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四小天王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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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洲际酒店,宴会散场,小不点一家人开开心心回去,叶天总算感到了一些安慰,举办宴会初衷是达到了,不过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事情,最后更成为焦点人物,受记者追捧热度丝毫不逊于周闰发、钟儊红等一干明星。
“天仔!”
“嗯?”
刚出酒店没多远,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声音很熟悉,叶天转过身,果然是刘徳华、梁佳辉、梁超伟三人,笑道:“今天辛苦你们,其他人呢?”
梁超伟道:“其他同学都回去了。”
叶天点了点头,晚上还要去夜总会,昨天四人成立‘四小天王’组合,今晚是第一次登台。
“时间还早,你们不回去吗?”
三人相互看了一眼,这个问题显然已经商量过了,刘徳华解释道:“现在已经天黑了,再过两个小时,上班族就该下班,那些夜总会随时都能热闹起来,现在回去,待不了多久又要快速赶回来,还不如在这里等。”
梁超伟附和道:“反正夜总会离这儿挺近的。”
“嗯,也对!”
今天晚上唱什么歌呢?叶天细细想了一会,突然问道:“华仔、伟仔、佳辉,你们会说普通话吗?”
“国语吗?”听到普通话,刘徳华第一时间想到国语,普通话意思和国语一样,但香港、台湾都习惯用国语二字,普通话三字只在内地流行。
“就是国语!”
刘徳华道:“我会听,说倒是不经常说。”
梁超伟犹豫一下,附和道:“我也是。”
梁佳辉苦笑:“那我惨了,既听不懂,也不会说。”
梁超伟摸着鼻子,尴尬道:“其实国语我也懂得不多,小时候看电影有些印象。”
“那算了,我还想别出心裁唱一首国语歌呢。”叶天打消了唱国语歌的念头,梁佳辉、梁超伟三个连普通话都不会说,怎么教他们唱歌?
梁佳辉很难为情,他确实不会讲国语,迟疑道:“天仔,有没有香港歌?”
“不多,不过你们也知道,我是刚来香港,还不太习惯这边。”叶天吞吞吐吐给出一个理由,前世他接触的粤语歌太少,很多都是听了国语之后,又去听粤语,记住了两个版本,比如《千千阙歌》、《忘情水》等歌曲。
刘徳华比划一下,试探道:“要不我们翻唱许贯杰的歌?他的歌都挺受欢迎,今天上午我试着唱了几首,还不错,天仔,你觉得怎么样?”
“许贯杰?”叶天莞尔,说实话,许贯杰的歌他只听过《半斤八两》,还是看电影时哼了几句,要他唱许贯杰的歌,就像勉强梁佳辉唱国语歌一样,没搞头。
梁佳辉却笑了:“我没问题,我也挺喜欢许贯杰的。”
“等等!”
叶天灵光一闪,他想起一首歌来,就是程龙和其他三位歌星唱的《真心英雄》,这首歌有国语、粤语两个版本,国语版本叶天唱的最好,粤语也能朗朗上口,应付普通人应该不难,至于那些专业人士,糊弄不过去也影响不了大局。
“你们等一下!”
“天仔,你去哪里啊?”
“我去买纸笔!”
叶天跑到小卖部买了纸笔,回来找个地方将歌词写下来,第一遍写的磕磕绊绊,迷糊绕圈子时,还要用国语顺顺音调才能记起,第二份、第三份就容易多了,照抄就行,最后歌词分成三份。
“我把歌词写下来,你们一人一份,我教你们唱,今晚先这唱一首。”
梁佳辉惊叹道:“天仔,这不是你现想出来的吧?”
“现想,靠!你当我是神仙啊!”叶天白了梁佳辉一眼,差点不留神说漏了嘴,真要这样传出去,全香港都要闹翻天,一个刚到香港不到一年的大陆人,竟然一挥而就写出一首粤语歌,不是不可思议,而是不可能,要知道粤语歌是从许贯杰时代开始流行的,前后不到十年时间,叶天身在大陆,不可能接触到粤语歌。
“你别看这小小一张纸,我可是构思了几个月时间,期间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呢!”
梁佳辉拍了拍胸口,笑道:“还好,我的自信又回来了。”
拿到歌词,刘徳华心里默念了一遍,郁闷道:“没有曲调也不行啊,感觉很不通顺。”
叶天道:“曲调容易,我有一首国语歌,调子和这首歌词很配,我们先来试试。”
“这也行?”梁佳辉再次目瞪口呆。
“应该可以,因为构思歌词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一点。”叶天有些脸红,越解释好像越过火。
与《忘情水》一样,《真心英雄》的粤语版歌名不再用原来的名字,而是叫《在晴朗的天空下》。
天空一片漆黑,远处、近处都是闪烁的霓虹,躲在维多利亚僻静港湾,伴随着汽车、鸣笛声,叶天带领刘徳华三人练习歌曲《在晴朗的天空下》,许是即将登台的原因,刘徳华、梁超伟、梁佳辉练习很认真,特别是梁超伟,简直像是走火入魔,每唱完一遍,都要跑到离大海最近的地方,嘴里念念有词,然后让叶天唱一遍原声版,最后闭上双眼,睁开后朝大海大喊大叫,第一次,叶天目瞪口呆之余,和梁佳辉等商量着把梁超伟送去神经医院。
最后,刘徳华、梁佳辉、梁超伟依次唱了一遍歌曲,等待叶天点评。
“天仔,快说啊,我们唱的怎么样?”
“伟仔,你再唱一遍!”
梁超伟纳闷,然后认真唱了一遍,刘徳华、梁佳辉细听之下,惊讶神色越来越浓,不可否认,梁超伟唱得比他们都好,难道发疯的原因?
晚上九点,霓虹酒吧门口,刘亚仔心急火燎盼着叶天,今天酒吧来了很多很多客人,比平时多了三倍,差点将酒吧撑爆,可是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顾客都嚷嚷着叶天上场,还要听什么《k歌之王》。
“怎么还不来!”
只过了三分钟,刘亚仔就急的满头大汗,想到叶天离去的眼神,他很后悔,为什么不多给一点,不就是几百港币吗,如果叶天登台,今天一晚上赚回来几百倍,乃至上千倍都有可能。
“大佬!大佬!不好了!”
“你大爷的,什么事?”
小弟被训了一下,委屈道:“有个歌手上台,还没开口,就被客人轰下去了。“
“那就换一个人嘛,这么点小事都搞不定,还怎么跟我混!”
“可是大佬,客人都喊着叶天名字,很多人都说,叶天再不上台,他们就……就……”
“就什么,说呀!”
“他们就永远不来酒吧消费。”
“靠!”
大冬天,刘亚仔又擦了一把汗,遥望人来人往的街道,又失望收回目光,心里知道叶天是不可能来了,以前这个时候,叶天他们早就准备登台了。
“大佬怎么办?”
“怎么办?”刘亚仔小声重复一句,忽然暴怒道:“我怎么知道!”
小弟吞吞吐吐道:“可……这是向大哥姘头开的的酒吧,没有生意,咱们怎么……交代?”
“什么姘头,只是睡了一.夜而已!”刘亚仔吼了一句,心烦意乱抽了根烟,本来他没有把那个姘头放在眼里,他是新义安金牌打手,可是今天向老大又和姘头说说笑笑,很明显两人关系又近了一步,这个时候酒吧生意冷淡,他在向老大心中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
与此同时,距离夜莺酒吧不愿的地方,有一间皇朝夜总会,叶天终于和老板谈妥了登台演唱的事宜,也幸亏昨夜在夜莺酒吧打响了名头,梁超伟只是暗示了一下,老板就开出3000一场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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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刚出酒店没多远,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声音很熟悉,叶天转过身,果然是刘徳华、梁佳辉、梁超伟三人,笑道:“今天辛苦你们,其他人呢?”
梁超伟道:“其他同学都回去了。”
叶天点了点头,晚上还要去夜总会,昨天四人成立‘四小天王’组合,今晚是第一次登台。
“时间还早,你们不回去吗?”
三人相互看了一眼,这个问题显然已经商量过了,刘徳华解释道:“现在已经天黑了,再过两个小时,上班族就该下班,那些夜总会随时都能热闹起来,现在回去,待不了多久又要快速赶回来,还不如在这里等。”
梁超伟附和道:“反正夜总会离这儿挺近的。”
“嗯,也对!”
今天晚上唱什么歌呢?叶天细细想了一会,突然问道:“华仔、伟仔、佳辉,你们会说普通话吗?”
“国语吗?”听到普通话,刘徳华第一时间想到国语,普通话意思和国语一样,但香港、台湾都习惯用国语二字,普通话三字只在内地流行。
“就是国语!”
刘徳华道:“我会听,说倒是不经常说。”
梁超伟犹豫一下,附和道:“我也是。”
梁佳辉苦笑:“那我惨了,既听不懂,也不会说。”
梁超伟摸着鼻子,尴尬道:“其实国语我也懂得不多,小时候看电影有些印象。”
“那算了,我还想别出心裁唱一首国语歌呢。”叶天打消了唱国语歌的念头,梁佳辉、梁超伟三个连普通话都不会说,怎么教他们唱歌?
梁佳辉很难为情,他确实不会讲国语,迟疑道:“天仔,有没有香港歌?”
“不多,不过你们也知道,我是刚来香港,还不太习惯这边。”叶天吞吞吐吐给出一个理由,前世他接触的粤语歌太少,很多都是听了国语之后,又去听粤语,记住了两个版本,比如《千千阙歌》、《忘情水》等歌曲。
刘徳华比划一下,试探道:“要不我们翻唱许贯杰的歌?他的歌都挺受欢迎,今天上午我试着唱了几首,还不错,天仔,你觉得怎么样?”
“许贯杰?”叶天莞尔,说实话,许贯杰的歌他只听过《半斤八两》,还是看电影时哼了几句,要他唱许贯杰的歌,就像勉强梁佳辉唱国语歌一样,没搞头。
梁佳辉却笑了:“我没问题,我也挺喜欢许贯杰的。”
“等等!”
叶天灵光一闪,他想起一首歌来,就是程龙和其他三位歌星唱的《真心英雄》,这首歌有国语、粤语两个版本,国语版本叶天唱的最好,粤语也能朗朗上口,应付普通人应该不难,至于那些专业人士,糊弄不过去也影响不了大局。
“你们等一下!”
“天仔,你去哪里啊?”
“我去买纸笔!”
叶天跑到小卖部买了纸笔,回来找个地方将歌词写下来,第一遍写的磕磕绊绊,迷糊绕圈子时,还要用国语顺顺音调才能记起,第二份、第三份就容易多了,照抄就行,最后歌词分成三份。
“我把歌词写下来,你们一人一份,我教你们唱,今晚先这唱一首。”
梁佳辉惊叹道:“天仔,这不是你现想出来的吧?”
“现想,靠!你当我是神仙啊!”叶天白了梁佳辉一眼,差点不留神说漏了嘴,真要这样传出去,全香港都要闹翻天,一个刚到香港不到一年的大陆人,竟然一挥而就写出一首粤语歌,不是不可思议,而是不可能,要知道粤语歌是从许贯杰时代开始流行的,前后不到十年时间,叶天身在大陆,不可能接触到粤语歌。
“你别看这小小一张纸,我可是构思了几个月时间,期间不知死了多少脑细胞呢!”
梁佳辉拍了拍胸口,笑道:“还好,我的自信又回来了。”
拿到歌词,刘徳华心里默念了一遍,郁闷道:“没有曲调也不行啊,感觉很不通顺。”
叶天道:“曲调容易,我有一首国语歌,调子和这首歌词很配,我们先来试试。”
“这也行?”梁佳辉再次目瞪口呆。
“应该可以,因为构思歌词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一点。”叶天有些脸红,越解释好像越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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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一片漆黑,远处、近处都是闪烁的霓虹,躲在维多利亚僻静港湾,伴随着汽车、鸣笛声,叶天带领刘徳华三人练习歌曲《在晴朗的天空下》,许是即将登台的原因,刘徳华、梁超伟、梁佳辉练习很认真,特别是梁超伟,简直像是走火入魔,每唱完一遍,都要跑到离大海最近的地方,嘴里念念有词,然后让叶天唱一遍原声版,最后闭上双眼,睁开后朝大海大喊大叫,第一次,叶天目瞪口呆之余,和梁佳辉等商量着把梁超伟送去神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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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被训了一下,委屈道:“有个歌手上台,还没开口,就被客人轰下去了。“
“那就换一个人嘛,这么点小事都搞不定,还怎么跟我混!”
“可是大佬,客人都喊着叶天名字,很多人都说,叶天再不上台,他们就……就……”
“就什么,说呀!”
“他们就永远不来酒吧消费。”
“靠!”
大冬天,刘亚仔又擦了一把汗,遥望人来人往的街道,又失望收回目光,心里知道叶天是不可能来了,以前这个时候,叶天他们早就准备登台了。
“大佬怎么办?”
“怎么办?”刘亚仔小声重复一句,忽然暴怒道:“我怎么知道!”
小弟吞吞吐吐道:“可……这是向大哥姘头开的的酒吧,没有生意,咱们怎么……交代?”
“什么姘头,只是睡了一.夜而已!”刘亚仔吼了一句,心烦意乱抽了根烟,本来他没有把那个姘头放在眼里,他是新义安金牌打手,可是今天向老大又和姘头说说笑笑,很明显两人关系又近了一步,这个时候酒吧生意冷淡,他在向老大心中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
与此同时,距离夜莺酒吧不愿的地方,有一间皇朝夜总会,叶天终于和老板谈妥了登台演唱的事宜,也幸亏昨夜在夜莺酒吧打响了名头,梁超伟只是暗示了一下,老板就开出3000一场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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