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图伊勒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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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他点名要看的《熊出没》系列大电影,元霄并不意外,但是没想到这部动画片会这么卖座,好位置全都不剩了。
半小时后,元霄穿戴整齐,带着难得穿得很休闲的白问霖出了家门。他的出租房是个两居室,以前跟人合租,不过室友搬走后,房子现在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条件一般,床是一米二的,挺窄,白问霖太高,睡觉时脚会露在外面。
也难为白问霖这个贵公子一声不吭地在他这里将就了一个月。
元霄对待两个人格的态度,的确不大一样。白问霖从小就很懂事、礼貌,人见人爱,懂得体贴人,从不需要人操心;而阿尔就不同了,表面上看起来倒是很乖,黏人活泼,但实际上常常惹麻烦、胡作非为,不通半点人情世故。
也正因为此,两个人格在钢琴上的技巧虽然同样的超凡绝伦,但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在元霄心里,白问霖是个大人,而阿尔是小孩子,元霄拿他当弟弟一般。
魔都的交通实在令人揪心,车子开出去就堵着了。阿尔还是老样子,喜欢抱人,元霄在他抱过来的时候,下意识抬头去看开车的菲利普,菲利普也正好在后视镜里偷看,目光一下子撞上了,元霄一张脸瞬间通红,心里猜测菲利普知不知道白问霖的第二人格……应该是知道的吧?
眼看着堵车堵的厉害,元霄就说:“伊势丹也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菲利普就在旁边停车了,问元霄:“骆少爷,你们大概多久结束约会?我来接人。”他一开始叫元霄骆先生,但元霄看起来年龄太小了,菲利普就换了称呼。
元霄:“就逛逛街,看看电影,再吃个晚饭差不多八、九点吧……”
菲利普递给他一个卫星定位的手机。
下车时,元霄把帽子扣在了白问霖头上,他太高、本就显眼,又是一张极为标致的混血面孔,蓝色的眼睛惹人注目,而且不排除有人会把他给认出来的可能性。
元霄拉着他的手腕,叮嘱道:“外面人多,帽子墨镜不许摘,不然我们会上抖音……看见街上那些拿着手机乱拍的人了吗?所以要听话,更不许抱,我拉着你就行了,不会走丢的。”
白问霖的脸遮了大半,表情伪装也松懈了下来,点点头,表示明白。
元霄原本抓着他的手腕的,结果没一会儿,就反过来被扣住了手心,以一种十指相扣的牵手方式。元霄整个手都被握住,别扭极了。
他仰头看向阿尔棱角分明的下颌,阿尔遮着脸后,那种强大而冷漠的气场似乎和白问霖平常的样子没什么区别。元霄感觉很多人用一种奇怪的目光在看他们,便拉着白问霖走得很快,同时压低声音说:“崽崽啊,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牵手有点奇怪?能不能……能不能松开一点,别抓这么紧。”
白问霖低头看他,脸上什么表情都看不出,只是手掌抓得稳稳的,好像怕元霄跑掉似的。
元霄知道他不会说话,从来都是猜测他的意思。元霄没有办法,买了两张即将开场的电影票就进去了,至少电影院里够黑,牵着手没人看得见。
座位靠后、很偏,中间放着大桶的爆米花,两旁各自放着两杯冰可乐。电影开场,白问霖也没有松开他的手,元霄试着抽了两下没有把手抽出来,也就算了。
电影开始五分钟,已经进入了剧情,但很显然这种片子,根本不太适合他这种大人看,只适合小朋友……他一面在心里挑剔一面看下去,过不久,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元霄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不小心睡着的,等他醒来,就看见阿尔把他搂在怀里,自己头还靠着他的肩膀。元霄有些不好意思,白问霖一句话也没有说,全心全意扮演着阿尔的角色,享受片刻的亲密与温情。
电影结束,元霄拉着他出去,在超市逛了一圈后,进了电玩城。
元霄完全是把阿尔当成小孩子来对待,买了五十块的币,从捕鱼机玩到抓娃娃。白问霖弯着腰,脸贴在娃娃机上,手指点了点,示意自己要小猪佩奇。元霄只好给他抓,钱花光了,也只抓上来一只,最后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下。
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因为白问霖始终不肯放开他,元霄点完咖啡,注意到服务员一秒扫了三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心,又花了十秒,盯着白问霖露出来的那半张英俊的脸看。
服务员一走,元霄就压低声音说:“哎呀,别牵了行不行?”
白问霖单手托腮,看着他摇了摇头。
元霄:“我来了一点灵感,换一只手牵吧,我右手得写东西。”
白问霖点点头。
右手得到解放,左手又被攥住。元霄抽了张纸擦了擦右手的汗,拿出纸笔写了一点歌词——是根据袁导给他的歌词改的,有助于他编曲。
他又拿出ipad来,戴着耳机用软件进行编曲。白问霖安安静静地扮演着副人格,趴在桌上,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元霄。哪怕他戴着墨镜,那道目光依旧很深,元霄好几次感觉到了,就抬头看一眼他,笑一笑,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为什么一直看我?”
白问霖在心里说,因为喜欢,所以移不开目光。
元霄见他不说话,就拿了个魔方给他玩。
白问霖把魔方接了过来,盘了两下就放在一边,转而拿起小猪佩奇玩偶,他面无表情地拽着乔治的鼻子——在他心目中,阿尔就是这么蠢。
可元霄并不在乎,他对阿尔,总是宠爱的、无限纵容的。
所以白问霖一直很享受去偷走这种特殊的宠爱的感觉。他第一次并不是有意的,可尝到了甜头,就开始有意地伪装第二次、第三次……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白问霖有时候也会想,既然元霄从来都没有发现,那是不是说明,其实元霄也并没有那么地喜欢那个狂犬病?
白问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元霄家的别墅附近有家电影院做活动,佣人拿回来一张宣传单,很高兴地跟元霄说:“大少爷,电影院有一部新上映的电影,叫《钢的琴》,我猜你肯定会感兴趣,就把传单带回来给你。”
元霄果然很感兴趣,当天就带着白问霖去看了,还打算叫上抗美,说:“电影里有个配角跟你一个名字,一起去看吗?”
抗美这种糙汉虽说对文艺片无感,但元霄主动问他,他心里是有些想去的,还打算捎上弟弟。他正打算应下,却蓦地接触到了白问霖扫过来的冷冰冰的目光。
抗美立马一个激灵,说:“大少爷,我一个粗人就不去看了,看不懂这玩意儿。”
元霄没有勉强,只带着白问霖去了。但这部《钢的琴》显然没多少人捧场,人很少。元霄进厅后,一直在惋惜:“这么好的电影,怎么没人看呢?”
“宣发做得太差了!”
《钢的琴》从画面语言到配乐,都非常美,元霄刚进录音系第一天,赏析课上老师就讲了这部电影,让他们去反复看,还让他们写一万字论文。
电影配乐很多都是俄语歌,元霄看电影的时候就会给白问霖科普、讲解。大约是习惯了,说话时贴得很近,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耳朵都是红的,电影也没有用心看。
第二天,他就装成了阿尔,缠着元霄去看电影。
那时候电影票卖得很贵,第二次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
等到了第三天,阿尔真的醒了,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传单。
阿尔只看见了海报上的钢琴,就挥舞着传单去找元霄,指着海报,手舞足蹈、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元霄一看又是《钢的琴》,很费解:“崽啊,昨天不是带你去看过吗?”
阿尔一脸茫然:“……?”
元霄说:“还想看第二遍?”
阿尔果断地摇头,把传单丢了。
看见他点名要看的《熊出没》系列大电影,元霄并不意外,但是没想到这部动画片会这么卖座,好位置全都不剩了。
半小时后,元霄穿戴整齐,带着难得穿得很休闲的白问霖出了家门。他的出租房是个两居室,以前跟人合租,不过室友搬走后,房子现在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条件一般,床是一米二的,挺窄,白问霖太高,睡觉时脚会露在外面。
也难为白问霖这个贵公子一声不吭地在他这里将就了一个月。
元霄对待两个人格的态度,的确不大一样。白问霖从小就很懂事、礼貌,人见人爱,懂得体贴人,从不需要人操心;而阿尔就不同了,表面上看起来倒是很乖,黏人活泼,但实际上常常惹麻烦、胡作非为,不通半点人情世故。
也正因为此,两个人格在钢琴上的技巧虽然同样的超凡绝伦,但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在元霄心里,白问霖是个大人,而阿尔是小孩子,元霄拿他当弟弟一般。
魔都的交通实在令人揪心,车子开出去就堵着了。阿尔还是老样子,喜欢抱人,元霄在他抱过来的时候,下意识抬头去看开车的菲利普,菲利普也正好在后视镜里偷看,目光一下子撞上了,元霄一张脸瞬间通红,心里猜测菲利普知不知道白问霖的第二人格……应该是知道的吧?
眼看着堵车堵的厉害,元霄就说:“伊势丹也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菲利普就在旁边停车了,问元霄:“骆少爷,你们大概多久结束约会?我来接人。”他一开始叫元霄骆先生,但元霄看起来年龄太小了,菲利普就换了称呼。
元霄:“就逛逛街,看看电影,再吃个晚饭差不多八、九点吧……”
菲利普递给他一个卫星定位的手机。
下车时,元霄把帽子扣在了白问霖头上,他太高、本就显眼,又是一张极为标致的混血面孔,蓝色的眼睛惹人注目,而且不排除有人会把他给认出来的可能性。
元霄拉着他的手腕,叮嘱道:“外面人多,帽子墨镜不许摘,不然我们会上抖音……看见街上那些拿着手机乱拍的人了吗?所以要听话,更不许抱,我拉着你就行了,不会走丢的。”
白问霖的脸遮了大半,表情伪装也松懈了下来,点点头,表示明白。
元霄原本抓着他的手腕的,结果没一会儿,就反过来被扣住了手心,以一种十指相扣的牵手方式。元霄整个手都被握住,别扭极了。
他仰头看向阿尔棱角分明的下颌,阿尔遮着脸后,那种强大而冷漠的气场似乎和白问霖平常的样子没什么区别。元霄感觉很多人用一种奇怪的目光在看他们,便拉着白问霖走得很快,同时压低声音说:“崽崽啊,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牵手有点奇怪?能不能……能不能松开一点,别抓这么紧。”
白问霖低头看他,脸上什么表情都看不出,只是手掌抓得稳稳的,好像怕元霄跑掉似的。
元霄知道他不会说话,从来都是猜测他的意思。元霄没有办法,买了两张即将开场的电影票就进去了,至少电影院里够黑,牵着手没人看得见。
座位靠后、很偏,中间放着大桶的爆米花,两旁各自放着两杯冰可乐。电影开场,白问霖也没有松开他的手,元霄试着抽了两下没有把手抽出来,也就算了。
电影开始五分钟,已经进入了剧情,但很显然这种片子,根本不太适合他这种大人看,只适合小朋友……他一面在心里挑剔一面看下去,过不久,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元霄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不小心睡着的,等他醒来,就看见阿尔把他搂在怀里,自己头还靠着他的肩膀。元霄有些不好意思,白问霖一句话也没有说,全心全意扮演着阿尔的角色,享受片刻的亲密与温情。
电影结束,元霄拉着他出去,在超市逛了一圈后,进了电玩城。
元霄完全是把阿尔当成小孩子来对待,买了五十块的币,从捕鱼机玩到抓娃娃。白问霖弯着腰,脸贴在娃娃机上,手指点了点,示意自己要小猪佩奇。元霄只好给他抓,钱花光了,也只抓上来一只,最后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下。
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因为白问霖始终不肯放开他,元霄点完咖啡,注意到服务员一秒扫了三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心,又花了十秒,盯着白问霖露出来的那半张英俊的脸看。
服务员一走,元霄就压低声音说:“哎呀,别牵了行不行?”
白问霖单手托腮,看着他摇了摇头。
元霄:“我来了一点灵感,换一只手牵吧,我右手得写东西。”
白问霖点点头。
右手得到解放,左手又被攥住。元霄抽了张纸擦了擦右手的汗,拿出纸笔写了一点歌词——是根据袁导给他的歌词改的,有助于他编曲。
他又拿出ipad来,戴着耳机用软件进行编曲。白问霖安安静静地扮演着副人格,趴在桌上,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元霄。哪怕他戴着墨镜,那道目光依旧很深,元霄好几次感觉到了,就抬头看一眼他,笑一笑,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为什么一直看我?”
白问霖在心里说,因为喜欢,所以移不开目光。
元霄见他不说话,就拿了个魔方给他玩。
白问霖把魔方接了过来,盘了两下就放在一边,转而拿起小猪佩奇玩偶,他面无表情地拽着乔治的鼻子——在他心目中,阿尔就是这么蠢。
可元霄并不在乎,他对阿尔,总是宠爱的、无限纵容的。
所以白问霖一直很享受去偷走这种特殊的宠爱的感觉。他第一次并不是有意的,可尝到了甜头,就开始有意地伪装第二次、第三次……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白问霖有时候也会想,既然元霄从来都没有发现,那是不是说明,其实元霄也并没有那么地喜欢那个狂犬病?
白问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元霄家的别墅附近有家电影院做活动,佣人拿回来一张宣传单,很高兴地跟元霄说:“大少爷,电影院有一部新上映的电影,叫《钢的琴》,我猜你肯定会感兴趣,就把传单带回来给你。”
元霄果然很感兴趣,当天就带着白问霖去看了,还打算叫上抗美,说:“电影里有个配角跟你一个名字,一起去看吗?”
抗美这种糙汉虽说对文艺片无感,但元霄主动问他,他心里是有些想去的,还打算捎上弟弟。他正打算应下,却蓦地接触到了白问霖扫过来的冷冰冰的目光。
抗美立马一个激灵,说:“大少爷,我一个粗人就不去看了,看不懂这玩意儿。”
元霄没有勉强,只带着白问霖去了。但这部《钢的琴》显然没多少人捧场,人很少。元霄进厅后,一直在惋惜:“这么好的电影,怎么没人看呢?”
“宣发做得太差了!”
《钢的琴》从画面语言到配乐,都非常美,元霄刚进录音系第一天,赏析课上老师就讲了这部电影,让他们去反复看,还让他们写一万字论文。
电影配乐很多都是俄语歌,元霄看电影的时候就会给白问霖科普、讲解。大约是习惯了,说话时贴得很近,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耳朵都是红的,电影也没有用心看。
第二天,他就装成了阿尔,缠着元霄去看电影。
那时候电影票卖得很贵,第二次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
等到了第三天,阿尔真的醒了,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传单。
阿尔只看见了海报上的钢琴,就挥舞着传单去找元霄,指着海报,手舞足蹈、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元霄一看又是《钢的琴》,很费解:“崽啊,昨天不是带你去看过吗?”
阿尔一脸茫然:“……?”
元霄说:“还想看第二遍?”
阿尔果断地摇头,把传单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