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终于找到了孟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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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家,白鹰在衣橱中拿出一个旅行包,正是他从机场走出来就一直贴身随带的那个旅行包。
从旅行包中拿出一卷有三寸宽的兽皮,内里整齐的码着一排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九九八十一根针灸所用的银针。
这卷兽皮做工考究,呈梭形,两端有扣夹,正好能贴身束在白鹰的腰上,并不妨碍动作,只要不穿紧身衣衫根本就看不出腰间有什么异样。
将旅行包放回衣橱中,白鹰微微犹豫了一下又拿出来一个密码箱。
这个密码箱从龙爷那里拿回来后,白鹰还没有打开过,不过也能猜到里面有什么东西。
无非就是枪支。
一柄银色的沙漠之鹰,两个备用弹夹,四盒子弹,双肩腋下枪套,还有一柄军匕。
白鹰穿戴上枪套,取了沙漠之鹰和一个备用弹夹。军匕随身携带不方便,况且身上的八十一根银针完全取代了军匕。
白鹰随手拿了一件夹克就下了楼,刚发动车子手机就响了,是朱雀打来的,接通后白鹰明知故问道:“查到了?在哪里?”
“在云雾山风景区,你在哪里?”朱雀的声音依然是没有什么感情++色彩。
白鹰开着车,用肩膀夹着手机,说道:“在家,现在就去云雾山。”
“在西外环路碰面。”朱雀不容拒绝的说道,随后便挂了电话。
白鹰嘴角微微一翘,让朱雀查那个手机号的位置,就是为了拉着朱雀一同去,论单体战斗力,武烈天绝对不是朱雀的对手。
在西外环路碰面,白鹰将车子找地方停好后上了朱雀所开的路虎,无论性能还是配置,路虎都是远超白鹰的自由舰。
云雾山是一处风景区,虽然不是旅游旺季,但还是有着不少的游客。
白鹰眉头微皱,问道:“在后山?”
朱雀从车上跳下来,手中拿着一个并不大的帆布包,回手关上车门,说道:“嗯,后山深处,那里还没有被开发,没有游客会去。”
白鹰不再说话,跟在朱雀的身后。双手插在夹克的兜里,避免被人看出腋下枪套中有一柄枪。
朱雀脚上是一双平底的短靴,身上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勾勒出玲珑有致,诱人曲线的性感身材,配上生人勿近的冰冷神色,引得游客们纷纷侧目。
朱雀并没有走大路,而是顺着一条小路绕过了风景区,钻进了密林之中,显然她对云雾山很熟悉,并不是第一次来。
一边走着,朱雀一边从随身所带的帆布包中除去双肩腋下枪套,动作娴熟的穿戴好。而后拿出两柄半尺长的军刀,分别绑在了大腿上,手臂下垂,手掌正好能握住手柄,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拔出军刀。
装备佩戴好,朱雀将帆布包随手扔掉,转身看了白鹰依然,而后向着前方飞奔而去。
纵然白鹰没什么心情,此时心中也不由得赞叹一声,这种女人能勾起任何一个男人的原始**。
白鹰抬走抓住衣领,将夹克从身上撕了下来,露出双肩腋下枪套里的银色沙漠之鹰,脚尖一点地,追向了朱雀,身形飘逸,无论朱雀是快是慢,他都始终不紧不慢跟在身后。
不多时,白鹰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身形陡然加速,超越了朱雀,向着一处并不高的山峰飞驰而去。
朱雀眉头微微一皱,全速跟在白鹰身后,不多时,她也闻到了一股血腥气,随着向前飞奔,血腥气愈发的浓重。
半山腰处,白鹰钻进了一个山洞之中,这里就是散发出血腥气的源头。
朱雀紧随白鹰进了山洞,顿时一股浓郁到刺鼻的血腥气扑鼻而来,使得朱雀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山洞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三十个平方左右,地上或躺或卧着四具尸体,均是一刀割喉,鲜血几乎将山洞的地面全都染红了。
白鹰面无表情的捡起一具尸体旁的手枪,卸下弹夹看了看,而后递给了朱雀,说道:“没来得及开枪就死了,可能都没来得及拔出枪。”
正查看四人伤口的朱雀起身接过枪,看了看,神色凝重的点头说道:“从尸体的位置来判断,当时他们应该是坐在地上,突然被人袭击,其中三个人还没拿起身边的刀就被对方一刀毙命了,拿枪的这个反应较快一些,站起身了,也不过刚摸到枪而已。从伤口来看,凶手用的是宽厚的武器。”
白鹰目光在四具尸体上来回梭巡,问道:“是刘广?”
“应该是他。”朱雀点了点头,说道:“昨晚抓捕时,他用的是一柄四寸左右的匕首,刃口宽厚。那些刑警身上的伤口与这几具尸体的伤口几乎相同。”
“昨晚你们开枪了吗?”白鹰眉头微微一皱,开口问道,他嗅觉灵敏,发现山洞中除去这四具尸体散发出的血腥气外,还有一股极淡的血腥气,并不是孟晓雨的味道。
“开了。”朱雀看了眼白鹰,解释道:“我开了三枪,不过刘广的速度很快,只有一颗子弹擦伤了他的肩膀。”
“那就对了。”白鹰冷笑道,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柄锋利的开山刀,掂量了一下轻重,从山洞里走了出去。
朱雀以为白鹰笑的是她的枪法,神色瞬间变得极为阴冷,不过见白鹰行为有些古怪,皱眉跟着从山洞中走了出来,却见白鹰陡然将手中的开山刀向着不远处的一颗大树掷去。
朱雀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愣。
然而白鹰掷出开山刀后,身子一动,紧随而去,与开山刀的速度保持一致,相隔不到两米的距离。
白鹰掷出开山刀的力量极大,近两寸宽的开山刀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直接贯穿了大树的树干,又飞出三四米后“哆”的一声钉在了另一棵大树树干上,大半刀身都刺进了树干之中。
就在开山刀贯穿第一棵大树时,树后突然的闪出一道人影。
与此同时,高速飞奔的白鹰在不可能的情况下横移出了四五米,正好是挡在了那道人影的去路上。
从白鹰掷出开山刀,到他挡在那人去路前,开山刀才钉在第二棵大树上,所有的事情几乎是发生在一瞬间,可见那人和白鹰的速度都已经快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那人站定后,却是饶有兴趣的打量着白鹰,
那人身材消瘦,近一米八的身高,皮肤白皙,长的极为漂亮,是标准的男生女相,气质阴柔,穿着无袖T恤,左臂上有一道伤口,并未包扎,已经结痂,此时正向外渗着血珠。
双眼通红,目光微微有些呆滞的孟晓雨就挡在他的身前,脖子被他用右臂勒着。
“你就是白鹰?”男子笑问着,笑声柔和悦耳。
此时朱雀也赶了过来,站在白鹰的身旁,看着男子,面色冷漠的说道:“刘广,放下人我让你走。”
此人正是做出连环奸++杀案的凶手,刘广。
腥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刘广脸上露出一抹兴奋的笑容,说道:“昨晚没注意,你身材竟然这么好。”说着,他看向了白鹰,笑道:“军用枪套,沙漠之鹰,看来你们是同一个部门的人,是特工?”
“少说废话,给你两个选择。”朱雀冷冷的说道:“一是放下人滚蛋,二是我从你手中把人抢过来,然后阉了你。”
白鹰忍不住的扭头看了眼朱雀,这姑娘也忒彪悍了吧。
“我要第三个选择。”刘广依然在笑,笑声依然那么柔和,只是笑容变得极为残忍,说道:“我割掉白鹰的舌头,然后砍掉他的四肢,让他眼睁睁的看着我是如何玩弄你和孟晓雨,让他看着你和孟晓雨在我胯下辗转迎合,呻吟求饶的样子。”
朱雀脸上浮现怒容,垂下的双手离着军刀手柄有一寸距离,食指和中指快速抖动着,皮鞘中的两柄匕首好像受到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一般,在皮鞘中跳动着,如同拥有生命一般。
白鹰心头一动,终于知道朱雀凭什么本事成为龙组中四小神兽中的一员了,此时不是细想此事之时,脸上浮现一抹笑容,看着刘广,笑问道:“有人说你长的像个娘们吗?”
刘广双眼骤然一眯,猛然扭头看向白鹰,残忍的笑容更甚,几乎是咬牙说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凭你?”白鹰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了起来,片刻后才收敛了笑容,一脸不屑的笑容,说道:“将檀中指练成了一坨屎,你还好意思用出来?你以为银针封穴就能隐藏住你指力不足的事实吗?”
刘广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抹戒备之色,盯着白鹰上下打量着,狠狠的说道:“你竟然知道檀中指,那我更不能留你了。”
朱雀皱眉看了眼白鹰,目光复杂。
那种重击檀中穴的功夫名为檀中指,白鹰之所以一直说凶手的指力不如自己,就是因为他从女尸的檀中穴中挤压出了一滴血珠,在女尸的皮肤上有一个细小到极难发现的针眼,这个针眼是被细如牛毛的银针刺中留下的。
檀中指是一种攻击力极强的功夫,并不被人知,因为要真正的练成这种功夫需要倾注一生的精力,能用一生的时间去练一种功夫,拥有这等坚韧心志的人,绝对做不出奸恶之事。就算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能力了,到了七老八十,心有余力不足,如何做出奸++杀案?
况且,檀中指并不是用来杀人的功夫。
银针封穴只是针灸术中的一种针法,用途是封住穴道,纵然是封住了檀中穴,几分钟内便自然而然的解开了,但是配合檀中指使出来,却是增大了檀中指的杀伤力。
回了家,白鹰在衣橱中拿出一个旅行包,正是他从机场走出来就一直贴身随带的那个旅行包。
从旅行包中拿出一卷有三寸宽的兽皮,内里整齐的码着一排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九九八十一根针灸所用的银针。
这卷兽皮做工考究,呈梭形,两端有扣夹,正好能贴身束在白鹰的腰上,并不妨碍动作,只要不穿紧身衣衫根本就看不出腰间有什么异样。
将旅行包放回衣橱中,白鹰微微犹豫了一下又拿出来一个密码箱。
这个密码箱从龙爷那里拿回来后,白鹰还没有打开过,不过也能猜到里面有什么东西。
无非就是枪支。
一柄银色的沙漠之鹰,两个备用弹夹,四盒子弹,双肩腋下枪套,还有一柄军匕。
白鹰穿戴上枪套,取了沙漠之鹰和一个备用弹夹。军匕随身携带不方便,况且身上的八十一根银针完全取代了军匕。
白鹰随手拿了一件夹克就下了楼,刚发动车子手机就响了,是朱雀打来的,接通后白鹰明知故问道:“查到了?在哪里?”
“在云雾山风景区,你在哪里?”朱雀的声音依然是没有什么感情++色彩。
白鹰开着车,用肩膀夹着手机,说道:“在家,现在就去云雾山。”
“在西外环路碰面。”朱雀不容拒绝的说道,随后便挂了电话。
白鹰嘴角微微一翘,让朱雀查那个手机号的位置,就是为了拉着朱雀一同去,论单体战斗力,武烈天绝对不是朱雀的对手。
在西外环路碰面,白鹰将车子找地方停好后上了朱雀所开的路虎,无论性能还是配置,路虎都是远超白鹰的自由舰。
云雾山是一处风景区,虽然不是旅游旺季,但还是有着不少的游客。
白鹰眉头微皱,问道:“在后山?”
朱雀从车上跳下来,手中拿着一个并不大的帆布包,回手关上车门,说道:“嗯,后山深处,那里还没有被开发,没有游客会去。”
白鹰不再说话,跟在朱雀的身后。双手插在夹克的兜里,避免被人看出腋下枪套中有一柄枪。
朱雀脚上是一双平底的短靴,身上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勾勒出玲珑有致,诱人曲线的性感身材,配上生人勿近的冰冷神色,引得游客们纷纷侧目。
朱雀并没有走大路,而是顺着一条小路绕过了风景区,钻进了密林之中,显然她对云雾山很熟悉,并不是第一次来。
一边走着,朱雀一边从随身所带的帆布包中除去双肩腋下枪套,动作娴熟的穿戴好。而后拿出两柄半尺长的军刀,分别绑在了大腿上,手臂下垂,手掌正好能握住手柄,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拔出军刀。
装备佩戴好,朱雀将帆布包随手扔掉,转身看了白鹰依然,而后向着前方飞奔而去。
纵然白鹰没什么心情,此时心中也不由得赞叹一声,这种女人能勾起任何一个男人的原始**。
白鹰抬走抓住衣领,将夹克从身上撕了下来,露出双肩腋下枪套里的银色沙漠之鹰,脚尖一点地,追向了朱雀,身形飘逸,无论朱雀是快是慢,他都始终不紧不慢跟在身后。
不多时,白鹰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身形陡然加速,超越了朱雀,向着一处并不高的山峰飞驰而去。
朱雀眉头微微一皱,全速跟在白鹰身后,不多时,她也闻到了一股血腥气,随着向前飞奔,血腥气愈发的浓重。
半山腰处,白鹰钻进了一个山洞之中,这里就是散发出血腥气的源头。
朱雀紧随白鹰进了山洞,顿时一股浓郁到刺鼻的血腥气扑鼻而来,使得朱雀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山洞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三十个平方左右,地上或躺或卧着四具尸体,均是一刀割喉,鲜血几乎将山洞的地面全都染红了。
白鹰面无表情的捡起一具尸体旁的手枪,卸下弹夹看了看,而后递给了朱雀,说道:“没来得及开枪就死了,可能都没来得及拔出枪。”
正查看四人伤口的朱雀起身接过枪,看了看,神色凝重的点头说道:“从尸体的位置来判断,当时他们应该是坐在地上,突然被人袭击,其中三个人还没拿起身边的刀就被对方一刀毙命了,拿枪的这个反应较快一些,站起身了,也不过刚摸到枪而已。从伤口来看,凶手用的是宽厚的武器。”
白鹰目光在四具尸体上来回梭巡,问道:“是刘广?”
“应该是他。”朱雀点了点头,说道:“昨晚抓捕时,他用的是一柄四寸左右的匕首,刃口宽厚。那些刑警身上的伤口与这几具尸体的伤口几乎相同。”
“昨晚你们开枪了吗?”白鹰眉头微微一皱,开口问道,他嗅觉灵敏,发现山洞中除去这四具尸体散发出的血腥气外,还有一股极淡的血腥气,并不是孟晓雨的味道。
“开了。”朱雀看了眼白鹰,解释道:“我开了三枪,不过刘广的速度很快,只有一颗子弹擦伤了他的肩膀。”
“那就对了。”白鹰冷笑道,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柄锋利的开山刀,掂量了一下轻重,从山洞里走了出去。
朱雀以为白鹰笑的是她的枪法,神色瞬间变得极为阴冷,不过见白鹰行为有些古怪,皱眉跟着从山洞中走了出来,却见白鹰陡然将手中的开山刀向着不远处的一颗大树掷去。
朱雀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愣。
然而白鹰掷出开山刀后,身子一动,紧随而去,与开山刀的速度保持一致,相隔不到两米的距离。
白鹰掷出开山刀的力量极大,近两寸宽的开山刀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直接贯穿了大树的树干,又飞出三四米后“哆”的一声钉在了另一棵大树树干上,大半刀身都刺进了树干之中。
就在开山刀贯穿第一棵大树时,树后突然的闪出一道人影。
与此同时,高速飞奔的白鹰在不可能的情况下横移出了四五米,正好是挡在了那道人影的去路上。
从白鹰掷出开山刀,到他挡在那人去路前,开山刀才钉在第二棵大树上,所有的事情几乎是发生在一瞬间,可见那人和白鹰的速度都已经快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那人站定后,却是饶有兴趣的打量着白鹰,
那人身材消瘦,近一米八的身高,皮肤白皙,长的极为漂亮,是标准的男生女相,气质阴柔,穿着无袖T恤,左臂上有一道伤口,并未包扎,已经结痂,此时正向外渗着血珠。
双眼通红,目光微微有些呆滞的孟晓雨就挡在他的身前,脖子被他用右臂勒着。
“你就是白鹰?”男子笑问着,笑声柔和悦耳。
此时朱雀也赶了过来,站在白鹰的身旁,看着男子,面色冷漠的说道:“刘广,放下人我让你走。”
此人正是做出连环奸++杀案的凶手,刘广。
腥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刘广脸上露出一抹兴奋的笑容,说道:“昨晚没注意,你身材竟然这么好。”说着,他看向了白鹰,笑道:“军用枪套,沙漠之鹰,看来你们是同一个部门的人,是特工?”
“少说废话,给你两个选择。”朱雀冷冷的说道:“一是放下人滚蛋,二是我从你手中把人抢过来,然后阉了你。”
白鹰忍不住的扭头看了眼朱雀,这姑娘也忒彪悍了吧。
“我要第三个选择。”刘广依然在笑,笑声依然那么柔和,只是笑容变得极为残忍,说道:“我割掉白鹰的舌头,然后砍掉他的四肢,让他眼睁睁的看着我是如何玩弄你和孟晓雨,让他看着你和孟晓雨在我胯下辗转迎合,呻吟求饶的样子。”
朱雀脸上浮现怒容,垂下的双手离着军刀手柄有一寸距离,食指和中指快速抖动着,皮鞘中的两柄匕首好像受到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一般,在皮鞘中跳动着,如同拥有生命一般。
白鹰心头一动,终于知道朱雀凭什么本事成为龙组中四小神兽中的一员了,此时不是细想此事之时,脸上浮现一抹笑容,看着刘广,笑问道:“有人说你长的像个娘们吗?”
刘广双眼骤然一眯,猛然扭头看向白鹰,残忍的笑容更甚,几乎是咬牙说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凭你?”白鹰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了起来,片刻后才收敛了笑容,一脸不屑的笑容,说道:“将檀中指练成了一坨屎,你还好意思用出来?你以为银针封穴就能隐藏住你指力不足的事实吗?”
刘广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抹戒备之色,盯着白鹰上下打量着,狠狠的说道:“你竟然知道檀中指,那我更不能留你了。”
朱雀皱眉看了眼白鹰,目光复杂。
那种重击檀中穴的功夫名为檀中指,白鹰之所以一直说凶手的指力不如自己,就是因为他从女尸的檀中穴中挤压出了一滴血珠,在女尸的皮肤上有一个细小到极难发现的针眼,这个针眼是被细如牛毛的银针刺中留下的。
檀中指是一种攻击力极强的功夫,并不被人知,因为要真正的练成这种功夫需要倾注一生的精力,能用一生的时间去练一种功夫,拥有这等坚韧心志的人,绝对做不出奸恶之事。就算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能力了,到了七老八十,心有余力不足,如何做出奸++杀案?
况且,檀中指并不是用来杀人的功夫。
银针封穴只是针灸术中的一种针法,用途是封住穴道,纵然是封住了檀中穴,几分钟内便自然而然的解开了,但是配合檀中指使出来,却是增大了檀中指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