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遇刺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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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本小姐可以飞鸽传书给师傅,让他过来越城不就是了。幸亏本小姐聪明,这次出门还不忘将和师傅联络的信鸽给带了过来…”
赵悦一边兴致勃勃的开口,一边还不忘标榜自己有多聪明。她这模样,直接让郑诺和云戟笑出声来。
“郡主,你快让人给本小姐准备纸墨笔砚。本小姐现在就要写信给师傅。”
赵悦却没理会他们两个脸上的笑,径自对郑诺开口说道。既然可以飞鸽传书,她也不准备立刻回府了。就准备在这里将书信写好,然后让自己的贴身丫鬟送回府去,绑上信鸽,然后将信鸽放飞就可以了。
郑诺自然也乐得让她在这里写好,所以赶紧让宋拾儿准备笔墨纸砚。然后她亲自给赵悦磨墨,看着她给她的师傅写信。
让郑诺尤其惊讶的是,爱好武艺,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赵悦居然还写得一手好字。不过她写得却不是如她那样的簪花小楷,而是潇洒奔放的行书。
她的字就如同她的人一般,热烈奔放却又拿得起放得下。郑诺看得暗暗叫好。
赵悦的信很快就写好了。
郑诺因为出于尊重她的隐私的原因,所以并没有看她在信上写了什么。不过,就她所写的寥寥数语来看,想必也就是让她的师傅尽快过来越城找她,其他的应该什么都没说。
“郡主,王爷,趁着现在没事,咱们不如去逛逛街?说不定幸运的话还能碰到海鹰的杀手。王爷你放心,即使遇到海鹰的杀手,本小姐也一定负责保护好郡主。”
等到赵悦的贴身丫鬟拿着写好的书信回府,赵悦再一次旧事重提,想要和他们一起去逛街。
她也是第一次来越城。她来越城这么多天了,每天除了按时到郑诺这里报到外,其他什么地方都没来得及逛。她听说越城的首饰店经常能找到一些特别的与众不同的首饰项链或者手镯什么的,她也想试试。
当然,她其实更想遇到的是来自海鹰的杀手…
郑诺和云戟听到赵悦的那句“幸运”却有些无语。
这些对于他们来说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她却纯粹觉得好玩。也不知她当真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因为确实有保命的绝活?
赵悦既然这么说了,云戟和郑诺两个自然也同意。云戟这几天之所以尽量避着是因为他真的很忙,而不是就此怕了…
现在陈辰段毅藏兵的地方他心里已经大致有数,只需要再次确定了,他心里的那块大石也终于松开了一点,让他得以喘气。趁着赵悦可以保护郑诺,他出去和海鹰的那些杀手们玩玩也是不错的。
既然已经决定好,他们也不再耽搁下去,立刻吩咐追星准备马车。郑诺又重新换了出门的衣裳,云戟穿的本来就是常服,也不打算换。
等到郑诺换好了衣裳,三个人一起往外面走去。
赵悦因为放弃了对云戟的执念,所以一路上只和郑诺说话,缠着郑诺,不让她和云戟太亲近。在这个非常时期,云戟也没打算骑马。烈风是他在战场上最好的伙伴,他不想让它受伤。
马车一路往越城最热闹的街道而去。
秦剑秦伟还有另外几个亲兵将马车包围的密不透风,宋拾儿知春知夏也自然骑马跟着。
虽然赵悦信心满满的说好会保护好郑诺,但是她们和赵悦不熟,也不知道赵悦的功夫究竟怎样,自然不敢真的将郑诺放到她的手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海鹰的杀手并没有注意到云戟已经出门,还是秦剑秦伟他们将马车保护得太好。总之,这一路走来,一点意外都没有的顺利抵达了越城最热闹的街道胜利街。
胜利街是为了纪念有一年和海盗悍匪的战斗中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而取名为“胜利街”。此时已是傍晚,但是胜利街上却依旧人来人往,一番热闹的景象。
各类小吃甜品即使隔得很远,依旧将香味飘散得满大街都是。
因为街上人多拥挤,赵悦提议下车走走,郑诺和云戟自然没有意见。他们虽然是来逛街的,但是也是为了“引蛇出洞”,自然也得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露脸。
街上一家卖烧饼和卖叫花鸡的铺子今日开业,正在举行免费试吃,三个人也饶有兴致的每人领了一份,尝了尝那味道。让他们觉得有趣的是,那味道居然还不错。
“大哥,诺儿妹妹,好吃。难怪他们有信心让大家免费试吃。不行,等会我还要打包一份回去,让我阿娘也尝尝这滋味…”
到了外面,他们自然不能“王爷”“郡主”叫。所以赵悦自作主张的喊了郑诺为“诺儿妹妹”,称呼云戟为“大哥”。这样的称呼明显有些不妥,不过云戟和郑诺却懒得纠正她。
只要她不再念着要嫁给云戟,她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郑诺和云戟心里都是这么想的。
赵悦明显平时和她母亲感情很好,不过是吃个烧饼叫花鸡而已,居然也没有忘记要打包一份回去给她母亲尝尝鲜。
“嗯,味道还行吧。没想到,这越城的吃食做的还真不错。”
郑诺也觉得这一口烧饼一口叫花鸡的吃很有滋味,不过可惜的是,她刚刚又陪着云戟吃了小半碗饭,一碗海带绿豆汤,实在吃不下。
她看到宋拾儿好像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赶紧将自己没吃几口的烧饼和叫花鸡赏给了宋拾儿。
云戟虽然也刚刚才用过膳,但是,他的胃口却也不错,居然将一个烧饼和一个鸡腿给吃得干干净净。宋拾儿原本还有些眼馋云戟的那个鸡腿,却没想到,云戟三下五除二就吃了个干净。
对于宋拾儿的好胃口,郑诺一向尤为佩服,当然也乐得成全。所以,她干脆让宋拾儿自己拿钱又买了对鸡翅买了个鸡腿,宋拾儿这才勉强吃饱。
赵悦因为中间没有加餐,所以也将自己的那份烧饼和鸡肉吃了过干净。吃完烧饼鸡肉,一群人顿时对接下来的行程充满了兴趣…
尤其是郑诺,她在京城几乎都没有和云戟一起逛过街。可是,现在,她却和云戟一起肩并肩的逛街。这对于她来说,不仅是一种体验,更是一件美好的浪漫而温馨的事。
因为街上人多,云戟有点不放心,所以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赵悦早已被街上热闹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哪里还有时间一直纠缠着郑诺不放…
虽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云戟一起手牵手有点超出郑诺的底线,可是,不知这是不是因为靠近海边所以人们也都更加开放的缘故,这里的情侣们逛街大多是手牵着手一起。
郑诺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见云戟没有放手的打算也就听之任之了。只是一颗心却不争气的“砰砰——”的跳的厉害。
当他们经过一个很大的首饰店天一阁时,赵悦说什么也得进去看看。
郑诺的首饰已经很多了,所以进去的时候明显有点漫不经心。不过,让郑诺耳目为之一新的是,天一阁的首饰和京城的首饰明显不一样。
他们这里的首饰大多是以海里生产的材料精雕细琢而成。
就像她手里的这串珍珠项链,每颗珍珠都异常的圆润饱满。尤其更让人为之爱不释手的是,它们居然都是由一般大的粉红色珍珠串起来的,看起来异常漂亮。
而且,郑诺的肌肤白皙,如这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更是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这位小姐的皮肤可真好,和这项链真是太配了。而且,这珍珠自古以来就是美容养颜的奇珍。医书上更是记载,说珍珠具有安神定惊,清热益阴,明目解毒收口生肌等功效。所以,对于爱美的小姐们来说,尤其是夏天,带一副这样的珍珠项链确实很有必要。”
不仅项链好看,那位卖项链的女掌柜也很会说话。她这话一说,云戟几乎毫无异议的直接将项链买了下来。
甚至人家说多少银子就给多少银子,明显一副冤大头的模样。喜得女掌柜又送了郑诺一支同样镶着粉红色珍珠的珠钗给了郑诺。这才又接着介绍其他的首饰…
赵悦也喜欢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可是,她的肌肤没有郑诺的那么白皙有光泽,带上粉红色的珍珠项链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这才忍痛放弃。
再说,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也只有一串。女掌柜当时就有些着急,生怕赵悦也想要串一模一样的项链,好在赵悦自己放弃了…
郑诺买了珍珠项链,又得到女掌柜赠送的珠钗,心里觉得很是满意。可是云戟却好像有点买上瘾的感觉,又接着替郑诺选了好几样京城没有的首饰。
和郑诺喜欢珍珠不同,云戟偏爱一种名为玳瑁的宝石。
尤其,当他听到女掌柜介绍说玳瑁能避雾水风邪的时候,更是买起来毫不手软。
其实,郑诺并不认为玳瑁是一种宝石,她更认为这是一种海底生物的鳞片。不过这种鳞片经过工艺加工之后变得质地晶莹剔透,花纹清晰美丽,色泽柔和明亮。
而且,用它所制成的饰品光彩夺目,宝气华盛,品味高贵典雅。而且据女掌柜说,玳瑁自古以来就是吉祥长寿,辟邪纳福的象征。用它不管用来送人还是自己用都是非常好的。
郑诺并不懂这么多。不过听女掌柜那么一说,她心中也有瞬间的心动。出来一趟,总得给家人朋友们带些礼物不是…
所以,她也就开始认真的挑选起来。
郑诺其实有些不懂,这越城到京城即使是车队也不过一个多月的路程。为什么这些独特而精美的首饰没有卖到京城去?尤其那些红珊瑚是那么的光彩夺目,用它来做装饰品,宴客厅都会显得高雅有品位的多。
经过云戟的解释,郑诺才明白。不是这些商人们不懂得发财,实在是大陆各国对于无边海域都有着一种发自骨头深处的抗拒感。这些出自无边海域的东西即便再美丽,他们只要一想到这些东西和海盗有关,都会发自内心的排斥。
其实,经过历史的演变,这些东西都是民间工艺大师的杰作。材料也是水鬼们冒着九死一生从海里打捞出来的,和海盗们全无关联…
云戟准备回京的第一件事就是禀告皇上,恢复和沿海城镇的通商。也让京城的达官贵人看看这些沿海城市美丽的饰品。
云戟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替郑诺选择首饰饰品了,但是他自己却一样都没有挑选。最后还是郑诺发现在所有的玳瑁饰品当中居然有一对玳瑁簪。
这对玳瑁簪明显是一对,有一款是男式的,有一款是女式的。她问了女掌柜,掌柜也说,这是那个工匠专门为有情人设计出来的。于是郑诺赶紧兴奋的帮云戟簪上了一个,自己也簪上了一个。
云戟见郑诺高兴,他也就没有任何异议了。他和郑诺原本就是未婚夫妻,用这种成双成对的饰品也并不算僭越…
看到云戟对郑诺这样,出门逛个街也成了他专门为郑诺挑选首饰而来的一般,赵悦算是彻底服了。如果说她原本还对云戟对郑诺的感情有所怀疑的话,现在却觉得即便是瞎子也感觉得出他们之间的浓情蜜意…
她算是彻底没想法了。
原本是她提出要逛首饰店的。可是,现在却是郑诺和云戟几乎包圆了天一阁所有的贵重首饰。反正云戟有的是银子,可是,她的银子却连人家的九牛一毛都不够,如何能与他们相比…
好歹那个女掌柜也十分会做生意。看到他们是一起来的,云戟又是冤大头,所以将她所看中的一条翡翠手链和白色的珍珠项链做主送给她了。
这对她来说实在是一个意外的惊喜。所以,她也就知足的不和郑诺相比较了。
等到天一阁的伙计们将他们所买的首饰用精美的檀木盒子装了起来,又一盒盒的替他们搬上马车。云戟终于心满意足的结账准备离开。
不过,当云戟和郑诺携手走出天一阁的大门时,门外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突然暴起两道剑光,一左一右的袭击云戟和郑诺两个…
这个意外发生得太过突然,好在秦剑秦伟的警觉心不低,见此很快反应过来,飞快的了上去。那两个杀手原本已经暴露了身形,可是当他们齐齐迎上去准备对敌的时候却突然发现眼前哪里还有那两个杀手的影子。
秦剑秦伟脸色齐齐一变。
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诡异的身法。只怕他们身后的云戟郑诺两个要遭殃…
他们身后的云戟和郑诺可不就遭殃了。眼看秦剑秦伟迎了上去,郑诺还来不及松口气,却发现那泛着寒光的剑尖已经近在眼前。
也不知他们是怎样的身法,居然就那样逃脱了秦剑秦伟他们两个的联手,鬼魅般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关键时刻,云戟却没有管已经到了他眼前的那把利剑,而是用自己手里的剑去阻挡那把快要刺到郑诺胸口的那把要命的剑…
两个杀手的脸上已经泛起得意的笑容,他们就知道,被云戟紧紧的牵在手里的那个少女是云戟的软肋。今天一试,果然没错…
眼看另外一柄剑就要穿过云戟的胸膛,郑诺被吓得目眦欲裂。关键时刻,她全身的内息突然间好像受到什么刺激般的高速运转起来,刹那间她只觉得自己好像身轻如燕,全身更有使不完的劲,她用力的将近在眼前的云戟抱住,居然随着自己心中所想的从不可思议的角度逃出了那两个杀手的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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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你快让人给本小姐准备纸墨笔砚。本小姐现在就要写信给师傅。”
赵悦却没理会他们两个脸上的笑,径自对郑诺开口说道。既然可以飞鸽传书,她也不准备立刻回府了。就准备在这里将书信写好,然后让自己的贴身丫鬟送回府去,绑上信鸽,然后将信鸽放飞就可以了。
郑诺自然也乐得让她在这里写好,所以赶紧让宋拾儿准备笔墨纸砚。然后她亲自给赵悦磨墨,看着她给她的师傅写信。
让郑诺尤其惊讶的是,爱好武艺,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赵悦居然还写得一手好字。不过她写得却不是如她那样的簪花小楷,而是潇洒奔放的行书。
她的字就如同她的人一般,热烈奔放却又拿得起放得下。郑诺看得暗暗叫好。
赵悦的信很快就写好了。
郑诺因为出于尊重她的隐私的原因,所以并没有看她在信上写了什么。不过,就她所写的寥寥数语来看,想必也就是让她的师傅尽快过来越城找她,其他的应该什么都没说。
“郡主,王爷,趁着现在没事,咱们不如去逛逛街?说不定幸运的话还能碰到海鹰的杀手。王爷你放心,即使遇到海鹰的杀手,本小姐也一定负责保护好郡主。”
等到赵悦的贴身丫鬟拿着写好的书信回府,赵悦再一次旧事重提,想要和他们一起去逛街。
她也是第一次来越城。她来越城这么多天了,每天除了按时到郑诺这里报到外,其他什么地方都没来得及逛。她听说越城的首饰店经常能找到一些特别的与众不同的首饰项链或者手镯什么的,她也想试试。
当然,她其实更想遇到的是来自海鹰的杀手…
郑诺和云戟听到赵悦的那句“幸运”却有些无语。
这些对于他们来说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她却纯粹觉得好玩。也不知她当真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因为确实有保命的绝活?
赵悦既然这么说了,云戟和郑诺两个自然也同意。云戟这几天之所以尽量避着是因为他真的很忙,而不是就此怕了…
现在陈辰段毅藏兵的地方他心里已经大致有数,只需要再次确定了,他心里的那块大石也终于松开了一点,让他得以喘气。趁着赵悦可以保护郑诺,他出去和海鹰的那些杀手们玩玩也是不错的。
既然已经决定好,他们也不再耽搁下去,立刻吩咐追星准备马车。郑诺又重新换了出门的衣裳,云戟穿的本来就是常服,也不打算换。
等到郑诺换好了衣裳,三个人一起往外面走去。
赵悦因为放弃了对云戟的执念,所以一路上只和郑诺说话,缠着郑诺,不让她和云戟太亲近。在这个非常时期,云戟也没打算骑马。烈风是他在战场上最好的伙伴,他不想让它受伤。
马车一路往越城最热闹的街道而去。
秦剑秦伟还有另外几个亲兵将马车包围的密不透风,宋拾儿知春知夏也自然骑马跟着。
虽然赵悦信心满满的说好会保护好郑诺,但是她们和赵悦不熟,也不知道赵悦的功夫究竟怎样,自然不敢真的将郑诺放到她的手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海鹰的杀手并没有注意到云戟已经出门,还是秦剑秦伟他们将马车保护得太好。总之,这一路走来,一点意外都没有的顺利抵达了越城最热闹的街道胜利街。
胜利街是为了纪念有一年和海盗悍匪的战斗中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而取名为“胜利街”。此时已是傍晚,但是胜利街上却依旧人来人往,一番热闹的景象。
各类小吃甜品即使隔得很远,依旧将香味飘散得满大街都是。
因为街上人多拥挤,赵悦提议下车走走,郑诺和云戟自然没有意见。他们虽然是来逛街的,但是也是为了“引蛇出洞”,自然也得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露脸。
街上一家卖烧饼和卖叫花鸡的铺子今日开业,正在举行免费试吃,三个人也饶有兴致的每人领了一份,尝了尝那味道。让他们觉得有趣的是,那味道居然还不错。
“大哥,诺儿妹妹,好吃。难怪他们有信心让大家免费试吃。不行,等会我还要打包一份回去,让我阿娘也尝尝这滋味…”
到了外面,他们自然不能“王爷”“郡主”叫。所以赵悦自作主张的喊了郑诺为“诺儿妹妹”,称呼云戟为“大哥”。这样的称呼明显有些不妥,不过云戟和郑诺却懒得纠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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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悦明显平时和她母亲感情很好,不过是吃个烧饼叫花鸡而已,居然也没有忘记要打包一份回去给她母亲尝尝鲜。
“嗯,味道还行吧。没想到,这越城的吃食做的还真不错。”
郑诺也觉得这一口烧饼一口叫花鸡的吃很有滋味,不过可惜的是,她刚刚又陪着云戟吃了小半碗饭,一碗海带绿豆汤,实在吃不下。
她看到宋拾儿好像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赶紧将自己没吃几口的烧饼和叫花鸡赏给了宋拾儿。
云戟虽然也刚刚才用过膳,但是,他的胃口却也不错,居然将一个烧饼和一个鸡腿给吃得干干净净。宋拾儿原本还有些眼馋云戟的那个鸡腿,却没想到,云戟三下五除二就吃了个干净。
对于宋拾儿的好胃口,郑诺一向尤为佩服,当然也乐得成全。所以,她干脆让宋拾儿自己拿钱又买了对鸡翅买了个鸡腿,宋拾儿这才勉强吃饱。
赵悦因为中间没有加餐,所以也将自己的那份烧饼和鸡肉吃了过干净。吃完烧饼鸡肉,一群人顿时对接下来的行程充满了兴趣…
尤其是郑诺,她在京城几乎都没有和云戟一起逛过街。可是,现在,她却和云戟一起肩并肩的逛街。这对于她来说,不仅是一种体验,更是一件美好的浪漫而温馨的事。
因为街上人多,云戟有点不放心,所以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赵悦早已被街上热闹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哪里还有时间一直纠缠着郑诺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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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经过一个很大的首饰店天一阁时,赵悦说什么也得进去看看。
郑诺的首饰已经很多了,所以进去的时候明显有点漫不经心。不过,让郑诺耳目为之一新的是,天一阁的首饰和京城的首饰明显不一样。
他们这里的首饰大多是以海里生产的材料精雕细琢而成。
就像她手里的这串珍珠项链,每颗珍珠都异常的圆润饱满。尤其更让人为之爱不释手的是,它们居然都是由一般大的粉红色珍珠串起来的,看起来异常漂亮。
而且,郑诺的肌肤白皙,如这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更是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这位小姐的皮肤可真好,和这项链真是太配了。而且,这珍珠自古以来就是美容养颜的奇珍。医书上更是记载,说珍珠具有安神定惊,清热益阴,明目解毒收口生肌等功效。所以,对于爱美的小姐们来说,尤其是夏天,带一副这样的珍珠项链确实很有必要。”
不仅项链好看,那位卖项链的女掌柜也很会说话。她这话一说,云戟几乎毫无异议的直接将项链买了下来。
甚至人家说多少银子就给多少银子,明显一副冤大头的模样。喜得女掌柜又送了郑诺一支同样镶着粉红色珍珠的珠钗给了郑诺。这才又接着介绍其他的首饰…
赵悦也喜欢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可是,她的肌肤没有郑诺的那么白皙有光泽,带上粉红色的珍珠项链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这才忍痛放弃。
再说,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也只有一串。女掌柜当时就有些着急,生怕赵悦也想要串一模一样的项链,好在赵悦自己放弃了…
郑诺买了珍珠项链,又得到女掌柜赠送的珠钗,心里觉得很是满意。可是云戟却好像有点买上瘾的感觉,又接着替郑诺选了好几样京城没有的首饰。
和郑诺喜欢珍珠不同,云戟偏爱一种名为玳瑁的宝石。
尤其,当他听到女掌柜介绍说玳瑁能避雾水风邪的时候,更是买起来毫不手软。
其实,郑诺并不认为玳瑁是一种宝石,她更认为这是一种海底生物的鳞片。不过这种鳞片经过工艺加工之后变得质地晶莹剔透,花纹清晰美丽,色泽柔和明亮。
而且,用它所制成的饰品光彩夺目,宝气华盛,品味高贵典雅。而且据女掌柜说,玳瑁自古以来就是吉祥长寿,辟邪纳福的象征。用它不管用来送人还是自己用都是非常好的。
郑诺并不懂这么多。不过听女掌柜那么一说,她心中也有瞬间的心动。出来一趟,总得给家人朋友们带些礼物不是…
所以,她也就开始认真的挑选起来。
郑诺其实有些不懂,这越城到京城即使是车队也不过一个多月的路程。为什么这些独特而精美的首饰没有卖到京城去?尤其那些红珊瑚是那么的光彩夺目,用它来做装饰品,宴客厅都会显得高雅有品位的多。
经过云戟的解释,郑诺才明白。不是这些商人们不懂得发财,实在是大陆各国对于无边海域都有着一种发自骨头深处的抗拒感。这些出自无边海域的东西即便再美丽,他们只要一想到这些东西和海盗有关,都会发自内心的排斥。
其实,经过历史的演变,这些东西都是民间工艺大师的杰作。材料也是水鬼们冒着九死一生从海里打捞出来的,和海盗们全无关联…
云戟准备回京的第一件事就是禀告皇上,恢复和沿海城镇的通商。也让京城的达官贵人看看这些沿海城市美丽的饰品。
云戟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替郑诺选择首饰饰品了,但是他自己却一样都没有挑选。最后还是郑诺发现在所有的玳瑁饰品当中居然有一对玳瑁簪。
这对玳瑁簪明显是一对,有一款是男式的,有一款是女式的。她问了女掌柜,掌柜也说,这是那个工匠专门为有情人设计出来的。于是郑诺赶紧兴奋的帮云戟簪上了一个,自己也簪上了一个。
云戟见郑诺高兴,他也就没有任何异议了。他和郑诺原本就是未婚夫妻,用这种成双成对的饰品也并不算僭越…
看到云戟对郑诺这样,出门逛个街也成了他专门为郑诺挑选首饰而来的一般,赵悦算是彻底服了。如果说她原本还对云戟对郑诺的感情有所怀疑的话,现在却觉得即便是瞎子也感觉得出他们之间的浓情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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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她提出要逛首饰店的。可是,现在却是郑诺和云戟几乎包圆了天一阁所有的贵重首饰。反正云戟有的是银子,可是,她的银子却连人家的九牛一毛都不够,如何能与他们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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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她来说实在是一个意外的惊喜。所以,她也就知足的不和郑诺相比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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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云戟和郑诺携手走出天一阁的大门时,门外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突然暴起两道剑光,一左一右的袭击云戟和郑诺两个…
这个意外发生得太过突然,好在秦剑秦伟的警觉心不低,见此很快反应过来,飞快的了上去。那两个杀手原本已经暴露了身形,可是当他们齐齐迎上去准备对敌的时候却突然发现眼前哪里还有那两个杀手的影子。
秦剑秦伟脸色齐齐一变。
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诡异的身法。只怕他们身后的云戟郑诺两个要遭殃…
他们身后的云戟和郑诺可不就遭殃了。眼看秦剑秦伟迎了上去,郑诺还来不及松口气,却发现那泛着寒光的剑尖已经近在眼前。
也不知他们是怎样的身法,居然就那样逃脱了秦剑秦伟他们两个的联手,鬼魅般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关键时刻,云戟却没有管已经到了他眼前的那把利剑,而是用自己手里的剑去阻挡那把快要刺到郑诺胸口的那把要命的剑…
两个杀手的脸上已经泛起得意的笑容,他们就知道,被云戟紧紧的牵在手里的那个少女是云戟的软肋。今天一试,果然没错…
眼看另外一柄剑就要穿过云戟的胸膛,郑诺被吓得目眦欲裂。关键时刻,她全身的内息突然间好像受到什么刺激般的高速运转起来,刹那间她只觉得自己好像身轻如燕,全身更有使不完的劲,她用力的将近在眼前的云戟抱住,居然随着自己心中所想的从不可思议的角度逃出了那两个杀手的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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