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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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尼斯感觉和上次相比,这只恐狼整整大了一号,它对着活人们反复摩擦着自己的利齿,要用他们的血肉来填满自己的饥饿。
“怎么比起第一次相遇大了那么多……”
贝茨摩尔露出惨淡的笑容,这一刻活了上百年的不死人显得是如此虚弱不堪,“因为我的内心即将沦入黑暗之中,所以以此为食的野兽也越来越强大。不过放心,在那天来临之前,我会完成复仇,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自我了断。”
这家伙心中恐惧所具象化的是一匹狼,那自己的是什么呢?他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发现是自己的初中班主任赫然站在自己面前。
“……”
斯坦尼斯立刻将班主任踢出了自己的脑海,他觉得至少要弄个有逼格一点的。
他又睁开眼,这次是一个没有面庞的果女站在自己面前,这个挺好,不仅身材火辣还能止痒。
“那还没有什么建议都说出来吧。”斯坦尼斯继续询问道。
贝茨摩尔摇摇头表示没有了,他并没有会宿营地,而是盯着湖面的涟漪,又陷入了沉思。
斯坦尼斯只好一个人走回来,在早已熄灭的篝火旁,罗蒙学士正有规律的打着呼噜。
……
作为一名见习法师,米迪安很不满自己的导师将他安排的职位,比如现在他就在看守大门……
虽然每名法师在通过魔法之塔试炼之前都要被送到学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知识拓展然后选择是否留下成为学士,但其实也只是随便走个过场罢了,毕竟大多数法师可不愿意当一辈子‘图书管理员’,而更想像历史上无数著名的大法师那样建立不朽的传奇,而不是在哪个愚不可及的领主身边当个学士度过一生。
所以原本只接受法师的学城在法师愿意当学士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只得被迫接受普通人类进来学习,那些中小地主或者中产阶级的市民还是很乐意将自己的子女送进来培养成一名学士,如果能够担任一名大贵族的学士,那真可以说是整个家族一步登天了。
这也是让米迪安很不爽的地方,作为法师的他因为从小身上所拥有的魔力而被圣殿骑士选中送往魔法之塔,与自己的亲人断绝一切联系,割舍掉一切的血脉,只为心无旁骛的献身于魔法事业。所以他很瞧不起这种抱着不纯洁目的进入学城的男男女女们,觉得他们玷污了大图书馆前那上千年的洁白台阶。
虽然他不像自己的朋友‘鼹鼠’巴蒙顿那样瞧不起没有天生魔力的凡人,称他们是麻瓜——也不知道这词是从哪里来的,但身为掌控魔法之风的他还是天生带有一种优越感,觉得与那些愚笨的凡人站在一起实在是难以忍受,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老师才将他打发过来守门吧。
不过一想到下个月就可以去参加魔法之塔的魔法试炼,然后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摘掉见习这个让人不快的头衔,米迪安觉得再多的痛苦也可以忍受。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作为一名元素使,寻觅着40年前的那名天才法师的步伐,书写自己的伟大传奇。
正当他还在畅想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到远端有三个人骑着马再朝自己靠近,直到听到了马匹的骚动声,他才从神游中返回。
这帮风尘仆仆的旅人身上带满了马骚味,让热爱干净的法师忍不住皱眉头,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其中有两名家伙竟然还佩戴着剑这种原始的武器,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但是作为一名有风度的法师,米迪安只是将嘲笑浮于表面,这让那三个人之中的那名年轻人看起来很不爽。
他刚想问这三个家伙来学城干什么,对方中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面带微笑的走出来,从他那身吊着铁链的黑袍一看他就是一名学士,估计又是那个普通人家的次子,被送到学城中混了几年然后给一名没名气的小领主当了一辈子的学士,毫无成就的度过一生,自己绝对不能向他这样虚度光阴。
米迪安又陷入了沉思之中,还是老者开口对他问道:“请问,今天大图书馆开放吗?”
年轻的法师点点头,虽然理论上要对‘学长’要保持尊敬,但是米迪安的礼仪课显然没学好。
老者朝他道了谢,随后便汇合身后的两名剑士继续朝城内走去。
在他经过的时候,米迪安分明看到老头的马鞍旁插着一根拐杖,他在《一百把最强大的法杖》这本书上的插画集中看到这个形状的图画,而这名法杖的主人是……
“刚才那家伙眼神也太放肆了吧!”斯坦尼斯刚才一直忍着没有发飙,这也是来之前罗蒙学士对他所提的唯一要求,可是年轻气盛的领主显然忍受不了这种被人轻视的感觉。
“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怎么吃过苦头,在学城的实习时间也由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请阁下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罗蒙学士摇摇头,现在他们正走在学城最热闹的主道上,两旁鳞次栉比的排满了商店,里面摆放的商品基本都是一样……
书。
斯坦尼斯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而身穿白灰掺杂的见习学士长袍的学生们在其中挑选着厚的可以当盾牌的书。
“真是好怀念啊。”罗蒙学士面带微笑的叹息着,曾经在这里度过的六个月时光是他一生最美好的片段之一。
一路上两旁的人群都惊奇的停下脚步打量着三名拜访者,因为一般佩戴剑的人对于来到这里都很痛苦,没有酒和女人,只有书本的城市无疑是专门为战士打造的完美地狱。
而其中的法师则更对罗蒙学士指指点点,《一百把最强大的法杖》作为连续蝉联‘我最爱的法师书籍’榜单的畅销书影响可谓十分巨大,以至于大多数法师对于里面记载的法杖都耳熟能详。
东张西望的斯坦尼斯则发现这里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光棍集中营,男女比例几乎达到了100:1,所以长的再怎么挑不出优点的女生身后都排列着大量的簇拥。
三人就一直向前走着,一路上都是由成竹在胸的罗蒙学士做向导,看起来并不需要再向其他人问路。
“老头子,你刚才怎么问大图书馆有没有开放?我们不应该直接去找你的孙女戴娜吗?”斯坦尼斯忍不住问道。
来之前,罗蒙学士就向他大致讲了此行的计划,就是找到自己的孙女,然后让她带领他们去大图书馆里寻找关于神印的消息。
斯坦尼斯感觉和上次相比,这只恐狼整整大了一号,它对着活人们反复摩擦着自己的利齿,要用他们的血肉来填满自己的饥饿。
“怎么比起第一次相遇大了那么多……”
贝茨摩尔露出惨淡的笑容,这一刻活了上百年的不死人显得是如此虚弱不堪,“因为我的内心即将沦入黑暗之中,所以以此为食的野兽也越来越强大。不过放心,在那天来临之前,我会完成复仇,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自我了断。”
这家伙心中恐惧所具象化的是一匹狼,那自己的是什么呢?他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发现是自己的初中班主任赫然站在自己面前。
“……”
斯坦尼斯立刻将班主任踢出了自己的脑海,他觉得至少要弄个有逼格一点的。
他又睁开眼,这次是一个没有面庞的果女站在自己面前,这个挺好,不仅身材火辣还能止痒。
“那还没有什么建议都说出来吧。”斯坦尼斯继续询问道。
贝茨摩尔摇摇头表示没有了,他并没有会宿营地,而是盯着湖面的涟漪,又陷入了沉思。
斯坦尼斯只好一个人走回来,在早已熄灭的篝火旁,罗蒙学士正有规律的打着呼噜。
……
作为一名见习法师,米迪安很不满自己的导师将他安排的职位,比如现在他就在看守大门……
虽然每名法师在通过魔法之塔试炼之前都要被送到学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知识拓展然后选择是否留下成为学士,但其实也只是随便走个过场罢了,毕竟大多数法师可不愿意当一辈子‘图书管理员’,而更想像历史上无数著名的大法师那样建立不朽的传奇,而不是在哪个愚不可及的领主身边当个学士度过一生。
所以原本只接受法师的学城在法师愿意当学士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只得被迫接受普通人类进来学习,那些中小地主或者中产阶级的市民还是很乐意将自己的子女送进来培养成一名学士,如果能够担任一名大贵族的学士,那真可以说是整个家族一步登天了。
这也是让米迪安很不爽的地方,作为法师的他因为从小身上所拥有的魔力而被圣殿骑士选中送往魔法之塔,与自己的亲人断绝一切联系,割舍掉一切的血脉,只为心无旁骛的献身于魔法事业。所以他很瞧不起这种抱着不纯洁目的进入学城的男男女女们,觉得他们玷污了大图书馆前那上千年的洁白台阶。
虽然他不像自己的朋友‘鼹鼠’巴蒙顿那样瞧不起没有天生魔力的凡人,称他们是麻瓜——也不知道这词是从哪里来的,但身为掌控魔法之风的他还是天生带有一种优越感,觉得与那些愚笨的凡人站在一起实在是难以忍受,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老师才将他打发过来守门吧。
不过一想到下个月就可以去参加魔法之塔的魔法试炼,然后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摘掉见习这个让人不快的头衔,米迪安觉得再多的痛苦也可以忍受。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作为一名元素使,寻觅着40年前的那名天才法师的步伐,书写自己的伟大传奇。
正当他还在畅想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到远端有三个人骑着马再朝自己靠近,直到听到了马匹的骚动声,他才从神游中返回。
这帮风尘仆仆的旅人身上带满了马骚味,让热爱干净的法师忍不住皱眉头,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其中有两名家伙竟然还佩戴着剑这种原始的武器,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但是作为一名有风度的法师,米迪安只是将嘲笑浮于表面,这让那三个人之中的那名年轻人看起来很不爽。
他刚想问这三个家伙来学城干什么,对方中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面带微笑的走出来,从他那身吊着铁链的黑袍一看他就是一名学士,估计又是那个普通人家的次子,被送到学城中混了几年然后给一名没名气的小领主当了一辈子的学士,毫无成就的度过一生,自己绝对不能向他这样虚度光阴。
米迪安又陷入了沉思之中,还是老者开口对他问道:“请问,今天大图书馆开放吗?”
年轻的法师点点头,虽然理论上要对‘学长’要保持尊敬,但是米迪安的礼仪课显然没学好。
老者朝他道了谢,随后便汇合身后的两名剑士继续朝城内走去。
在他经过的时候,米迪安分明看到老头的马鞍旁插着一根拐杖,他在《一百把最强大的法杖》这本书上的插画集中看到这个形状的图画,而这名法杖的主人是……
“刚才那家伙眼神也太放肆了吧!”斯坦尼斯刚才一直忍着没有发飙,这也是来之前罗蒙学士对他所提的唯一要求,可是年轻气盛的领主显然忍受不了这种被人轻视的感觉。
“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怎么吃过苦头,在学城的实习时间也由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请阁下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罗蒙学士摇摇头,现在他们正走在学城最热闹的主道上,两旁鳞次栉比的排满了商店,里面摆放的商品基本都是一样……
书。
斯坦尼斯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而身穿白灰掺杂的见习学士长袍的学生们在其中挑选着厚的可以当盾牌的书。
“真是好怀念啊。”罗蒙学士面带微笑的叹息着,曾经在这里度过的六个月时光是他一生最美好的片段之一。
一路上两旁的人群都惊奇的停下脚步打量着三名拜访者,因为一般佩戴剑的人对于来到这里都很痛苦,没有酒和女人,只有书本的城市无疑是专门为战士打造的完美地狱。
而其中的法师则更对罗蒙学士指指点点,《一百把最强大的法杖》作为连续蝉联‘我最爱的法师书籍’榜单的畅销书影响可谓十分巨大,以至于大多数法师对于里面记载的法杖都耳熟能详。
东张西望的斯坦尼斯则发现这里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光棍集中营,男女比例几乎达到了100:1,所以长的再怎么挑不出优点的女生身后都排列着大量的簇拥。
三人就一直向前走着,一路上都是由成竹在胸的罗蒙学士做向导,看起来并不需要再向其他人问路。
“老头子,你刚才怎么问大图书馆有没有开放?我们不应该直接去找你的孙女戴娜吗?”斯坦尼斯忍不住问道。
来之前,罗蒙学士就向他大致讲了此行的计划,就是找到自己的孙女,然后让她带领他们去大图书馆里寻找关于神印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