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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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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打的护卫?”

    罗士信收到郑丽琬的消息有些奇怪,长安离荥阳并不远。一个在国都,一个在陪都洛阳附近,可以说是天子脚下,在天子脚下敢明目张胆犯罪的人不多。

    他并不知因为他之故郑家飞黄腾达,却也有过关注,知道郑家近来时来运转,不但搬进了气派的大别院还请了诸多的家丁佣人。以现在的郑家实力去一趟荥阳,安全应该无虞。没有必要特别问他讨要护卫,而且还特别加了能打的这三个字样。

    这不得不让罗士信心底疑乎了:她这是特地去荥阳打架,还是干什么去?

    他想了想叫来了莫虎儿,又从骁卫军中自己直属的亲卫里挑选了二十个骁勇之士,让他们跟着跑一趟荥阳。

    其实以护卫而论,奎托斯是最佳的人选,一人足矣当上百人。但他憨厚的可爱,那肠子直的跟飞机场一样,不懂变通,现在的他还分不清什么是玩笑话,什么是真话。

    就在不久前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罗士信当时在右骁卫官邸办公,也有事找奎托斯嘱咐他几句。两人在谈事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了阵阵犬吠,打断了罗士信的话。

    是人都有一点点间歇性遗忘,罗士信这让这一打断,一时间忘记自己想要说什么了,情不自禁的嘟哝了一句:“该死的畜生,再叫就偷偷的将你宰了,煲汤喝。”

    结果对方很不客气的叫了起来。

    罗士信当时也就是随口说了一句,谁吃饱了没事干去跟一条狗较真。

    但是奎托斯就较真了,他真的在没人的时候偷偷的将后面的大黄狗给杀了,然后带到了罗士信的面前。

    右骁卫的官邸位于皇城右侧,他的正后方正是右卫官邸,而右卫大将军正是身兼司空、幽州大都督、上柱国的平阳嫡长公主。

    大黄狗虽不是平阳养的,但是在右卫官邸待了五年,是上任右卫大将军的宝贝。因为上任右卫大将军意外身故,大黄狗就是军中上下将士寄托思念的对象。平阳平素也对它极为敬重,虽然那是一条狗,却是一个象征。

    结果让奎托斯宰了……

    最初罗士信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琢磨着既然死都死了,干脆就炖了是了,叫上莫虎儿苏定方他们,六七年的老黄狗,味道还是不错的。

    结果还没有施行,右骁卫的兵卒就找上了门来,问他们看到大黄狗了没。

    罗士信留了个心眼,直说没瞧见,旁敲侧击的打听出了大黄狗意义,忍不住吸了口冷气,这要是传扬开来,指不定造成右骁卫与右卫兵卒之间的矛盾。

    果断的背地里下了封口令,也不想着吃了,背地里将大黄狗给埋了。

    此事了后,罗士信也忍不住暗自庆幸,还好当时他说了“偷偷”,不然那就危险了……

    奎托斯本就是一个视杀戮死亡为家常便饭的人物,只要一个指令,不管有没有道理有没有道义,让他杀谁就杀谁,不会皱半点眉头。不与他熟悉的人,用不好他。

    罗士信这里也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莫虎儿,莫虎儿为人机敏,擅于察言观色,遇到事情还能帮郑丽琬一臂之力,功夫也不弱。近来跟他跟奎托斯学了好几招,晋身好手的行列,保护郑丽琬欺负一般人那是绰绰有余了。

    “放心吧!”莫虎儿听说让他去保护未来的大将军夫人,二话也没有一个,拍着胸口保证,道:“只要我莫虎儿还有一口气在,决不让夫人受半点伤害。”

    第二天,莫虎儿带着二十名精干的骑兵赶到了郑府,向郑丽琬报道。

    看着二十余精干的骑兵,再见罗士信将心腹莫虎儿都给派了过来,心底也有着小小的感动,对于此行本就势在必得的目的更加坚定了。

    有一个中郎将相护又有二十位身经百战装备精良的骑兵,加上郑家的十余护卫,一个近乎三十人的护卫团。在乱世中行走都有一定的底气,更何况是在天子脚下,四方稳定的太平之世。

    一路不存在任何危险,除了老天爷有些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延误了半天的时间之外,郑丽琬顺顺畅畅的抵达了荥阳。

    荥阳自古都是历史上的政治要地:东临鸿沟连接淮河、泗水,北依邙山毗临黄河,南临索河连嵩山,西过虎牢关接洛阳、长安。昔年楚汉相争,项羽、刘邦就成围绕荥阳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战。

    现今的荥阳郑氏一家独大,乡里乡邻大多都跟着郑家沾亲带故,郑老太公的话在这里比地方太守还要管用。又或者更甚至说,这荥阳太守就是郑家人,郑家子孙的岳丈。

    郑丽琬这一进荥阳,立刻有人迎了上来。

    “来着可是郑家表妹?我乃小白房郑长裕,家父郑曾与令尊同辈,受郑老太公令特来迎接。”郑长裕高坐白色马驹上,手中撑着一把油纸伞,穿的是蓝色文士服,在风雨中纹丝不动,显得温文尔雅,气度不凡。

    郑丽琬拉开了马车上的珠帘,点头道:“表哥太客气了,快些领路,风大雨大的,别着凉了。”

    对于郑家,郑丽琬也有一定的了解。

    郑家六房,以小白房规模最大,历年来人才辈出,至北魏而下,当任宰相者,小白房就有五人之多。郑家也一直是以小白房统御各房,郑老太公就是出自小白房的长者。郑长裕自幼才情飞扬,一直被郑家视为年轻辈的第一人。

    郑长裕见郑丽琬露出珠帘的容颜,忍不住暗赞:“容色绝姝,名不虚传。”

    他点了点头道:“请随我来,老太公已经等候多时了。”

    郑长裕当先领路来到城内中心地郑家祠。

    这个规模超过地方府衙的建筑,郑家祠的存在已有八百年之久,里面供奉着郑家家谱上的每一代人的灵位,包括春秋时期的郑国君王家族谱中最早的存在。只要郑家人不因大过而除名,就算一生籍籍无名,死后的排位也会出现在祠堂中。

    郑老太公作为郑家地位最崇高的存在,便是住在这祠堂里,日夜祭祀。但凡需要郑老太公出面的大事,基本上也在祠堂里商议,连祖宗也一起计算在内以示对家族先人的敬重。

    郑丽琬撑开了小油伞,小跑的进入了祠堂大殿。

    香气缭绕的大殿,近乎千个排位挂在大殿最前方。这些当然不是所有的郑家人,只有为郑家立过大功,有一定名望,或者三品之上的郑家官员才能资格在祠堂大殿享受后人的祭拜。

    其他的后人都在郑家偏殿里,竟是供人祭祀的偏殿,在郑家祠力就有十间之多。

    先上了香,行了拜礼。

    郑丽琬这才在偏殿的偏殿见到了郑家的掌舵人,已经八十高龄的郑老太公。

    郑老太公一身干净的儒士服,须发半黑半白,并不显老态。他的面前摆放着茶具,四周有着各种茶叶,还有竹筒装的清水。

    “是郑家姑娘,果然如传言中的一样,天生丽质,会煮茶嘛?”

    郑丽琬笑道:“学过三月。”说着她轻步来到郑老太公面前,以优雅的姿态在茶具前坐下,然后将煮沸的水全部倒掉。

    茶道,重视茶叶更重水,水好才能茶香,就如红花与绿叶。如绿叶相配,花再红再艳又有何异?

    再好的水,煮多了也就老了,老水配不得新茶。

    盛上了新水,加了新碳,将紫砂茶壶放在了水炉上,接着在诸多茶叶中选择了君山银针。

    这个时候没有泡茶,只有煮茶。

    郑丽琬将君山银针制成的茶饼碾成茶末,用箩筛选出粗细适中的茶颗粒。

    做好这一切,茶壶分毫不差的发出了呼呼之声。

    一沸,微微有声,放了些许盐。

    二沸,涌泉连珠,将茶末放入壶中蒸煮。

    二沸之极三沸未至,端起茶壶,远离炉火。

    郑丽琬行云流水一般的泡着茶,一举一动,说不出的优美,浑然天成。

    将茶壶中水,倒在了茶碗上,黄色的茶水在碗中回旋,散发出君山银针特有的幽香。

    郑老太公赞叹道:“这不像是学了三月的手艺。”

    郑丽琬颔首道:“确切的说三月不到,八十六天。”

    郑老太公问道:“为什么不学下去?”

    “当初年小不懂事,觉得一学就会太过简单……长大之后才觉得茶道如琴棋书画一样,个中有大学问,值得一生研究,当初所学不过万中之一。”郑丽琬有些惭愧,因为学得太容易,以至于小觑了各种值得研究一生的技艺,不愿意学,才有如今的样样精,样样稀松的情况。

    “真是难得……”郑老太公抚掌笑道:“我有一徒,随我学茶十载,尚不及你。你若坚持下来,怕是老夫也会逊你一筹。不尝尝自己精心的成果?”

    郑丽琬摇头笑道:“这是为老太公精心煮的,我不需要!”

    “这是为何?”郑老太公不解。

    郑丽琬轻声道:“因为君山银针消气取火,待会我又不生气,自然不需要。”

    郑老太公突然意识到自己错了,小觑了女子,眼前的这个郑家女比起那一个个郑家工具出色百倍不止,不受控制。。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