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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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贱人,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贱人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的气概,多桀骜的胸怀!
“你求我?哈哈……哈哈哈……”徐芳华笑的无比灿烂,一口小白牙在阳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得到空前满足,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止了笑声,她的语气立刻阴冷下来:“司马风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骨气了,居然肯低头求我,我求你别打我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
司马风云从她的神色里看出答案,忽然攥紧拳头:“徐芳华,你真要把事情做绝么!”
徐芳华冷哼一声,“那也是和你学的,做绝的不是我,是时势,你不是常给我讲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故事么,你还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做大事的人没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司马风云脸上瞬息万变,半晌终于泄了气,拳头也松了,忽然冒出一句:“姓叶的,你女人有危险,我看你能装多久。”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节骨眼上把包袱甩给别人,叶承欢咳了声:“原来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风云扬起嘴角,呵呵一笑:“其实你早看出我看出来了。”
一旁的徐芳华、丧尸以及众人听着两人一问一答古怪的交谈,都皱起眉头来,可眼下的情境,难道那老家伙还有什么法子么?
“哼,我看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徐芳华魅惑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司马风云,你的招数我是见多了,别以为这样能唬住人,既然你没什么遗言要说,那我就送你升天。”
她刚要下令,叶承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我还以为你很聪明,原来也是个蠢货。”
徐芳华厉色一闪,“你说什么!”
“船已经靠岸了。”叶承欢淡淡道。
徐芳华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岸上都是我的人,你们想不死都难。”
叶承欢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岸上都是你的人么?”
徐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惊疑,场上的许多人都感觉到几分异样。
徐芳华和丧尸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惊骇之色,不约而同的看向岸边……
从甲板到码头,几十米的距离间,隔着浓浓水雾,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到,岸上密密麻麻一片黑,上百刀手全都穿着黑色中山装,表情冷漠的在岸边肃立。
根本不是什么沈东泽的援兵,而是风云会的马仔!
顷刻间,情势突转直下。
不仅是徐芳华跟丧尸面色瞬间煞白,难以置信,所有的帮会大哥,好似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呼吸都收紧了。
叶承欢对司马风云抛了个散漫的眼神,两个心照不宣的男人,此刻,彼此都笑了。
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小小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小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说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小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说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说的都对。这个贱人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尸这混蛋也经常神秘消失,我就觉得奇怪,派人一查,两个人果然有事。包括这贱人暗中在帮会上下活动,深夜造访沈公馆,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了。直到昨天,我宣布这场鸿门宴的计划时,这对狗男女竭力推荐要金堂的人上马,我就全都明白了。”
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贱人,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贱人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的气概,多桀骜的胸怀!
“你求我?哈哈……哈哈哈……”徐芳华笑的无比灿烂,一口小白牙在阳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得到空前满足,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止了笑声,她的语气立刻阴冷下来:“司马风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骨气了,居然肯低头求我,我求你别打我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
司马风云从她的神色里看出答案,忽然攥紧拳头:“徐芳华,你真要把事情做绝么!”
徐芳华冷哼一声,“那也是和你学的,做绝的不是我,是时势,你不是常给我讲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故事么,你还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做大事的人没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司马风云脸上瞬息万变,半晌终于泄了气,拳头也松了,忽然冒出一句:“姓叶的,你女人有危险,我看你能装多久。”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节骨眼上把包袱甩给别人,叶承欢咳了声:“原来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风云扬起嘴角,呵呵一笑:“其实你早看出我看出来了。”
一旁的徐芳华、丧尸以及众人听着两人一问一答古怪的交谈,都皱起眉头来,可眼下的情境,难道那老家伙还有什么法子么?
“哼,我看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徐芳华魅惑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司马风云,你的招数我是见多了,别以为这样能唬住人,既然你没什么遗言要说,那我就送你升天。”
她刚要下令,叶承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我还以为你很聪明,原来也是个蠢货。”
徐芳华厉色一闪,“你说什么!”
“船已经靠岸了。”叶承欢淡淡道。
徐芳华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岸上都是我的人,你们想不死都难。”
叶承欢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岸上都是你的人么?”
徐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惊疑,场上的许多人都感觉到几分异样。
徐芳华和丧尸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惊骇之色,不约而同的看向岸边……
从甲板到码头,几十米的距离间,隔着浓浓水雾,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到,岸上密密麻麻一片黑,上百刀手全都穿着黑色中山装,表情冷漠的在岸边肃立。
根本不是什么沈东泽的援兵,而是风云会的马仔!
顷刻间,情势突转直下。
不仅是徐芳华跟丧尸面色瞬间煞白,难以置信,所有的帮会大哥,好似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呼吸都收紧了。
叶承欢对司马风云抛了个散漫的眼神,两个心照不宣的男人,此刻,彼此都笑了。
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小小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小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说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小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说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说的都对。这个贱人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尸这混蛋也经常神秘消失,我就觉得奇怪,派人一查,两个人果然有事。包括这贱人暗中在帮会上下活动,深夜造访沈公馆,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其实这些我早就知道了。直到昨天,我宣布这场鸿门宴的计划时,这对狗男女竭力推荐要金堂的人上马,我就全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