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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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把杜少仲扶进房里,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杜少仲吃,她跟了出来问我:“晗晗,你还是不肯原谅我么?”
我说:“你并没有做什么事需要我原谅啊。”
她笑得很温婉,丝毫不在乎我现在的态度:“我虽然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我和醒之在一起就已经让你不开心了。”
“我知道对于有些人,我无论做什么也打不开对方的心房。而这种情况下我一般会选择不再做任何的努力,比如严太太。可是你不同,你是醒之唯一的妹妹,不管我要做多少事坚持多久我都希望你能接受我。”
她如此的坦荡,我心软了:“大嫂。”
我叫了她一句大嫂:“我欠你一句祝福,一直到现在我才觉得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两个人能健健康康的白头偕老。我祝你和大哥白头偕老。”
我祝他们白头偕老,并未祝他们永结同心。她自己也会明白,沈醒之的心里永远会有叶宁的一席之地。
叶宁是醒之的初恋,是他记忆里最美好的一段恋情,然而那终究已是回忆,聪明如严芷盛应该也会知道,叶宁只不过是从前,而她才是醒之的现在和未来。她会有一辈子的时间和醒之在一起,一点点的让他爱她,尊敬她。
严芷盛走后,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一张脸出现,记忆里是大学校园里的那排法国梧桐,是广场上鸽子扇动翅膀发出的扑哧扑哧的声音。
是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点缀着我最难熬却有最幸福的那一段暗恋的时光。
会为他每一个不经意的侧目而微笑,会因他的辛苦而心痛。日子单纯到满世界里只有他。我那个时候甚至以为我会去参加他和伏贞贞的婚礼,见证他们结婚,生孩子。而我也会嫁人,有孩子。等到两个人白发苍苍的时候,带着各自的小孙子在公园里相见。也许那个时候我的眼角还会湿,而我会坦坦荡荡的说给人听,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过对面的那个糟老头。
谁没有一段关于青春的记忆呢?暗恋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相反它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可是兜兜转转,我们竟然在一起,又互相的伤害,有过孩子,终究又无意中失去了那个小生命。遍体鳞伤之后只有脑海里那的那点儿记忆还显得纯白无暇。
如果有人问我现在还爱不爱秦放。
我肯定会回答爱。
相爱,却已经不能再在一起。他有徐思业,我有醒之,有老头子,还有杜少仲。前路漫漫他已经不是能陪我走到尽头的人了。
自从我从秦放哪里得知杜少仲也许只能活两个月之后,我每天尽可能多的陪着他。
杜少仲在大部分的时间变得很安静了。
我们两个人总之坐在院子里的葡萄藤下面,把藤椅搬过去,他手边是一碗汤或者是果汁。我总是泡一杯茶陪他,两个人不说话也能这么坐一天。他偶尔会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安静得贴在下眼角上,样子很是乖巧。
他如果不是有个私生子的名头的话,也许也是从小生活在严家的宅在里,接受最好的教育,和圈子里的朋友们讨论维也纳的音乐会,巴黎的时装周,长大一点儿就规规矩矩的进入仕途,也许他也会是儒气而绅士的男子。
也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的辛苦。
事实上,杜少仲现在已经说已经非常的吃力了,他出现了声音嘶哑的症状,大热天的穿着高领的衣服,不过是为了遮住他开始浮肿的颈脖。
每多活一个小时,疼痛就多折磨他六十分钟。
这天杜少仲睡了很久,大约有两个多小时。他从来不会睡这么久的午觉,我想起他这两天整晚整晚的咳嗽也许现在是累了,睡得沉了些。
醒来的时候,他对我说:“晗晗,我们出去走走。”
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对他说:“吃了饭再出去吧,阿姨今天晚上做了鲫鱼汤,你囔了这么久都没吃到。”
他笑得很乖:“好啊,那你去切白萝卜丝。”
我答应了进去了。
阿姨见我进厨房问我要干什么。
我找了一只白萝卜一下子把它切成了两段。这些天什么都没学会到学会了切萝卜丝,从最初的片状终于演变成了现在的丝状。
阿姨自然知道我要干什么
她笑着对我说:“他又让你让你来做东西吃了啊。”
我说,是啊。
说这话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麻利的切丝,放到煮好的汤里面,加大火住了一会儿就端出去给他出去。
杜少仲还坐在藤椅上。我把汤端给他,他端在手里吃了。
吃的时候一句话都没有,安静得都不像他。我问他等下想去哪里他都没有吱声,真的就捧着汤碗一口一口认真得不能再认真的把那碗汤给喝完了。
等到吃完之后我说我要去洗完,他站起来,笑了笑。说他去。
我想起那天我和他做饭的时候他把厨房弄得跟战场样的,洗碗?他会么?
我不放心,跟着他去了厨房。这大概是破天荒的头一次,连阿姨都被吓到了:“少仲,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杜少仲没有回答她。
他站在水槽旁边,倒了洗涤剂到碗里头,仔仔细细的把碗洗干净。在这种老式的房子里,厨房里的光线不会太好。恰好水池上头有一扇窗户,是不能打开的那种。木房子木窗户,窗棱上雕刻蝙的图案,光线从玻璃里照进来,照着他的脸,忽明忽暗的有一种虚幻的感觉,好像我身前的那个人下一秒钟就会消失掉一样。(未完待续)
的把杜少仲扶进房里,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杜少仲吃,她跟了出来问我:“晗晗,你还是不肯原谅我么?”
我说:“你并没有做什么事需要我原谅啊。”
她笑得很温婉,丝毫不在乎我现在的态度:“我虽然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我和醒之在一起就已经让你不开心了。”
“我知道对于有些人,我无论做什么也打不开对方的心房。而这种情况下我一般会选择不再做任何的努力,比如严太太。可是你不同,你是醒之唯一的妹妹,不管我要做多少事坚持多久我都希望你能接受我。”
她如此的坦荡,我心软了:“大嫂。”
我叫了她一句大嫂:“我欠你一句祝福,一直到现在我才觉得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两个人能健健康康的白头偕老。我祝你和大哥白头偕老。”
我祝他们白头偕老,并未祝他们永结同心。她自己也会明白,沈醒之的心里永远会有叶宁的一席之地。
叶宁是醒之的初恋,是他记忆里最美好的一段恋情,然而那终究已是回忆,聪明如严芷盛应该也会知道,叶宁只不过是从前,而她才是醒之的现在和未来。她会有一辈子的时间和醒之在一起,一点点的让他爱她,尊敬她。
严芷盛走后,我的脑海里一直有一张脸出现,记忆里是大学校园里的那排法国梧桐,是广场上鸽子扇动翅膀发出的扑哧扑哧的声音。
是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点缀着我最难熬却有最幸福的那一段暗恋的时光。
会为他每一个不经意的侧目而微笑,会因他的辛苦而心痛。日子单纯到满世界里只有他。我那个时候甚至以为我会去参加他和伏贞贞的婚礼,见证他们结婚,生孩子。而我也会嫁人,有孩子。等到两个人白发苍苍的时候,带着各自的小孙子在公园里相见。也许那个时候我的眼角还会湿,而我会坦坦荡荡的说给人听,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过对面的那个糟老头。
谁没有一段关于青春的记忆呢?暗恋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相反它是一段很美好的回忆。
可是兜兜转转,我们竟然在一起,又互相的伤害,有过孩子,终究又无意中失去了那个小生命。遍体鳞伤之后只有脑海里那的那点儿记忆还显得纯白无暇。
如果有人问我现在还爱不爱秦放。
我肯定会回答爱。
相爱,却已经不能再在一起。他有徐思业,我有醒之,有老头子,还有杜少仲。前路漫漫他已经不是能陪我走到尽头的人了。
自从我从秦放哪里得知杜少仲也许只能活两个月之后,我每天尽可能多的陪着他。
杜少仲在大部分的时间变得很安静了。
我们两个人总之坐在院子里的葡萄藤下面,把藤椅搬过去,他手边是一碗汤或者是果汁。我总是泡一杯茶陪他,两个人不说话也能这么坐一天。他偶尔会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安静得贴在下眼角上,样子很是乖巧。
他如果不是有个私生子的名头的话,也许也是从小生活在严家的宅在里,接受最好的教育,和圈子里的朋友们讨论维也纳的音乐会,巴黎的时装周,长大一点儿就规规矩矩的进入仕途,也许他也会是儒气而绅士的男子。
也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的辛苦。
事实上,杜少仲现在已经说已经非常的吃力了,他出现了声音嘶哑的症状,大热天的穿着高领的衣服,不过是为了遮住他开始浮肿的颈脖。
每多活一个小时,疼痛就多折磨他六十分钟。
这天杜少仲睡了很久,大约有两个多小时。他从来不会睡这么久的午觉,我想起他这两天整晚整晚的咳嗽也许现在是累了,睡得沉了些。
醒来的时候,他对我说:“晗晗,我们出去走走。”
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对他说:“吃了饭再出去吧,阿姨今天晚上做了鲫鱼汤,你囔了这么久都没吃到。”
他笑得很乖:“好啊,那你去切白萝卜丝。”
我答应了进去了。
阿姨见我进厨房问我要干什么。
我找了一只白萝卜一下子把它切成了两段。这些天什么都没学会到学会了切萝卜丝,从最初的片状终于演变成了现在的丝状。
阿姨自然知道我要干什么
她笑着对我说:“他又让你让你来做东西吃了啊。”
我说,是啊。
说这话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麻利的切丝,放到煮好的汤里面,加大火住了一会儿就端出去给他出去。
杜少仲还坐在藤椅上。我把汤端给他,他端在手里吃了。
吃的时候一句话都没有,安静得都不像他。我问他等下想去哪里他都没有吱声,真的就捧着汤碗一口一口认真得不能再认真的把那碗汤给喝完了。
等到吃完之后我说我要去洗完,他站起来,笑了笑。说他去。
我想起那天我和他做饭的时候他把厨房弄得跟战场样的,洗碗?他会么?
我不放心,跟着他去了厨房。这大概是破天荒的头一次,连阿姨都被吓到了:“少仲,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杜少仲没有回答她。
他站在水槽旁边,倒了洗涤剂到碗里头,仔仔细细的把碗洗干净。在这种老式的房子里,厨房里的光线不会太好。恰好水池上头有一扇窗户,是不能打开的那种。木房子木窗户,窗棱上雕刻蝙的图案,光线从玻璃里照进来,照着他的脸,忽明忽暗的有一种虚幻的感觉,好像我身前的那个人下一秒钟就会消失掉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