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特殊专案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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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们这是要集体抗法?!”警察被逼得急了,竟然连这种话都彪了出来。
“我说哥们儿,你是影视剧看多了吧,还集体抗法,你这话就跟贪官暴吏说的一样好吗。”一个大叔扣着鼻孔,不屑的说道。
“别闹了,我的好捕头,快回家去吧,这里不需要你。”
“就是啊,快走吧。”
众人起哄,警察恼羞成怒,大喊道:“我是警察,我是秉公执法,你们难不成都要抗法?!”
男孩拉着老头,将他护在身后,毫不示弱道:“抗不抗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法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民众的权益,维持社会的秩序。绝对不是,不是你这样认死理的机器!”
“你!”
“你有本事,你就把我们大家伙儿都带走,你再不走,可没你好果子吃。大家都在录着像呢,要是给传到网上,你说你会不会被离职。或者,你只是一个临时工。甚至,完全就是假冒的?”
警察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咬了咬牙:“行,小子,我记住你了,咱们来日方长。”
听着这话,众人不由的有些好笑。这就好像是小学的时候再说“放学你给我等着。”一样。
不过,这男孩倒是感觉到,这个警察,似乎不只是说说而已。
“小伙子,不错啊,很勇敢嘛。”一个年约三十,身轻体健,双眼炯炯有神的,英气十足。
“嘿嘿嘿!~”到底是年轻人,被夸奖的话,还是有些脸红的。
“这是我的名片,要是那两个家伙敢找你的麻烦,就打我电话。”英气青年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
“哦,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帮自己,但男孩觉得自己应该接住。
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英气青年也离开了。
随后,众人也都陆陆续续的散开了,有的临走也不忘夸奖他两句。
“嗨!没想到你关键时候,还挺靠的住的嘛。”同行的女伴走了过来,轻轻跳起,在他的肩膀上锤了一下。
缩了下肩膀,装作服软的样子,男孩傻傻的笑了笑。
女孩儿双手叉腰,无奈的瘪了瘪嘴。
“刚才不是还那么勇敢,那么帅的嘛,怎么一到平时就嘻嘻哈哈的。嗯,跟个屌丝一样。”
夜冥殇李梦雨对视一眼,相视而笑“我们也走吧。”
“嗯。”
在这里,他们一起去看了街头流浪者的表演,一起吃了糖人,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了当地的教堂祷告。
现在的寺庙风尘气息太重,倒是教堂还比较干净。
虽然夜冥殇并不喜欢外来教派,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人家的确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已经挡也挡不住了。
傍晚,二人手牵着手,走在闹市的街道上。一边吃着美味的小吃,一边开心的聊天。
忽然,一个衣着亮丽,相貌美颜的女孩儿与他们擦肩而过。
夜冥殇突然停住了脚步,往身后看了一眼。
“发现了吗?”夜冥殇问道。
“嗯。”李梦雨点了点头。
“早就听说现在世道乱,果不其然,如果我没有看错,刚才那个女人恐怕已经吃了人了。”说到这,夜冥殇眯了眯眼“而且,还是新鲜血食。”
“要出手吗?”李梦雨问道。
夜冥殇摇了摇头“世道将乱,不是我们能够阻止的了的。”
“而且,这世道乱不乱,于我们也没有关系。”
夜冥殇的漠然,让李梦雨心里有些不舒服。她不知道,明明有时候很善良的男人,有时候又会那么冷漠。
不过,天下乱否,在她心中,也绝没有自己的男人重要。不管夜冥殇是什么决定,她都会默默支持。
果然,没走多远,前方就有人大声尖叫。
“呀!死人啦!”
一声喊叫,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这个时候还是傍晚,又是在闹市,人很多,没一会儿,就把那个巷子给围满了。
“等我一下。”
不愿让李梦雨跟别人挤,夜冥殇吩咐一声,便自己钻了进去。
他不是普通人,不说用力气强行钻进去了。只需要用精神力,对周围人施加点心里暗示,便很轻易的就走到了前排。
借着微弱的灯光,可以看到,巷子里面不远,有一具干尸躺着。
干尸狰狞,像是被抽干了血液,死壮极为凄惨。
“这是谁啊,怎么死的这么惨?”一个大妈问道。
“谁知道啊,都成这样子了,那还能辨认出来。哎呦,别看了,怪吓人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动的手,怎么能把人弄成这样?难道是用泵把血都给抽干了?”有人脑洞大开的想着。
“别开玩笑了,你以为写恐怖小说呢?还用泵抽血?真是想多了你,真要是那样,干嘛要在闹市街作案。我看啊,这不一定是他杀,很有可能是得了什么怪病。”
“怪病?不会吧,没听说过什么病会让人血液干涸的啊。”
“你有没过去看,你哪知道他是不是血液干了,也许是得了胃癌,长期不饮食导致的身形枯瘦呢?”
“可是,得了那么重的病,还会上街?”
······
没过多久,伴随着警笛的声响,一队警察就小碎步赶了过来。
“让一下让一下,警察办案。”
警察来了,许多人也都让了开来,但都没有走远,他们也都想看看警察是怎么办案的,反正闲来无事。
毕竟,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天性。
开始,自然是和正常办案一样,搜集证据,拍照之类的琐事。
有些人渐渐看的无聊,就打着哈欠离开了。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很闲的,无聊就无聊,反正也没事,就看着呗。
不多时,一个身材高大,一身英气的青年走了过来。
夜冥殇一看,这还认识。
不就是白天见到的那个青年嘛。
他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的跟夜冥殇一样的黑色皮衣。
这个人似乎地位不简单,一走过来就有人给他让道。
不只是警察,就连普通的群众就自动让开道路,就像是排练好的一样。
(未完待续。)
“你,你们这是要集体抗法?!”警察被逼得急了,竟然连这种话都彪了出来。
“我说哥们儿,你是影视剧看多了吧,还集体抗法,你这话就跟贪官暴吏说的一样好吗。”一个大叔扣着鼻孔,不屑的说道。
“别闹了,我的好捕头,快回家去吧,这里不需要你。”
“就是啊,快走吧。”
众人起哄,警察恼羞成怒,大喊道:“我是警察,我是秉公执法,你们难不成都要抗法?!”
男孩拉着老头,将他护在身后,毫不示弱道:“抗不抗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法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民众的权益,维持社会的秩序。绝对不是,不是你这样认死理的机器!”
“你!”
“你有本事,你就把我们大家伙儿都带走,你再不走,可没你好果子吃。大家都在录着像呢,要是给传到网上,你说你会不会被离职。或者,你只是一个临时工。甚至,完全就是假冒的?”
警察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咬了咬牙:“行,小子,我记住你了,咱们来日方长。”
听着这话,众人不由的有些好笑。这就好像是小学的时候再说“放学你给我等着。”一样。
不过,这男孩倒是感觉到,这个警察,似乎不只是说说而已。
“小伙子,不错啊,很勇敢嘛。”一个年约三十,身轻体健,双眼炯炯有神的,英气十足。
“嘿嘿嘿!~”到底是年轻人,被夸奖的话,还是有些脸红的。
“这是我的名片,要是那两个家伙敢找你的麻烦,就打我电话。”英气青年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
“哦,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帮自己,但男孩觉得自己应该接住。
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英气青年也离开了。
随后,众人也都陆陆续续的散开了,有的临走也不忘夸奖他两句。
“嗨!没想到你关键时候,还挺靠的住的嘛。”同行的女伴走了过来,轻轻跳起,在他的肩膀上锤了一下。
缩了下肩膀,装作服软的样子,男孩傻傻的笑了笑。
女孩儿双手叉腰,无奈的瘪了瘪嘴。
“刚才不是还那么勇敢,那么帅的嘛,怎么一到平时就嘻嘻哈哈的。嗯,跟个屌丝一样。”
夜冥殇李梦雨对视一眼,相视而笑“我们也走吧。”
“嗯。”
在这里,他们一起去看了街头流浪者的表演,一起吃了糖人,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了当地的教堂祷告。
现在的寺庙风尘气息太重,倒是教堂还比较干净。
虽然夜冥殇并不喜欢外来教派,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人家的确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已经挡也挡不住了。
傍晚,二人手牵着手,走在闹市的街道上。一边吃着美味的小吃,一边开心的聊天。
忽然,一个衣着亮丽,相貌美颜的女孩儿与他们擦肩而过。
夜冥殇突然停住了脚步,往身后看了一眼。
“发现了吗?”夜冥殇问道。
“嗯。”李梦雨点了点头。
“早就听说现在世道乱,果不其然,如果我没有看错,刚才那个女人恐怕已经吃了人了。”说到这,夜冥殇眯了眯眼“而且,还是新鲜血食。”
“要出手吗?”李梦雨问道。
夜冥殇摇了摇头“世道将乱,不是我们能够阻止的了的。”
“而且,这世道乱不乱,于我们也没有关系。”
夜冥殇的漠然,让李梦雨心里有些不舒服。她不知道,明明有时候很善良的男人,有时候又会那么冷漠。
不过,天下乱否,在她心中,也绝没有自己的男人重要。不管夜冥殇是什么决定,她都会默默支持。
果然,没走多远,前方就有人大声尖叫。
“呀!死人啦!”
一声喊叫,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这个时候还是傍晚,又是在闹市,人很多,没一会儿,就把那个巷子给围满了。
“等我一下。”
不愿让李梦雨跟别人挤,夜冥殇吩咐一声,便自己钻了进去。
他不是普通人,不说用力气强行钻进去了。只需要用精神力,对周围人施加点心里暗示,便很轻易的就走到了前排。
借着微弱的灯光,可以看到,巷子里面不远,有一具干尸躺着。
干尸狰狞,像是被抽干了血液,死壮极为凄惨。
“这是谁啊,怎么死的这么惨?”一个大妈问道。
“谁知道啊,都成这样子了,那还能辨认出来。哎呦,别看了,怪吓人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动的手,怎么能把人弄成这样?难道是用泵把血都给抽干了?”有人脑洞大开的想着。
“别开玩笑了,你以为写恐怖小说呢?还用泵抽血?真是想多了你,真要是那样,干嘛要在闹市街作案。我看啊,这不一定是他杀,很有可能是得了什么怪病。”
“怪病?不会吧,没听说过什么病会让人血液干涸的啊。”
“你有没过去看,你哪知道他是不是血液干了,也许是得了胃癌,长期不饮食导致的身形枯瘦呢?”
“可是,得了那么重的病,还会上街?”
······
没过多久,伴随着警笛的声响,一队警察就小碎步赶了过来。
“让一下让一下,警察办案。”
警察来了,许多人也都让了开来,但都没有走远,他们也都想看看警察是怎么办案的,反正闲来无事。
毕竟,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天性。
开始,自然是和正常办案一样,搜集证据,拍照之类的琐事。
有些人渐渐看的无聊,就打着哈欠离开了。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很闲的,无聊就无聊,反正也没事,就看着呗。
不多时,一个身材高大,一身英气的青年走了过来。
夜冥殇一看,这还认识。
不就是白天见到的那个青年嘛。
他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的跟夜冥殇一样的黑色皮衣。
这个人似乎地位不简单,一走过来就有人给他让道。
不只是警察,就连普通的群众就自动让开道路,就像是排练好的一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