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渣客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25中文网 www.25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一路上,马克·拉特莱奇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外出逃难的家伙。
一切都是因为智械,是智械,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被迫离开家园。
凭着坚强的意志,马克活到了现在,他现在再也不奢求什么同伴友情之类的东西。
这种环境下,没人会将自己的食物施舍给别人,只会从别人手里抢夺食物,任何的情感都不存在了。
现在就像是原始社会,充满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你死了,没人会同情你、为你流一滴泪,只会认为你不会生存。
马克还对人性有一丝残留的希望,逃亡的人们,并非全都是冷血动物,一定还有心存善念的人。
是的,他遇到了这样的人,在他饥寒交迫的时候给了他一口汤,吊住了一条命。但更多的人,一旦见到他身上有什么食物,就会三两结队过来抢他。
结果呢,那些人一般打不过他,来抢他的人都被他扒光了衣服,取走身上一切能用得到的东西。
衣服可以在寒冷的时候裹身取暖,至于其他东西,不可能有金银财宝,最多只会有几块烤焦的黑面包。它沾满灰尘,不知这小小的一块面包流经了多少人的手。
但也就是这么小小的一块面包,可以拯救快要饿死的人们。
这是马克第一次从别人身上抢东西,没办法,为了生存,它必须这样做,不这样做的话他就会死。
死亡也许是种解脱,但他没有这个勇气,他一向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有手有脚,只要他愿意,他就能活到最后。
马克坚信这点。
不知流转了多少地方,捡垃圾、翻垃圾堆成为他的日常,与人交涉也往往是用一些破铜烂铁交换一些食物。
除此之外他再不与人打任何交道,在他看来,别人靠近他都是有所图谋,要么惦记着他从垃圾堆翻出来的屠刀,要么惦记着他身上的其他东西。
渐渐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曾经拉起解放阵线队伍的头儿,如今风采不再,更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原始拾荒者。
他不想这样,他也渴望同伴,可曾经与他搭伙的几个人都背叛了他,连夜拿走食物和器具逃跑,弃他于不顾。
对那些人来说,多一个人就要多分担一些食物,一个人将食物拿走可以吃好久,起码在一段日子里不用忍饥挨饿。
所以他现在才不愿搭伙,宁可一个人干,也不愿找所谓的同伙,都是一群白眼狼,都是!
有时候,走在路上的马克会遇到一些面黄肌瘦的小孩,心里多少都有点于心不忍。
“他们与父母走散了。”马克强迫自己这样想,因为他不敢相信父母会弃几岁的孩子于不顾。
都说血浓于水、虎毒不食子,父母再这么狠心,也不至于将孩子丢掉。
虽然事实就是如此。
通常,马克会掰点面包分给他们,虽然他知道这些孩子还是会死,但吃点东西能让他们多看看这世界的风景,哪怕这风景不怎么美好。
一缕斜阳犹如是死神的镰刀,看似很远,实则下一瞬,昏黄的阳光就会撒在身上。
马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会变成这样,但他目前无需担心这些,他的能力可以为他提供食物。
现在,他什么理想也没了,起初他还满怀雄心壮志要为死去的alf成员报仇,现在却是发现,在这受辐射影响的废土上,就连活着,都是这么艰难。
活着,必须活着!
求生的日子过得很快,日复一日的捡垃圾、教训那些坏心眼、用捡来的东西换取食物。
几个月过去,马克的装备焕然一新,虽然都是旧的,但他很满足。
砍刀、链钩、简陋的铠甲……他总能变废为宝,一个垃圾没什么用,但一堆垃圾就可以造出一件装备。
捡垃圾的人都很多,在这里,这里没有地名,以前的繁华也见不到,反正现在它就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破镇子,再也受不了任何打击。
这个镇子,给了他这些捡垃圾的一个生活的地方,最后迎来了一位女王。
说是女王,其实没人见过女王的真面目,也许有吧,但马克显然不属于见过的那一类人。
女王统治了这个镇子,并给它起了个名字,渣客镇!
此后,在镇子里活动的人们有了一个新的称谓:渣客。
算是一种职业吧,渣客渣客,整天捡垃圾,翻出一些金属废渣来挑挑拣拣,可以说是很形象了。
女王很有威慑力,设了几条规矩,想在这里生活就必须听她的,因为她能为渣客们谋求福利。
如果枪能算作福利的话,也许是吧。
热武器的出现,加大渣客之间的矛盾,有枪就是爷,即便是身强力壮的马克,在持枪者的面前也讨不得好。
被抢了两次,马克深切认识到枪的重要性。
于是他更加勤奋得翻垃圾,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金属组装一把枪,可他做不到。
链钩什么的好做,枪这东西真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主要他没有制造用的工具。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叫布鲁斯的工程师,他提供材料,后者提供技术和工具。最后,靠金属垃圾造成的枪诞生了。
它可以在近距离内射出大量金属碎片,还可以射出碎片球在远距离爆炸,从爆炸点射出大量碎片。
马克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爆裂枪,很贴切。
当然,布鲁斯不是白给马克干活,他要马克为他工作几个月,捡来的金属都给他。他呢,则会给马克提供食物和呼吸器。
有了枪,马克在渣客镇愈发的出名,基本没人敢惹他,因此他有了一个响亮的外号——路霸!
顾名思义,路上的霸王,也可以理解为路上的霸霸。
路霸抢先占领的垃圾堆,没人敢和他抢,原因很简单,就是抢不过。
还有人喜欢叫他猪,路霸总是把大肚腩露在外边,画着一个猪头,大肚脐充当猪鼻子,却是格外形象。
猪头上方写着“wild”,似是告诫别人不要招惹他,否则他会用野蛮的方式处理问题。
一路上,马克·拉特莱奇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外出逃难的家伙。
一切都是因为智械,是智械,害得他们流离失所,被迫离开家园。
凭着坚强的意志,马克活到了现在,他现在再也不奢求什么同伴友情之类的东西。
这种环境下,没人会将自己的食物施舍给别人,只会从别人手里抢夺食物,任何的情感都不存在了。
现在就像是原始社会,充满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你死了,没人会同情你、为你流一滴泪,只会认为你不会生存。
马克还对人性有一丝残留的希望,逃亡的人们,并非全都是冷血动物,一定还有心存善念的人。
是的,他遇到了这样的人,在他饥寒交迫的时候给了他一口汤,吊住了一条命。但更多的人,一旦见到他身上有什么食物,就会三两结队过来抢他。
结果呢,那些人一般打不过他,来抢他的人都被他扒光了衣服,取走身上一切能用得到的东西。
衣服可以在寒冷的时候裹身取暖,至于其他东西,不可能有金银财宝,最多只会有几块烤焦的黑面包。它沾满灰尘,不知这小小的一块面包流经了多少人的手。
但也就是这么小小的一块面包,可以拯救快要饿死的人们。
这是马克第一次从别人身上抢东西,没办法,为了生存,它必须这样做,不这样做的话他就会死。
死亡也许是种解脱,但他没有这个勇气,他一向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呢。有手有脚,只要他愿意,他就能活到最后。
马克坚信这点。
不知流转了多少地方,捡垃圾、翻垃圾堆成为他的日常,与人交涉也往往是用一些破铜烂铁交换一些食物。
除此之外他再不与人打任何交道,在他看来,别人靠近他都是有所图谋,要么惦记着他从垃圾堆翻出来的屠刀,要么惦记着他身上的其他东西。
渐渐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曾经拉起解放阵线队伍的头儿,如今风采不再,更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原始拾荒者。
他不想这样,他也渴望同伴,可曾经与他搭伙的几个人都背叛了他,连夜拿走食物和器具逃跑,弃他于不顾。
对那些人来说,多一个人就要多分担一些食物,一个人将食物拿走可以吃好久,起码在一段日子里不用忍饥挨饿。
所以他现在才不愿搭伙,宁可一个人干,也不愿找所谓的同伙,都是一群白眼狼,都是!
有时候,走在路上的马克会遇到一些面黄肌瘦的小孩,心里多少都有点于心不忍。
“他们与父母走散了。”马克强迫自己这样想,因为他不敢相信父母会弃几岁的孩子于不顾。
都说血浓于水、虎毒不食子,父母再这么狠心,也不至于将孩子丢掉。
虽然事实就是如此。
通常,马克会掰点面包分给他们,虽然他知道这些孩子还是会死,但吃点东西能让他们多看看这世界的风景,哪怕这风景不怎么美好。
一缕斜阳犹如是死神的镰刀,看似很远,实则下一瞬,昏黄的阳光就会撒在身上。
马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会变成这样,但他目前无需担心这些,他的能力可以为他提供食物。
现在,他什么理想也没了,起初他还满怀雄心壮志要为死去的alf成员报仇,现在却是发现,在这受辐射影响的废土上,就连活着,都是这么艰难。
活着,必须活着!
求生的日子过得很快,日复一日的捡垃圾、教训那些坏心眼、用捡来的东西换取食物。
几个月过去,马克的装备焕然一新,虽然都是旧的,但他很满足。
砍刀、链钩、简陋的铠甲……他总能变废为宝,一个垃圾没什么用,但一堆垃圾就可以造出一件装备。
捡垃圾的人都很多,在这里,这里没有地名,以前的繁华也见不到,反正现在它就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破镇子,再也受不了任何打击。
这个镇子,给了他这些捡垃圾的一个生活的地方,最后迎来了一位女王。
说是女王,其实没人见过女王的真面目,也许有吧,但马克显然不属于见过的那一类人。
女王统治了这个镇子,并给它起了个名字,渣客镇!
此后,在镇子里活动的人们有了一个新的称谓:渣客。
算是一种职业吧,渣客渣客,整天捡垃圾,翻出一些金属废渣来挑挑拣拣,可以说是很形象了。
女王很有威慑力,设了几条规矩,想在这里生活就必须听她的,因为她能为渣客们谋求福利。
如果枪能算作福利的话,也许是吧。
热武器的出现,加大渣客之间的矛盾,有枪就是爷,即便是身强力壮的马克,在持枪者的面前也讨不得好。
被抢了两次,马克深切认识到枪的重要性。
于是他更加勤奋得翻垃圾,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金属组装一把枪,可他做不到。
链钩什么的好做,枪这东西真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主要他没有制造用的工具。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叫布鲁斯的工程师,他提供材料,后者提供技术和工具。最后,靠金属垃圾造成的枪诞生了。
它可以在近距离内射出大量金属碎片,还可以射出碎片球在远距离爆炸,从爆炸点射出大量碎片。
马克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爆裂枪,很贴切。
当然,布鲁斯不是白给马克干活,他要马克为他工作几个月,捡来的金属都给他。他呢,则会给马克提供食物和呼吸器。
有了枪,马克在渣客镇愈发的出名,基本没人敢惹他,因此他有了一个响亮的外号——路霸!
顾名思义,路上的霸王,也可以理解为路上的霸霸。
路霸抢先占领的垃圾堆,没人敢和他抢,原因很简单,就是抢不过。
还有人喜欢叫他猪,路霸总是把大肚腩露在外边,画着一个猪头,大肚脐充当猪鼻子,却是格外形象。
猪头上方写着“wild”,似是告诫别人不要招惹他,否则他会用野蛮的方式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