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六章(一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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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经过长期艰苦认真的工作, 顾飞音终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巅峰时刻!
神仙领导说他特别欣赏她的才华和努力,尤其欣赏她对鬼屋这份职业的认真,能克服内心的恐惧、做出巨大的牺牲为游客服务是很难的,要知道,能毫无心理压力躺进棺材的人当真少有,别的鬼屋最多也就在棺材里做个假人,有人路过就弹起来吓人一跳, 图的是一时刺激,过去就过去了, 可能像顾飞音这样的,并且还做成招牌特色的,也就他们鬼屋了。为了不浪费她对工作的热爱之心, 所以提前将她转正了,破格录取她为正式员工。
她终于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了, 从今以后, 她就是个有工作合同的人了。
最幸福的是, 她的工资从日六十变成了月两千二,这可不是简单的迈进了一小步,而是迈开了一大步啊。有了这钱,她就可以尝尝茶叶蛋和奶茶的滋味儿了,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果然努力的人永远不会被埋没!
神仙领导知道她经济困难, 签了合同后还特别给她预支了半个月的薪水,再次嘱咐她:“小顾,好好干, 我特别看好你!”
顾飞音感觉她遇到了她人生的伯乐!她就说她虽然没文凭、没学历,可她有脑子啊,有了一张聪明能干的脑子,总能找到人生新方向。
“谢谢领导,我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
……
顾飞音身揣巨款,心里特紧张,躲去厕所把钱仔仔细细的数了三四遍,然后才美滋滋的装到一个塑料口袋里,折了又折,藏进了棉袄的内包里。
这些可都是她回家的路费,有钱了她就可以准备一下贴小传单了,这样知道的人一多,回家的机会又大了。所以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到刀刃上,毕竟赚钱真的太难了。
红衣女鬼真是没眼看,想她做人那会儿,一千块那都是小钱丝毫不看在眼里的,别说一千,就是一万、十万都不能让她眨下眼睛,就这黑长直,拿着一千块像是拿着什么稀世宝贝似的,藏了又藏,有事没事还摸摸,生怕掉了。
也不知道是从哪个角落里跑出来的,眼界也太低了吧。
“就一千块而已,你快别摸了……”
“什么叫就一千块?”顾飞音偏着脑袋看向红衣女鬼,严肃道,“这一千块有多重要你知道吗,这可是我才华和努力的证明,你知道一千块吃多少茶叶蛋喝多少杯奶茶吗?”
红衣女鬼都被黑长直盯得后背一凉:“一千块,也吃不了几个啊……”
顾飞音:“怎么吃不了几个?有了这一千块,我就可以阔绰一点儿,一个月吃两个茶叶蛋,每个月喝一杯奶茶。”
红衣女鬼:“……”那真是很阔绰了。
“有了这一千块,还可以给太婆和蹦蹦买两根蜡烛,改善一下伙食,你懂什么。”一个月尝一次味儿,也是很不错的神仙日子了。
红衣女鬼:“……”
她红润润的眼睛有些一言难尽,感慨万千道:“你到底是从哪个疙瘩里冒出来的啊?”
顾飞音说:“我当然是幕山出来的,幕山……唉,你不知道,我在幕山的日子过得可快活了,我坑里有好多钱!”她目露向往,以前她过得是真的好,饿了就出去找只厉鬼吃,因为她资历老,厉鬼都打不过她,随随便便就给她啃了,她吃饱了就回坑里数数金银财宝睡大觉,睡醒了再出来吃,哪里像现在啊,吃了上顿还担心没下顿,需要拼命工作才能挣点儿生活费,人类的生活真的是很不容易了。
不过人类生活也有好的,吃的多玩的也多,电视就不错,手机更不错,等她回坑里的时候,一定要带几个回去玩玩儿!
红衣女鬼早就听过“幕山”这个地方,老早之前黑长直就问过她了,不过这个地儿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能爱莫能助了,她还问过一些身边的鬼朋友,也都说不知道……黑长直当时还真失望了好一会儿,盒饭吃起来都没那么香了。
不过相较于这个,她还是更好奇黑长直的腿。
也不知道那条腿是怎么了,好像没知觉似的,可又能使唤,就是走起来缓慢又扭曲,有时候像抽羊癫疯,有时候看着又像小儿麻痹,偏偏黑长直看起来没什么反应,之前走路不太习惯,还会用手提着点儿腿,现在她习惯了,连腿都不提了,扭着奇怪的步伐走啊走,甩得一头黑长直更飘逸了……
红衣女鬼想起黑长直的造型就忍不住心惊,也亏得她躺棺材里没出去祸害人,要是黑漆漆的地儿突然看见这么个人走过来,魂都能给她吓散。
本着鬼道主义,红衣女鬼好心说了句:“你这腿真没事儿,要不去医院看看?”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事。”顾飞音拍了拍腿,也是挺疑惑的,她这腿不疼不痒,也不像是受了什么伤的样子,就是睡了一觉起来,莫名其妙的就变得特别僵硬迟缓,没以前那么好用了。
她也想过是不是自己的魂魄和这身体不太和,可能是身体在排斥她,不过应该不是的,她依然被束缚在这身体里出不去,除了腿使用起来不怎么方便也没别的感觉了。
再说她穿来那会儿就是躺在山坳里,浑身都冰凉冰凉的,身体的原魂魄早不见了,也不知道是去投胎还是去了哪里,她也没见着,身上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就一个身份证和一百来块钱,还有几块白面大饼。她只是模糊有点儿记忆,原主像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最后也没走出去,死在了山林里。
那个时候她的魂魄就想从这身体出来,奈何就是出不来,她也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下山,可惜一路问、一路找,她也没找到回家的路。
在人间生活这些时日以来,她深刻的感觉到了牙齿的珍贵,想来腿更珍贵。
要是搁以前,这一条腿的好坏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事儿,反正她都是用飘的,有腿没腿也没什么区别,但做人就不一样了,这腿坏了就是残疾人了,说不好还要受歧视,找工作就更麻烦了,再说这腿扭得她走起来也麻烦,速度都慢了好几倍,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
顾飞音说:“那我还是去医院看看吧,但我觉得可能没什么用,我这腿不像是受伤了,可能是别的原因。”
红衣女鬼:“难道是你在山上中邪了?”
“中邪?这怎么可能。”她就最邪门了,人的身体、鬼的魂魄,哪里还有邪能给她中?
“如果不是中邪,那是怎么回事儿?”
顾飞音看着红衣女鬼,深沉道:“可能是狗老天又在折腾我,我觉得这事儿不简单。”
红衣女鬼:“……”是挺不简单的。
顾飞音摸着下巴,她记得好久好久以前,幕山来了一个小和尚,那小和尚长得可好看了,她那时候还没吃过人的阳气,就好奇去尝了一口,也就一口,味道确实挺不错的,然后她的肚子整整痛了一个月!一个月啊,她那一个月什么都没吃,也吃不下,也就是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鬼也会肚子痛的。
明明她隔壁那个艳鬼吃阳气就从来没痛过肚子,偏偏她尝了一口就痛得哭爹喊娘了,而且她只是想尝个鲜,又没想吃人……不过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敢乱吃东西了。
她还记得她肚子痛得满山打滚,小和尚见了,竟然一脸慈悲的说风凉话,说是老天仁爱她。
狗老天仁爱她就让她肚子痛,哪有这个道理?
这次没准儿也一样。
……
晚上下了班,顾飞音捏着十二块钱,终于买到了她向往已久的珍珠奶茶,奶茶店的小哥特别好,给她的奶茶里加了珍珠和椰果,一个黑乎乎一个白白的,看起来不咋的,没想到吃到嘴里意外的不错,珍珠q弹,椰果也甜甜的,特别有嚼劲,奶茶也好喝,奶香奶香,甜甜的……真的好好喝啊!她都舍不得一口气喝完了。
她捧着奶茶往回走,顺路还给太婆和邻居小姐买了两根蜡烛,没想到现在的蜡烛也这么贵,她都给震惊了,一根蜡烛竟然要两块钱的吗?她明明记得没这么贵啊,最多也就几毛钱吧,现在的物价膨胀这么厉害的吗?
她差点就只买一根让太婆和邻居小姐分着吃了,也亏得她转正了,不然这蜡烛是真买不起的。
她把两根昂贵的蜡烛塞进棉衣口袋里,捧着喝了一半的奶茶回了烂尾楼。
邻居小姐和太婆收到蜡烛的时候似乎挺意外的,没想到穷鬼也舍得给他们买蜡烛,
两只鬼捧着蜡烛看她,顾飞音咧了咧,骄傲的说:“领导说我工作做得好,就破格给我转正了,还提前给了我半个月工钱,所以就给你们买点儿好吃的庆祝一下啦,大家都是邻居,别客气。”
领结小姐:“……”
太婆:“……”
两只黑乎乎的眼睛盯着黑长直看,也不说话,就在窗口排排坐着啃蜡烛去了。
顾飞音回到房间,认认真真的把奶茶喝完了,连奶茶盖子都被她撕开,里面的珍珠和椰果一颗也没剩下,全都给吃完了,还回味了一下,准备等下次领到工资再去喝一杯,因为真的太好喝了,等她回到坑里要喝可就难了,回味完了,这才拿了个塑料口袋提着衣服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
再说她的棉衣也该洗了,再不洗洗就要发臭了,做人就是不好,像她以前那会儿,一件衣服能穿到魂飞魄散,哪里还有洗衣服的烦恼啊。
就是天气凉,棉衣厚重洗了也没地儿晒衣服,干得慢得很,不像单薄的秋衣,吹个几天也就干了。而且她也就两件换洗,之前穿的那件和她后来买的,她想了想,就把洗了后又湿又重的棉衣摊开了放太婆的扫把上了,太婆每天乱七八糟的走,可以顺便帮她吹吹衣服。
“谢谢你了啊。”
太婆:“……”
……
苏迪在医院养了几天,肺炎的情况好转很多,冻伤敷了伤药后也在慢慢愈合,幸亏伤不是很严重,不然还真就惨了,眼看情况稳定下来,只需要吃药调养,其他没有什么大碍了,也就不需要一直住在医院里,苏迪想要出院。
因为闻风而来的记者太多了,医院外面几乎有人二十四小时蹲守,更过分的甚至乔装打扮的要进来偷拍,更因为某些无良记者毫不遮掩,把苏迪的位置暴露了,由此又惹来了无数粉丝,一些听话的粉丝还好,某些极端的,也是想法设法的想混进去见苏迪一面,把医院的正常秩序都打乱了。
再说经纪人这几天推掉的专访和杂志邀约就有上百个,可见外界的猎奇心理有多重。
苏迪病情稳定下来之后,就觉得没有必要再待在医院里,让家里给办了出院手续,另外就是想联系顾飞音,他想亲自和她道谢,也想知道到底是鬼放过了他,还是顾飞音把他从鬼怪手里救了下来……
顾飞音是苏迪的救命恩人,要去找她道谢的话,苏家人自然不会轻忽怠慢,苏妈特别准备了好些厚礼,因为听说对方是年轻姑娘,她除了买些营养品,还特地买了一套护肤品,这东西女孩子都喜欢,拒绝不了。
苏妈说:“当初小姑娘会不告而别,想来也不是个在乎功名的女孩子,我们要去就悄悄去,别被记者发现了,不然小姑娘要被那些记者给烦死,也免得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
这倒是,这几天他们一家人都被记者给追怕了,别说,就连苏迪的同学朋友也未能幸免,就为了能得一个独家新闻。
苏妈交代一番,又说起她上午去庙里拜会大师时发生的事情:“我就说大师厉害得很,我才刚去,一句话都还没说,他就问我’令公子是不是安然无恙了?’,你们听听,他连这都提前算到了!”苏妈说,“我就把你被绑架又被救的事情说给大师听了,大师说你这是被高人相救,命数已变,已经安然度过命定死劫,以后只要多行善事积善德,不去干伤天害理的事遭到天谴,那都是富贵一生的命。”
苏迪以前本来不信这些的,但是经过那晚之后,他就不得不信了。
苏妈把她在庙里求的两个平安符拿了出来,分别给丈夫儿子都戴上:“菩萨开过光的,保平安。”
苏迪把平安符戴在脖子上,说要不今天晚上去找顾飞音吧?
今天是工作日,晚上差不多都下班了,正好也可以躲开那些记者。
苏爸说行,顾姑娘在游乐园上班,a市游乐园一般是下午六点就闭园了,他们六点半过去,七点钟她应该在家了。可惜对方没有手机,不然先打电话问问也好。
……
苏爸先去办了出院手续,未免出院被阻,经纪人那边又叫来了十几个保镖护着,做好了安全措施之后,这才护着苏迪在一众记者和粉丝的围堵下离开了医院,当天“苏迪出院”的消息就登上了实时热搜,一度成为众人议论的谈资。苏迪的粉丝就热闹了。
“迪迪怎么就出院了?没事了吗?身体都好了吗?应该在医院多观察几天啊!”
“心疼,苏迪在医院好好的,一些无良媒体和私生饭想方设法的要去见苏迪,听说还偷了护士的衣服去偷拍,苏迪出院肯定是被这些人给逼的。”
“这也太过分了吧,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在医院养个伤也这么不太平,那些人也太过分了!”
“就是,我听说苏迪是被一个女孩子救了,那个救人的女孩子在把苏迪送到医院都连夜离开了,人家都知道不给苏迪他们增加困扰,那些打着爱苏迪、关心苏迪的私生饭和人家姑娘比起来,连她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
“这么一说,那个女孩子真的太好了,我去庙里祈福的时候也给她多烧一炷香吧!”
“可有的人就真的太过分了,哥哥受伤了需要休息,又受到惊吓,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能不能让他好好休养?”
这话引起无数粉丝点赞,一时间,“请让苏迪好好休息不要去打扰他”的话题被炒到了最热门。
而就在当天晚上,苏迪一家就带着厚礼去富民路找传说中的最破的那栋楼。
富民路这边应该是正值拆迁,前面一片是新修起的楼盘,后面还有一片老式的住宅区,住这儿的大部分是外地来的租户,既然是’最破的那栋楼’,那想来应该在后面。
苏爸爸开着车一路找,途中经过一个小巷子,果然看见远远立着几栋烂尾楼,虽然挺破,但应该住不了人,可能是在那附近。
苏迪开了车窗往外看了看,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见那栋烂尾楼就突然感到一阵阴嗖嗖的凉风吹过,只觉寒气逼人,他裹紧了脖子上的围巾,咳了一声,甩掉心中的异样。
苏妈也伸长了脖子四下查看,一边说:“我们来的时候该找警察确认一下的,什么都不知道这么莽撞就过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人。”
苏爸说:“我问过了,警察说他们没来过这边,但笔录上写了,顾姑娘说她住最破那栋楼,还是比较好找的,到时候在楼下叫一声她就行了。你们找找哪里最破?”
苏妈想说这里都挺破的,看起来就不安全,一个女孩子住这儿多危险啊,不过她既然住的是最破的,想来也是家境不太好,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苏迪靠在车窗上,黑色轿车缓慢的驶向烂尾楼,他看着看着,陡然一震!
他趴在窗户上,瞪大了眼睛看着前方,他大惊失色,眼里有着浓浓的不敢置信——为什么前面有一件衣服在天上飞???
只见那栋烂尾楼旁,一件衣服飘上飘下,迎着寒风飞来飞去……
不,肯定是他眼花,病没好彻底看错了。
他捂住脑袋:“不行了,不行了,我脑袋好痛,我们今天先回去吧!”
苏爸苏妈大惊:“怎么脑袋痛了?不会是后遗症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苏迪脸色苍白,快速道:“不用了,先回家!”
苏爸苏妈也不疑有他,儿子不舒服当然是大事,赶紧调转车头回去了,至于道谢的事情,只能另外再找机会了。
直到车子开出老远了,苏迪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昏暗的天空下,模糊还能看见那件衣服还在半空中幽幽的飘,他只觉毛骨悚然,恐惧不已。
太邪门了,为什么会有衣服在天上飘?
……
这几天富民路当真出了不少传闻,一说那栋闹鬼的烂尾楼最近更不太平了,路过的人总是能听到里面有人说话,而且每次从那儿路过就觉得格外的冷,之前还说看见有人从里面出来,最近更离奇,走夜路的不少人说看见烂尾楼真的有鬼,因为他们看见有个衣服模样的东西在空中飘,衣服是不可能飘的,那飘的只能是鬼了,只是他们看不见鬼,这才看见了衣服……
这么一说,烂尾楼更是阴气逼人,连做家长的都特别要求家里的孩子别去烂尾楼玩,那里不太平,有鬼!
这个事情在富民路都传开了,说得有声有色的,就连几年前的新闻都扯了出来,几年前那烂尾楼不是发生了凶杀案吗,没准是变成厉鬼回来报仇了云云。
这些话就连顾飞音都听说了,因为她去买包子的时候,包子店的老板娘见她从烂尾楼的方向过来,就特别叮嘱了她一句说让她要小心,烂尾楼那边死过人的,最近闹鬼,不太平……走夜路可千万小心。
顾飞音颇为认同点点头,那边确实住了两只鬼。
“谢谢,我会的小心的。我要两个牛肉包,今天要多加一个茶叶蛋。”
茶叶蛋啊,她也是能吃上茶叶蛋的人了,太幸福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要努力工作呀!
太婆挥着扫把:咻~咻~咻
邻居小姐:……
——
元旦快乐啊,明年见~
15字2分评论随机送100个红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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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深在《天籁之音》决赛上的演唱惊艳全场,评委盛赞他为“被女神吻过的男人”。
厉深淡淡勾唇,他这辈子只让一个叫余晚的女人吻过自己。
余晚没想到自己在三年后回到a市的第一天,就重遇了厉深。
后来厉深找她:“余小姐,能请你做场婚礼策划吗?”
余晚问:“新人是谁?”
厉深答:“厉深和余晚。”
破镜重圆,甜
第二十六章
经过长期艰苦认真的工作, 顾飞音终于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巅峰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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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了, 从今以后, 她就是个有工作合同的人了。
最幸福的是, 她的工资从日六十变成了月两千二,这可不是简单的迈进了一小步,而是迈开了一大步啊。有了这钱,她就可以尝尝茶叶蛋和奶茶的滋味儿了, 这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果然努力的人永远不会被埋没!
神仙领导知道她经济困难, 签了合同后还特别给她预支了半个月的薪水,再次嘱咐她:“小顾,好好干, 我特别看好你!”
顾飞音感觉她遇到了她人生的伯乐!她就说她虽然没文凭、没学历,可她有脑子啊,有了一张聪明能干的脑子,总能找到人生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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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飞音身揣巨款,心里特紧张,躲去厕所把钱仔仔细细的数了三四遍,然后才美滋滋的装到一个塑料口袋里,折了又折,藏进了棉袄的内包里。
这些可都是她回家的路费,有钱了她就可以准备一下贴小传单了,这样知道的人一多,回家的机会又大了。所以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到刀刃上,毕竟赚钱真的太难了。
红衣女鬼真是没眼看,想她做人那会儿,一千块那都是小钱丝毫不看在眼里的,别说一千,就是一万、十万都不能让她眨下眼睛,就这黑长直,拿着一千块像是拿着什么稀世宝贝似的,藏了又藏,有事没事还摸摸,生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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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千块而已,你快别摸了……”
“什么叫就一千块?”顾飞音偏着脑袋看向红衣女鬼,严肃道,“这一千块有多重要你知道吗,这可是我才华和努力的证明,你知道一千块吃多少茶叶蛋喝多少杯奶茶吗?”
红衣女鬼都被黑长直盯得后背一凉:“一千块,也吃不了几个啊……”
顾飞音:“怎么吃不了几个?有了这一千块,我就可以阔绰一点儿,一个月吃两个茶叶蛋,每个月喝一杯奶茶。”
红衣女鬼:“……”那真是很阔绰了。
“有了这一千块,还可以给太婆和蹦蹦买两根蜡烛,改善一下伙食,你懂什么。”一个月尝一次味儿,也是很不错的神仙日子了。
红衣女鬼:“……”
她红润润的眼睛有些一言难尽,感慨万千道:“你到底是从哪个疙瘩里冒出来的啊?”
顾飞音说:“我当然是幕山出来的,幕山……唉,你不知道,我在幕山的日子过得可快活了,我坑里有好多钱!”她目露向往,以前她过得是真的好,饿了就出去找只厉鬼吃,因为她资历老,厉鬼都打不过她,随随便便就给她啃了,她吃饱了就回坑里数数金银财宝睡大觉,睡醒了再出来吃,哪里像现在啊,吃了上顿还担心没下顿,需要拼命工作才能挣点儿生活费,人类的生活真的是很不容易了。
不过人类生活也有好的,吃的多玩的也多,电视就不错,手机更不错,等她回坑里的时候,一定要带几个回去玩玩儿!
红衣女鬼早就听过“幕山”这个地方,老早之前黑长直就问过她了,不过这个地儿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能爱莫能助了,她还问过一些身边的鬼朋友,也都说不知道……黑长直当时还真失望了好一会儿,盒饭吃起来都没那么香了。
不过相较于这个,她还是更好奇黑长直的腿。
也不知道那条腿是怎么了,好像没知觉似的,可又能使唤,就是走起来缓慢又扭曲,有时候像抽羊癫疯,有时候看着又像小儿麻痹,偏偏黑长直看起来没什么反应,之前走路不太习惯,还会用手提着点儿腿,现在她习惯了,连腿都不提了,扭着奇怪的步伐走啊走,甩得一头黑长直更飘逸了……
红衣女鬼想起黑长直的造型就忍不住心惊,也亏得她躺棺材里没出去祸害人,要是黑漆漆的地儿突然看见这么个人走过来,魂都能给她吓散。
本着鬼道主义,红衣女鬼好心说了句:“你这腿真没事儿,要不去医院看看?”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事。”顾飞音拍了拍腿,也是挺疑惑的,她这腿不疼不痒,也不像是受了什么伤的样子,就是睡了一觉起来,莫名其妙的就变得特别僵硬迟缓,没以前那么好用了。
她也想过是不是自己的魂魄和这身体不太和,可能是身体在排斥她,不过应该不是的,她依然被束缚在这身体里出不去,除了腿使用起来不怎么方便也没别的感觉了。
再说她穿来那会儿就是躺在山坳里,浑身都冰凉冰凉的,身体的原魂魄早不见了,也不知道是去投胎还是去了哪里,她也没见着,身上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就一个身份证和一百来块钱,还有几块白面大饼。她只是模糊有点儿记忆,原主像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最后也没走出去,死在了山林里。
那个时候她的魂魄就想从这身体出来,奈何就是出不来,她也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下山,可惜一路问、一路找,她也没找到回家的路。
在人间生活这些时日以来,她深刻的感觉到了牙齿的珍贵,想来腿更珍贵。
要是搁以前,这一条腿的好坏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事儿,反正她都是用飘的,有腿没腿也没什么区别,但做人就不一样了,这腿坏了就是残疾人了,说不好还要受歧视,找工作就更麻烦了,再说这腿扭得她走起来也麻烦,速度都慢了好几倍,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
顾飞音说:“那我还是去医院看看吧,但我觉得可能没什么用,我这腿不像是受伤了,可能是别的原因。”
红衣女鬼:“难道是你在山上中邪了?”
“中邪?这怎么可能。”她就最邪门了,人的身体、鬼的魂魄,哪里还有邪能给她中?
“如果不是中邪,那是怎么回事儿?”
顾飞音看着红衣女鬼,深沉道:“可能是狗老天又在折腾我,我觉得这事儿不简单。”
红衣女鬼:“……”是挺不简单的。
顾飞音摸着下巴,她记得好久好久以前,幕山来了一个小和尚,那小和尚长得可好看了,她那时候还没吃过人的阳气,就好奇去尝了一口,也就一口,味道确实挺不错的,然后她的肚子整整痛了一个月!一个月啊,她那一个月什么都没吃,也吃不下,也就是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鬼也会肚子痛的。
明明她隔壁那个艳鬼吃阳气就从来没痛过肚子,偏偏她尝了一口就痛得哭爹喊娘了,而且她只是想尝个鲜,又没想吃人……不过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敢乱吃东西了。
她还记得她肚子痛得满山打滚,小和尚见了,竟然一脸慈悲的说风凉话,说是老天仁爱她。
狗老天仁爱她就让她肚子痛,哪有这个道理?
这次没准儿也一样。
……
晚上下了班,顾飞音捏着十二块钱,终于买到了她向往已久的珍珠奶茶,奶茶店的小哥特别好,给她的奶茶里加了珍珠和椰果,一个黑乎乎一个白白的,看起来不咋的,没想到吃到嘴里意外的不错,珍珠q弹,椰果也甜甜的,特别有嚼劲,奶茶也好喝,奶香奶香,甜甜的……真的好好喝啊!她都舍不得一口气喝完了。
她捧着奶茶往回走,顺路还给太婆和邻居小姐买了两根蜡烛,没想到现在的蜡烛也这么贵,她都给震惊了,一根蜡烛竟然要两块钱的吗?她明明记得没这么贵啊,最多也就几毛钱吧,现在的物价膨胀这么厉害的吗?
她差点就只买一根让太婆和邻居小姐分着吃了,也亏得她转正了,不然这蜡烛是真买不起的。
她把两根昂贵的蜡烛塞进棉衣口袋里,捧着喝了一半的奶茶回了烂尾楼。
邻居小姐和太婆收到蜡烛的时候似乎挺意外的,没想到穷鬼也舍得给他们买蜡烛,
两只鬼捧着蜡烛看她,顾飞音咧了咧,骄傲的说:“领导说我工作做得好,就破格给我转正了,还提前给了我半个月工钱,所以就给你们买点儿好吃的庆祝一下啦,大家都是邻居,别客气。”
领结小姐:“……”
太婆:“……”
两只黑乎乎的眼睛盯着黑长直看,也不说话,就在窗口排排坐着啃蜡烛去了。
顾飞音回到房间,认认真真的把奶茶喝完了,连奶茶盖子都被她撕开,里面的珍珠和椰果一颗也没剩下,全都给吃完了,还回味了一下,准备等下次领到工资再去喝一杯,因为真的太好喝了,等她回到坑里要喝可就难了,回味完了,这才拿了个塑料口袋提着衣服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
再说她的棉衣也该洗了,再不洗洗就要发臭了,做人就是不好,像她以前那会儿,一件衣服能穿到魂飞魄散,哪里还有洗衣服的烦恼啊。
就是天气凉,棉衣厚重洗了也没地儿晒衣服,干得慢得很,不像单薄的秋衣,吹个几天也就干了。而且她也就两件换洗,之前穿的那件和她后来买的,她想了想,就把洗了后又湿又重的棉衣摊开了放太婆的扫把上了,太婆每天乱七八糟的走,可以顺便帮她吹吹衣服。
“谢谢你了啊。”
太婆:“……”
……
苏迪在医院养了几天,肺炎的情况好转很多,冻伤敷了伤药后也在慢慢愈合,幸亏伤不是很严重,不然还真就惨了,眼看情况稳定下来,只需要吃药调养,其他没有什么大碍了,也就不需要一直住在医院里,苏迪想要出院。
因为闻风而来的记者太多了,医院外面几乎有人二十四小时蹲守,更过分的甚至乔装打扮的要进来偷拍,更因为某些无良记者毫不遮掩,把苏迪的位置暴露了,由此又惹来了无数粉丝,一些听话的粉丝还好,某些极端的,也是想法设法的想混进去见苏迪一面,把医院的正常秩序都打乱了。
再说经纪人这几天推掉的专访和杂志邀约就有上百个,可见外界的猎奇心理有多重。
苏迪病情稳定下来之后,就觉得没有必要再待在医院里,让家里给办了出院手续,另外就是想联系顾飞音,他想亲自和她道谢,也想知道到底是鬼放过了他,还是顾飞音把他从鬼怪手里救了下来……
顾飞音是苏迪的救命恩人,要去找她道谢的话,苏家人自然不会轻忽怠慢,苏妈特别准备了好些厚礼,因为听说对方是年轻姑娘,她除了买些营养品,还特地买了一套护肤品,这东西女孩子都喜欢,拒绝不了。
苏妈说:“当初小姑娘会不告而别,想来也不是个在乎功名的女孩子,我们要去就悄悄去,别被记者发现了,不然小姑娘要被那些记者给烦死,也免得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
这倒是,这几天他们一家人都被记者给追怕了,别说,就连苏迪的同学朋友也未能幸免,就为了能得一个独家新闻。
苏妈交代一番,又说起她上午去庙里拜会大师时发生的事情:“我就说大师厉害得很,我才刚去,一句话都还没说,他就问我’令公子是不是安然无恙了?’,你们听听,他连这都提前算到了!”苏妈说,“我就把你被绑架又被救的事情说给大师听了,大师说你这是被高人相救,命数已变,已经安然度过命定死劫,以后只要多行善事积善德,不去干伤天害理的事遭到天谴,那都是富贵一生的命。”
苏迪以前本来不信这些的,但是经过那晚之后,他就不得不信了。
苏妈把她在庙里求的两个平安符拿了出来,分别给丈夫儿子都戴上:“菩萨开过光的,保平安。”
苏迪把平安符戴在脖子上,说要不今天晚上去找顾飞音吧?
今天是工作日,晚上差不多都下班了,正好也可以躲开那些记者。
苏爸说行,顾姑娘在游乐园上班,a市游乐园一般是下午六点就闭园了,他们六点半过去,七点钟她应该在家了。可惜对方没有手机,不然先打电话问问也好。
……
苏爸先去办了出院手续,未免出院被阻,经纪人那边又叫来了十几个保镖护着,做好了安全措施之后,这才护着苏迪在一众记者和粉丝的围堵下离开了医院,当天“苏迪出院”的消息就登上了实时热搜,一度成为众人议论的谈资。苏迪的粉丝就热闹了。
“迪迪怎么就出院了?没事了吗?身体都好了吗?应该在医院多观察几天啊!”
“心疼,苏迪在医院好好的,一些无良媒体和私生饭想方设法的要去见苏迪,听说还偷了护士的衣服去偷拍,苏迪出院肯定是被这些人给逼的。”
“这也太过分了吧,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在医院养个伤也这么不太平,那些人也太过分了!”
“就是,我听说苏迪是被一个女孩子救了,那个救人的女孩子在把苏迪送到医院都连夜离开了,人家都知道不给苏迪他们增加困扰,那些打着爱苏迪、关心苏迪的私生饭和人家姑娘比起来,连她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
“这么一说,那个女孩子真的太好了,我去庙里祈福的时候也给她多烧一炷香吧!”
“可有的人就真的太过分了,哥哥受伤了需要休息,又受到惊吓,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能不能让他好好休养?”
这话引起无数粉丝点赞,一时间,“请让苏迪好好休息不要去打扰他”的话题被炒到了最热门。
而就在当天晚上,苏迪一家就带着厚礼去富民路找传说中的最破的那栋楼。
富民路这边应该是正值拆迁,前面一片是新修起的楼盘,后面还有一片老式的住宅区,住这儿的大部分是外地来的租户,既然是’最破的那栋楼’,那想来应该在后面。
苏爸爸开着车一路找,途中经过一个小巷子,果然看见远远立着几栋烂尾楼,虽然挺破,但应该住不了人,可能是在那附近。
苏迪开了车窗往外看了看,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见那栋烂尾楼就突然感到一阵阴嗖嗖的凉风吹过,只觉寒气逼人,他裹紧了脖子上的围巾,咳了一声,甩掉心中的异样。
苏妈也伸长了脖子四下查看,一边说:“我们来的时候该找警察确认一下的,什么都不知道这么莽撞就过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人。”
苏爸说:“我问过了,警察说他们没来过这边,但笔录上写了,顾姑娘说她住最破那栋楼,还是比较好找的,到时候在楼下叫一声她就行了。你们找找哪里最破?”
苏妈想说这里都挺破的,看起来就不安全,一个女孩子住这儿多危险啊,不过她既然住的是最破的,想来也是家境不太好,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苏迪靠在车窗上,黑色轿车缓慢的驶向烂尾楼,他看着看着,陡然一震!
他趴在窗户上,瞪大了眼睛看着前方,他大惊失色,眼里有着浓浓的不敢置信——为什么前面有一件衣服在天上飞???
只见那栋烂尾楼旁,一件衣服飘上飘下,迎着寒风飞来飞去……
不,肯定是他眼花,病没好彻底看错了。
他捂住脑袋:“不行了,不行了,我脑袋好痛,我们今天先回去吧!”
苏爸苏妈大惊:“怎么脑袋痛了?不会是后遗症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苏迪脸色苍白,快速道:“不用了,先回家!”
苏爸苏妈也不疑有他,儿子不舒服当然是大事,赶紧调转车头回去了,至于道谢的事情,只能另外再找机会了。
直到车子开出老远了,苏迪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昏暗的天空下,模糊还能看见那件衣服还在半空中幽幽的飘,他只觉毛骨悚然,恐惧不已。
太邪门了,为什么会有衣服在天上飘?
……
这几天富民路当真出了不少传闻,一说那栋闹鬼的烂尾楼最近更不太平了,路过的人总是能听到里面有人说话,而且每次从那儿路过就觉得格外的冷,之前还说看见有人从里面出来,最近更离奇,走夜路的不少人说看见烂尾楼真的有鬼,因为他们看见有个衣服模样的东西在空中飘,衣服是不可能飘的,那飘的只能是鬼了,只是他们看不见鬼,这才看见了衣服……
这么一说,烂尾楼更是阴气逼人,连做家长的都特别要求家里的孩子别去烂尾楼玩,那里不太平,有鬼!
这个事情在富民路都传开了,说得有声有色的,就连几年前的新闻都扯了出来,几年前那烂尾楼不是发生了凶杀案吗,没准是变成厉鬼回来报仇了云云。
这些话就连顾飞音都听说了,因为她去买包子的时候,包子店的老板娘见她从烂尾楼的方向过来,就特别叮嘱了她一句说让她要小心,烂尾楼那边死过人的,最近闹鬼,不太平……走夜路可千万小心。
顾飞音颇为认同点点头,那边确实住了两只鬼。
“谢谢,我会的小心的。我要两个牛肉包,今天要多加一个茶叶蛋。”
茶叶蛋啊,她也是能吃上茶叶蛋的人了,太幸福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要努力工作呀!
太婆挥着扫把:咻~咻~咻
邻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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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快乐啊,明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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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基友板栗子的《维纳斯之吻》超级好看的,快去看~
厉深在《天籁之音》决赛上的演唱惊艳全场,评委盛赞他为“被女神吻过的男人”。
厉深淡淡勾唇,他这辈子只让一个叫余晚的女人吻过自己。
余晚没想到自己在三年后回到a市的第一天,就重遇了厉深。
后来厉深找她:“余小姐,能请你做场婚礼策划吗?”
余晚问:“新人是谁?”
厉深答:“厉深和余晚。”
破镜重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