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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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起来怂得不能再怂的大白兔子,一旦发威,也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再者说了,除了他的马屁功夫以外,哪怕就算派他出去打探消息什么的也能美美做的,让莫陌满意非常。
更重要的是,大白兔子的忠诚度不逊于刑天。这就是大白兔子最聪明的地方,当初大白兔子跟着别的老大混的时候,他因为胆小,怕死,被各种欺负。
后来大白兔子的老大被莫陌给宰了,他又跟着莫陌混。相处久了,大白兔子才发现莫陌从来不欺负他,哪怕是嘴头上的打骂,这都不算什么,但莫陌每每缴获了战利品,都必须有他一份。嘴上骂的欢,可对自己是相当看重的,甚至在逍遥门中,大白兔子虽然职位不高,但他每说一句话,提一个意见,莫陌都会认真听取。
哪怕说错了不要紧,笑骂两句也就过去了。但大白兔子从莫陌身上感受到的是尊重,那种受到别人尊重的感觉,没有卑微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何况大白兔的心里清楚的很,以他这种贪生怕死,胆小的性格,假如换了一位老大,肯定又会恢复以前的生活,被别人看不起,整天的欺负,非打即骂是小事,可如果每次都让他干最脏最累的活,分好处的时候,却连根毛都捞不着。
在这款游戏中,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大白兔子永远只是一个小兵,一辈子也没有出头之日,那还玩个狗鸡,巴退游算了。
所以大白兔子是认定了莫陌打心眼儿里效忠他,
也许就连莫陌身边的刑天和我屌很大都没有发现,大白兔子尽管贪生怕死,可每次只要一遇到危险,他都紧紧的跟在莫陌的屁股后头,哪怕面临生存与死亡的抉择之时,大白兔子也视死如归,从来没有放弃过,莫陌没有动过自己一个人逃跑的念头。
什么是忠诚?这就是忠诚!
所谓的忠诚,不一定说是为你生,为你死,为你鞍前马后,为你肝脑涂地。在莫陌看来忠诚,只需要你不离不弃,我富贵了,你跟我一起富贵,我要死了黄泉路上,你和我做个伴。如此而已!
话分两头。
眼见莫陌挥了挥手,刑天和我屌很大,几个人呼啦啦的出了武器,摆出了一副进攻的架势,六七个小毛贼慌了,山贼头目也慌了。
尼玛!
这是要死磕啊?
几个人面面相觑,快要哭惨了:“至于的吗?不就是抢你们一点粮食吗?”
“妈的,人要倒霉了,喝口凉水都塞牙,天天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饿的快要死了也就罢了,好不容易碰见一个过路的队伍,实力好像还和自己差不多,偏偏人家是块硬骨头。”
“这绝逼是狠茬子啊!!!”
气势这种东西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就比如此时的刑天和我屌很大,两个人直刺刺地往那里一站,眼神一扫,自然而然的就散发出一种异常彪悍的气息。
两个人都是身材魁梧,仿佛两尊门神一样。
在这一点上,刑天的气势比我屌很大,还要吓人几分。手拿一柄板斧,双目瞪如铜铃,四肢发达肌肉男一个,特别是啥以外放的时候仿佛刚从地狱里杀出来的恶魔一样,浑身都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森冷气息,令人心惊胆战。
一伙山贼一时间被这股气势吓住了,不敢轻举妄动。
刑天和我聊很大,可不在乎他们怎么想,两人动了动脖子,勃颈处的骨头发出咔咔的脆响,热身完毕刑天脸上露出一抹狞笑。
“比一比。”
“比什么?”
刑天一脸淡定的伸出了五根手指:“一共七个人,你们帮我缠住那个山贼头领和他身边的小跟班,剩下的五个人我十分钟搞定。”
啥?
山贼们瞪圆了眼珠子。
我屌很大,却冷笑了一声,不屑道:“不如换一换,你帮我缠住那个山贼头领和他身边的小跟班,剩下的五个人我五分钟搞定。”
“操!那就比一比谁杀的多算谁赢?”
形象可是个暴脾气,话音未落,整个人如同一阵黑旋风一样冲了上去,手中的板斧像一扇门板,在阳光下折射出森冷的光泽。
这巨大的板斧是一件绿装,有雷电属性。
刑天如一道旋风般向前猛扑的时候,板斧抡过,半空响起,雷霆一般噼啪之声,风雷阵阵。
几个小毛贼,吓得亡魂皆冒。
不管几个小毛贼吓成什么德行,开工已经没有回头箭了,刑天拿着大斧头冲上去如同虎入狼群,大开大合。霎那间杀的几个小喽啰,哭爹喊娘,纵马逃窜。
可苦了他们座下的几匹战马,一匹战马饿得瘦骨嶙峋,皮包骨头,此时在几个小毛贼的鞭策下,踢打声中,几匹战马,强打精神,撒开蹄子四散奔跑。可说到底也只是区区的普通战马而已,哪挡得住如同一尊战神一样的刑天,一张板斧抡起来虎虎生风,彪悍异常。
挡在刑天面前的一匹战马受了惊一声嘶鸣之后,前蹄飞扬,如同马踏平原一般碗口大小的马蹄子就要落下去把下面的形象踩成一团肉泥。
刑天临危不惧,眼神中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意,猛然扬起了手中的板斧,一记力劈华山状。
嘴中一声暴喝,全身的肌肉爆发,特别是两条手臂上的肌肉如同活了一般蠕动着,一条条青筋从皮肤底下爆了出来仿佛一条条虬龙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呔!
声如洪钟,震得小毛贼耳膜生疼,阵阵的战马嘶鸣。
气大力沉的一斧头,有劈山之势在半空划出一条,优美的半弦月之后狠狠的砍在了马头之上。
噗!
刹那间鲜血瓢泼,一股热血,带着滚烫的温度喷洒在了刑天脸上淋在了刑天身上,他如一尊远古战神,一般浴血而狂。
劈下去的斧头,力道又威猛了三分,仿佛庖丁解牛一般的美感,那骨头劈碎了战马的头颅之后,仿佛顺着他的骨骼缝隙间笔直的向下砍了去,巨大的一匹战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肢解,骨肉分离,一分为二。
马的嘶鸣声,马背上小毛贼的惨叫声混在了一起,说不出的景象凄惨,道不尽的鲜血淋漓。
嘎吱!
嘎吱!
锋利的斧头切入马匹的血肉中,拨开了肌肉和皮毛,将坚硬的马骨碾成渣滓,要是真的将巨大的马匹一分为二,斧头从马腹中砍过去,鲜血和内脏像大雨倾盆一样的淋在了刑天身上。
马背上的小毛贼,已经忘记了逃跑,忘记了一切目光震惊的看着那斧子从天而降,将他坐下的马匹一劈两半,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卡洛的斧头要之毫厘的避过了马背上的小毛贼,已经呆若木鸡的小毛贼在马匹被一分为二之后,侥幸逃过一劫,在斧子落下去,巨大的劲风之下,悲催的从马匹,后背上掀翻了过去。之后摔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
噗!
噗!
接连又是两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响起,被一分为二的战马尸体一左一右倒在了地上,战马的头颅中间有一条血线,然后裂开,整个头颅,身体四肢被分成了两半,尸体倒在地上,是鲜血流成了河内脏,白花花的肠子散落的满地都是。
呕!
这一幕太血腥,也太震撼了。
不只是六七个马贼看得呆住了,就连远处的我有很大大白兔子莫陌眼前血腥的一幕。
大白兔子张口作呕,忍了一会儿,没忍住一个人跑到一棵大树下,扶着大树的树干弯着腰,吐的昏天黑地吐胆汁都快要吐出来了。
莫陌还好,见过了很多大场面以后,此时的表情还算淡定,虽然眼角隐隐抽搐了几下,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旁边的我屌很大,也是被震撼了一下,回过神来之后,看向刑天的目光很是复杂,赞赏,羡慕和嫉妒!
赞赏,那是因为英雄惺惺相惜。
我屌很大,和刑天的路数基本上是相同的,同样的身材,高大威猛,仿佛两吨战神,只不过后来莫陌得到了一把斧子送给了刑天,又得到了一把巨锤送给了我屌很大。
所以两个人通常往莫陌身边,一左一右一站的时候,仿佛两尊门神一样。
并且两人的战斗风格也极其相似,彪悍勇猛,有虎狼之力。
不同的是,莫陌本人似乎更看重刑天,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刑天跟他跟得久了,又或者是因为莫陌本人觉得刑天比我屌很大,更具备潜力。
总之这种天才让我屌很大,心里不免有一些吃味。
他总觉得莫陌在拉偏架,总觉得凡是莫陌都在偏袒着刑天。这让我屌很大,一直很不爽,心里也一直憋着一股火,上次之所以和刑天主动提出战斗,还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其中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因为我都有很大嫉妒刑天。
将他打伤,一方面纯粹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想向莫陌证明,他比刑天更强,更猛,刑天拥有的一切原本是应该属于他的。
我有很大激励的渴望在莫陌面前证明自己,从而取得莫陌的信任,他早已经对刑天付门主的位置垂涎三尺,尽管此时逍遥门的门派不大,但是含金量却很足。一个副掌门所能获得的回报,也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这种矛盾其实还和莫陌平日里对手底下人太好,花钱也总是大手大脚的坏毛病,有一些关系。
对面。
几个小毛贼被刑天的一斧头给吓傻了,两股战战哭爹喊娘。
尼玛!
这也太猛了吧?
你这么牛逼,你怎么不上天呢!
几个人想哭,一开始当小毛贼的时候,也只是为了抢一个山头,占山为王,过一过绿林好汉,那种打家劫舍,抢一抢过路的财神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逍遥自在日子。
可后来才发现,根本tmd不是那么一回事。
整天眼巴巴的守在山头上,十天半个月看不见一个路人,要么就是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对方要不强的离谱,要不就是成群结队。
这种情况下,几个小毛贼哪敢得瑟?总不能为了一口饭吃,把自己的脑袋都给弄丢了吧。
总之就这么有一天,每一天的混日子饿的头晕眼花,饿得找不着北。谁承想更惨的还在后头,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一伙肥羊,想要开个荤,结果tmd根本就不是一群羊,而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现在好了,看这架势,谁打劫谁还不一定呢。
一伙小毛贼还算够意思,没有丢下被刑天打伤的同伴,两个小毛贼手脚麻利的从马上跳下来,然后跑过去,把同伴从地上扶了起来,也不知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拉上同伴就走,最后退到了山贼头目的身后。
表面上看起来怂得不能再怂的大白兔子,一旦发威,也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再者说了,除了他的马屁功夫以外,哪怕就算派他出去打探消息什么的也能美美做的,让莫陌满意非常。
更重要的是,大白兔子的忠诚度不逊于刑天。这就是大白兔子最聪明的地方,当初大白兔子跟着别的老大混的时候,他因为胆小,怕死,被各种欺负。
后来大白兔子的老大被莫陌给宰了,他又跟着莫陌混。相处久了,大白兔子才发现莫陌从来不欺负他,哪怕是嘴头上的打骂,这都不算什么,但莫陌每每缴获了战利品,都必须有他一份。嘴上骂的欢,可对自己是相当看重的,甚至在逍遥门中,大白兔子虽然职位不高,但他每说一句话,提一个意见,莫陌都会认真听取。
哪怕说错了不要紧,笑骂两句也就过去了。但大白兔子从莫陌身上感受到的是尊重,那种受到别人尊重的感觉,没有卑微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何况大白兔的心里清楚的很,以他这种贪生怕死,胆小的性格,假如换了一位老大,肯定又会恢复以前的生活,被别人看不起,整天的欺负,非打即骂是小事,可如果每次都让他干最脏最累的活,分好处的时候,却连根毛都捞不着。
在这款游戏中,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大白兔子永远只是一个小兵,一辈子也没有出头之日,那还玩个狗鸡,巴退游算了。
所以大白兔子是认定了莫陌打心眼儿里效忠他,
也许就连莫陌身边的刑天和我屌很大都没有发现,大白兔子尽管贪生怕死,可每次只要一遇到危险,他都紧紧的跟在莫陌的屁股后头,哪怕面临生存与死亡的抉择之时,大白兔子也视死如归,从来没有放弃过,莫陌没有动过自己一个人逃跑的念头。
什么是忠诚?这就是忠诚!
所谓的忠诚,不一定说是为你生,为你死,为你鞍前马后,为你肝脑涂地。在莫陌看来忠诚,只需要你不离不弃,我富贵了,你跟我一起富贵,我要死了黄泉路上,你和我做个伴。如此而已!
话分两头。
眼见莫陌挥了挥手,刑天和我屌很大,几个人呼啦啦的出了武器,摆出了一副进攻的架势,六七个小毛贼慌了,山贼头目也慌了。
尼玛!
这是要死磕啊?
几个人面面相觑,快要哭惨了:“至于的吗?不就是抢你们一点粮食吗?”
“妈的,人要倒霉了,喝口凉水都塞牙,天天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饿的快要死了也就罢了,好不容易碰见一个过路的队伍,实力好像还和自己差不多,偏偏人家是块硬骨头。”
“这绝逼是狠茬子啊!!!”
气势这种东西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就比如此时的刑天和我屌很大,两个人直刺刺地往那里一站,眼神一扫,自然而然的就散发出一种异常彪悍的气息。
两个人都是身材魁梧,仿佛两尊门神一样。
在这一点上,刑天的气势比我屌很大,还要吓人几分。手拿一柄板斧,双目瞪如铜铃,四肢发达肌肉男一个,特别是啥以外放的时候仿佛刚从地狱里杀出来的恶魔一样,浑身都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森冷气息,令人心惊胆战。
一伙山贼一时间被这股气势吓住了,不敢轻举妄动。
刑天和我聊很大,可不在乎他们怎么想,两人动了动脖子,勃颈处的骨头发出咔咔的脆响,热身完毕刑天脸上露出一抹狞笑。
“比一比。”
“比什么?”
刑天一脸淡定的伸出了五根手指:“一共七个人,你们帮我缠住那个山贼头领和他身边的小跟班,剩下的五个人我十分钟搞定。”
啥?
山贼们瞪圆了眼珠子。
我屌很大,却冷笑了一声,不屑道:“不如换一换,你帮我缠住那个山贼头领和他身边的小跟班,剩下的五个人我五分钟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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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苦了他们座下的几匹战马,一匹战马饿得瘦骨嶙峋,皮包骨头,此时在几个小毛贼的鞭策下,踢打声中,几匹战马,强打精神,撒开蹄子四散奔跑。可说到底也只是区区的普通战马而已,哪挡得住如同一尊战神一样的刑天,一张板斧抡起来虎虎生风,彪悍异常。
挡在刑天面前的一匹战马受了惊一声嘶鸣之后,前蹄飞扬,如同马踏平原一般碗口大小的马蹄子就要落下去把下面的形象踩成一团肉泥。
刑天临危不惧,眼神中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意,猛然扬起了手中的板斧,一记力劈华山状。
嘴中一声暴喝,全身的肌肉爆发,特别是两条手臂上的肌肉如同活了一般蠕动着,一条条青筋从皮肤底下爆了出来仿佛一条条虬龙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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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大力沉的一斧头,有劈山之势在半空划出一条,优美的半弦月之后狠狠的砍在了马头之上。
噗!
刹那间鲜血瓢泼,一股热血,带着滚烫的温度喷洒在了刑天脸上淋在了刑天身上,他如一尊远古战神,一般浴血而狂。
劈下去的斧头,力道又威猛了三分,仿佛庖丁解牛一般的美感,那骨头劈碎了战马的头颅之后,仿佛顺着他的骨骼缝隙间笔直的向下砍了去,巨大的一匹战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肢解,骨肉分离,一分为二。
马的嘶鸣声,马背上小毛贼的惨叫声混在了一起,说不出的景象凄惨,道不尽的鲜血淋漓。
嘎吱!
嘎吱!
锋利的斧头切入马匹的血肉中,拨开了肌肉和皮毛,将坚硬的马骨碾成渣滓,要是真的将巨大的马匹一分为二,斧头从马腹中砍过去,鲜血和内脏像大雨倾盆一样的淋在了刑天身上。
马背上的小毛贼,已经忘记了逃跑,忘记了一切目光震惊的看着那斧子从天而降,将他坐下的马匹一劈两半,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卡洛的斧头要之毫厘的避过了马背上的小毛贼,已经呆若木鸡的小毛贼在马匹被一分为二之后,侥幸逃过一劫,在斧子落下去,巨大的劲风之下,悲催的从马匹,后背上掀翻了过去。之后摔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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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
这一幕太血腥,也太震撼了。
不只是六七个马贼看得呆住了,就连远处的我有很大大白兔子莫陌眼前血腥的一幕。
大白兔子张口作呕,忍了一会儿,没忍住一个人跑到一棵大树下,扶着大树的树干弯着腰,吐的昏天黑地吐胆汁都快要吐出来了。
莫陌还好,见过了很多大场面以后,此时的表情还算淡定,虽然眼角隐隐抽搐了几下,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旁边的我屌很大,也是被震撼了一下,回过神来之后,看向刑天的目光很是复杂,赞赏,羡慕和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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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个人通常往莫陌身边,一左一右一站的时候,仿佛两尊门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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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种天才让我屌很大,心里不免有一些吃味。
他总觉得莫陌在拉偏架,总觉得凡是莫陌都在偏袒着刑天。这让我屌很大,一直很不爽,心里也一直憋着一股火,上次之所以和刑天主动提出战斗,还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其中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因为我都有很大嫉妒刑天。
将他打伤,一方面纯粹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想向莫陌证明,他比刑天更强,更猛,刑天拥有的一切原本是应该属于他的。
我有很大激励的渴望在莫陌面前证明自己,从而取得莫陌的信任,他早已经对刑天付门主的位置垂涎三尺,尽管此时逍遥门的门派不大,但是含金量却很足。一个副掌门所能获得的回报,也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这种矛盾其实还和莫陌平日里对手底下人太好,花钱也总是大手大脚的坏毛病,有一些关系。
对面。
几个小毛贼被刑天的一斧头给吓傻了,两股战战哭爹喊娘。
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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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牛逼,你怎么不上天呢!
几个人想哭,一开始当小毛贼的时候,也只是为了抢一个山头,占山为王,过一过绿林好汉,那种打家劫舍,抢一抢过路的财神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逍遥自在日子。
可后来才发现,根本tmd不是那么一回事。
整天眼巴巴的守在山头上,十天半个月看不见一个路人,要么就是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对方要不强的离谱,要不就是成群结队。
这种情况下,几个小毛贼哪敢得瑟?总不能为了一口饭吃,把自己的脑袋都给弄丢了吧。
总之就这么有一天,每一天的混日子饿的头晕眼花,饿得找不着北。谁承想更惨的还在后头,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一伙肥羊,想要开个荤,结果tmd根本就不是一群羊,而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现在好了,看这架势,谁打劫谁还不一定呢。
一伙小毛贼还算够意思,没有丢下被刑天打伤的同伴,两个小毛贼手脚麻利的从马上跳下来,然后跑过去,把同伴从地上扶了起来,也不知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些什么,拉上同伴就走,最后退到了山贼头目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