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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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叶氏绸缎庄还有一段路程,李明允就在马车上把叶家人口的大致情形告诉林兰。
叶家二老育有二子一女,女的就不必说了,就是李明允的母亲,长眠在涧西后山那个孤坟里的那位,不过林兰很好奇,李明允的母亲大概是被京城的那个后母给害了,要不然李明允不会那么恨那个家,但是,叶家这么有钱,李明允的母亲为何只修那么一座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荒冢?暂且按下心中疑惑,听李明允继续说。
叶家长子叶德怀原本是叶家产业的主要分责人,但是前年叶老太爷让他把丰安县一带的生意全部移交给次子叶德盛打理,命他去京城拓展生意。林兰揣度着,叶老太爷此举跟李明允他娘的死是否有关系?
叶德怀膝下一子一女,长子叶思成随父进京,做帮手去了,留下女儿叶馨儿在丰安县。而叶德盛就比较悲惨,前面生了三个儿子都不幸夭折,只有一个女儿叶珂儿活到现在,今年十四岁,之后夫人戚氏就没有再生育,叶德盛也没有再纳妾。这一点让林兰对这位二舅舅很敬佩,在古代,一个男人能做到这份上,非常不容易,可见他与二舅母戚氏是真心相爱的,也难怪戚氏在经历多次丧子之痛后,还能这么开朗,爱情的力量啊
知道了这些,林兰就明白叶珂儿为什么会这么刁蛮任性了,被惯的。
到了叶家绸缎庄,二舅母戚氏已经等候多时,热情的陪着林兰挑选布料,丝的、缎的、烟罗纱的,都拿最好的给林兰挑。看的林兰眼花缭乱,一时都不知该选那种好。
戚氏拿了布料一一在林兰身上比试,然后看李明允的意思。
李明允闲闲的坐在一旁喝茶,若他觉得好,就点点头,不合适就摇头。
林兰起先有些不快,是给她做衣裳,怎么都不问她的意思,尽问李明允的意思,她又不是为了穿给他看的。但是后来她发现但凡她喜欢的,李明允基本都要了,她不喜欢的他一样没要,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但是为了表示她也是个有主见的人,林兰硬是要了一块她并不怎么喜欢的胭脂红锦缎。
李明允只是和煦的笑了笑,点头。
然后是选款式。
“这几款都是刚到的今年京中女眷流行的样式,咱们丰安县还没有,你看看,这腰身收的多好,这袖子多飘逸,还有这领子,多好看,不过脖子粗的人就不合适了,再看这些花样,又精致又大方……”戚氏热情洋溢的介绍。
林兰看着都好喜欢,简直各种仙。心里是想每款都来上这么一身,又觉得不好意思,便去看李明允的意思。
李明允指着其中一身领口开的较低的款式说:“这款就不要了,其余的,每样都做一身。”
林兰大大的不满,他说不要的那身可是她最中意的,广袖低领,可以展露优美的颈项,性感的锁骨,又凉快又不会显得太暴露,为什么不要?
“可我喜欢这件。”林兰抗议道。
李明允低头喝茶,轻描淡写的说:“那身不适合你。”
林兰撇了撇嘴,心中鄙夷,什么不适合?不就领口稍微低了点,男人就是小气,巴不得别的女人什么都不穿,但自己的女人就要捂得严严实实,最好连脸也用面纱遮了。一想到“自己的女人”这个词,林兰不禁偷偷的瞄了李明允一眼,随即坚决否定,他才不会这么想。
“我不管,这款我一定要。”林兰坚持。
戚氏见状,打趣道:“我说明允,你是怕林兰打扮的太漂亮了,让人眼馋?”
李明允面有窘色,无奈道:“那就听她的吧”
林兰露出胜利的笑容。
搞定了服装,李明允就跟戚氏告辞,说:“这些就麻烦二舅母了,我现在带林兰去瑞福庄。”
戚氏拉着林兰的手,笑嗔道:“去吧去吧我已经跟瑞福庄的掌柜打过招呼了,你们只管去选,先记账,回头我去付钱就是。”
看来李明允的字让戚氏很满意,所以,戚氏才这么大方,李明允的字真值这么多钱?林兰怀疑,若是真这么值钱,这三年里她可得好好收集他写的字,等离开李家再拿去拍卖,也是一生财之道。
“多谢二舅母。”李明允笑着作揖。
林兰也跟着道了声谢谢。
“都是自家人,还分什么彼此,只是回头你们进了京城,也得照样问你那大舅母来一份才行,要不然,我可是要心疼了。”戚氏玩笑着说道。
出了叶氏绸缎庄,林兰说:“你二舅母人真好,性情爽朗,大方热情。”
李明允微微哂笑,温柔如许的看着林兰,纠正她的话:“也是你二舅母。”
林兰笑嘻嘻:“暂时的暂时的。”
两人并肩走着,李明允生的太过俊朗,又是一身华衣,显得风姿卓然,俊逸潇洒,简直就是鹤立鸡群,很是惹眼,引得路人,尤其是女性,纷纷侧目。
再看李明允神情自若,一贯的优雅从容,似乎丝毫不在意自己被人围观。
林兰不由腹诽:这家伙好会装,心里一定得意的很吧又想:倘若她和李明允是真的,似乎也挺好的,这种老公带出去,多有面子啊别人还不得羡慕死她。
“李明允,咱们为什么不坐马车?”林兰问,因为这样走在大街上实在是太招摇了。
心里一胡思乱想,就顾不上脚下,林兰踩到两块青石板不平整的衔接处,顿时崴了一下,李明允背后好像长了双眼睛,微一扭身一把扶住了她。
皱着眉头,口气略带责备:“走路不看路,在想什么呢?”
“没啊没想什么。”林兰急忙辩解,脚踝处的疼痛让她皱紧了眉头。
他一眼淡淡的扫过来,眼底分明是不信。然后就那么自然的蹲了下来,要为她检查伤势:“还能走吗不跳字。
林兰倒抽一口冷气,把痛楚压下,稍微定了定神:“应该没什么关系,缓一缓就好了。”
他抬头四下里一望,说:“前面拐个弯就是胡记药房了。”
呃林兰微窘,刚才只顾着想些连七八糟的事,居然没注意到,这条街是她常来的。
他站了起来,一手扶着她:“去你师父那里看看吧”
林兰知道自己的脚没事,有事的话也站不起来了,不过,想去看看师父和师兄他们,便一瘸一拐的跟他去了胡记药房。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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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长子叶德怀原本是叶家产业的主要分责人,但是前年叶老太爷让他把丰安县一带的生意全部移交给次子叶德盛打理,命他去京城拓展生意。林兰揣度着,叶老太爷此举跟李明允他娘的死是否有关系?
叶德怀膝下一子一女,长子叶思成随父进京,做帮手去了,留下女儿叶馨儿在丰安县。而叶德盛就比较悲惨,前面生了三个儿子都不幸夭折,只有一个女儿叶珂儿活到现在,今年十四岁,之后夫人戚氏就没有再生育,叶德盛也没有再纳妾。这一点让林兰对这位二舅舅很敬佩,在古代,一个男人能做到这份上,非常不容易,可见他与二舅母戚氏是真心相爱的,也难怪戚氏在经历多次丧子之痛后,还能这么开朗,爱情的力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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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叶家绸缎庄,二舅母戚氏已经等候多时,热情的陪着林兰挑选布料,丝的、缎的、烟罗纱的,都拿最好的给林兰挑。看的林兰眼花缭乱,一时都不知该选那种好。
戚氏拿了布料一一在林兰身上比试,然后看李明允的意思。
李明允闲闲的坐在一旁喝茶,若他觉得好,就点点头,不合适就摇头。
林兰起先有些不快,是给她做衣裳,怎么都不问她的意思,尽问李明允的意思,她又不是为了穿给他看的。但是后来她发现但凡她喜欢的,李明允基本都要了,她不喜欢的他一样没要,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
但是为了表示她也是个有主见的人,林兰硬是要了一块她并不怎么喜欢的胭脂红锦缎。
李明允只是和煦的笑了笑,点头。
然后是选款式。
“这几款都是刚到的今年京中女眷流行的样式,咱们丰安县还没有,你看看,这腰身收的多好,这袖子多飘逸,还有这领子,多好看,不过脖子粗的人就不合适了,再看这些花样,又精致又大方……”戚氏热情洋溢的介绍。
林兰看着都好喜欢,简直各种仙。心里是想每款都来上这么一身,又觉得不好意思,便去看李明允的意思。
李明允指着其中一身领口开的较低的款式说:“这款就不要了,其余的,每样都做一身。”
林兰大大的不满,他说不要的那身可是她最中意的,广袖低领,可以展露优美的颈项,性感的锁骨,又凉快又不会显得太暴露,为什么不要?
“可我喜欢这件。”林兰抗议道。
李明允低头喝茶,轻描淡写的说:“那身不适合你。”
林兰撇了撇嘴,心中鄙夷,什么不适合?不就领口稍微低了点,男人就是小气,巴不得别的女人什么都不穿,但自己的女人就要捂得严严实实,最好连脸也用面纱遮了。一想到“自己的女人”这个词,林兰不禁偷偷的瞄了李明允一眼,随即坚决否定,他才不会这么想。
“我不管,这款我一定要。”林兰坚持。
戚氏见状,打趣道:“我说明允,你是怕林兰打扮的太漂亮了,让人眼馋?”
李明允面有窘色,无奈道:“那就听她的吧”
林兰露出胜利的笑容。
搞定了服装,李明允就跟戚氏告辞,说:“这些就麻烦二舅母了,我现在带林兰去瑞福庄。”
戚氏拉着林兰的手,笑嗔道:“去吧去吧我已经跟瑞福庄的掌柜打过招呼了,你们只管去选,先记账,回头我去付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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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二舅母。”李明允笑着作揖。
林兰也跟着道了声谢谢。
“都是自家人,还分什么彼此,只是回头你们进了京城,也得照样问你那大舅母来一份才行,要不然,我可是要心疼了。”戚氏玩笑着说道。
出了叶氏绸缎庄,林兰说:“你二舅母人真好,性情爽朗,大方热情。”
李明允微微哂笑,温柔如许的看着林兰,纠正她的话:“也是你二舅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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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不由腹诽:这家伙好会装,心里一定得意的很吧又想:倘若她和李明允是真的,似乎也挺好的,这种老公带出去,多有面子啊别人还不得羡慕死她。
“李明允,咱们为什么不坐马车?”林兰问,因为这样走在大街上实在是太招摇了。
心里一胡思乱想,就顾不上脚下,林兰踩到两块青石板不平整的衔接处,顿时崴了一下,李明允背后好像长了双眼睛,微一扭身一把扶住了她。
皱着眉头,口气略带责备:“走路不看路,在想什么呢?”
“没啊没想什么。”林兰急忙辩解,脚踝处的疼痛让她皱紧了眉头。
他一眼淡淡的扫过来,眼底分明是不信。然后就那么自然的蹲了下来,要为她检查伤势:“还能走吗不跳字。
林兰倒抽一口冷气,把痛楚压下,稍微定了定神:“应该没什么关系,缓一缓就好了。”
他抬头四下里一望,说:“前面拐个弯就是胡记药房了。”
呃林兰微窘,刚才只顾着想些连七八糟的事,居然没注意到,这条街是她常来的。
他站了起来,一手扶着她:“去你师父那里看看吧”
林兰知道自己的脚没事,有事的话也站不起来了,不过,想去看看师父和师兄他们,便一瘸一拐的跟他去了胡记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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