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路德维希太后驾到{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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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长先生,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这种人形凶器,除了愉快地和他搞基,或者愉快地被他吐槽到死,是没有第三条路可选的……
所以,祝你身体健康牙口好,雷斯垂德探长。
“我想你们很忙,我就不打扰了。”
路德维希礼貌地说,内心的小火焰正不可抑制地燃烧起来——
雄起吧!为雷斯垂德探长!也为那位即将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命运一般邂逅的约翰-华生!
当命定的基情来临的时候,请不要大意地反压回去!
威武!雷斯垂德家和花生家的男人!
……囧……
“你要到哪里去?”
夏洛克从扶手椅上直起身子,盯着路德维希正在穿外套的手:“你的外套还没有干。”
路德维希捏了捏袖子:“差不多了。”
“你没有带伞。”
路德维希看看窗外:“雨快停了。”
——这种“夏洛克-福尔摩斯竟然会关心天气”的诡异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
“郝德森太太还没有回来。”
“我可以晚点再过来找她。”
“不用那么麻烦,她快回来了。”
……
路德维希在楼梯口捏了捏拳头,微笑地转了个身说:
“现在是晚饭时间,先生,我呆在这里并不合适。”
夏洛克一动不动地看着茶几上的咖啡杯,好像从那个普通的咖啡杯里可以看见什么重大的化学革命。
可是下一刻,他突然转头,用一种十分欢悦的语气,搭配热情的笑容说道:“你饿了吗?冰箱里有面包。”
路德维希:“?”
一直被漠视的探长:“!!”
路德维希眼角抽了抽,淡定地说:“感谢你的好意,先生,但是不用了。”
“那么号码?”
“……哈?”
夏洛克笑容越发灿烂:“手机号,路德维希小姐,郝德森太太回来后我会立即通知你。”
“我没有手机。”
如果有手机她犯得着和米卡拉叔叔写信么
路德维希的怪异感越发的强烈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
“没有了,路德维希小姐。”夏洛克把手里合上不久的报纸摊开,又露出了高贵冷艳的表情:
“再见。”
路德维希::“……”
她简直长舒了一口气——这种冷冰冰地巴不得自己赶快走仿佛我是一条讨厌的无思维软体动物的语气才是正常的。
等等!认为这种语气是正常的自己才是不正常的吧?
难道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这种S属性全开的BOSS一个小时不到以后,自己已经开始化身M了么?
而自己还要和这位很S的BOSS大人至少相处一年……路德维希已经可以想象出,这一刻,自己昂首挺胸地走进贝克街221B,一年以后再走出来时,该是一个多么抖M的*丝样……
T^T
妈妈,人生真是越发地让人绝望了。
在路德维希小姐离开以后,贝克街221B二楼的客厅里。
雷斯垂德看了一直默不作声看报纸的好友一眼,终于忍不住开口:
“ 夏洛克,像你这样追女孩子是行不通的。”
夏洛克的眼睛并没有从报纸上撤下来:“你想说什么?”
“显而易见,夏洛克。”
雷斯垂德在说出“显而易见”时,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种微妙地满足感,于是他又重复了一次:“显而易见,你对这个女孩感兴趣。”
夏洛克短促地笑了一声,“雷斯垂德,你所作出的这个判断,比你上次认为卡文许是死于氰化物中毒更为幽默。”
雷斯垂德:“-_-#那是因为尸体完全呈现了氰化物中毒的症状。”
夏洛克慢悠悠地提醒他:“是只有手指完全呈现出了氰化物中毒的症状。”
又接着补充道:“当然,什么也比不上你上上次带着苏格兰场三分之一火力追一辆Cab追了半个伦敦最后发现那是鲁斯福太太带着她的狗去看兽医更为可笑。”
雷斯垂德:“……”
雷斯垂德第一千次在心里默念:这是他的朋友!朋友!所以就算他傲慢自大自负高功能反社会外加喜欢奚落他,他也不能打他,更不能打脸!
相反,他今天是他认识夏洛克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发现夏洛克对一个女人感兴趣,作为他的朋友,作为苏格兰场的探长,他应该关心每一个他辖区里的公民,友善地提醒他,给不知所措的夏洛克建议,否则他的这个智商虽高却一直不开窍的好朋友真的会和案件结婚,孤独终老。
尤其是当他无聊了额的时候就会不停地找他的麻烦——看在上帝的份上,苏格兰场又不是案件制造机!
如果有一个女人管他,怎么样都会占用他一点时间吧?
“这太明显了,承认吧夏洛克,你或许没有爱上她,但你对她有兴趣,我从来没有听见过你需要任何一个人的思维,也从没见过你留谁吃晚饭。”
“那并不能说明问题。”
“你主动要求要和她合租,我以前给你介绍的室友都是在三天之内哭着来找我退房的。”
“那是推理,不是要求。”
“更不用说你看着她离开时的眼神了,她走了以后你看着她离开的楼梯足足五秒钟。”
“别傻了,雷斯垂德,当你把腐烂的尸体从我这里拿走时,我也是用这种眼神看你的。”
夏洛克抬起脸:“难道我爱上了你?”
雷斯垂德:“……”
洛丽塔cos版本之夏洛克
夏洛克,伦敦腔的发音,三个音节连在一起就像切碎玻璃,舌尖抵住牙齿,再和上颌贴紧,最后化成喉咙深处溢出的一声叹息——夏、洛、克。
Sherlock Holms……
——因为看见你的人,不是已经死了,就是随时处在死亡的危险里,才这么想叹息来着吧?
路德维希头疼地抵住太阳穴——接下来的一年,怎么办才好?
卡里只剩下一千多英镑,交完学费和房租,剩下的那一点点渣渣,自己就只能靠打工才能吃肉了……
路德维希单手撑着下巴,隔着带着蒙蒙水汽的玻璃窗,可以看见贝克街上走过穿雨衣的孩子,走过穿高档外套、眼波流转的年轻□□,走过穿大红色长皮靴的老妇人。
也会走过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那是谁,又来自哪里?
是来自中国,还是来自朝鲜日本?
如果来自中国,有没有人从苏州来,知道苏州的公交车上会用软绵绵的苏州话给你报站台,知道平江路哪一家烤面筋最地道?
她用勺子百无聊赖地搅拌着咖啡,她在这里等了许久了,咖啡已经凉了,她望着斜对面的221B,郝德森太太窗子的灯光还没有亮起来。
瓷器小勺子撞击在描王冠的咖啡杯上,缓缓摩擦过杯底,发出叮当的声音。
……连声音都不对。
中国的骨瓷啊,那是一个骨灰盒。
它收敛一只鸟的尖嘴,一条鱼的脊椎,一只傻袍子的爪子。
真正好的骨瓷,底胚是薄薄的一层,可以透过光线,看见手指透过来的纤细的影子,它撞击的声音带着金属的质感,珠玉相撞一般的清脆。
……
不想喝咖啡,想喝爷爷泡的老树黄片。
不想吃牛排,想吃校门口油炸小鸡柳。
想吃广州炖上一个小时,不放盐却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的陈皮鸽子汤。
想吃地地道道的台湾酱爆鱿鱼。
想吃厦门大学南门小吃街的榴莲酥。
想吃鼓浪屿红豆味的手工饼。
想吃大肠包小肠……
能不能还像从前那样,在自家小园子里摆上三五个小菜,与二三好友,一起喝今年新开封的黑麦酒。
头顶上,黄色的南瓜花,紫色的豆角花,还有小串小串珍珠一样的葡萄,牵着细细的丝,从竹子搭成的花架上参参差差地垂下来。
隔壁老爷爷用蔬菜汁揉面,擀成面条,葱绿葱绿的,齐齐整整地挂了一架子。
下午饿了,也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两根来,就可以凑一碗。
……
多么想念啊……
多么想念,多么想念这一切,多么想念你们。
心仿佛都要因为这种想念,而蜷缩成一团。
装修得异常精致的咖啡厅,此刻正放着贾老板的曲子,暖黄色灯光下,贾老板的声音慢得有些飘渺,好像隔着一个世纪的熟悉感——
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
Lord, I’way from home........
离乡啊,离乡啊,主,我和家乡已经相距百米。
她与故乡所隔断的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她与故乡隔着一个谜,科学没有办法解释,她或许永远也回不了家。
但是即便如此,她也要尝试,她想念那个地方,做梦都想回家,回到熟悉的小巷,巷口总是蹲着一只老狗。
在那个小城里,如果她要等人,一定不会在这样一个冷冰冰的咖啡馆。
她会坐在朋友家从不关门的小院子里,院子门口养的鸟和狗没有不认识她的,见了她会摇着尾巴扑上来。
就算是坐在一家小店里,那家茶馆或者面点店的老板,也会熟悉她如同熟悉自己的子女,会亲切地喊她的小名,会打趣她“阿希再不带男朋友回来给叔叔看,干脆和我家混小子结婚算啦!”
回忆以一种无比熟悉的覆盖思绪,侵蚀大脑,潮水一般涌进胸腔间的空隙里。
她伸手捂住脸。
探长先生,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这种人形凶器,除了愉快地和他搞基,或者愉快地被他吐槽到死,是没有第三条路可选的……
所以,祝你身体健康牙口好,雷斯垂德探长。
“我想你们很忙,我就不打扰了。”
路德维希礼貌地说,内心的小火焰正不可抑制地燃烧起来——
雄起吧!为雷斯垂德探长!也为那位即将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命运一般邂逅的约翰-华生!
当命定的基情来临的时候,请不要大意地反压回去!
威武!雷斯垂德家和花生家的男人!
……囧……
“你要到哪里去?”
夏洛克从扶手椅上直起身子,盯着路德维希正在穿外套的手:“你的外套还没有干。”
路德维希捏了捏袖子:“差不多了。”
“你没有带伞。”
路德维希看看窗外:“雨快停了。”
——这种“夏洛克-福尔摩斯竟然会关心天气”的诡异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
“郝德森太太还没有回来。”
“我可以晚点再过来找她。”
“不用那么麻烦,她快回来了。”
……
路德维希在楼梯口捏了捏拳头,微笑地转了个身说:
“现在是晚饭时间,先生,我呆在这里并不合适。”
夏洛克一动不动地看着茶几上的咖啡杯,好像从那个普通的咖啡杯里可以看见什么重大的化学革命。
可是下一刻,他突然转头,用一种十分欢悦的语气,搭配热情的笑容说道:“你饿了吗?冰箱里有面包。”
路德维希:“?”
一直被漠视的探长:“!!”
路德维希眼角抽了抽,淡定地说:“感谢你的好意,先生,但是不用了。”
“那么号码?”
“……哈?”
夏洛克笑容越发灿烂:“手机号,路德维希小姐,郝德森太太回来后我会立即通知你。”
“我没有手机。”
如果有手机她犯得着和米卡拉叔叔写信么
路德维希的怪异感越发的强烈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
“没有了,路德维希小姐。”夏洛克把手里合上不久的报纸摊开,又露出了高贵冷艳的表情:
“再见。”
路德维希::“……”
她简直长舒了一口气——这种冷冰冰地巴不得自己赶快走仿佛我是一条讨厌的无思维软体动物的语气才是正常的。
等等!认为这种语气是正常的自己才是不正常的吧?
难道遇上夏洛克-福尔摩斯这种S属性全开的BOSS一个小时不到以后,自己已经开始化身M了么?
而自己还要和这位很S的BOSS大人至少相处一年……路德维希已经可以想象出,这一刻,自己昂首挺胸地走进贝克街221B,一年以后再走出来时,该是一个多么抖M的*丝样……
T^T
妈妈,人生真是越发地让人绝望了。
在路德维希小姐离开以后,贝克街221B二楼的客厅里。
雷斯垂德看了一直默不作声看报纸的好友一眼,终于忍不住开口:
“ 夏洛克,像你这样追女孩子是行不通的。”
夏洛克的眼睛并没有从报纸上撤下来:“你想说什么?”
“显而易见,夏洛克。”
雷斯垂德在说出“显而易见”时,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种微妙地满足感,于是他又重复了一次:“显而易见,你对这个女孩感兴趣。”
夏洛克短促地笑了一声,“雷斯垂德,你所作出的这个判断,比你上次认为卡文许是死于氰化物中毒更为幽默。”
雷斯垂德:“-_-#那是因为尸体完全呈现了氰化物中毒的症状。”
夏洛克慢悠悠地提醒他:“是只有手指完全呈现出了氰化物中毒的症状。”
又接着补充道:“当然,什么也比不上你上上次带着苏格兰场三分之一火力追一辆Cab追了半个伦敦最后发现那是鲁斯福太太带着她的狗去看兽医更为可笑。”
雷斯垂德:“……”
雷斯垂德第一千次在心里默念:这是他的朋友!朋友!所以就算他傲慢自大自负高功能反社会外加喜欢奚落他,他也不能打他,更不能打脸!
相反,他今天是他认识夏洛克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发现夏洛克对一个女人感兴趣,作为他的朋友,作为苏格兰场的探长,他应该关心每一个他辖区里的公民,友善地提醒他,给不知所措的夏洛克建议,否则他的这个智商虽高却一直不开窍的好朋友真的会和案件结婚,孤独终老。
尤其是当他无聊了额的时候就会不停地找他的麻烦——看在上帝的份上,苏格兰场又不是案件制造机!
如果有一个女人管他,怎么样都会占用他一点时间吧?
“这太明显了,承认吧夏洛克,你或许没有爱上她,但你对她有兴趣,我从来没有听见过你需要任何一个人的思维,也从没见过你留谁吃晚饭。”
“那并不能说明问题。”
“你主动要求要和她合租,我以前给你介绍的室友都是在三天之内哭着来找我退房的。”
“那是推理,不是要求。”
“更不用说你看着她离开时的眼神了,她走了以后你看着她离开的楼梯足足五秒钟。”
“别傻了,雷斯垂德,当你把腐烂的尸体从我这里拿走时,我也是用这种眼神看你的。”
夏洛克抬起脸:“难道我爱上了你?”
雷斯垂德:“……”
洛丽塔cos版本之夏洛克
夏洛克,伦敦腔的发音,三个音节连在一起就像切碎玻璃,舌尖抵住牙齿,再和上颌贴紧,最后化成喉咙深处溢出的一声叹息——夏、洛、克。
Sherlock Holms……
——因为看见你的人,不是已经死了,就是随时处在死亡的危险里,才这么想叹息来着吧?
路德维希头疼地抵住太阳穴——接下来的一年,怎么办才好?
卡里只剩下一千多英镑,交完学费和房租,剩下的那一点点渣渣,自己就只能靠打工才能吃肉了……
路德维希单手撑着下巴,隔着带着蒙蒙水汽的玻璃窗,可以看见贝克街上走过穿雨衣的孩子,走过穿高档外套、眼波流转的年轻□□,走过穿大红色长皮靴的老妇人。
也会走过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那是谁,又来自哪里?
是来自中国,还是来自朝鲜日本?
如果来自中国,有没有人从苏州来,知道苏州的公交车上会用软绵绵的苏州话给你报站台,知道平江路哪一家烤面筋最地道?
她用勺子百无聊赖地搅拌着咖啡,她在这里等了许久了,咖啡已经凉了,她望着斜对面的221B,郝德森太太窗子的灯光还没有亮起来。
瓷器小勺子撞击在描王冠的咖啡杯上,缓缓摩擦过杯底,发出叮当的声音。
……连声音都不对。
中国的骨瓷啊,那是一个骨灰盒。
它收敛一只鸟的尖嘴,一条鱼的脊椎,一只傻袍子的爪子。
真正好的骨瓷,底胚是薄薄的一层,可以透过光线,看见手指透过来的纤细的影子,它撞击的声音带着金属的质感,珠玉相撞一般的清脆。
……
不想喝咖啡,想喝爷爷泡的老树黄片。
不想吃牛排,想吃校门口油炸小鸡柳。
想吃广州炖上一个小时,不放盐却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的陈皮鸽子汤。
想吃地地道道的台湾酱爆鱿鱼。
想吃厦门大学南门小吃街的榴莲酥。
想吃鼓浪屿红豆味的手工饼。
想吃大肠包小肠……
能不能还像从前那样,在自家小园子里摆上三五个小菜,与二三好友,一起喝今年新开封的黑麦酒。
头顶上,黄色的南瓜花,紫色的豆角花,还有小串小串珍珠一样的葡萄,牵着细细的丝,从竹子搭成的花架上参参差差地垂下来。
隔壁老爷爷用蔬菜汁揉面,擀成面条,葱绿葱绿的,齐齐整整地挂了一架子。
下午饿了,也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两根来,就可以凑一碗。
……
多么想念啊……
多么想念,多么想念这一切,多么想念你们。
心仿佛都要因为这种想念,而蜷缩成一团。
装修得异常精致的咖啡厅,此刻正放着贾老板的曲子,暖黄色灯光下,贾老板的声音慢得有些飘渺,好像隔着一个世纪的熟悉感——
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
Lord, I’way from home........
离乡啊,离乡啊,主,我和家乡已经相距百米。
她与故乡所隔断的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她与故乡隔着一个谜,科学没有办法解释,她或许永远也回不了家。
但是即便如此,她也要尝试,她想念那个地方,做梦都想回家,回到熟悉的小巷,巷口总是蹲着一只老狗。
在那个小城里,如果她要等人,一定不会在这样一个冷冰冰的咖啡馆。
她会坐在朋友家从不关门的小院子里,院子门口养的鸟和狗没有不认识她的,见了她会摇着尾巴扑上来。
就算是坐在一家小店里,那家茶馆或者面点店的老板,也会熟悉她如同熟悉自己的子女,会亲切地喊她的小名,会打趣她“阿希再不带男朋友回来给叔叔看,干脆和我家混小子结婚算啦!”
回忆以一种无比熟悉的覆盖思绪,侵蚀大脑,潮水一般涌进胸腔间的空隙里。
她伸手捂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