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忆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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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福尔摩斯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饭,他说:“华生,只怕我需要自己去一次了。”“去一次?!到哪里去?”“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我并不感到惊奇。
其实,我原来感到惊奇的是,现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桩离奇古怪的案件,可福尔摩斯却意外地没有过问。他现在整天双眉紧锁,低头沉思,没完没了地吸着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充耳未闻。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扫一眼就把它们扔到一边。然而,我清楚地知道,他其实正在仔细思索着什么。现在,人们面对的问题只有一个,而它迫切需要福尔摩斯开动智力去分析解决,这个问题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奇怪失踪与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宣布,要去调查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惊奇,因为,我也这么想。
“如果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十分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亲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保证你不会是白费时间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告诉你。另外,你最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火车厢内了。他正在匆匆浏览在帕丁顿火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报纸。火车驶离雷丁车站已经很远了,这时,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让我吸。
“我们行动很快呀,”福尔摩斯看了看表说道,“我们现在的车速大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可没功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是一样,可这条铁路邻着的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推算起来也十分容易。我想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及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案件了吧。”
“我知道了一些。”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应仔细查明细节,而不是急于寻找什么新证据。这件案子不仅十分让人困惑,而且还附带许多人物的切身利益。现在主要的困难在于,我们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记者们编造之词区分开,而我们的任务是要依靠于那些可靠的事实,从而得出结论,并确定哪些是该案中的主要问题。
星期二晚上,我接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星期二晚上!可现在已是星期四早上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呢?”我问。
“亲爱的华生,我害怕会产生太多的错误,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隐藏那么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消息,而那个把马带走的人一定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之外,其余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并没有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分析判断了。”
“依我看,查明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情仔细地讲给另一个人听;另外,要是我不向你叙述我手中的材料,你就很难给我提供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始向我叙述这次旅行的目的。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祖先一样,它始终有着优秀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赛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赢得冠军。而在这次不幸以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愿望落空,因此即使在这样悬殊的情况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想尽办法不让这匹马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明显与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所在地的居民也明白这种阴谋,所以人们也用了各种办法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里面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品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马厩所在地十分荒凉,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愿意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使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可是穿过荒野,大概同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地方都异常荒凉,只有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发生在周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与以前一样,那天晚上马倌们在马训练后进行冲洗,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之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饭,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而且按照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野的小路很黑,所以女仆就带了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时,从暗地里跳出来一个人把她叫住。这个人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手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然而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慌张张、过分苍白的脸。她猜他一定在30岁以上。
“‘这是什么地方?’那男子问道。
“‘你现在已经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了。’她说。
“‘啊!真的!我了解每晚都有一个马倌单独睡在这儿。这就是他的晚饭吧。你一定不会高尚到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挣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的白纸。‘在今天晚上把这玩意儿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了。’
“伊迪丝为他认真的样子而莫名其妙,她急忙跑到窗下。窗口打开了,而亨特正自个儿坐在小桌旁。伊迪丝还未告诉他刚才的事,那个陌生人就来了。
“‘晚上好,我有话和你说。’那人说。而那姑娘发誓说,他说话的时候,手里正攥着一张露出一角的小纸片。
“‘你有何事?’小马倌问。
“陌生人说:‘这件事可以给你一些好处。你们的银色白额马和贝阿德两匹马将要去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而你完全可以告诉我一些可靠的消息,你也不吃亏。听说在五弗隆赛马中,贝阿德超过银色白额马,而你们都把赌注押在贝阿德身上了,这是真的吗?’
“小马倌喊道:‘该死的探子!我要让你知道我们是怎么对付这种家伙的!’他跑去放狗,而这个姑娘则立刻往家里跑,她一面跑一面回头看。那陌生人还在俯身向窗内看。而亨特带着狗出来时,那人早走了,亨特转了一圈儿也没看见他。”
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出去时,马厩锁上了吗?”
“太好了,华生!”福尔摩斯说,“昨天我还发了电报查问此事。小马倌离开时马厩锁上了,并且窗子小得无法进人。
“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亨特便派人去向斯特雷克报告。而斯特雷克却非常慌张。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夜里一点钟醒来时,看见他正在穿衣服,还说他惦着这几匹马,所以无法入睡,还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听到雨声,他妻子央求他不要走,可他还是走了。
“斯特雷克太太早上7点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有回来,就叫醒女仆,到马厩一看,发现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毫无知觉,而名驹和斯特雷克却踪影全无。
“她们马上叫醒了草料棚中的两个小马倌,可他们什么都没听见。所以,两个妇女和两个马倌跑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登上小山丘向四周的荒野望去,以为可以发现驯马师把马拉去训练,可没有看到名驹。但他们却发现了一样东西,使他们感觉到了大祸临头。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金雀花丛中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出来,而在附近一个下陷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明显是被什么沉重凶器砸得粉碎。腿上有一条被锋利的凶器割破的长痕。左手紧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固到刀把上,这一切说明,他曾与对手搏斗过。他手里抓着那晚那个陌生人带的黑红相间的真丝领带。亨特也说这条领带是那人的。他说那人向咖哩羊肉里下了麻药,使他晕倒,这样,马厩里就没有了看守人。证据充分证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它早晨就没影儿了。尽管重价悬赏令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关注着的这匹名驹,可一点儿消息也没有。经过化验,在那个小马倌吃的晚餐里确实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同一晚斯特雷克家人吃的菜却没有发生任何后果。
“全案就是这样。我现在把警方的处理方法向你讲一讲。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能干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到达出事地点后,立即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过去他曾在赛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钱财,如今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谋生。当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现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败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说明他去达特穆尔是希望了解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态,同时也想了解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但对那天晚上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得到第一手材料而已。看到领带,他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而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理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则完全可以成为武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明的,至少有一个攻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不符合。这些就是案件的大意。华生,要是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谢。”
“难道是斯特雷克由于大脑受伤从而又将自个儿划伤?”我问。
“非常可能,但这一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不存在了。”福尔摩斯说。
我说:“警察又是怎么看的呢?”
“我十分担心会与警方发生矛盾。据我所知,警方以为在把小马倌麻醉倒以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用事先预备的钥匙打开了马厩,牵走银色白额马。偷马时由于马辔头没有了,所以就用领带套住马嘴,然后将马引入荒野。在半路上他和驯马师相撞,在搏斗中,辛普森并没有受伤,反而用沉重的手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而要么那匹马被偷马贼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么就是趁打斗时逃走了。尽管警方的看法不大可靠,但是其它的就更不可能了。所以我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才行。”
我们黄昏时分到了小镇塔维斯托克。一位身材高大,英俊潇洒,头发鬈曲,有一双淡蓝色眼睛的绅士和另一位身材短小,机警异常,干净利落,穿着礼服大衣和高统靴子,胡子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的绅士已经在等我们了。前者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格雷戈里警长,而后一个则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
“福尔摩斯先生,我感到很高兴。我愿尽全力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当然警长也已尽力。”
“有什么新的迹象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你一定想先去现场看看吧,让我们坐外面那辆敞篷马车,天黑前就能到达,我们还可以在路上说一说。”警长说。
在四轮马车里,警长格雷戈里说得没完没了,而福尔摩斯则偶尔插话问一句。罗斯上校的帽子斜拉到双眼上,向后抱臂仰靠着。格雷戈里有条理地把他的看法说了出来。
“菲茨罗伊·辛普森,我相信他就是凶手,但新的证据很有可能否定这一看法。”格雷戈里说道。
清早,福尔摩斯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饭,他说:“华生,只怕我需要自己去一次了。”“去一次?!到哪里去?”“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我并不感到惊奇。
其实,我原来感到惊奇的是,现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桩离奇古怪的案件,可福尔摩斯却意外地没有过问。他现在整天双眉紧锁,低头沉思,没完没了地吸着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充耳未闻。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扫一眼就把它们扔到一边。然而,我清楚地知道,他其实正在仔细思索着什么。现在,人们面对的问题只有一个,而它迫切需要福尔摩斯开动智力去分析解决,这个问题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奇怪失踪与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宣布,要去调查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惊奇,因为,我也这么想。
“如果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十分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亲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保证你不会是白费时间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告诉你。另外,你最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火车厢内了。他正在匆匆浏览在帕丁顿火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报纸。火车驶离雷丁车站已经很远了,这时,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让我吸。
“我们行动很快呀,”福尔摩斯看了看表说道,“我们现在的车速大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可没功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是一样,可这条铁路邻着的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推算起来也十分容易。我想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及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案件了吧。”
“我知道了一些。”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应仔细查明细节,而不是急于寻找什么新证据。这件案子不仅十分让人困惑,而且还附带许多人物的切身利益。现在主要的困难在于,我们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记者们编造之词区分开,而我们的任务是要依靠于那些可靠的事实,从而得出结论,并确定哪些是该案中的主要问题。
星期二晚上,我接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星期二晚上!可现在已是星期四早上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呢?”我问。
“亲爱的华生,我害怕会产生太多的错误,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隐藏那么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消息,而那个把马带走的人一定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之外,其余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并没有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分析判断了。”
“依我看,查明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情仔细地讲给另一个人听;另外,要是我不向你叙述我手中的材料,你就很难给我提供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始向我叙述这次旅行的目的。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祖先一样,它始终有着优秀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赛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赢得冠军。而在这次不幸以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愿望落空,因此即使在这样悬殊的情况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想尽办法不让这匹马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明显与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所在地的居民也明白这种阴谋,所以人们也用了各种办法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里面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品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马厩所在地十分荒凉,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愿意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使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可是穿过荒野,大概同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地方都异常荒凉,只有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发生在周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与以前一样,那天晚上马倌们在马训练后进行冲洗,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之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饭,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而且按照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野的小路很黑,所以女仆就带了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时,从暗地里跳出来一个人把她叫住。这个人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手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然而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慌张张、过分苍白的脸。她猜他一定在30岁以上。
“‘这是什么地方?’那男子问道。
“‘你现在已经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了。’她说。
“‘啊!真的!我了解每晚都有一个马倌单独睡在这儿。这就是他的晚饭吧。你一定不会高尚到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挣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的白纸。‘在今天晚上把这玩意儿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了。’
“伊迪丝为他认真的样子而莫名其妙,她急忙跑到窗下。窗口打开了,而亨特正自个儿坐在小桌旁。伊迪丝还未告诉他刚才的事,那个陌生人就来了。
“‘晚上好,我有话和你说。’那人说。而那姑娘发誓说,他说话的时候,手里正攥着一张露出一角的小纸片。
“‘你有何事?’小马倌问。
“陌生人说:‘这件事可以给你一些好处。你们的银色白额马和贝阿德两匹马将要去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而你完全可以告诉我一些可靠的消息,你也不吃亏。听说在五弗隆赛马中,贝阿德超过银色白额马,而你们都把赌注押在贝阿德身上了,这是真的吗?’
“小马倌喊道:‘该死的探子!我要让你知道我们是怎么对付这种家伙的!’他跑去放狗,而这个姑娘则立刻往家里跑,她一面跑一面回头看。那陌生人还在俯身向窗内看。而亨特带着狗出来时,那人早走了,亨特转了一圈儿也没看见他。”
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出去时,马厩锁上了吗?”
“太好了,华生!”福尔摩斯说,“昨天我还发了电报查问此事。小马倌离开时马厩锁上了,并且窗子小得无法进人。
“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亨特便派人去向斯特雷克报告。而斯特雷克却非常慌张。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夜里一点钟醒来时,看见他正在穿衣服,还说他惦着这几匹马,所以无法入睡,还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听到雨声,他妻子央求他不要走,可他还是走了。
“斯特雷克太太早上7点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有回来,就叫醒女仆,到马厩一看,发现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毫无知觉,而名驹和斯特雷克却踪影全无。
“她们马上叫醒了草料棚中的两个小马倌,可他们什么都没听见。所以,两个妇女和两个马倌跑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登上小山丘向四周的荒野望去,以为可以发现驯马师把马拉去训练,可没有看到名驹。但他们却发现了一样东西,使他们感觉到了大祸临头。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金雀花丛中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出来,而在附近一个下陷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明显是被什么沉重凶器砸得粉碎。腿上有一条被锋利的凶器割破的长痕。左手紧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固到刀把上,这一切说明,他曾与对手搏斗过。他手里抓着那晚那个陌生人带的黑红相间的真丝领带。亨特也说这条领带是那人的。他说那人向咖哩羊肉里下了麻药,使他晕倒,这样,马厩里就没有了看守人。证据充分证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它早晨就没影儿了。尽管重价悬赏令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关注着的这匹名驹,可一点儿消息也没有。经过化验,在那个小马倌吃的晚餐里确实含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同一晚斯特雷克家人吃的菜却没有发生任何后果。
“全案就是这样。我现在把警方的处理方法向你讲一讲。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能干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到达出事地点后,立即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过去他曾在赛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钱财,如今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谋生。当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现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败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说明他去达特穆尔是希望了解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态,同时也想了解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但对那天晚上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得到第一手材料而已。看到领带,他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而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理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则完全可以成为武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明的,至少有一个攻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不符合。这些就是案件的大意。华生,要是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谢。”
“难道是斯特雷克由于大脑受伤从而又将自个儿划伤?”我问。
“非常可能,但这一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不存在了。”福尔摩斯说。
我说:“警察又是怎么看的呢?”
“我十分担心会与警方发生矛盾。据我所知,警方以为在把小马倌麻醉倒以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用事先预备的钥匙打开了马厩,牵走银色白额马。偷马时由于马辔头没有了,所以就用领带套住马嘴,然后将马引入荒野。在半路上他和驯马师相撞,在搏斗中,辛普森并没有受伤,反而用沉重的手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而要么那匹马被偷马贼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么就是趁打斗时逃走了。尽管警方的看法不大可靠,但是其它的就更不可能了。所以我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才行。”
我们黄昏时分到了小镇塔维斯托克。一位身材高大,英俊潇洒,头发鬈曲,有一双淡蓝色眼睛的绅士和另一位身材短小,机警异常,干净利落,穿着礼服大衣和高统靴子,胡子整齐,戴着一只单眼镜的绅士已经在等我们了。前者是誉满英国侦探界的格雷戈里警长,而后一个则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
“福尔摩斯先生,我感到很高兴。我愿尽全力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当然警长也已尽力。”
“有什么新的迹象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你一定想先去现场看看吧,让我们坐外面那辆敞篷马车,天黑前就能到达,我们还可以在路上说一说。”警长说。
在四轮马车里,警长格雷戈里说得没完没了,而福尔摩斯则偶尔插话问一句。罗斯上校的帽子斜拉到双眼上,向后抱臂仰靠着。格雷戈里有条理地把他的看法说了出来。
“菲茨罗伊·辛普森,我相信他就是凶手,但新的证据很有可能否定这一看法。”格雷戈里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