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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一梦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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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一直抛头露面的做生意,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其中也不乏像于娇儿这种面目可憎之人。

    齐蓁深知,对付这种无耻之徒,就得比她更无耻,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于小姐说笑了,谁不知道于小姐之前跟一个戏子日日待在一处,恨不得夜夜做新娘,怎么现在弄大的肚子,却说要为我们廉家传宗接代呢?”

    因为于家是富户,他们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大湾村的村民都盯着呢,于娇儿与戏子做出的腌臜事儿,整个村子都心知肚明,只不过碍于于家有钱有势,不会当着他们的面拿来说嘴罢了。

    “你、你这贱人!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为何诬赖与我?信不信我们抓你去见官!”

    齐蓁还真不信,她坐在于娇儿面前,看着她高高耸起的肚子,杏眼中划过一丝恶意。

    “于小姐恐怕还不知道吧,我那小叔子早年害了病,那话儿早就不中用了,自然不能使得女子受孕,如此说来,于小姐肚子里的孩子又是从何而来?”

    听到这话,于娇儿吓了一跳,也顾不上肚子里的孩子,蹭的一声就站起身子,伸手指着齐蓁,脸上的脂粉噗噗往下掉。

    “你在说什么?”

    “于小姐没听清吗?我说我那小叔子是个不中用的,根本无法与女子行房,你看他三天两头的生病,就知道这人的身子骨儿究竟有多娇贵了,若是于小姐还要将屎盆子扣在廉肃头上,便休怪我将此事闹得人尽皆知,那样于小姐即使日后能找个好人家嫁了,在婆家恐怕也抬不起头来。”

    于母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她原本想着廉家只剩下齐蓁这一个女人,廉肃能不能从边关活着回来都说不定,应该也能让他们家娶娇儿过门,这样一来,娇儿的名声就能保住了。

    哪想到廉肃竟然是个阳.痿,白长了那话儿,却一点用处都没有,她还真是看走眼了。

    在桌子底下轻轻扯了扯于娇儿的袖口,于母冲着自己的女儿使了个眼色,强挤出一丝笑,说:

    “今日之事,廉夫人千万别放在心上,我们娇儿还是未出阁的女儿家,名声当真重要的很。”

    听了这话,齐蓁毫不留情的嗤笑一声。

    于娇儿要真知道廉耻,就不会被一个戏子搞大了肚子,戏子与奴才一样,即使有子嗣也是贱籍,世世代代都只能做戏子。

    于家也是个土财主,又怎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外孙入到教坊之中,做那供人取乐的玩意儿呢?

    正因为不想让于娇儿肚子里的孩子入贱籍,这才打上了廉家的主意,谁曾想这齐氏却是个不好相与的,让她们碰了一鼻子灰。

    被于母拽着膀子往外走,于娇儿却仍有些不愿离开,她的肚子都已经有五个月,若是再不嫁人,孩子都要生下来了。

    “娘,你放开我!”

    “住口!还嫌不够丢脸吗?”

    于母是个识趣的人,在齐蓁似笑非笑的眼神注视下,死拖硬拽的将于娇儿给带走了,幸亏母女两个今个儿穿的衣裳都厚实的很,否则一出门,被凛冽的冷风一刮,恐怕整个人都被冻透了。

    齐蓁走到院子里,将大门用木栓仔细锁好,这才回到厨房,不急不缓的开始准备起午饭。

    廉肃的身子骨儿到底怎么样,恐怕没有女人比齐蓁还要清楚了,临离开大湾村的那一夜,他在齐蓁两腿间磨蹭了足足三个时辰,硬的比铁杵也差不了什么,将那处细软嫩滑的皮肉都给蹭掉皮了。

    虽然还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每当想到廉肃那男人恐怖的力气,齐蓁就不由有些僵硬,面红耳赤,嘴里发干,好像那股粘腻湿润的感觉还停留在她身上似的,让她两腿软的跟面条也没什么区别,手上的动作也停了。

    好在齐蓁很快回过神儿来,将腊肉切成片,取来放在窗外存着的冻豆腐,在锅里加了水,先把腊肉放里头煮着,连盐都不用加,等到冻豆腐化开后,在小火上接着咕嘟了半个时辰,整个厨房都弥散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就连躲在房中的廉伯元、廉仲琪兄弟俩都闻到了,口中没出息的分泌涎水。

    廉伯元从房间里走出来,进到厨房里头,刻意板起小脸,一脸严肃的问:

    “娘,刚才到底谁来了?”

    齐蓁一边淘米,一边答道:

    “于小姐跟于夫人。”

    因为之前廉肃在于家当教书先生,教导的就是于家的小儿子,所以即使廉伯元今年只有十岁,依旧知道于家到底是怎样的人家。

    只见这孩子俊秀的小脸儿紧皱成一团,明显是有些发愁的模样,倒是把齐蓁给逗笑了。

    伸手捏了捏廉伯元的小脸,齐蓁道:

    “去把仲琪叫出来,该吃午饭了。”

    之前在廉肃重病的时候,为了不让齐蓁怀疑,廉肃也没将手里头的银子给拿出来,自然穷得很,每日只吃两顿饭,粥稀溜溜的都看不到几粒米,别说齐蓁这个女人吃不饱,就连廉家两小也时常饿的肚子咕噜咕噜的直叫唤,不过他们两个当时很怕齐蓁,所以即使饿的厉害,也不会主动开口讨食吃。

    但现在却全然不同,因为手头儿上宽裕了,廉家三餐一顿不落,有的时候还会多出几顿夜宵来。

    不过齐蓁却从来不吃夜宵,她想要好好保养自己的身段儿,就必须少食多餐,平日里多喝些汤汤水水,等到了夜里却不能进食。

    如此一来,身子不止吸收了营养,而且还能好好护着牙齿,省的牙齿松动发黑,实在难看的紧。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吃过不少好东西,早就把胃口养的叼了。

    最开始那几日因为许久没尝到过荤腥油腻之物,吃的肉还能多些,现在解了馋之后,肥肉她是一块儿不动,若是想吃点肉了,就只吃鸡鱼等白肉,像今日这种用腊肉炖的豆腐汤,齐蓁也只喝汤。

    好在廉伯元与廉仲琪两兄弟不像她这么挑剔,因为齐蓁的手艺好,只要她做出来的菜,基本就没有剩下的。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短短几个月,廉伯元竟然窜出了半头高,即便现在仍没有徐家的虎子那么壮实,但身高上差的却没那么多了。

    端起汤碗,齐蓁小口小口的吹着气,等到乳白色的腊肉汤变得没那么烫了,才慢慢的喝了一口。

    廉仲琪余光看着齐蓁,只觉得娘最近变得十分好看,不止会温柔的亲他的脸蛋,还会冲着他笑,就连吃饭的模样也像画里的人儿似的。

    廉仲琪年纪小,自然不明白什么叫秀色可餐,不过他直勾勾的盯着齐蓁,倒是多吃了半碗饭,将小肚子撑得鼓鼓胀胀的,齐蓁给揉了一下午,这才消了一点儿。

    生怕廉仲琪吃伤食了,齐蓁晚上将豆浆热了热,只让他喝一碗豆浆垫垫底,余下的吃食是半点儿也没让廉仲琪动。

    甚至下午时廉仲琪原本能吃着一小块桂花糖,今日都被齐蓁给没收了。

    小孩委屈的瘪瘪嘴,眼眶中蒙上一层水雾,金豆豆要掉不掉的模样,看着甚至可怜。

    不过为了廉仲琪的身体,齐蓁硬着心肠,根本不去管他。

    兴平县。

    天好像漏了一般,鹅毛大的雪花从半空之中飘落,打在人身上,虽不痛,但却将视线变得模糊不清,眼前一片雾蒙蒙的,看不清前路。

    马蹄嘶鸣,带着这些新兵蛋子往边关赶百户此刻也并不好受,若不是边关告急,原本守在玉门关的老兵死的死、伤的伤,已经有些撑不住了,他们又何必在冰天雪地之中,特地赶回京城征兵?

    征兵是按着人口户籍来的,这百户姓赵,本是京城周边的人士,对此处自然比外地人熟悉些,所以京城周边的新兵蛋子便归了他管,共有五百人,必须得全须全尾的送到玉门关。

    像赵百户这样征兵的军士极多,光京城就有数十人,朝廷要征十万大军,自然不能怠慢了。

    好在边关的人手虽不足,但国库里的银钱还是十分充裕的,当今圣上好大喜功,也不会克扣军饷,使得赵百户回京征兵,还能带上几匹马,不必在雪地上行走。

    若是春夏秋时,骑在马上还能痛快些,但在冬日里,即使身上穿的棉衣再厚实,依旧扛不住如同刀子的北风。

    赵百户黝黑的脸被冻得通红,粗糙的手上因为一直紧紧攥着缰绳,依旧被风吹裂了几个口子,皮肉上刚刚溢出血丝,就会冻成冰晶,这股子刺痛着实折磨人的很,让赵百户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歇着,喝口热汤,才能缓过劲来。

    “这操.蛋的雪,怎么还不停?”

    嘴里骂骂咧咧的说了一句,百户手下有一个军汉正是斥候,此刻从前头打马而回,脸颊虽说已经冻木了,但眼中却带上了几分兴奋之色。

    “赵大人,前头有个破庙,咱们正好能在破庙里过一夜!”

    这么一张嘴,无数雪花被冷风吹进了斥候口中,好像吞进去一口沙子似的,嘎啦的难受,呛得他喉咙发痒,不住的咳嗽着。

    赵百户一听前头有破庙,登时就来了精神,狠狠往马背上甩了一鞭子,因为马鞭上都是倒刺,这么一下疼的马儿仰头嘶鸣着,很快就往前冲了过去。

    而跟在赵百户身后的长长队列,则没有赵百户那般快的动作,这五百人便只能慢腾腾的磨蹭着,过了半个时辰,才都进到了破庙之中。

    廉肃就在这一行人之中。

    说实话,廉肃身为书生,身子骨儿自然比不过那些经常下地干农活的汉子,不过因为这段时日齐蓁日日好吃好喝的养着,倒让他的身体健壮了许多,再穿上厚实的棉袄,踩着脚下的猪皮靴子,他的状态倒是比身边的人强了不少。

    “阿肃,你这身体不错啊!”

    大湾村出来的一共有五个,其余四人都清楚廉肃之前生了一场大病,差不点儿就去见了阎王。

    因此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将廉肃围在中间,当着凛冽刺骨的寒风,以防他掉队。

    廉肃是个重情之人,同乡默默为他做的这些事情,虽说不大,但他却一点一滴全都记在脑子里,将来若有机会,自然是会回报一二的。

    进了破庙中,不少军汉出去找了柴火,现在气候干燥的很,即使柴火上盖了一层霜雪,但只要抖一抖,用不了几时就能点着,不像下雨天时,木材都潮湿到了芯子里,那才难熬。

    廉肃几人面前也升起了火堆,按着赵百户的说法,他们这一行人会在武功县与军队汇合,届时足足有数万人,一起往玉门关的方向赶去。

    这才赶了十日的路,但对于这些从未上过战场的人来说,无异于一场最大的折磨。

    身体稍弱或意志不坚之人,这几日有的就害了病,行军的路上虽说有药草,但却不会有人耐心照顾,即使那些人的老乡一开始会看在同族的情意上照顾着,天长日久之下,谁也不想多个包袱。

    昨夜里廉肃解手时,就看见几人一并将一具尸体埋在了雪里头,这冬日严寒刺骨,尸体若是想被发现的话,就必须等到明年开春,届时冰消雪融,尸体都烂的不成样子了,恐怕家人还不会知道。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火花不断跃动着,不时溅起了火星儿。

    廉肃从包袱中找出了六块冻得邦邦硬的饼子,穿在红柳枝条上,放在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烤着。

    大概过了一刻钟功夫,饼子的表面逐渐变软了,里头的油花儿也开始一点一点的往外冒,香的很。

    同是大湾村的陈生吸了吸鼻子,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火焰三寸上的饼子,只觉得自己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阿肃,你这饼子怎么这么香?比我家婆娘炒的菜滋味儿还好!真香!”

    听了这话,廉肃鹰眸之中划过一丝不甚明显的笑意,道:

    “这是临出门前我嫂嫂特地做出来的,里头包了不少腊肉与干笋丁,光调制馅料就花了不少功夫,能不香么?”

    周围的几个听着廉肃的话,不由微微愣了一下,他们都知道齐氏之前做出来的混账事情,将自己死透了丈夫的埋尸钱给了娘家,这种事情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的,所以即便齐氏能做出一手好菜,他们心底的芥蒂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消除的了了。

    看着几人的神态,廉肃就知道了他们的想法。

    不过他却没有解释,毕竟齐蓁那女人的名声越坏,改嫁的可能就越小。

    别看廉肃是个读书人,但实际上心肝却早已经黑透了,他看上的女人,即使最后吃不到嘴,也不会让别人碰一下。

    陈生他家是屠户,最近因为手头宽松了,齐蓁去的次数也多些。

    想到齐蓁那越发白皙匀净柔嫩的仿佛能掐出水似的小脸儿,以及鼓胀胀的一对乳儿,陈生的喉结就上下滚了滚,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

    即使心里这么想着,陈生也不敢表现出来,否则若是被廉肃知道他脑袋里的腌臜心思,说不定会记恨与他。

    不过想想齐蓁的身段儿与容貌,陈生也能明白廉君为什么会英年早逝了,若是他也有一个娇滴滴的媳妇,肯定日日在炕上好好疼她,这样天长日久之下,男人的精气耗损的多,滋润了女子,最后可不就一命呜呼了么!

    此刻陈生倒是忘了,齐蓁的容貌是在廉君去世之后才有所改善的,廉君根本碰都没碰她一根手指头。

    将烤的滚烫的饼子分别分给了周围几人,陈生现在也顾不上别的了,猛地咬了一口,里头被烤的滋滋冒油的腊肉烫在他舌头上,让他登时变了脸色,不过又舍不得嘴里的饼子,忍了好一会才给咽下去。

    赵百户等人烤火的地方离着廉肃他们不远,白日里探路的斥候吞了吞口水,道:

    “他娘的,这饼子怎么这么香!”

    崇德帝虽然在军饷上从不算抠门,户部的文官们也不敢克扣,但军中的伙食只管吃饱,那味道与猪食也没什么差别。

    斥候嫌弃的扫了一眼自己手里头干巴巴的馍馍,看着赵百户,舔着脸笑:

    “大人,我去解个手。”

    赵百户哪里会不清楚斥候的心思,冷笑一声,说:

    “巧了,本官也正好想去解手,咱们就一并去吧。”

    听了赵百户的话,斥候瞪大眼,满脸愕然,显然是没想到百户大人竟会说出这种话,这让他该怎么办?

    冬天里干巴巴的,连水都少喝,剩的夜里想要解手,将那话儿都要给冻掉了。

    现在斥候根本尿不出来,赔着笑,道:

    “百户大人先去,小的再烤会火,暖和暖和。”

    赵百户扫了斥候一眼,直接站起身,也没去解手,竟然坐在了廉肃那堆人中,讨了个饼子吃。

    看着百户大人竟然如此无耻,斥候低低的骂了一声娘,也不敢再说什么。

    赵百户一边咬着饼子,一边看着廉肃,发现这小子看上去又年轻又英俊,怎么看也不像从村里出来的。

    “我记得你应该是大湾村的人,看着倒不像是在土里刨食儿的。”

    一旁的陈生插嘴道:“可不是嘛,要不是村长从中作梗,阿肃今年就能去参加乡试,届时中了举人,也就不必吃这份苦了。”

    赵百户挑了挑眉,问:“你竟是个读书人?”

    廉肃谦虚道:“只不过略识得几个字而已,又无功名在身,哪里能厚颜说自己是读书人?”

    “大人可别听阿肃胡说,他在我们大湾村是才学最好的,他哥哥在世时是个秀才,阿肃比廉大哥读书还好,若不是因为年纪小吃了亏,肯定会有出息。”

    听了这话,赵百户不由高看了廉肃一眼。

    须知从军之人,一般都是农户出身,认识大字的都不多,更甭提有些才学的了,像廉肃这种人,若是到了军营,说不准也能有些用处。

    吃完了一个腊肉饼,赵百户站起身子,抖了抖棉衣上的饼渣,这才回到了之前的位置。

    斥候有些哀怨的看着赵百户,恨恨的咬了一口手里的馍馍,只觉得没滋没味儿的。

    赵百户不准备赶夜路,所以便派人吩咐下去,今夜在破庙中休息。

    一路上又冷又饿,现在身边有火堆有饭食,虽然日子比不上家里头舒服,但这些新兵蛋子却不挑,迷迷糊糊的倒在地上。

    累了一整日,廉肃累的一动也不想动,他脑袋枕着包袱,从中取了件棉衣盖在身上,不多时就睡着了。

    只可惜,廉肃没有福气一觉睡到天明,反而陷入深深的梦境中。

    在梦里,他又回到了大湾村廉家的房间中,看着周围的摆设,以及不远处的铜镜,廉肃清楚的认知到,此处并非他的房间,而是齐蓁的。

    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淡淡的桂花甜香,他一步一步的走到床里头,掀开淡青色的帷帐,就看见躺在床上的玉人儿。

    齐蓁闭着眼,两只雪白的膀子露在棉被外头,脖颈处一根水红色的细细带子,应该是肚兜儿上的。

    只见齐蓁的眼睫长而卷翘,还带着微微的弧度,皮肤彷如凝脂一般,脸上连个汗毛孔都见不着,细腻的好像一捏就能捏出水来似的。

    廉肃坐在床边,不急不缓的脱了外衫,亵衣,以及脚下的靴子。

    此刻他身上只剩下一条亵裤,露出略有些清瘦的上身。

    女人的红唇微微张着,呵气如兰,廉肃不知是着了什么魔,竟然将食指塞进了齐蓁口中,轻轻撬开了牙关,又加了一指,两指并在一起,捏了捏女人的柔软湿滑的舌头。

    齐蓁现在仍没有睁开眼,只是眉头皱紧了,口中发出低低的吟哦声,听在廉肃耳中,让他呼吸都粗重了不少。

    一把掀开被子,躺着的女人果真如同廉肃猜想的一般,身上除了一件水红色的肚兜儿与葱绿的灯笼裤之外,再无他物。

    胸前的两团鼓胀胀的,将肚兜儿撑得十分饱满,薄薄的一层布料清晰的勾勒出丰盈的形状,廉肃看的十分仔细,连那两点也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