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猜错了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明朝败家子、北宋大表哥、如意小郎君、盛唐逆子:李恪传、权御八荒、最强特种兵之龙魂、乱世枭雄
一秒记住【25中文网 www.25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简单的幸福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变味,当其他人都纷纷进城谋生时,林凡一家也无法再苟且存活于小山沟中,于是,田地荒废了,人基本都走光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青年纷纷奔赴城市,只为了某一天能走出这片大山。
经过多年努力,林凡一家终于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彻底走出大山……如今,仿佛时光倒流,站在田地里,林凡仿佛又看到家乡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只是……身边少了父母兄弟……
“爸,妈,大哥,二哥,妹妹,你们过得好吗?”林凡心里默念家人,缓缓闭上眼,脑中浮现家人的容貌,呈现往日时光……
睁开眼时,泪眼模糊……曾以为,自己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已可放下过往,可如今触景生情,过往挥之不去。
人生最难忘莫过于情,既然人无法忘情,那就让情深藏心底,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慢慢绽放新情,开创新的人生,毕竟……既然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不是么。
“哥哥,哥哥,怎么了?怎么哭了?”小雪焦急的在林凡面前晃手,“是不是沙子跑进眼里了?”
听见小雪的呼声,父母急忙放下手中的碗过来查看,林凡感动的摇摇头,抹抹脸展颜一笑,如今这家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从他们那里林凡再次感受到了亲情···这一世,定要好好待他们,也算是···弥补后世的缺憾,前世未能赡养父母,这一世定要将恩情双倍还上。
见林凡如往日一样笑了,小雪和父母都放下心,父母继续吃面条,小雪则默默跟在林凡身后,两人就这样在田间游荡,林凡有时弯下腰看看水稻长势如何,有时折下一根小草放在嘴里玩弄。
目光转动中落在一处水稻上,蹲下来细细打量一阵,从水稻上扯下一片嫩叶,折起稍微一捏就有一股绿汁从缝隙中溢出,那是一只小虫身上流下来的,这一幕小雪看得清清楚楚。
“哥哥,你刚才扼杀了一只小生灵。”小雪捧着林凡丢下的沾满虫汁的嫩叶,表现出少女独有的爱心。
我日,这害虫也值得你可怜?林凡差点没被气死,扯下另一片爬有小虫子的叶子问小雪:“在这只虫子与稻谷之间你会选择谁?”
小雪疑惑的看着林凡,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没多想,指着稻谷道:“当然是稻谷了,它可是能喂饱我们肚子的。”
“这就对了。”林凡扔下那片叶子,站起身轻叹道:“只是你可怜的这小虫子会把我们的稻谷给吃了,长大后更加疯狂,到时我们只能饿肚子。”
“这么坏?!”小雪震惊之余发飙了,用她的小脚丫用力的猛踩那片被林凡丢下的嫩叶,没多久,地上都是一团绿汁,有嫩叶的也有那小虫子的。
小雪还不解气,又从旁边的稻穗叶子上折下爬有小虫子的叶子,扔在地上拼命的踩···
吃完点心的父亲拍拍饱了的肚子悠悠的走过来,指着还在用力猛踩的小雪狐疑的问道:“小雪她这是在干嘛?”
林凡含笑道:“她在拯救我们的水稻。”
瞅着父亲一脸狐疑之色,林凡走几步从一棵水稻上折下一片嫩叶,指着嫩叶上的小虫子道:“小雪消灭的就是这小虫子。”
“这小虫子会吃水稻?”父亲拿着嫩叶左看右看,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小的虫子会对水稻造成什么危害,满脸不屑道:“就这么小的虫子还能把一棵水稻全吃光了不成?给它这片嫩叶就够吃它一辈子了。”
“别小看这小东西,它长大后就是这片田地之王···没说名字你可能不知道,它就是蝗虫。”
“蝗虫?”父亲脸色骤变,他是大唐本土人士,对于自然灾害极为恐惧,闻蝗色变,蝗虫对粮食的危害前朝不是没发生过,以往的蝗灾,古人只能听之任之,若没有屯粮只能饿肚子。
林凡点头道:“若这些蝗虫不除,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发生一场大蝗灾,看看现在这小虫子都这么多了,长大后必将席卷整个关中,到时···百姓又难免饿一场肚子。”
“蝗灾,蝗灾···”父亲喃喃自语,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稻田不知该说什么,脸上笑容不再,阴沉得就像乌云密布。
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蝗灾对古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不像后世那样有各种杀虫剂,当蝗虫降临时,除了眼睁睁看着粮食被蝗虫吞噬,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刻采取一定措施的话,蝗灾未必就会发生。”
“你有阻止蝗灾发生的办法?”父亲激动的看着林凡,神情兴奋,眼神充满期待,他手上的那只小蝗虫早已被他捏碎,绿汁从他指尖滑下,绿油油的看得林凡一阵恶心。
林凡目光避开父亲的手,瞅着田地道:“有点办法,这办法虽不能完全阻止蝗虫的衍生,但也可将危害降一些,但不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要在整个关中实施这种办法很难,除非皇上下旨。”
“要在整个关中实施那肯定很难。”父亲埋头思虑会问道:“那能救咱们安阳里就可以了,你说的那是什么办法?”
林凡道:“目前还没有万全之策,这种方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水稻,到时的结果将与蝗灾一样,所以···还是等等吧,等我想出万全之策再说。”
父亲有些萎靡的叹一口气,目光落在正折下爬有蝗虫的嫩叶,然后扔在地上用力的踩的小雪身上,忽然眼睛一亮,裤脚都不挽直接进入田地里,目光敏锐的在水稻上搜寻,看见爬有蝗虫的嫩叶就折下,拇指食指一捏,蠕动的蝗虫瞬间变成一滩绿汁。
父亲呦喝一声,告诉周围乡亲嫩叶上的小虫子是蝗虫后,临近的庄户就把这消息告诉附近的人,如此一来,安阳里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的目光在水稻上搜来寻去,发现有蝗虫的嫩叶就折下用力捏,他们对于夺取他们粮食的害虫恨之入骨,恨不得能杀光。
父亲没有再折嫩叶,直接把蝗虫捏死在嫩叶上,其他人也都效仿,埋头在田地间搜寻那罪大恶极的蝗虫,小雪没有下地,她也不敢直接用手捏,还是用老办法用力踩。
瞅着这些唐人疯狂的举动,林凡才第一次感受到蝗灾对他们的伤害有多大,以前在史书中听闻这些自然灾害没多大感觉,如今虽还未亲身经历蝗灾所带来的危害,但已看出古人对蝗灾的畏惧与无奈。
虽知道亲手去捏死这些幼小蝗虫的方法很愚笨,也没有多大效率,但林凡不想阻止他们,就让他们好好发泄下心中的畏惧吧。
他并未想到,不久前海东青所吃的虫卵竟是蝗虫这等害虫,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让海东青尽情地吃,虽达不到全灭的效果,但至少在萌芽中达到一些致命的效果。
漫步在田埂间,目光遍及远方,林凡仿佛看到贞观年间的那场大蝗灾正在慢慢接近,而自己身为现代人,却也只能力不从心······
第十八章理想居所
林凡在那天去完庄稼地后就没再踏入那里,去那也不知道干嘛,消蝗虫又不需要他,干农活也不需要他。
小雪也很想去杀蝗虫大军尽一份力,可林凡不让她去,理由是一个女孩子家整天在田地间跑,长大后皮肤不好就很丑了。
何况她的假期已到,她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香水坊上,现在多了两个副品,香水坊已经够她忙的了。
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忽然间生活中没有了可娱乐的东西,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说KTV狂欢,不说夜总会销魂,这些不是天天都会去的,最多偶尔叫上几个朋友嗨一下,以缓解快节奏生活所带来的压力。
没有ktv,没有夜总会,没有酒吧,林凡都可过得很好,毕竟后世并非日夜游离于这些场所,可没有了网络,没有了手机,没有电视剧可追,没有电影可看,这让林凡有些不适应。
就好像,以前从大都市回到偏远的家乡,那里没有网络,更早以前连手机都不可上网,那真的是与世隔绝,尤其是晚上,除了聊天,只有躺在床上意淫到困。
现在的日子就好比以前,甚至更遭,以前只要走到镇上还可看到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现在走到哪都不知外界如何。
这段时间,林凡把精力放在其他事上,前段时间注意力都在香水副品上,没有娱乐生活过得依然精彩,如今虽是井底之蛙,不知世界一切,与一切高科技断得一干二净,没有后世这些高科技可依赖,要活得快乐,只有自娱自乐,尤其是在闲暇下来之际。
没有娱乐就自创娱乐,一个人去酒馆,青楼买醉不是一个好方法,这样的场所就应该几个兄弟一起。
林凡想来想去,觉得如今的生活应该好好改善一番,现在的他有资本去想这个,瞅着自家唯一一处屋落,感觉太挤了。
大耳肯定是不会走了,恐怕会一辈子以保镖之名呆在自家里,小竹目前与大耳习武,一时半会也走不了,日后应该会离去吧,这种人并不喜欢寄人篱下。
整个院子都满了啊,原来是林凡和小雪夜晚观月的平台下已搭起一个小屋棚供小竹居住,本来是与林凡一起住的,但林凡不想看见他那张死人脸,看着那张脸他很难入睡。
现在连小雪的房间都被大耳给占领了,她被迫到父母的房间打地铺,父母没有什么怨言,觉得这位曾经救过自己儿女的老人是林家的大恩人,理应优待。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好好改善下新居所了,想到居所林凡才想起几个月之前从一个胖子商人那里忽悠来的一处废宅,于是他又来到了这里。
从拿到房产证那一刻,林凡才知道这个离长安城有些距离的地方有些不同。
它不属于五里任何一里,只属于雅玉乡。
曾经这里也是繁华地带,后来长安发展起来后,很多人都搬离这里,涌进长安,就好像后世很多乡村百姓都奔往大都市,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尤其在这处废宅发生一场大火后,这里人迹就更稀少了,几无人烟,唐人一般不会看重这个地方,唯有过逛都市生活,见惯花红柳绿的林凡才会渴望这里。
他的这种愿望就好像大都市的富豪厌倦了勾心斗角的社会,就想在深山老林,或者都市周围比较偏僻的地方建个别墅,远离喧嚣,然后安然悠闲的度过晚年。
这样的生活是多数都市人最终的梦想,林凡曾经也这样幻想过,没想到,曾经的那个梦想却在千年前的大唐实现。
瞅着宽阔的废舍,一副古式别墅的雏形在他脑中渐渐成型,既然来到这里,那就让以前想过的生活逐一在这里实现吧。
虽然现在还不是享受晚年的时候,但追求富人生活从来都是林凡的梦想。
站在废舍面前,想想现在这座宽大的地方就是自己的了,林凡都觉得不可思议,看着眼前这一切,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开发商,一个爆发富。
心满意足的回到家就没有停歇过,在宣纸上画出废舍的大致轮廓,启动思维,在这个空间里尽情谱画理想的居所……
自从有了香水坊,香水坊的员工的生活节奏比以往更快了,每个人都比较忙。
林凡还是比较清闲的,没事干就喜欢往大家庭跑,自从火麟儿的这个大家庭加入了单雄后,他就跑得越发勤快了。
不是为了看看单雄这个人是长得有多帅,也不是为了从这家伙口中获取些有关他的身份信息,林凡可没那么八卦,也没那么无聊到去研究一个对他并无危险的人的身份。
往大家庭跑只是为了无聊时找个可以喝酒的人解解闷,单雄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随身携带着一个酒葫芦,里面永远都装满酒,空了就会到就近的酒馆里添满。(未完待续。)
简单的幸福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变味,当其他人都纷纷进城谋生时,林凡一家也无法再苟且存活于小山沟中,于是,田地荒废了,人基本都走光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青年纷纷奔赴城市,只为了某一天能走出这片大山。
经过多年努力,林凡一家终于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彻底走出大山……如今,仿佛时光倒流,站在田地里,林凡仿佛又看到家乡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只是……身边少了父母兄弟……
“爸,妈,大哥,二哥,妹妹,你们过得好吗?”林凡心里默念家人,缓缓闭上眼,脑中浮现家人的容貌,呈现往日时光……
睁开眼时,泪眼模糊……曾以为,自己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已可放下过往,可如今触景生情,过往挥之不去。
人生最难忘莫过于情,既然人无法忘情,那就让情深藏心底,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慢慢绽放新情,开创新的人生,毕竟……既然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不是么。
“哥哥,哥哥,怎么了?怎么哭了?”小雪焦急的在林凡面前晃手,“是不是沙子跑进眼里了?”
听见小雪的呼声,父母急忙放下手中的碗过来查看,林凡感动的摇摇头,抹抹脸展颜一笑,如今这家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从他们那里林凡再次感受到了亲情···这一世,定要好好待他们,也算是···弥补后世的缺憾,前世未能赡养父母,这一世定要将恩情双倍还上。
见林凡如往日一样笑了,小雪和父母都放下心,父母继续吃面条,小雪则默默跟在林凡身后,两人就这样在田间游荡,林凡有时弯下腰看看水稻长势如何,有时折下一根小草放在嘴里玩弄。
目光转动中落在一处水稻上,蹲下来细细打量一阵,从水稻上扯下一片嫩叶,折起稍微一捏就有一股绿汁从缝隙中溢出,那是一只小虫身上流下来的,这一幕小雪看得清清楚楚。
“哥哥,你刚才扼杀了一只小生灵。”小雪捧着林凡丢下的沾满虫汁的嫩叶,表现出少女独有的爱心。
我日,这害虫也值得你可怜?林凡差点没被气死,扯下另一片爬有小虫子的叶子问小雪:“在这只虫子与稻谷之间你会选择谁?”
小雪疑惑的看着林凡,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没多想,指着稻谷道:“当然是稻谷了,它可是能喂饱我们肚子的。”
“这就对了。”林凡扔下那片叶子,站起身轻叹道:“只是你可怜的这小虫子会把我们的稻谷给吃了,长大后更加疯狂,到时我们只能饿肚子。”
“这么坏?!”小雪震惊之余发飙了,用她的小脚丫用力的猛踩那片被林凡丢下的嫩叶,没多久,地上都是一团绿汁,有嫩叶的也有那小虫子的。
小雪还不解气,又从旁边的稻穗叶子上折下爬有小虫子的叶子,扔在地上拼命的踩···
吃完点心的父亲拍拍饱了的肚子悠悠的走过来,指着还在用力猛踩的小雪狐疑的问道:“小雪她这是在干嘛?”
林凡含笑道:“她在拯救我们的水稻。”
瞅着父亲一脸狐疑之色,林凡走几步从一棵水稻上折下一片嫩叶,指着嫩叶上的小虫子道:“小雪消灭的就是这小虫子。”
“这小虫子会吃水稻?”父亲拿着嫩叶左看右看,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小的虫子会对水稻造成什么危害,满脸不屑道:“就这么小的虫子还能把一棵水稻全吃光了不成?给它这片嫩叶就够吃它一辈子了。”
“别小看这小东西,它长大后就是这片田地之王···没说名字你可能不知道,它就是蝗虫。”
“蝗虫?”父亲脸色骤变,他是大唐本土人士,对于自然灾害极为恐惧,闻蝗色变,蝗虫对粮食的危害前朝不是没发生过,以往的蝗灾,古人只能听之任之,若没有屯粮只能饿肚子。
林凡点头道:“若这些蝗虫不除,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发生一场大蝗灾,看看现在这小虫子都这么多了,长大后必将席卷整个关中,到时···百姓又难免饿一场肚子。”
“蝗灾,蝗灾···”父亲喃喃自语,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稻田不知该说什么,脸上笑容不再,阴沉得就像乌云密布。
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蝗灾对古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不像后世那样有各种杀虫剂,当蝗虫降临时,除了眼睁睁看着粮食被蝗虫吞噬,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刻采取一定措施的话,蝗灾未必就会发生。”
“你有阻止蝗灾发生的办法?”父亲激动的看着林凡,神情兴奋,眼神充满期待,他手上的那只小蝗虫早已被他捏碎,绿汁从他指尖滑下,绿油油的看得林凡一阵恶心。
林凡目光避开父亲的手,瞅着田地道:“有点办法,这办法虽不能完全阻止蝗虫的衍生,但也可将危害降一些,但不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要在整个关中实施这种办法很难,除非皇上下旨。”
“要在整个关中实施那肯定很难。”父亲埋头思虑会问道:“那能救咱们安阳里就可以了,你说的那是什么办法?”
林凡道:“目前还没有万全之策,这种方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水稻,到时的结果将与蝗灾一样,所以···还是等等吧,等我想出万全之策再说。”
父亲有些萎靡的叹一口气,目光落在正折下爬有蝗虫的嫩叶,然后扔在地上用力的踩的小雪身上,忽然眼睛一亮,裤脚都不挽直接进入田地里,目光敏锐的在水稻上搜寻,看见爬有蝗虫的嫩叶就折下,拇指食指一捏,蠕动的蝗虫瞬间变成一滩绿汁。
父亲呦喝一声,告诉周围乡亲嫩叶上的小虫子是蝗虫后,临近的庄户就把这消息告诉附近的人,如此一来,安阳里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的目光在水稻上搜来寻去,发现有蝗虫的嫩叶就折下用力捏,他们对于夺取他们粮食的害虫恨之入骨,恨不得能杀光。
父亲没有再折嫩叶,直接把蝗虫捏死在嫩叶上,其他人也都效仿,埋头在田地间搜寻那罪大恶极的蝗虫,小雪没有下地,她也不敢直接用手捏,还是用老办法用力踩。
瞅着这些唐人疯狂的举动,林凡才第一次感受到蝗灾对他们的伤害有多大,以前在史书中听闻这些自然灾害没多大感觉,如今虽还未亲身经历蝗灾所带来的危害,但已看出古人对蝗灾的畏惧与无奈。
虽知道亲手去捏死这些幼小蝗虫的方法很愚笨,也没有多大效率,但林凡不想阻止他们,就让他们好好发泄下心中的畏惧吧。
他并未想到,不久前海东青所吃的虫卵竟是蝗虫这等害虫,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让海东青尽情地吃,虽达不到全灭的效果,但至少在萌芽中达到一些致命的效果。
漫步在田埂间,目光遍及远方,林凡仿佛看到贞观年间的那场大蝗灾正在慢慢接近,而自己身为现代人,却也只能力不从心······
第十八章理想居所
林凡在那天去完庄稼地后就没再踏入那里,去那也不知道干嘛,消蝗虫又不需要他,干农活也不需要他。
小雪也很想去杀蝗虫大军尽一份力,可林凡不让她去,理由是一个女孩子家整天在田地间跑,长大后皮肤不好就很丑了。
何况她的假期已到,她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香水坊上,现在多了两个副品,香水坊已经够她忙的了。
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忽然间生活中没有了可娱乐的东西,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说KTV狂欢,不说夜总会销魂,这些不是天天都会去的,最多偶尔叫上几个朋友嗨一下,以缓解快节奏生活所带来的压力。
没有ktv,没有夜总会,没有酒吧,林凡都可过得很好,毕竟后世并非日夜游离于这些场所,可没有了网络,没有了手机,没有电视剧可追,没有电影可看,这让林凡有些不适应。
就好像,以前从大都市回到偏远的家乡,那里没有网络,更早以前连手机都不可上网,那真的是与世隔绝,尤其是晚上,除了聊天,只有躺在床上意淫到困。
现在的日子就好比以前,甚至更遭,以前只要走到镇上还可看到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现在走到哪都不知外界如何。
这段时间,林凡把精力放在其他事上,前段时间注意力都在香水副品上,没有娱乐生活过得依然精彩,如今虽是井底之蛙,不知世界一切,与一切高科技断得一干二净,没有后世这些高科技可依赖,要活得快乐,只有自娱自乐,尤其是在闲暇下来之际。
没有娱乐就自创娱乐,一个人去酒馆,青楼买醉不是一个好方法,这样的场所就应该几个兄弟一起。
林凡想来想去,觉得如今的生活应该好好改善一番,现在的他有资本去想这个,瞅着自家唯一一处屋落,感觉太挤了。
大耳肯定是不会走了,恐怕会一辈子以保镖之名呆在自家里,小竹目前与大耳习武,一时半会也走不了,日后应该会离去吧,这种人并不喜欢寄人篱下。
整个院子都满了啊,原来是林凡和小雪夜晚观月的平台下已搭起一个小屋棚供小竹居住,本来是与林凡一起住的,但林凡不想看见他那张死人脸,看着那张脸他很难入睡。
现在连小雪的房间都被大耳给占领了,她被迫到父母的房间打地铺,父母没有什么怨言,觉得这位曾经救过自己儿女的老人是林家的大恩人,理应优待。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好好改善下新居所了,想到居所林凡才想起几个月之前从一个胖子商人那里忽悠来的一处废宅,于是他又来到了这里。
从拿到房产证那一刻,林凡才知道这个离长安城有些距离的地方有些不同。
它不属于五里任何一里,只属于雅玉乡。
曾经这里也是繁华地带,后来长安发展起来后,很多人都搬离这里,涌进长安,就好像后世很多乡村百姓都奔往大都市,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尤其在这处废宅发生一场大火后,这里人迹就更稀少了,几无人烟,唐人一般不会看重这个地方,唯有过逛都市生活,见惯花红柳绿的林凡才会渴望这里。
他的这种愿望就好像大都市的富豪厌倦了勾心斗角的社会,就想在深山老林,或者都市周围比较偏僻的地方建个别墅,远离喧嚣,然后安然悠闲的度过晚年。
这样的生活是多数都市人最终的梦想,林凡曾经也这样幻想过,没想到,曾经的那个梦想却在千年前的大唐实现。
瞅着宽阔的废舍,一副古式别墅的雏形在他脑中渐渐成型,既然来到这里,那就让以前想过的生活逐一在这里实现吧。
虽然现在还不是享受晚年的时候,但追求富人生活从来都是林凡的梦想。
站在废舍面前,想想现在这座宽大的地方就是自己的了,林凡都觉得不可思议,看着眼前这一切,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开发商,一个爆发富。
心满意足的回到家就没有停歇过,在宣纸上画出废舍的大致轮廓,启动思维,在这个空间里尽情谱画理想的居所……
自从有了香水坊,香水坊的员工的生活节奏比以往更快了,每个人都比较忙。
林凡还是比较清闲的,没事干就喜欢往大家庭跑,自从火麟儿的这个大家庭加入了单雄后,他就跑得越发勤快了。
不是为了看看单雄这个人是长得有多帅,也不是为了从这家伙口中获取些有关他的身份信息,林凡可没那么八卦,也没那么无聊到去研究一个对他并无危险的人的身份。
往大家庭跑只是为了无聊时找个可以喝酒的人解解闷,单雄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随身携带着一个酒葫芦,里面永远都装满酒,空了就会到就近的酒馆里添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