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带个神医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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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神医,许多病我也不能治。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病人得的是什么病?”
马义老实地对白雪说。乐乐的白血病他目前就治不了,那病太复杂了,以他现在的修为他还搞不掂,他希望白雪告诉他病人患的是什么病,让他考虑清楚他到底能不能治。这是对他和病人负责。
“其实也不算病,三天前,我妹妹白霜上山采茶叶,她看到山坡边有一朵非常漂亮非常奇特的鲜花,这花是蓝色的,形状象玫瑰又象蔷薇,香气浓郁,从来没有人见过,妹妹好奇就把它摘了,没想到旁边突然窜出一只虎头蜂,将她给蜇了。
一般的虎头蜂都是黄黑色相间的,有虎斑,可是这只虎头蜂却是除了眼睛是绿色外,通体是纯玉色的,晶莹洁白,据目击者说它就象一个会飞的玉雕。
妹妹被蜇之后浑身疼痛难忍,我们那里虽然缺医少药,但是治虎头蜂蜇伤还是很有经验的,可是,那些药对我妹妹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是我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花当草药喂我妹妹服下去,这本来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居然歪打正着,我妹妹浑身不痛了,但是,她到现在一直昏睡不醒。”
说到妹妹的病情,白雪喑然神伤,父母怕妹妹有三长两短,担心姐妹俩不能见上一面,所以催促她回家一趟看看妹妹。
依白雪描述,马义确定白雪口中的虎头蜂不是普通虎头蜂,它叫玉哥儿,是远古遗留的神奇物种,早在恐龙主宰世界之前它就存在了。
玉哥儿是上古高人给它取的名字。别看它名字好听,其实它身藏巨毒,被它蜇了,十有八九不能救活,幸好白雪爸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蓝妹儿喂白霜服下,缓解了毒性,不然白霜早就没救了。
幸好玉哥儿在地球少之又少,又因为它喜欢采食有灵气植物的花蜜,它只在极少数有灵气植物生长的地方出现,又从不主动攻击人类,所以几乎没有人受过它伤害,地球人基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蓝妹儿花蜜是它的最爱。蓝妹儿不仅是稀缺物种,还要五十年才开花。显然是玉哥儿正在准备采食花蜜时,蓝妹儿又恰好被路过的白霜发现,并将它采摘才激怒玉哥儿。
“放心吧,我能治。”马义轻声说。
“太好了!”
白雪喜出望外,如果不是她在时刻提醒自己要小心,不能暴露马义,她早就兴奋得大喊大叫了。白雪抑制不住兴奋,她立即打电话回家,告诉爸妈她为妹妹请来了神医,妹妹有救了。白雪电话虽然没有按免提,但是马义还是能听到电话里的人喜极而泣的声音。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白雪挂了电话,因为妹妹有救了,她更加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到家,早点解除妹妹的痛苦,她的精神陷入极度亢奋,她一会抱怨车开得太慢,一会安慰马义很快就能到家,让他不要着急,她双手紧紧抱着马义的手臂,生怕他飞走似的。
一路上,白雪神神叨叨,马义担心她会因此精神产生错乱,于是悄悄点了她昏睡穴她才安静下来,靠着马义的肩膀沉沉入睡。
大巴车一路奔跑,车上的旅客都沉沉入睡,马义却毫无睡意,本来这次出逃,主要是想逃离滨海市,他并没有想好去哪里,结果阴差阳错认识了白雪。
玉哥儿在白雪家乡出没,还有稀缺的蓝妹儿。这是一个好消息。
蓝妹儿生性娇贵,没有充足的天地灵气,不可能生长,就算偶尔能生长,也绝对不可能开花。白雪的家乡肯定是一个天地灵气充盈的风水宝地,就算它的天地灵气不足以供自己修炼,肯定还会有其他的灵物存在,或花或草或动物,如果能找到一两种供自己修真使用的灵丹妙药,他也不虚此行。
人走运的时候,摔跤都能找到金元宝。马义本来是逃难的,却鬼使神差碰上了这种好事,一路上有美女相伴不说,还有可能意外寻到了修真宝地和宝物,马义乐得嘴都笑歪了。
……
长孙绛英很失落,因为她再次失望而归。
她暗暗生自己的气,当时自己如果勇敢些,要到马义的电话,也不至于让自己连找几次都没找到他,其实,就在马义治好爷爷的第二天早上,她就来找过马义,只是医院的保安告诉她,马义上夜班,于是等到了晚上,她如期而至,却又被告知马义请假没上班。
长孙绛英很郁闷,她想找到马义,不仅是想感谢他对爷爷的救命之恩,而是她莫名的觉得马义身上有吸引她的东西,它可以让她心静,让她有一种安全感、依赖感,她隐隐地觉得,马义将是她今生最完美的精神支柱,他能够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片湛蓝的晴空。
今天一大早,她送最要好的同学白雪回乡,她妹妹出事了,听说她病得很重,她想找到马义,希望他能跑一趟南云省,所有的费用她支付。
一整天长孙绛英都心神不宁,为了自己,为了白雪,她都要找到马义,找到马义后,她会说服他去南云省,她或许会陪他一起去,因为这样不仅在旅途上有照应,她也想趁这个机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这些话,对于女生来说,确实很难启齿,可是她不是世俗女人,为了自己一生幸福,她愿意先开这个口。
那天,如果不是爷爷大病初醒,若不是整个家族的人都在场,她肯定会主动换留马义,问清楚他的一切。但是当时她不能,家族里有别有用心的人在虎视眈眈,使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
长孙绛英暗恨自己懦弱,甚至讨厌自己出身在名门望族,它们就象一道紧箍咒,将自己限制得死死的,思量再三,长孙绛英决定要打破窒梏,勇敢地寻找自己的幸福。
好不容易等到马义上班的时间,长孙绛英再次匆匆赶来,却同样没能找到马义,保安队长告诉她,马义仍然没有来上班,而且没有请假,他建议她问一下骆蓉,她是马义的朋友,当初还是她介绍马义到医院工作的,她应该知道马义去了哪里。
长孙绛英谢过队长,就来到护士站找骆蓉。
“骆蓉,你好,我是长孙绛英。”长孙绛英友善地伸出自己的手,骆蓉轻轻一握,脑海里迅速闪过一句评语:柔若无骨。
“你好,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长孙绛英是堂堂长孙家族的长孙女,地位非同小可,她愿意屈尊主动与自己握手,骆蓉知道她肯定有事求自己。
而且还是因为马义。
“我找马义,请问你知道他在哪里吗?”长孙绛英倒也直接干脆,她找了两天都找不到马义,她心里已经很着急了。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我已经一整天没见着他了,也不见他上班。”骆蓉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马义去哪里。
“那你有他电话号码吗?”
“没有,因为他没有电话。”
长孙绛英愣了一下,她几乎不敢相信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马义居然没有电话,但是看骆蓉的样子又不象是在欺骗自己,她只好选择相信。
“是不是他不想上班,回老家了?”她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不可能。他从昨晚到现都没有回过出租屋,屋里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带,他不可能就这么空手回家吧?”
长孙绛英本想说他不是有长孙望输给他的一百万么,怎么可能是空手回家,可是一想这话可能不太礼貌,于是就将话咽了回去。
骆蓉却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长孙绛英最后选择了隐忍不说,但是她也不希望长孙绛英认为马义是那种肤浅的人。
“他帮你爷爷治病得到的钱,其实他几乎都送人送完了,单是给我们医院的一个白血病人乐乐就捐了60万,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而且,他说过他喜欢现在的工作,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啊!”长孙绛英惊讶地掩嘴轻呼,同时脸上微微发烫,因为她刚才本能地认为马义是已经怀揣巨款不辞而别,虽然那个念头只是在一瞬间闪过,但是那已经是自己对他的一种亵渎,她为自己有这种想法而心怀愧疚和不安。
她知道马义在给自己爷爷治病时只是医院里的一名保安,虽然她不知道之前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让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沦落成看门的保安,但是她相信他之前肯定一直过得不好。
一百万,对于工薪阶层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许多人穷其一生,也许都不能赚到这个数,可是马义转手就捐了60万,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这样做呢?
长孙绛英心中瞬间对马义充满好奇,他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而模糊,象远处的高山,象天上的月亮,再次拨动她少女怀春的心弦。
“你的意思是他还会回来上班吗?”
骆蓉点点头,又摇摇头,她也搞不清楚马义去哪里了,也不确定他是否还会回来,她从长孙绛英的眼睛里看到了她最不想看到的东西,让她犹如突然掉进酣缸里。
长孙绛英虽然年龄比骆蓉小,但是她冰雪聪明,当然能闻到骆蓉身上浓浓的醋意,她听保安说,骆蓉与马义是住在一起的,现在她又对自己泼干醋,她顿时明白他们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长孙绛英心头一阵慌乱,意识到自己成了第三者,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因为马义是第一个让她动心的男生,可惜自己晚到了一步,马义已经名草有主。
失落,沉重的失落,遗憾,悲摧的遗憾,自从父亲去世之后,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就没有一件事顺心过,从小过惯锦衣玉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她哪里受过那么多委屈?
她感觉自己要哭了,可是女生争强好胜的性格让她不愿当着骆蓉的面流泪,她不能让骆蓉看到自己的笑话,虽然自己不会恨她,但是也不想在她面前丢分。她赶紧告别骆蓉,匆匆走了,刚走到门口,眼泪就迫不及待“叭嗒叭嗒”往下掉。长孙绛英擦了一把泪,给白雪发信息:
白雪,对不起,我没有找到马义,我帮不上你了。
“白雪,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神医,许多病我也不能治。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病人得的是什么病?”
马义老实地对白雪说。乐乐的白血病他目前就治不了,那病太复杂了,以他现在的修为他还搞不掂,他希望白雪告诉他病人患的是什么病,让他考虑清楚他到底能不能治。这是对他和病人负责。
“其实也不算病,三天前,我妹妹白霜上山采茶叶,她看到山坡边有一朵非常漂亮非常奇特的鲜花,这花是蓝色的,形状象玫瑰又象蔷薇,香气浓郁,从来没有人见过,妹妹好奇就把它摘了,没想到旁边突然窜出一只虎头蜂,将她给蜇了。
一般的虎头蜂都是黄黑色相间的,有虎斑,可是这只虎头蜂却是除了眼睛是绿色外,通体是纯玉色的,晶莹洁白,据目击者说它就象一个会飞的玉雕。
妹妹被蜇之后浑身疼痛难忍,我们那里虽然缺医少药,但是治虎头蜂蜇伤还是很有经验的,可是,那些药对我妹妹一点作用都没有,还是我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花当草药喂我妹妹服下去,这本来是病急乱投医,没想到居然歪打正着,我妹妹浑身不痛了,但是,她到现在一直昏睡不醒。”
说到妹妹的病情,白雪喑然神伤,父母怕妹妹有三长两短,担心姐妹俩不能见上一面,所以催促她回家一趟看看妹妹。
依白雪描述,马义确定白雪口中的虎头蜂不是普通虎头蜂,它叫玉哥儿,是远古遗留的神奇物种,早在恐龙主宰世界之前它就存在了。
玉哥儿是上古高人给它取的名字。别看它名字好听,其实它身藏巨毒,被它蜇了,十有八九不能救活,幸好白雪爸爸急中生智将那朵蓝妹儿喂白霜服下,缓解了毒性,不然白霜早就没救了。
幸好玉哥儿在地球少之又少,又因为它喜欢采食有灵气植物的花蜜,它只在极少数有灵气植物生长的地方出现,又从不主动攻击人类,所以几乎没有人受过它伤害,地球人基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蓝妹儿花蜜是它的最爱。蓝妹儿不仅是稀缺物种,还要五十年才开花。显然是玉哥儿正在准备采食花蜜时,蓝妹儿又恰好被路过的白霜发现,并将它采摘才激怒玉哥儿。
“放心吧,我能治。”马义轻声说。
“太好了!”
白雪喜出望外,如果不是她在时刻提醒自己要小心,不能暴露马义,她早就兴奋得大喊大叫了。白雪抑制不住兴奋,她立即打电话回家,告诉爸妈她为妹妹请来了神医,妹妹有救了。白雪电话虽然没有按免提,但是马义还是能听到电话里的人喜极而泣的声音。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白雪挂了电话,因为妹妹有救了,她更加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到家,早点解除妹妹的痛苦,她的精神陷入极度亢奋,她一会抱怨车开得太慢,一会安慰马义很快就能到家,让他不要着急,她双手紧紧抱着马义的手臂,生怕他飞走似的。
一路上,白雪神神叨叨,马义担心她会因此精神产生错乱,于是悄悄点了她昏睡穴她才安静下来,靠着马义的肩膀沉沉入睡。
大巴车一路奔跑,车上的旅客都沉沉入睡,马义却毫无睡意,本来这次出逃,主要是想逃离滨海市,他并没有想好去哪里,结果阴差阳错认识了白雪。
玉哥儿在白雪家乡出没,还有稀缺的蓝妹儿。这是一个好消息。
蓝妹儿生性娇贵,没有充足的天地灵气,不可能生长,就算偶尔能生长,也绝对不可能开花。白雪的家乡肯定是一个天地灵气充盈的风水宝地,就算它的天地灵气不足以供自己修炼,肯定还会有其他的灵物存在,或花或草或动物,如果能找到一两种供自己修真使用的灵丹妙药,他也不虚此行。
人走运的时候,摔跤都能找到金元宝。马义本来是逃难的,却鬼使神差碰上了这种好事,一路上有美女相伴不说,还有可能意外寻到了修真宝地和宝物,马义乐得嘴都笑歪了。
……
长孙绛英很失落,因为她再次失望而归。
她暗暗生自己的气,当时自己如果勇敢些,要到马义的电话,也不至于让自己连找几次都没找到他,其实,就在马义治好爷爷的第二天早上,她就来找过马义,只是医院的保安告诉她,马义上夜班,于是等到了晚上,她如期而至,却又被告知马义请假没上班。
长孙绛英很郁闷,她想找到马义,不仅是想感谢他对爷爷的救命之恩,而是她莫名的觉得马义身上有吸引她的东西,它可以让她心静,让她有一种安全感、依赖感,她隐隐地觉得,马义将是她今生最完美的精神支柱,他能够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片湛蓝的晴空。
今天一大早,她送最要好的同学白雪回乡,她妹妹出事了,听说她病得很重,她想找到马义,希望他能跑一趟南云省,所有的费用她支付。
一整天长孙绛英都心神不宁,为了自己,为了白雪,她都要找到马义,找到马义后,她会说服他去南云省,她或许会陪他一起去,因为这样不仅在旅途上有照应,她也想趁这个机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这些话,对于女生来说,确实很难启齿,可是她不是世俗女人,为了自己一生幸福,她愿意先开这个口。
那天,如果不是爷爷大病初醒,若不是整个家族的人都在场,她肯定会主动换留马义,问清楚他的一切。但是当时她不能,家族里有别有用心的人在虎视眈眈,使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
长孙绛英暗恨自己懦弱,甚至讨厌自己出身在名门望族,它们就象一道紧箍咒,将自己限制得死死的,思量再三,长孙绛英决定要打破窒梏,勇敢地寻找自己的幸福。
好不容易等到马义上班的时间,长孙绛英再次匆匆赶来,却同样没能找到马义,保安队长告诉她,马义仍然没有来上班,而且没有请假,他建议她问一下骆蓉,她是马义的朋友,当初还是她介绍马义到医院工作的,她应该知道马义去了哪里。
长孙绛英谢过队长,就来到护士站找骆蓉。
“骆蓉,你好,我是长孙绛英。”长孙绛英友善地伸出自己的手,骆蓉轻轻一握,脑海里迅速闪过一句评语:柔若无骨。
“你好,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长孙绛英是堂堂长孙家族的长孙女,地位非同小可,她愿意屈尊主动与自己握手,骆蓉知道她肯定有事求自己。
而且还是因为马义。
“我找马义,请问你知道他在哪里吗?”长孙绛英倒也直接干脆,她找了两天都找不到马义,她心里已经很着急了。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我已经一整天没见着他了,也不见他上班。”骆蓉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马义去哪里。
“那你有他电话号码吗?”
“没有,因为他没有电话。”
长孙绛英愣了一下,她几乎不敢相信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马义居然没有电话,但是看骆蓉的样子又不象是在欺骗自己,她只好选择相信。
“是不是他不想上班,回老家了?”她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不可能。他从昨晚到现都没有回过出租屋,屋里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带,他不可能就这么空手回家吧?”
长孙绛英本想说他不是有长孙望输给他的一百万么,怎么可能是空手回家,可是一想这话可能不太礼貌,于是就将话咽了回去。
骆蓉却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长孙绛英最后选择了隐忍不说,但是她也不希望长孙绛英认为马义是那种肤浅的人。
“他帮你爷爷治病得到的钱,其实他几乎都送人送完了,单是给我们医院的一个白血病人乐乐就捐了60万,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而且,他说过他喜欢现在的工作,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啊!”长孙绛英惊讶地掩嘴轻呼,同时脸上微微发烫,因为她刚才本能地认为马义是已经怀揣巨款不辞而别,虽然那个念头只是在一瞬间闪过,但是那已经是自己对他的一种亵渎,她为自己有这种想法而心怀愧疚和不安。
她知道马义在给自己爷爷治病时只是医院里的一名保安,虽然她不知道之前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让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沦落成看门的保安,但是她相信他之前肯定一直过得不好。
一百万,对于工薪阶层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许多人穷其一生,也许都不能赚到这个数,可是马义转手就捐了60万,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这样做呢?
长孙绛英心中瞬间对马义充满好奇,他的形象,变得更加高大而模糊,象远处的高山,象天上的月亮,再次拨动她少女怀春的心弦。
“你的意思是他还会回来上班吗?”
骆蓉点点头,又摇摇头,她也搞不清楚马义去哪里了,也不确定他是否还会回来,她从长孙绛英的眼睛里看到了她最不想看到的东西,让她犹如突然掉进酣缸里。
长孙绛英虽然年龄比骆蓉小,但是她冰雪聪明,当然能闻到骆蓉身上浓浓的醋意,她听保安说,骆蓉与马义是住在一起的,现在她又对自己泼干醋,她顿时明白他们不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长孙绛英心头一阵慌乱,意识到自己成了第三者,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因为马义是第一个让她动心的男生,可惜自己晚到了一步,马义已经名草有主。
失落,沉重的失落,遗憾,悲摧的遗憾,自从父亲去世之后,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就没有一件事顺心过,从小过惯锦衣玉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她哪里受过那么多委屈?
她感觉自己要哭了,可是女生争强好胜的性格让她不愿当着骆蓉的面流泪,她不能让骆蓉看到自己的笑话,虽然自己不会恨她,但是也不想在她面前丢分。她赶紧告别骆蓉,匆匆走了,刚走到门口,眼泪就迫不及待“叭嗒叭嗒”往下掉。长孙绛英擦了一把泪,给白雪发信息:
白雪,对不起,我没有找到马义,我帮不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