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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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嘉没有直接回答魏宁, 而是向他抛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真的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觉得他能卖到几个钱?”
“几百匹骏马……”等一下,魏宁差点就被徐元嘉带着走了, “为什么要把阿莎卖钱?”
徐元嘉把卖人说得这么光明正大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徐元嘉睨他一眼:“不拿他换钱, 你还想留着他做你的侧妃不成么?我瞧那孩子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若是他真的是王子的孩子,那也是身份尊贵, 当你的侧妃倒也是配得上的。”
突厥有内陆养不出来的千里马, 将士还可以训练,马儿却不是说养就能出良种的。
至少短时间内, 同突厥换是很划算的。
他们可以通过阿莎, 想办法建立起突厥同燕地内的交换渠道。
哪个朝代的领土扩张都是靠打仗,在战场上,拳头才是硬道理。
“算了吧, 我这个人,不是很爱吃醋的。”他真纳了侧妃, 徐元嘉这个成精的醋坛子肯定能够给他表演一下什么叫醋海生波,醋漫金山。
真当齐人之福是那么好享的啊, 魏宁才不傻呢。
徐元嘉倒也不恼,知道魏宁先前对着阿莎失神的理由不是因为对方的美貌,他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不少。
再想到阿莎的身份, 注定和魏宁不可能,他的神情更是愉悦。
“只是几百匹骏马,当然不够, 不过有个前提是,他当真是阿史那的儿子。”
魏宁斩钉截铁地道:“不是儿子,也是亲缘兄弟,他们两个除了眼睛,其他地方都很像。”
他先前同阿莎说的时候,就问了好些问题,依着他对对方的了解,那肯定是年轻时的阿史那没错了。
上一世他十七八的时候就入了战场,因缘际会,见到了阿史那克鲁,对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俊美小伙,年轻又英俊,一双绿宝石一般的眼睛。
“有句话我想我先前说错了,阿莎的眼睛也像阿史那克鲁,瞳色是一样的,只是神态不一样。”
一个的眼睛是温柔羞怯,像是溪涧饮水的梅花鹿,另一个则是骄傲肆意,如同草原上盘踞天空的雄鹰。
但这些事情,都是他前世的事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有些理由注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
“我先前也只是推测,毕竟天底下没有联系的两个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实在是罕见。”
徐元嘉道:“是不是,从阿莎身上下下手便是,他的母亲既然将他视作希望,定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信物。”
一个异国的皇子,同齐国的苗女有了私情,还有了孩子,而且还教苗女死心塌地,念念不忘,不可能半点痕迹都没留。
“万一,我是说万一,对阿史那来说,亲儿子不值钱呢。”
“那就看阿莎的母亲在他心中份量重不重了。”徐元嘉略做停顿,又安抚魏宁,“你也别太担心,草原上的狼,不仅在意感情,还注重血脉,只要阿莎真是他的孩子,一定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阿莎的母亲算是淮安王害死的,而淮安王又是魏宁解决掉的,只要阿史那有点脑子,就不会同魏宁作对。
魏宁一锤定音:“这样好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十二。”
徐元嘉难得对魏宁的做法表示异议:“十二他瞒不住秘密,这种事情交给他会不会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交给他来做。对阿莎那样的孩子来说,十二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让他放下戒备心。”
虽然阿莎看起来十分羞怯,但在淮安王的功里长大,又是这么个尴尬身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母子两个日子不好过。
阿莎母亲在的时候可能还好些,毕竟她在明面上是淮安王的女人。
从初见时对方瘦骨嶙峋的样子,他就可以肯定对方吃了许多的苦头。
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已经是相当不易,但阿莎绝对不至于轻听轻信,不然的话,他绝对活不到十五岁。
“你不怕十二喜欢上他,或者他喜欢上十二?”不知怎的,徐元嘉想到了自己和魏宁。
魏宁无语道:“天底下哪里来的这么多断袖,再说了,小十二有喜欢的人,而且不是阿莎那一款的。”
“小十二喜欢谁?”
“燕七。”
徐元嘉一脸你在同我开玩笑的表情:“他从未表现出来过?”
徐元嘉最引以为傲的本事,便是察言观色,揣摩人心。
这一项里头包括了许多东西,比如说一眼看清某个人的身份地位,推断出对方从何而来,因何而去。
他用魏宁的美貌发誓,燕十二同燕七之间绝对没有半点暧昧可言。
魏宁哦了一声:“你说这个,燕七老早就拒绝了十二的示爱,她嫌弃十二太幼稚。”
那是早几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的十二还是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破孩,情窦一初开,富有魅力的大姐姐就把他打击得体无完肤。
徐元嘉认识这两个人的时候,孽缘已经结束,魏宁也不会故意提起这段往事。
“既然是早几年的事情,你同我讲这个有什么作用?”
徐元嘉方才在心中推算了一下燕十二的年纪,几年前的燕十二很小,非常小。
设身处地地着想,若是他是女子,久经风霜,可能会觉得向自己示爱的年轻人单纯莽撞,但并不值得依靠。
“我当然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过了这么几年,燕十二的审美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多大变化。”
阿莎的样子,同成熟稳重大姐姐之间实在相差太大,他既不成熟,也不稳重,连大姐姐都不是,就是这样不符合燕十二的审美,可能才会在和燕十二的相处中觉得安心。
徐元嘉迟疑了一下,试探性地总结说:“这种逻辑,就和觉得自己丑得很安全一样吗?”
“可以这么说。”
“那人选就定燕十二吧,能问出信物或者更多信息来就算是达成目标,我们这边也要双管齐下,让阿史那自己找上门来认亲。”
他们主动送上去的东西,那就不值钱了,只有对方找上来的,才能好借机讨价还价,争取最大的利益。
“剩下的都按元嘉说的办,这个你比我有经验。”
燕十二的鼻头一痒,突然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他都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被夫夫两个卖了。
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只能含泪认了,谁让他的主子娶了个黑心的夫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也跟着变得越来越黑心了。
黑心的魏宁花了许多钱出去,其中好些钱都要经过漫长的周期才能见到回款。
好在徐元嘉开了不少铺子,除了国库之外,还有了不少私人进账,不然他怕也是捉襟见肘。
不得不说魏宁也是奇人,吃软饭吃得理直气壮。
约莫过了三四个月,临到冬季边上的时候,关于小阿莎的身世问题,总算有了内幕。
小阿莎的生母的确为他留了一份当年的定情信物,而那信物就是阿史那克鲁留下的。
很明显,小阿莎是阿史那儿子的事情,自然是确凿的事实。
但对魏宁这个燕地的王而言,这个消息并不算重要,重要的是两国交好背后的含义。
魏宁这个燕国的国君,就算拿了玉玺,对那些齐国的子民而言,那就是乱臣贼子。
在舆论上,魏宁被骂得非常难听,也就是上回凤凰泣血的事情,他们逮住机会恶狠狠黑了大齐新帝一波。
但那件事情带来的影响正在消失,所以徐元嘉还想弄出另外一件大事来,增强内外对大燕朝的信心。
只是可惜的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好机会。
这次对阿史那一行人的隆重接待,就是他和魏宁眼中的那个好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睡着了又爬起来更的
徐元嘉没有直接回答魏宁, 而是向他抛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真的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觉得他能卖到几个钱?”
“几百匹骏马……”等一下,魏宁差点就被徐元嘉带着走了, “为什么要把阿莎卖钱?”
徐元嘉把卖人说得这么光明正大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徐元嘉睨他一眼:“不拿他换钱, 你还想留着他做你的侧妃不成么?我瞧那孩子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若是他真的是王子的孩子,那也是身份尊贵, 当你的侧妃倒也是配得上的。”
突厥有内陆养不出来的千里马, 将士还可以训练,马儿却不是说养就能出良种的。
至少短时间内, 同突厥换是很划算的。
他们可以通过阿莎, 想办法建立起突厥同燕地内的交换渠道。
哪个朝代的领土扩张都是靠打仗,在战场上,拳头才是硬道理。
“算了吧, 我这个人,不是很爱吃醋的。”他真纳了侧妃, 徐元嘉这个成精的醋坛子肯定能够给他表演一下什么叫醋海生波,醋漫金山。
真当齐人之福是那么好享的啊, 魏宁才不傻呢。
徐元嘉倒也不恼,知道魏宁先前对着阿莎失神的理由不是因为对方的美貌,他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不少。
再想到阿莎的身份, 注定和魏宁不可能,他的神情更是愉悦。
“只是几百匹骏马,当然不够, 不过有个前提是,他当真是阿史那的儿子。”
魏宁斩钉截铁地道:“不是儿子,也是亲缘兄弟,他们两个除了眼睛,其他地方都很像。”
他先前同阿莎说的时候,就问了好些问题,依着他对对方的了解,那肯定是年轻时的阿史那没错了。
上一世他十七八的时候就入了战场,因缘际会,见到了阿史那克鲁,对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俊美小伙,年轻又英俊,一双绿宝石一般的眼睛。
“有句话我想我先前说错了,阿莎的眼睛也像阿史那克鲁,瞳色是一样的,只是神态不一样。”
一个的眼睛是温柔羞怯,像是溪涧饮水的梅花鹿,另一个则是骄傲肆意,如同草原上盘踞天空的雄鹰。
但这些事情,都是他前世的事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有些理由注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
“我先前也只是推测,毕竟天底下没有联系的两个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实在是罕见。”
徐元嘉道:“是不是,从阿莎身上下下手便是,他的母亲既然将他视作希望,定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信物。”
一个异国的皇子,同齐国的苗女有了私情,还有了孩子,而且还教苗女死心塌地,念念不忘,不可能半点痕迹都没留。
“万一,我是说万一,对阿史那来说,亲儿子不值钱呢。”
“那就看阿莎的母亲在他心中份量重不重了。”徐元嘉略做停顿,又安抚魏宁,“你也别太担心,草原上的狼,不仅在意感情,还注重血脉,只要阿莎真是他的孩子,一定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阿莎的母亲算是淮安王害死的,而淮安王又是魏宁解决掉的,只要阿史那有点脑子,就不会同魏宁作对。
魏宁一锤定音:“这样好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十二。”
徐元嘉难得对魏宁的做法表示异议:“十二他瞒不住秘密,这种事情交给他会不会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交给他来做。对阿莎那样的孩子来说,十二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让他放下戒备心。”
虽然阿莎看起来十分羞怯,但在淮安王的功里长大,又是这么个尴尬身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母子两个日子不好过。
阿莎母亲在的时候可能还好些,毕竟她在明面上是淮安王的女人。
从初见时对方瘦骨嶙峋的样子,他就可以肯定对方吃了许多的苦头。
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已经是相当不易,但阿莎绝对不至于轻听轻信,不然的话,他绝对活不到十五岁。
“你不怕十二喜欢上他,或者他喜欢上十二?”不知怎的,徐元嘉想到了自己和魏宁。
魏宁无语道:“天底下哪里来的这么多断袖,再说了,小十二有喜欢的人,而且不是阿莎那一款的。”
“小十二喜欢谁?”
“燕七。”
徐元嘉一脸你在同我开玩笑的表情:“他从未表现出来过?”
徐元嘉最引以为傲的本事,便是察言观色,揣摩人心。
这一项里头包括了许多东西,比如说一眼看清某个人的身份地位,推断出对方从何而来,因何而去。
他用魏宁的美貌发誓,燕十二同燕七之间绝对没有半点暧昧可言。
魏宁哦了一声:“你说这个,燕七老早就拒绝了十二的示爱,她嫌弃十二太幼稚。”
那是早几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的十二还是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破孩,情窦一初开,富有魅力的大姐姐就把他打击得体无完肤。
徐元嘉认识这两个人的时候,孽缘已经结束,魏宁也不会故意提起这段往事。
“既然是早几年的事情,你同我讲这个有什么作用?”
徐元嘉方才在心中推算了一下燕十二的年纪,几年前的燕十二很小,非常小。
设身处地地着想,若是他是女子,久经风霜,可能会觉得向自己示爱的年轻人单纯莽撞,但并不值得依靠。
“我当然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过了这么几年,燕十二的审美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多大变化。”
阿莎的样子,同成熟稳重大姐姐之间实在相差太大,他既不成熟,也不稳重,连大姐姐都不是,就是这样不符合燕十二的审美,可能才会在和燕十二的相处中觉得安心。
徐元嘉迟疑了一下,试探性地总结说:“这种逻辑,就和觉得自己丑得很安全一样吗?”
“可以这么说。”
“那人选就定燕十二吧,能问出信物或者更多信息来就算是达成目标,我们这边也要双管齐下,让阿史那自己找上门来认亲。”
他们主动送上去的东西,那就不值钱了,只有对方找上来的,才能好借机讨价还价,争取最大的利益。
“剩下的都按元嘉说的办,这个你比我有经验。”
燕十二的鼻头一痒,突然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他都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就被夫夫两个卖了。
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只能含泪认了,谁让他的主子娶了个黑心的夫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也跟着变得越来越黑心了。
黑心的魏宁花了许多钱出去,其中好些钱都要经过漫长的周期才能见到回款。
好在徐元嘉开了不少铺子,除了国库之外,还有了不少私人进账,不然他怕也是捉襟见肘。
不得不说魏宁也是奇人,吃软饭吃得理直气壮。
约莫过了三四个月,临到冬季边上的时候,关于小阿莎的身世问题,总算有了内幕。
小阿莎的生母的确为他留了一份当年的定情信物,而那信物就是阿史那克鲁留下的。
很明显,小阿莎是阿史那儿子的事情,自然是确凿的事实。
但对魏宁这个燕地的王而言,这个消息并不算重要,重要的是两国交好背后的含义。
魏宁这个燕国的国君,就算拿了玉玺,对那些齐国的子民而言,那就是乱臣贼子。
在舆论上,魏宁被骂得非常难听,也就是上回凤凰泣血的事情,他们逮住机会恶狠狠黑了大齐新帝一波。
但那件事情带来的影响正在消失,所以徐元嘉还想弄出另外一件大事来,增强内外对大燕朝的信心。
只是可惜的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好机会。
这次对阿史那一行人的隆重接待,就是他和魏宁眼中的那个好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睡着了又爬起来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