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章 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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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间,你要是怕麻烦我帮你跑这些手续,干嘛白给她这么多钱啊!”金月在旁边一直都没得到插嘴的机会,主要是洪涛和那个大姐说的东西她一时半会没太听懂。怎么注册资金还能垫付?然后收手续费,这不等于明着骗国家嘛。一直到洪涛跟着那位大姐去她的复印打字小店里交钱拿收据的时候,才找到机会和洪涛悄悄提出了更省钱的主意。
“你的时间比这一千二百块钱值钱的多!记住啊,以后你就是鑫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了,不能再把自己当成闲人。总经理的一个月时间难道还不值一千多块钱?那还不如回去接着上班呢。”
“而且你没跑过这些东西,看着容易,真跑起来能烦死你,我这个有车代替腿的都快跑残了,怎么能让你去遭这个罪呢。该花钱的地方就得花钱,别心疼,今天咱花了一千二,过几个月就得十倍百倍的赚回来,不亏!”
洪涛就知道金月会心疼钱,放大部分人眼里这就是一月的工资啊。但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从现在开始自己就得去刻意改变金月的思维模式。生意人不怕投资大,就怕没利润。我投一百万,只要能赚回来一千万,再多的钱也不心疼。我投一分钱,毛也捞不到,再少的钱也不能掏。
“我连组装电脑还没学会呢,这么笨怎么当总经理啊,要不还是你当吧,我给你当伙计。”金月还真是不太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她和洪涛断断续续的学了两个月组装电脑,还是不太利落。不过她也不是一无是处,在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和各种软件上倒是学的挺快,已经能独立操作了。
“别啊,金叔要是知道我把你当小伙计肯定不高兴。咱还和小时候一样,你是骑在我脖子上作威作福的领导,你往哪儿指我就往哪儿跑。我从小就是受累的命,都习惯了,突然让我当家做主我会不习惯的。怎么样,想试试不?我驮着你走一段?”洪涛忽悠刚才那位大姐肯定功力不够,但忽悠金月是一门灵,实在不成还有苦情戏呢,不怕你不答应。
“这么多人看着呢……”洪涛的这个提议让金月都快热泪盈眶了,这个从小就背着自己、护着自己、时不时也欺负自己的邻家哥哥,现在还甘心扮演这个角色。尤其是在自己倒霉的时候,他依旧不离不弃,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种感情更让人感动的呢。
“快别装了,你看你后槽牙都快乐出来了。想上就赶紧,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你涛哥哥也不是每天都喜欢背你。”别的女孩子如果拿糖,洪涛还得费心思去猜、动脑子去试探,轮到金月这里就可以省却这些步骤了。她的大部分习惯还和小时候一样,就连拿糖的表情都没变。
“嘻嘻嘻……驾!快跑,冲啊!”被洪涛说破了心思,金月也没觉得尴尬,主要是被戳破的次数太多,习惯了。不光不别扭,她还真的爬到了洪涛背上,然后把两条腿依次挪到洪涛肩膀前面去,直接骑到了洪涛脖子上。用京城话讲,这叫嗨儿喽着。
骑上了洪涛的脖子,金月算是彻底放开了,仿佛又回到了儿时。胡同里的其他人看着自己是啥表情根本不顾,嘎嘎嘎的笑、高声的吆喝、手上还得有挥舞鞭子的动作,骑着洪涛这匹高头大马,一溜烟的跑向了停车场。
“哎呦我的娘啊,你得有一百五十多斤了吧!以后你也别拿瑜伽什么的糊弄我了,晚上和我一起游泳去吧,再这么养下去,你就真成猪了。”总共跑了没三百米,洪涛就坚持不住了。
当然了,这不是金月体重的问题,而是两个人都长大了,体重成倍增加,但总体力量并没成倍追上。但洪涛必须得这么说,目的就是让金月多运动运动。虽然她真的不算胖,可出于私心,洪涛还是想让她的身材再稍微苗条一些,肌肉再稍微紧致一点。
“我没有游泳衣……”游泳的建议洪涛已经提好几次了,金月一直都没答应。倒不是她不会水,而是到了水里,洪涛会比在岸上还能折腾,一旦自己下水,就真的没有任何反抗手段了,跑都跑不掉。
另外还有一个事儿是金月的心病,她在洪涛家已经住了二个多月了,要说照片被洪涛拿了回来,而且当着自己面儿烧掉之后,自己就能回家去了。可是洪涛说还需要自己帮着他办理电脑屋的事儿,自己也就顺水推舟这么住下来了。
他可能喜欢自己,不光是因为儿时的记忆,这一点金月能感觉到。其实自己也挺喜欢他的,假如当年把卫建国和洪涛放到一起让自己选,自己很大可能是会选这个邻家大哥哥的。小时候自己也确实把他当做了另一半,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结婚是个什么意思,但胡同里的孩子大人们总会说自己是他的小媳妇。
可这一点也是让自己很为难的事情。二个月前刚刚打掉了和别人的孩子,现在马上就和他在一起,这种事真的没法让自己接受,更张不开这个嘴。最最怕的就是洪涛主动张嘴,那样自己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同意?自己都觉自己贱!不同意,又违心,拒绝了他还能不能再碰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护着自己、让自己笑的男人就很难说了。也就是因为这样,自己才会尽量避免和他过于亲昵,生怕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两个人都很尴尬。
想,但是又怕;怕,但是还想!金月觉得洪涛说的话确实挺有道理,人活着就是一个别扭接着一个别扭,别扭到死完事儿!
“我也不是穿着游泳裤生出来的啊!那玩意得去商店里买,不买永远都没有。正好我要去中关村,先去当代商城买泳衣,然后再进村杀鬼子去!”洪涛并不知道金月的想法,其实知道不知道的也于事无补,他和金月的思路差不多。如果说自己有初恋,那肯定是在金月身上,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忘了她,每次和别的女孩子接触,总会不由自主的先和她比比。
但现在不是时候,没法和她提这种要求,她心里的伤口还没愈合,谁去碰都会让她很疼。自己和她太熟了,一旦这句话说出口,有得不到回应,两个人就会非常尴尬,尴尬到无法再在一起相处。
与其那样,不如就保持现状吧,每天在一起待着,既不算同居也不算合租,反正只要两个人感觉挺好,到底是啥名分也不重要。至于说到底该什么时候和她挑明,洪涛觉得到时候就是时候了,不用刻意去算计。
因为房子变更的问题,时隔了二个多月再次来到中关村,洪涛非但没觉得耽误了时间,反而很高兴。原因很简单,他又捞着便宜了。
什么便宜呢?太巧了,因为新修的四环路正好要占用四海市场的地方,所以这里要搬迁了,上百家商户都在最后清仓。虽然大宗货物都被转手给了同行进行内部消化,并不会降价太多零售价格,但在洪涛眼里,这就是个侃价、杀价的好机会。
只要自己真有意购买数量足够多的配件,这些急于搬家的商户肯定会把价格多少降下来一些的。因为卖给自己他们还有钱赚,转给同行只能保证不亏,哪种做法好处大他们比自己明白。
“我有时间,你要是怕麻烦我帮你跑这些手续,干嘛白给她这么多钱啊!”金月在旁边一直都没得到插嘴的机会,主要是洪涛和那个大姐说的东西她一时半会没太听懂。怎么注册资金还能垫付?然后收手续费,这不等于明着骗国家嘛。一直到洪涛跟着那位大姐去她的复印打字小店里交钱拿收据的时候,才找到机会和洪涛悄悄提出了更省钱的主意。
“你的时间比这一千二百块钱值钱的多!记住啊,以后你就是鑫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了,不能再把自己当成闲人。总经理的一个月时间难道还不值一千多块钱?那还不如回去接着上班呢。”
“而且你没跑过这些东西,看着容易,真跑起来能烦死你,我这个有车代替腿的都快跑残了,怎么能让你去遭这个罪呢。该花钱的地方就得花钱,别心疼,今天咱花了一千二,过几个月就得十倍百倍的赚回来,不亏!”
洪涛就知道金月会心疼钱,放大部分人眼里这就是一月的工资啊。但这种观念必须改变,从现在开始自己就得去刻意改变金月的思维模式。生意人不怕投资大,就怕没利润。我投一百万,只要能赚回来一千万,再多的钱也不心疼。我投一分钱,毛也捞不到,再少的钱也不能掏。
“我连组装电脑还没学会呢,这么笨怎么当总经理啊,要不还是你当吧,我给你当伙计。”金月还真是不太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她和洪涛断断续续的学了两个月组装电脑,还是不太利落。不过她也不是一无是处,在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和各种软件上倒是学的挺快,已经能独立操作了。
“别啊,金叔要是知道我把你当小伙计肯定不高兴。咱还和小时候一样,你是骑在我脖子上作威作福的领导,你往哪儿指我就往哪儿跑。我从小就是受累的命,都习惯了,突然让我当家做主我会不习惯的。怎么样,想试试不?我驮着你走一段?”洪涛忽悠刚才那位大姐肯定功力不够,但忽悠金月是一门灵,实在不成还有苦情戏呢,不怕你不答应。
“这么多人看着呢……”洪涛的这个提议让金月都快热泪盈眶了,这个从小就背着自己、护着自己、时不时也欺负自己的邻家哥哥,现在还甘心扮演这个角色。尤其是在自己倒霉的时候,他依旧不离不弃,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种感情更让人感动的呢。
“快别装了,你看你后槽牙都快乐出来了。想上就赶紧,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你涛哥哥也不是每天都喜欢背你。”别的女孩子如果拿糖,洪涛还得费心思去猜、动脑子去试探,轮到金月这里就可以省却这些步骤了。她的大部分习惯还和小时候一样,就连拿糖的表情都没变。
“嘻嘻嘻……驾!快跑,冲啊!”被洪涛说破了心思,金月也没觉得尴尬,主要是被戳破的次数太多,习惯了。不光不别扭,她还真的爬到了洪涛背上,然后把两条腿依次挪到洪涛肩膀前面去,直接骑到了洪涛脖子上。用京城话讲,这叫嗨儿喽着。
骑上了洪涛的脖子,金月算是彻底放开了,仿佛又回到了儿时。胡同里的其他人看着自己是啥表情根本不顾,嘎嘎嘎的笑、高声的吆喝、手上还得有挥舞鞭子的动作,骑着洪涛这匹高头大马,一溜烟的跑向了停车场。
“哎呦我的娘啊,你得有一百五十多斤了吧!以后你也别拿瑜伽什么的糊弄我了,晚上和我一起游泳去吧,再这么养下去,你就真成猪了。”总共跑了没三百米,洪涛就坚持不住了。
当然了,这不是金月体重的问题,而是两个人都长大了,体重成倍增加,但总体力量并没成倍追上。但洪涛必须得这么说,目的就是让金月多运动运动。虽然她真的不算胖,可出于私心,洪涛还是想让她的身材再稍微苗条一些,肌肉再稍微紧致一点。
“我没有游泳衣……”游泳的建议洪涛已经提好几次了,金月一直都没答应。倒不是她不会水,而是到了水里,洪涛会比在岸上还能折腾,一旦自己下水,就真的没有任何反抗手段了,跑都跑不掉。
另外还有一个事儿是金月的心病,她在洪涛家已经住了二个多月了,要说照片被洪涛拿了回来,而且当着自己面儿烧掉之后,自己就能回家去了。可是洪涛说还需要自己帮着他办理电脑屋的事儿,自己也就顺水推舟这么住下来了。
他可能喜欢自己,不光是因为儿时的记忆,这一点金月能感觉到。其实自己也挺喜欢他的,假如当年把卫建国和洪涛放到一起让自己选,自己很大可能是会选这个邻家大哥哥的。小时候自己也确实把他当做了另一半,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结婚是个什么意思,但胡同里的孩子大人们总会说自己是他的小媳妇。
可这一点也是让自己很为难的事情。二个月前刚刚打掉了和别人的孩子,现在马上就和他在一起,这种事真的没法让自己接受,更张不开这个嘴。最最怕的就是洪涛主动张嘴,那样自己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同意?自己都觉自己贱!不同意,又违心,拒绝了他还能不能再碰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护着自己、让自己笑的男人就很难说了。也就是因为这样,自己才会尽量避免和他过于亲昵,生怕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两个人都很尴尬。
想,但是又怕;怕,但是还想!金月觉得洪涛说的话确实挺有道理,人活着就是一个别扭接着一个别扭,别扭到死完事儿!
“我也不是穿着游泳裤生出来的啊!那玩意得去商店里买,不买永远都没有。正好我要去中关村,先去当代商城买泳衣,然后再进村杀鬼子去!”洪涛并不知道金月的想法,其实知道不知道的也于事无补,他和金月的思路差不多。如果说自己有初恋,那肯定是在金月身上,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忘了她,每次和别的女孩子接触,总会不由自主的先和她比比。
但现在不是时候,没法和她提这种要求,她心里的伤口还没愈合,谁去碰都会让她很疼。自己和她太熟了,一旦这句话说出口,有得不到回应,两个人就会非常尴尬,尴尬到无法再在一起相处。
与其那样,不如就保持现状吧,每天在一起待着,既不算同居也不算合租,反正只要两个人感觉挺好,到底是啥名分也不重要。至于说到底该什么时候和她挑明,洪涛觉得到时候就是时候了,不用刻意去算计。
因为房子变更的问题,时隔了二个多月再次来到中关村,洪涛非但没觉得耽误了时间,反而很高兴。原因很简单,他又捞着便宜了。
什么便宜呢?太巧了,因为新修的四环路正好要占用四海市场的地方,所以这里要搬迁了,上百家商户都在最后清仓。虽然大宗货物都被转手给了同行进行内部消化,并不会降价太多零售价格,但在洪涛眼里,这就是个侃价、杀价的好机会。
只要自己真有意购买数量足够多的配件,这些急于搬家的商户肯定会把价格多少降下来一些的。因为卖给自己他们还有钱赚,转给同行只能保证不亏,哪种做法好处大他们比自己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