“臭小子,回来就让我伺候你们!”二叔笑骂了我一句,转身去厨房收拾了。
我嘿嘿一笑,赶紧拿出手机给苏晓打了过去。自从我们俩在一起之后,苏晓就一直是我心里唯一的女神,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依旧如此。
接通电话的时候,晓晓刚好下班,听到我回来了,也很开心,当即打了辆车赶了过来。
这顿晚饭十分温馨,因为下周是元宵节了,所以晓晓周末还要上班,第二天早上早起去单位了。
许久没在家中睡觉的我美美地睡了一觉,等到起身洗漱完下楼的时候,已经是上午的十点钟了。
二叔坐在柜台里听着老郭的相声,美滋滋地喝着茶,见我从楼上下来,扭头瞅着我:“吆,醒了?晓晓早上买的粽子,给你剩了两个,豆浆我看都快凉了,就喝了!”
“知道了,谢谢二叔!”
我打了个哈哈走到桌前吃饭,二叔忽然问道:“小瑞,我记得你昨天跟我说过,说在金粟山中,有一个人撞死在石柱上,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
我一愣,刚剥开粽子的手停在半空,瞬间就没了胃口:“哎呀,你故意的吧?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那个人的脸都烂了一半了,估计就算那天不撞死,也活不了几天了!”
“不不不!”二叔却是直摇头:“昨天你说的时候我没在意,后来睡觉的时候一想才发觉,你说那人的脸上有几次米白色的肥硕蛆虫,对也不对?”
“啪!”
我直接将粽子摔在了桌上,没好气地点点头:“对!”
“那不是因为他快死了!”二叔往前凑了凑身子:“米白色的肥硕蛆虫,在腐烂伤口的边缘,那是在给他吃掉腐肉,消毒,而且那米白色蛆虫的排泄物,还能让伤口重生!那是在救他,按照你说的,那个人应该在很多年前就这样了,若不是这几条蛆虫的话,估计早就死了!”
“呕——”
我作势干呕了一声,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看着桌上的粽子,那一粒粒白色的长形米粒,个个饱满圆润,是那么的诱人有食欲,只是现在,怎么看都像是一堆米白色的蛆虫!
“然后呢?”我瞪着二叔说道。
“然后?”二叔一愣:“你告诉我那人长什么样啊?我记得你还说,他知道你是顾家后人之后,反应有些奇怪?”
我点点头:“是啊!我当时还想着问问七爷来着,只是之前一遇到这种问题,七爷他们就说点非重点的东西来敷衍我,还不如我自己去寻找答案。”
“唔……”二叔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我就是觉得,这个人估计也是我们顾家的故友,可是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起来是谁。”
我没说话,而是扭头看着桌上的粽子,一咬牙,拿起来往嘴里塞去!
“吆,怎么快过元宵节了,不吃元宵吃粽子啊!”
我正大口大口吃着,店门被人推开,一个穿着臃肿的短款棉衣、戴着墨镜跟一只毛线绒帽的女孩儿走了进来,站在我面前瞅着我。
“嗯?”我一时间没认出这人是谁,赶紧将嘴里的粽子咽了下去:“美女?你找谁啊?相亲还是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