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遇见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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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父母,我一阵心酸。近千发子弹都有近50公斤了,显然我不可能全部带走,往军包里塞了120发56式子弹,再将弹夹上满,带上六个手枪弹夹,手枪挂在腰上,将军刀,手机(到现在都还没信号)塞到军包里,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剩下的子弹全部埋了起来,做好记号,ok,,提上56式,准备出发,临走前将附近地形和子弹地点都画在了笔记本上,还要回来取的呢。
朝哪边走呢?举起望远镜看看,南边是山,不是很高,没什么树,显然是个石头山,只能长些灌木,杂草之类的,西边及西北都是森林,好像面积还很大的样子,森林边缘是一条河,发源于山上,沿着森林边缘向东北方向而去,东边就是大片灌木,草丛之类的,更远处好像也是森林,“看来应该是森林大火将这片森林烧了,烧到河边才停下。”我看到离我不远处的一个烧焦的树桩自言自语。沿着河水向南走,不论哪个年代,依山傍水而居都是共识。
我下定决定,整了整装备,朝河边走去,不是很远,三五里左右,路上还开了两枪,打中了只兔子样的动物,比我见过的兔子大,56式威力果然不错,一枪就将兔子的内脏打飞了,还有一枪就不知道飞哪去了,嘿嘿,第一枪有点手生,提着都快四分五裂的兔儿来到了河边,“看来,下次打猎打小动物,得用手枪了,56式威力太大了”,我将我的第一个猎物洗净剥皮,砍了些灌木,准备开饭啊,撕下两张笔记本纸当引火,很快一堆篝火就起来了,将肉插在木棍上,慢慢烤着,一滴滴油不住的往下滴溅起一团团火苗“爽啊,要是再来一瓶酒,来点佐料,那就爽歪歪了,哈哈哈。
吃干抹净,就着河水喝了几口,没来由的感觉一阵舒爽,以后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不如意,父母的艰辛,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有的只是身在大自然里的悠闲,饿了,开枪打兔子,渴了,喝口河水,奶奶的,感觉这水比他妈的矿泉水还干净,我顺着河水逆流而上,往山脚走去。
“贼老天,你他妈生儿子没屁眼,奶奶的,玩了老子二十多年,你还没玩够,走了这半天连根人毛都没见,不会这世上就我一个人类吧,老大,别搞我了,会死人的。”我越走越没信心,望山跑死马,走了几个小时了还没到山脚,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有人也应该出来了啊。正在我无聊至极提着望远镜四处看时。
“咦,不对。”前面不远处的一小片树林里感觉有点不正常,我赶紧跑过去,很明显的痕迹,有人或者是某种会用工具的动物一群在这里休息过,有些树的枝条被彼此连在一起,上面还挂过一些东西。
应该是死去的动物,我摸着枝条上干涸的血迹以及上面连着的一些毛。看来我找的方向应该没错,不过看样子,对方应该是食肉动物,看来我也要小心了,别他妈的被人搞去吃了还以为是做梦呢。我不由的抓紧了手中的56式,出了树林顺着已经有点明显的痕迹往前走去。
终于,快到山脚了,前面也是一片森林,不过就是很稀疏了,树也不是很高大,看来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山脚了,这时河边的有人活动的痕迹已经很明显了,不过让我不解的是到现在都中午了,怎么还不见人影,他们不用吃饭的吗?难道我被发现了,我不由得更加小心周围,小心翼翼地向林中穿去。就快到山脚了,透过树林都可以看到前面的山。
同时,“噢,喔,”伴随着不停的狼嚎声传到我的耳里,我总算明白了,狼群,难怪没有人影。我不由的更加小心,被狼群包围了,我就十死无生了。借助望远镜,我小心翼翼向前摸去,前面的情景也映入了我的眼睛。虽然我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望远镜里传过来的影像还是让我大吃一惊。
山脚下有一个依山而围的木栏,后面是山,木栏以山为依托向前围了约百米直径的半圆,木栏一根跟手臂粗细,两米来高,木栏里面一群乞丐(我的第一感觉)拿着尖尖的木棍隔着木栏与木栏外的约80多头狼对之,狼群不断的撞击木栏,寻找着缝隙想钻进去,木栏外面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少人类的各个部件到处可见还有不少狼不时从那些骨头上撕下粘在上面的一丝肉,看来狼的鼻子果然厉害,已有好几头狼朝我这边望了望,事不宜迟,保命要紧,我赶紧看了一下抱住旁边的一棵树哧溜一下就溜上去了,“奶奶的,人的潜力真是无穷啊,以前怎么没发现我爬树这么快。”我找了个高一点的树杈坐了上去,拉出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
“总算明白了,狗日的老天爷,中华几十个朝代,你送我到哪不行啊,把老子送到原始社会,用得着这样玩我吗。”我心中大怒,木栏里的人一个个穿着半身兽皮,叽里咕噜的叫个不停,有的手上拿着石斧不停的打着想进去的狼,有的还拿着火把,看来进化的应该比较接近现代人了,还好,不是猿人,不会有心理障碍了,嘿嘿,那几个女的虽然脏了点,洗干净了,总能找几个看的过去的吧。我一阵yy,口水都快留下来了,抱怨老天爷的想法早扔到天边了。“咦,不对,怎么成年男人这么少?”很快,我就从望远镜里发现了不对,并且木栏没有门,木栏的好几个地方像是临时补起来的,学理科的推理能力都不错,很快我就明白了,昨夜,那群狼包围了他们,看来他们发现的比较早,于是部落里的男人拿着武器迎了上去,给剩下的老弱妇孺留下宝贵的时间,剩下的人赶快补好了木栏的缺口,而男人却大部分惨遭狼吻。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攻击,木栏已经岌岌可危,看来,要是没有奇迹出现的话,要不了多久,木栏就会被攻破了,“可惜,奇迹出现了”。我邪恶的笑笑,举起56式,瞄准了狼群中的一头最大的。
“嘿嘿,看样子是头狼,byebye了,宝贝”。砰的一声,头狼应声而到,“完美,一枪爆头。”狼群愣了一下,“噢”狼嚎声顿时此起彼伏,一大群狼朝我的树下冲来。“妈的,哪个王八蛋说的干掉狼群中的头狼就会让狼群为争王位而瞬间溃散啊。”我大骂自己白痴,起点小说的东西也信。还好,狼不会爬树,正好给我炼枪,为了节约子弹(打一发就少一发啊,两枪打死只兔儿就让我心疼了半天了),基本上一枪一头,一个弹夹打完,我慢慢压满子弹后,再来,80多头狼没一会到了快50头了,终于,剩下的狼开始怕了,有一头跑的,剩下的三十来头呼的窜入林中溜了。“还是高科技管用啊,难怪后世狼都成稀有动物了。”我抑制不住大屠杀后的喜悦(看来咱中国人不是没有血性),右手提枪,左手拖着一只狼出了森林向木栏走去。拖狼就是为了告诉他们是我救他们的,对救命恩人,他们应该会有所表示的吧,我心里有点忐忑,要想好好活下去,必须要有自己的手下,而第一步就是融入进他们的圈子里,让他们认同。
想到父母,我一阵心酸。近千发子弹都有近50公斤了,显然我不可能全部带走,往军包里塞了120发56式子弹,再将弹夹上满,带上六个手枪弹夹,手枪挂在腰上,将军刀,手机(到现在都还没信号)塞到军包里,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剩下的子弹全部埋了起来,做好记号,ok,,提上56式,准备出发,临走前将附近地形和子弹地点都画在了笔记本上,还要回来取的呢。
朝哪边走呢?举起望远镜看看,南边是山,不是很高,没什么树,显然是个石头山,只能长些灌木,杂草之类的,西边及西北都是森林,好像面积还很大的样子,森林边缘是一条河,发源于山上,沿着森林边缘向东北方向而去,东边就是大片灌木,草丛之类的,更远处好像也是森林,“看来应该是森林大火将这片森林烧了,烧到河边才停下。”我看到离我不远处的一个烧焦的树桩自言自语。沿着河水向南走,不论哪个年代,依山傍水而居都是共识。
我下定决定,整了整装备,朝河边走去,不是很远,三五里左右,路上还开了两枪,打中了只兔子样的动物,比我见过的兔子大,56式威力果然不错,一枪就将兔子的内脏打飞了,还有一枪就不知道飞哪去了,嘿嘿,第一枪有点手生,提着都快四分五裂的兔儿来到了河边,“看来,下次打猎打小动物,得用手枪了,56式威力太大了”,我将我的第一个猎物洗净剥皮,砍了些灌木,准备开饭啊,撕下两张笔记本纸当引火,很快一堆篝火就起来了,将肉插在木棍上,慢慢烤着,一滴滴油不住的往下滴溅起一团团火苗“爽啊,要是再来一瓶酒,来点佐料,那就爽歪歪了,哈哈哈。
吃干抹净,就着河水喝了几口,没来由的感觉一阵舒爽,以后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不如意,父母的艰辛,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有的只是身在大自然里的悠闲,饿了,开枪打兔子,渴了,喝口河水,奶奶的,感觉这水比他妈的矿泉水还干净,我顺着河水逆流而上,往山脚走去。
“贼老天,你他妈生儿子没屁眼,奶奶的,玩了老子二十多年,你还没玩够,走了这半天连根人毛都没见,不会这世上就我一个人类吧,老大,别搞我了,会死人的。”我越走越没信心,望山跑死马,走了几个小时了还没到山脚,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有人也应该出来了啊。正在我无聊至极提着望远镜四处看时。
“咦,不对。”前面不远处的一小片树林里感觉有点不正常,我赶紧跑过去,很明显的痕迹,有人或者是某种会用工具的动物一群在这里休息过,有些树的枝条被彼此连在一起,上面还挂过一些东西。
应该是死去的动物,我摸着枝条上干涸的血迹以及上面连着的一些毛。看来我找的方向应该没错,不过看样子,对方应该是食肉动物,看来我也要小心了,别他妈的被人搞去吃了还以为是做梦呢。我不由的抓紧了手中的56式,出了树林顺着已经有点明显的痕迹往前走去。
终于,快到山脚了,前面也是一片森林,不过就是很稀疏了,树也不是很高大,看来过了这片森林就是山脚了,这时河边的有人活动的痕迹已经很明显了,不过让我不解的是到现在都中午了,怎么还不见人影,他们不用吃饭的吗?难道我被发现了,我不由得更加小心周围,小心翼翼地向林中穿去。就快到山脚了,透过树林都可以看到前面的山。
同时,“噢,喔,”伴随着不停的狼嚎声传到我的耳里,我总算明白了,狼群,难怪没有人影。我不由的更加小心,被狼群包围了,我就十死无生了。借助望远镜,我小心翼翼向前摸去,前面的情景也映入了我的眼睛。虽然我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是望远镜里传过来的影像还是让我大吃一惊。
山脚下有一个依山而围的木栏,后面是山,木栏以山为依托向前围了约百米直径的半圆,木栏一根跟手臂粗细,两米来高,木栏里面一群乞丐(我的第一感觉)拿着尖尖的木棍隔着木栏与木栏外的约80多头狼对之,狼群不断的撞击木栏,寻找着缝隙想钻进去,木栏外面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少人类的各个部件到处可见还有不少狼不时从那些骨头上撕下粘在上面的一丝肉,看来狼的鼻子果然厉害,已有好几头狼朝我这边望了望,事不宜迟,保命要紧,我赶紧看了一下抱住旁边的一棵树哧溜一下就溜上去了,“奶奶的,人的潜力真是无穷啊,以前怎么没发现我爬树这么快。”我找了个高一点的树杈坐了上去,拉出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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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看样子是头狼,byebye了,宝贝”。砰的一声,头狼应声而到,“完美,一枪爆头。”狼群愣了一下,“噢”狼嚎声顿时此起彼伏,一大群狼朝我的树下冲来。“妈的,哪个王八蛋说的干掉狼群中的头狼就会让狼群为争王位而瞬间溃散啊。”我大骂自己白痴,起点小说的东西也信。还好,狼不会爬树,正好给我炼枪,为了节约子弹(打一发就少一发啊,两枪打死只兔儿就让我心疼了半天了),基本上一枪一头,一个弹夹打完,我慢慢压满子弹后,再来,80多头狼没一会到了快50头了,终于,剩下的狼开始怕了,有一头跑的,剩下的三十来头呼的窜入林中溜了。“还是高科技管用啊,难怪后世狼都成稀有动物了。”我抑制不住大屠杀后的喜悦(看来咱中国人不是没有血性),右手提枪,左手拖着一只狼出了森林向木栏走去。拖狼就是为了告诉他们是我救他们的,对救命恩人,他们应该会有所表示的吧,我心里有点忐忑,要想好好活下去,必须要有自己的手下,而第一步就是融入进他们的圈子里,让他们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