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文网 > [综]炮灰,要逆袭么 > 58.世界三 豪门假子

58.世界三 豪门假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25中文网 www.25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跳定的妹子别急稍后就可见正文了!  房顶上的动了两下又安静了,门外的更是稳如泰山。

    既没人赏脸, 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 琴歌就想骂娘,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 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 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 最后人事不知, 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 他高高站在云端, 一挥袖, 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 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 琴歌看了一阵, 觉得有趣, 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 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你租着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你的粮食、睡你的女人、烧你的房子,甚至将你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你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韩朴削了一阵木头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是做什么玩意儿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隐隐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实力、创出剑法的法子,但每天喝这么淡这么难喝的酒,对于好酒如命的琴歌来说,真的是很要命。

    韩朴身为刺客,不怎么碰酒,闻言更是没兴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馆,他们掌柜的说,你要的雅间随时都有,而且他们还刚刚从南方进了一批新茶,让你得空的时候去尝尝呢!那意思约莫是让你早些去,干脆咱们趁余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才过去区区两个月,南楚能有什么事发生?

    于是让下面的人套了辆车,直奔南安茶馆。其实南安茶馆,并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势力,而是他的家族,确切的说,是他爹几年前开在大秦的数个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下马车说去打探,一转眼就又溜了回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模样,简直气乐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个……那什么?”

    “额……”韩朴讪讪道:“你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你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回去。”

    琴歌懒得理他,眯着眼靠在车厢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烦了。”

    闷雷般的低响仿佛从地底深处传来,大地就像遇见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剧烈的颤抖着,黑色的山石从山头一路滚下来,落入黑色的湖水中。

    湖水也并不宁静,正激烈的翻涌激荡着,仿佛湖中有一条看不见的大鱼,正玩命的扑腾。

    许久之后,山平水静,又过了片刻,一只素白的手毫无预兆的从湖水中伸了出来,吃力的扒住湖边一块黑色的石头,又过了好一阵,这只手才将自己的整个身子,从湖水中拖了上来。

    林诺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身上、脸上到处布满了细碎的血痕,散乱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看着越发的可笑。

    林诺又爬了两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动,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就随它去了。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相比起来,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诺生性倔强,不仅不曾妥协,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修真的世界,实力差距很大,便如他们杀凡人如碾死一只蚂蚁一般,林诺杀他们,也不过动动手指的事儿。

    林诺看着周围一张张熟悉的脸上那陌生又惶惑的眼神,上前将狗儿交给他爹,道:“回头将尸体收敛了,东西收着,若有人来问,给他们就是。”

    狗儿爹诺诺应了,又期期艾艾:“那个……他们……”

    林诺知道他在说什么,道:“我会处理干净。”

    他的目光落在虎子身上,有些黯然:便是杀了这些人又怎么样?失去亲人的疼痛也不会有丝毫减弱,他尚且如此,何况其父母兄弟?

    可惜他不会起死回生之术,也没有佛家超度转生的本事,在这里徒留伤感,遂一转身,在众人面前消失不见。

    到了无人处,林诺掐动法决,一道玉剑的虚影出现在空气中,渐渐由虚化实,而后又一化十,十化百,向四面八方飞射而去。

    这东西名为剑书,名字挺高大上,其实功能比林诺前世用的手机差多了,林诺方才用的功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无指定对象群发短信,离此地较近有一定修为的修真者都能收到。

    若不出他所料,这玩意儿一出,那些人所在的门派,会在第一时间被收拾干净,这也是他答应狗儿爹的事。

    两千年前,天道盟召集天下道门,在天道镜前发下誓愿,定下仙凡之规,但凡无故杀戮凡人者,天下共诛之。此愿一发,天下灵气都乖顺了两分,天劫也变得温和了许多。主导此事的几位化神期大能更是功德加身,原本九死一生的生死大劫也不过轻轻劈了几道天雷便过了。

    至此之后,天下修者的入门之誓上,都加了不得妄杀凡人一项,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却往往是被人故意豢养的。

    只因自天下道门向天道立誓,得天道认可后,护佑凡人、诛杀这些妄杀凡人者,便会有功德加身,这玩意儿在渡劫之时,比任何天才地宝都要管用,是以往往什么地方出现一个破戒的修者,便会被人争相捕杀。

    野怪供不应求之下,便有人开始家养,找一处穷乡僻壤之地,扶持一个小门派,瞒过此条戒律,虽怕沾因果不敢直接让他们去滥杀无辜,却可有意无意纵的他们不可一世,等到有需要的时候,便斩杀了供渡劫之用。

    先前林诺一听他们整个门派都是这般风气,便知道定然是被人豢养的,他这会儿发了剑书出去,豢养他们的仙门定会立刻将他们收割——否则等外面的人来抢人头,他们就血本无归了。

    可怜这些家伙们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却不过是养在圈里等着过年宰杀的家畜罢了。

    “可惜这地方又不能呆了。”林诺叹了口气,太远的路他懒得用脚走,从空间法器里取了一张小挪移符来,这东西可带着他定向传送五百里,他对着星星辨别了下方向:“就这边罢!”

    一阵眩晕之后,林诺落在一道山崖下面,潭水清幽、鸟语花香,景色竟相当不错,只是他受伤之后,灵觉被限,并不能感知到附近有没有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么地方。

    他方才明里取得是小挪移符,暗地里用的却是大乾坤符,两者刚启动时有几分相像,等能发现不同的时候,想阻拦也来不及了。这一手也算是他的专利,旁人想到也用不起——大乾坤符忒贵。

    当然贵也有贵的好处,虽然大乾坤符不能预设方向位置,距离也是随机的,但它不受环境限制,而且哪怕再近,也比小挪移符要远的多。

    林诺靠着山崖坐下来:希望跑的够远,这可是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了。

    更希望,他是想多了。

    他心中有些不安,方才在虎儿家时,他分明感觉到周围气息有些动荡,应该是有高手隐藏——若不是巧合,便只可能是冲着他来的了。如是后者,他只希望这一张大乾坤符能甩脱了那人,如今他的本事,也就能欺负欺负小辈,真来什么高手,连跑都跑的不够快。

    今天发生的事有点多,林诺抬头看着漫天的繁星,轻轻叹气:还剩下最后两个月,怎么就不能让他消消停停的过呢?

    下一瞬,林诺脸色骤变,闷哼一声,挣扎着站起来却一个踉跄撞到面前的青石:“火儿!火儿!”

    声音中竟带了几分甜腻惑人的味道。

    林诺咬牙不再吭气,冲进水潭,下一瞬,火儿从他眉心跃出,潭水瞬间变得冰凉刺骨,却依然无法抵御仿佛来自于灵魂的阵阵情1潮,身体不可言说的部位传来无法忍受的麻痒和空虚,每一寸肌肤都在疯狂的叫嚣着,渴望着被温暖、被摩挲、被挤压……

    要……要……想要……

    “呃!”林诺闷哼一声,狠狠撞向山崖,山石伴着水花一起坠落,砸在他的身上,带给他的除了疼痛,却还有酥麻,让他再一次浑身颤栗,难以忍受的撞向山崖……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诺精疲力尽的上岸,踉跄的走了两步之后跌倒,跪伏在地上喘了许久,才慢慢坐下,声音低低的恍如自语:“方拓?”

    一个低沉的声音答道:“是。”

    于是林诺不再说话。

    他是被系统换着花样折腾惯了,又太相信这个人的信誉,所以一有什么不对劲便下意识算在系统头上,却浑然忘了,这两次,分明就是方拓下在他身上的千丝蛊发作的症状。

    方拓蹲下来,在林诺嘴里塞了一颗药丸,施法将他身上的水汽驱除干净,又将身上的大氅取下来披在他身上,然后在一尺外坐下。

    林诺偏着头,没去看他,更懒得说话。

    男主大人如今已经威震八方,拿出来的药自然是好的,林诺很快恢复了力气,从空间里取了一坛烧刀子出来,靠坐在石头上喝。

    他没想着再跑——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已经用掉了,就算没用掉,那个人既然连心魔重誓都不顾的引动千丝蛊,他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一样会被他找出来。

    林诺这辈子,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要资质有资质,却藏在凡人堆里几百年,除了身受重伤外,就是不想见方拓。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可他还是没想明白,他和方拓之间,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男主这是间歇性发癫呢还是崩人设了?

    若不算前世看的小说,他和方拓,真的一点都不熟。

    他和方拓见得次数,他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完。

    第一次是退亲的时候,他几乎完全让管家出的面,等事情办成了,才说了两句场面话,勉强算是认识了。

    第二次是在一个秘境的入口打了场群架,他和方拓虽然是同一方的,可是从头到尾林诺别说同他说话,连看都没多看他一眼。

    第三次的时候,他在潘阳湖喝酒吃螃蟹,正好遇上方拓,方拓送了一坛好酒给他,当时他虽然喝的有点多,但还是记住远离男主的宗旨,说了“谢了”两个字,就转身醉醺醺的走了。

    后来两人又在修真集市上遇到过两次,不过去那种地方,许多人都会伪装下容貌,方拓也不例外,所以林诺就假装不认识,同他擦肩而过。

    直到第六次见面前,他和方拓一共才说了三句话,勉强算是点头之交吧,可倒霉就倒霉在这第六次见面上。

    他闲着没事儿到无尽海去溜达,好巧不巧就碰到方拓和一头半蛟打架。那个时候的方拓还没现在这么厉害,显然不是那半蛟的对手,最麻烦的是他好像灵力有些不继,眼看就要被那条蛇给吞了。

    别说方拓和他还算相识,便是遇到任何一个人要被野兽吃了,林诺也不可能干看着,是以想也不想便过去帮忙。虽然林诺也不是那半蛟的对手,但好在他身家丰厚,宝贝众多。先用法宝将半蛟暂时困住,然后塞给方拓一张小挪移符让他走人,自己也掏了一张出来准备逃之夭夭。

    按说他的计划是万无一失的,可惜遇上了两个变数,一是在实战上天赋满点的男主居然在关键时候发起呆来了,以至于发动小挪移符的时间迟了片刻,二是不知道咱们的男主大人对人家做了什么,那半蛟对他情深义重的很,见他就要离开,一时又被林诺的法宝困住,焦急之下竟然将头上的银角脱体,射向男主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