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圣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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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点头。
“这种鸟名叫七彩鸟。只生活在南美北美的热带区域。喜爱抓小虫吃,并且喜欢树木繁多的地方。”
“七彩鸟?哈哈,这名字可真符合它!”
唐小诺一拍手,给逗乐了。
“尾巴的羽毛是七彩的,配上七彩鸟这名字,简直实至名归。”
龙景琛见她这么高兴,低头温柔的看着她问:“要不要把它抓回去带回南滨养?反正南滨的气候温度跟这里也差不了多少。”
森迪:BOSS,你有感受过人家那鸟的心理么?
唐小诺一听,果断摇头。
“还是不要了。人家是珍稀保护动物,而且常年生活在这里,如果我们把它带回去,它就离开了自己最舒服的家乡。这很残忍的。”
“好吧。”
唐小诺说了不要,龙景琛就当没这一回事。
几个人继续往前走。
要说大自然真的是鬼斧神工。
很多美丽的风景,人造的看起来虽然漂亮,可却是做作的。
但纯天然的美景,是瑰丽的,令人赞叹的。
走了也就十几分钟吧。
他们来到一处比较陡峭的地方,这里没有被开发过,所以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唐小诺担心叮咚会累,就抱着宝贝儿子靠在树上休息,森迪因为好奇这里,于是就在四周转了转。
四周的树林长得很茂密,比他们来的时候,还要翠绿繁茂。
而且这里可以隐隐的闻到一股香气,沁人心脾。
森迪总觉得这地方肯定别有洞天,于是就到处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往前走了五十米左右,忽然发现一处天坑!
明明是热带雨林,可这里更像是山峭悬崖。
还好他刚刚眼尖,不然差点就滑下去了!
森迪往后退了两步,然后低头往下一看,下面是成群成群的树木,但它的中间却拥着一个极大的坑池。
泛着绿、粉、蓝三色的光芒。
像是琉璃的眼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森迪大叫:“少奶奶、龙少,你们快过来看!我找到圣池了!”
“什么是圣池?”
唐小诺跟龙景琛正在那边翻看他们刚刚拍过的照片,突然听到森迪大喊大叫的,于是就走了过去。
唐小诺好奇的问森迪,结果刚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正低着头看下面,她也顺着森迪的目光看了过去,结果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天啦噜!
这地方……
还是人间么?
“好漂亮啊!”
“Z国有滇池,而这里有一个很著名的圣池。虽然这个圣池之前好像没什么人见过,但据说能够来到这里,并且有幸看到它的人,都会获得终生幸福。所以,取名为圣池。”
龙景琛在旁边解释。
森迪满脸讶异:“龙少你也知道?”
龙景琛瞥了他一眼,一脸嫌弃。
他知道很不可思议么?
既然是来这里玩,就总要做点功课才对。
唐小诺特别激动。
“我们能下去吗?”
龙景琛知道她很想下去近距离接触,他看了看高度又看了看周围,微微皱起眉头:“昨天暴风雨刚过去,路都是泥泞的,很危险,还是不要下去了。”
四周没什么比较顺畅的下去的路,而且他们还带着叮咚,的确很危险。
森迪即使也很想下去给圣池拍张照,但龙少说的没错,他也举双手同意。
“啊……”
唐小诺眼中的激动被失望代替。
龙景琛搂住她的肩膀:“这样,等我们临走的时候挑一天,就我跟你来这里好不好?”
“唔,好。”
虽然她现在很想看圣池,但龙少说的没错。
昨天晚上下过雨,山路本来就是湿润润的,而且周围抖坡那么多,她不能一意孤行。
“我们再往上走一走,就准备回去了。马上天就要黑了。”
不是说傍晚的时候去海边么?
唐小诺也没忘记这事。
她拿出相机,特别专注的给圣池拍了两张照片,看到那三色的采光再阳光下折射出如钻石般的波光。
嗯,这才是波光潋滟呢。
“走走走!我们准备打道回府了!”
“老公,我怎么感觉身后有点发凉啊?”
“是不是冷了?”
爬山的时候出了一身汗,下山的时候肯定很轻松。
龙景琛想把自己的外套披到她身上。
森迪跟小红在他们的身后。
对于这种吃果果的秀恩爱,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反正,狗粮喂多了,他们就习惯了。
唐小诺阻止了他的手,摇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怎么感觉,我们回去的时候,好像有双眼睛在盯着我们?”
“走进来的时候没有这个感觉么?”
“没有。”
他们刚刚在雨林深处休息了半个小时后,便准备原路返回。
一开始都还好好的,直到快准备走出雨林的时候,唐小诺忽然感觉后背开始发凉起来。
似乎有动物或者是有……人在监视他们。
“老公,该不会是有什么动物盯上我们了吧?”
听说这热带雨林里生活了不少动物。
他们在来的路上不就见到了不少?
虽然都不是什么厉害的动物,可万一遇到狮子或者豹子呢?
“别担心。”
龙景琛也在四周打量。
他觉得,他的宝贝老婆既然说不对劲,肯定就是不对劲的。
这不光是相信她,更主要的是,他知道女人在感知方面,要比男人强一些。
他回头命令小红:“开启扫描装置。”
小红一听,立刻开启。
启动的时间也就十秒左右,比一台电脑开机还要快。
三十秒过去了。
小红报告:“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呃,难道是我多心了?”
小红都没发现异常,那应该就是没事了。
唐小诺不好意思的朝森迪他们笑了笑。
“可能是昨天没休息好,今天有点疑神疑鬼。”
森迪傻笑:“少奶奶你这是机警!挺好的,挺好的!”
龙景琛攥住她的手,一言不发的往前走。
雨林的出口就在前方,不过两百米的距离。
叮咚好像知道要离开这个地方似得,忽然哇哇的喊了起来。
他好像是再说什么。
唐小诺还挺好奇的,龙景琛说:“他在跟小动物对话。”
“啊?”
“你仔细听他发出的声音。”
“呜呜——哇!”
“好像鸟叫……”
唐小诺一脸懵逼。
“我们儿子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特异功能?”
爸爸妈妈还没学会叫,竟然已经开始可以跟动物对话了。
唐小诺说不出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龙景琛把她搂进怀里:“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他喜欢动物,动物也很喜欢他,以后长大了,他应该会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男孩子。”
龙大少的开通很管用。
唐小诺想了一下,觉得的确是这么回事。
是啊。
喜欢小动物的男孩子,性格都不会太差。
“嗯!我从家里带了泳衣,就放在你背后的包包里了,我们直接开车去海边吧!”
“好。”
太阳快下山了。
他们一行人,也终于从热带雨林里走了出来。
“森迪,你来开车。”
“是,BOSS!”
车子的发动机声音在寂静的雨林中轰轰作响。
飞扬的尘土,模糊了车子离开的身影。
几秒钟之后,一个闪着红光的黑色的小影子从雨林中飞了出来。
那看起来就跟一台遥控飞机一样。
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它的配置跟装置跟普通的遥控飞机,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是一台米国最新出来的高科技遥控监视机。
有高空跟防水两大系统。
最高可以飞到一千一百米。
遥控监视机有一个红色的眼睛。
它正朝着龙景琛他们刚刚离开的方向,一闪一闪的。
普通人看到肯定以为它在接收信号,但实际上这种机器的处理速度非常快。
就是它在这一闪一闪的时间,这台机器便将刚刚所搜集到的一切资料,全部都传递给了它的“主人”……
遥在另一端的伦敦;
“殿下,恭喜您回国。”
穿着英国皇室专属服装的一个老头笑盈盈的站在草坪上。
私人飞机闪着螺旋桨,在草坪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一个男人坐着轮椅,从飞机上被人小心翼翼的抬了下来。
他的整张脸,都裹满了纱布,只露出了两只无神而死寂的眼睛。
老头将手放在胸口,礼貌的弯腰。
“伯爵与夫人已经在等您了。”
“我知道了。”
老伯给推轮椅的两个人使了个眼色,那两个人便立刻跟着老伯的脚步,往不远处的白色宫殿走去。
“乔斯殿下,请您把手给我。”
走到宫殿门口,老伯突然停下脚步。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金色的镶着蓝宝石的镯子。
坐在轮椅上的乔斯看了一眼,眼中划过一抹不屑。
“这东西还留着呢。”
“这是代表您身份的镯子。伯爵说了,如若您想报仇,就接受您的身份。他不希望,再看到您违背他的意愿了。”
乔斯微微眯起眼。
亨利伯爵是他的亲叔叔。
他一直想让自己接替他的位置。
但乔斯比谁都明白,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亨利表面上是给了他一个很大的馅饼,但实际上他想要的是利用他的势力,与皇室的女王抗争。
因为他不满女人主权,所以想要造反。
但造反,还是造皇室的反,哪有这么简单?
“乔斯殿下,你考虑好了吗?”
小红点头。
“这种鸟名叫七彩鸟。只生活在南美北美的热带区域。喜爱抓小虫吃,并且喜欢树木繁多的地方。”
“七彩鸟?哈哈,这名字可真符合它!”
唐小诺一拍手,给逗乐了。
“尾巴的羽毛是七彩的,配上七彩鸟这名字,简直实至名归。”
龙景琛见她这么高兴,低头温柔的看着她问:“要不要把它抓回去带回南滨养?反正南滨的气候温度跟这里也差不了多少。”
森迪:BOSS,你有感受过人家那鸟的心理么?
唐小诺一听,果断摇头。
“还是不要了。人家是珍稀保护动物,而且常年生活在这里,如果我们把它带回去,它就离开了自己最舒服的家乡。这很残忍的。”
“好吧。”
唐小诺说了不要,龙景琛就当没这一回事。
几个人继续往前走。
要说大自然真的是鬼斧神工。
很多美丽的风景,人造的看起来虽然漂亮,可却是做作的。
但纯天然的美景,是瑰丽的,令人赞叹的。
走了也就十几分钟吧。
他们来到一处比较陡峭的地方,这里没有被开发过,所以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唐小诺担心叮咚会累,就抱着宝贝儿子靠在树上休息,森迪因为好奇这里,于是就在四周转了转。
四周的树林长得很茂密,比他们来的时候,还要翠绿繁茂。
而且这里可以隐隐的闻到一股香气,沁人心脾。
森迪总觉得这地方肯定别有洞天,于是就到处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往前走了五十米左右,忽然发现一处天坑!
明明是热带雨林,可这里更像是山峭悬崖。
还好他刚刚眼尖,不然差点就滑下去了!
森迪往后退了两步,然后低头往下一看,下面是成群成群的树木,但它的中间却拥着一个极大的坑池。
泛着绿、粉、蓝三色的光芒。
像是琉璃的眼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森迪大叫:“少奶奶、龙少,你们快过来看!我找到圣池了!”
“什么是圣池?”
唐小诺跟龙景琛正在那边翻看他们刚刚拍过的照片,突然听到森迪大喊大叫的,于是就走了过去。
唐小诺好奇的问森迪,结果刚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正低着头看下面,她也顺着森迪的目光看了过去,结果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天啦噜!
这地方……
还是人间么?
“好漂亮啊!”
“Z国有滇池,而这里有一个很著名的圣池。虽然这个圣池之前好像没什么人见过,但据说能够来到这里,并且有幸看到它的人,都会获得终生幸福。所以,取名为圣池。”
龙景琛在旁边解释。
森迪满脸讶异:“龙少你也知道?”
龙景琛瞥了他一眼,一脸嫌弃。
他知道很不可思议么?
既然是来这里玩,就总要做点功课才对。
唐小诺特别激动。
“我们能下去吗?”
龙景琛知道她很想下去近距离接触,他看了看高度又看了看周围,微微皱起眉头:“昨天暴风雨刚过去,路都是泥泞的,很危险,还是不要下去了。”
四周没什么比较顺畅的下去的路,而且他们还带着叮咚,的确很危险。
森迪即使也很想下去给圣池拍张照,但龙少说的没错,他也举双手同意。
“啊……”
唐小诺眼中的激动被失望代替。
龙景琛搂住她的肩膀:“这样,等我们临走的时候挑一天,就我跟你来这里好不好?”
“唔,好。”
虽然她现在很想看圣池,但龙少说的没错。
昨天晚上下过雨,山路本来就是湿润润的,而且周围抖坡那么多,她不能一意孤行。
“我们再往上走一走,就准备回去了。马上天就要黑了。”
不是说傍晚的时候去海边么?
唐小诺也没忘记这事。
她拿出相机,特别专注的给圣池拍了两张照片,看到那三色的采光再阳光下折射出如钻石般的波光。
嗯,这才是波光潋滟呢。
“走走走!我们准备打道回府了!”
“老公,我怎么感觉身后有点发凉啊?”
“是不是冷了?”
爬山的时候出了一身汗,下山的时候肯定很轻松。
龙景琛想把自己的外套披到她身上。
森迪跟小红在他们的身后。
对于这种吃果果的秀恩爱,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反正,狗粮喂多了,他们就习惯了。
唐小诺阻止了他的手,摇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怎么感觉,我们回去的时候,好像有双眼睛在盯着我们?”
“走进来的时候没有这个感觉么?”
“没有。”
他们刚刚在雨林深处休息了半个小时后,便准备原路返回。
一开始都还好好的,直到快准备走出雨林的时候,唐小诺忽然感觉后背开始发凉起来。
似乎有动物或者是有……人在监视他们。
“老公,该不会是有什么动物盯上我们了吧?”
听说这热带雨林里生活了不少动物。
他们在来的路上不就见到了不少?
虽然都不是什么厉害的动物,可万一遇到狮子或者豹子呢?
“别担心。”
龙景琛也在四周打量。
他觉得,他的宝贝老婆既然说不对劲,肯定就是不对劲的。
这不光是相信她,更主要的是,他知道女人在感知方面,要比男人强一些。
他回头命令小红:“开启扫描装置。”
小红一听,立刻开启。
启动的时间也就十秒左右,比一台电脑开机还要快。
三十秒过去了。
小红报告:“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呃,难道是我多心了?”
小红都没发现异常,那应该就是没事了。
唐小诺不好意思的朝森迪他们笑了笑。
“可能是昨天没休息好,今天有点疑神疑鬼。”
森迪傻笑:“少奶奶你这是机警!挺好的,挺好的!”
龙景琛攥住她的手,一言不发的往前走。
雨林的出口就在前方,不过两百米的距离。
叮咚好像知道要离开这个地方似得,忽然哇哇的喊了起来。
他好像是再说什么。
唐小诺还挺好奇的,龙景琛说:“他在跟小动物对话。”
“啊?”
“你仔细听他发出的声音。”
“呜呜——哇!”
“好像鸟叫……”
唐小诺一脸懵逼。
“我们儿子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特异功能?”
爸爸妈妈还没学会叫,竟然已经开始可以跟动物对话了。
唐小诺说不出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龙景琛把她搂进怀里:“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他喜欢动物,动物也很喜欢他,以后长大了,他应该会是一个很有爱心的男孩子。”
龙大少的开通很管用。
唐小诺想了一下,觉得的确是这么回事。
是啊。
喜欢小动物的男孩子,性格都不会太差。
“嗯!我从家里带了泳衣,就放在你背后的包包里了,我们直接开车去海边吧!”
“好。”
太阳快下山了。
他们一行人,也终于从热带雨林里走了出来。
“森迪,你来开车。”
“是,BOSS!”
车子的发动机声音在寂静的雨林中轰轰作响。
飞扬的尘土,模糊了车子离开的身影。
几秒钟之后,一个闪着红光的黑色的小影子从雨林中飞了出来。
那看起来就跟一台遥控飞机一样。
但仔细一看,就能发现它的配置跟装置跟普通的遥控飞机,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是一台米国最新出来的高科技遥控监视机。
有高空跟防水两大系统。
最高可以飞到一千一百米。
遥控监视机有一个红色的眼睛。
它正朝着龙景琛他们刚刚离开的方向,一闪一闪的。
普通人看到肯定以为它在接收信号,但实际上这种机器的处理速度非常快。
就是它在这一闪一闪的时间,这台机器便将刚刚所搜集到的一切资料,全部都传递给了它的“主人”……
遥在另一端的伦敦;
“殿下,恭喜您回国。”
穿着英国皇室专属服装的一个老头笑盈盈的站在草坪上。
私人飞机闪着螺旋桨,在草坪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一个男人坐着轮椅,从飞机上被人小心翼翼的抬了下来。
他的整张脸,都裹满了纱布,只露出了两只无神而死寂的眼睛。
老头将手放在胸口,礼貌的弯腰。
“伯爵与夫人已经在等您了。”
“我知道了。”
老伯给推轮椅的两个人使了个眼色,那两个人便立刻跟着老伯的脚步,往不远处的白色宫殿走去。
“乔斯殿下,请您把手给我。”
走到宫殿门口,老伯突然停下脚步。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金色的镶着蓝宝石的镯子。
坐在轮椅上的乔斯看了一眼,眼中划过一抹不屑。
“这东西还留着呢。”
“这是代表您身份的镯子。伯爵说了,如若您想报仇,就接受您的身份。他不希望,再看到您违背他的意愿了。”
乔斯微微眯起眼。
亨利伯爵是他的亲叔叔。
他一直想让自己接替他的位置。
但乔斯比谁都明白,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亨利表面上是给了他一个很大的馅饼,但实际上他想要的是利用他的势力,与皇室的女王抗争。
因为他不满女人主权,所以想要造反。
但造反,还是造皇室的反,哪有这么简单?
“乔斯殿下,你考虑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