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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老猎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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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一说,可能比较难理解,但是那些刺骨的感觉,并非是虚构出来的,而是身体能切切实实感受得到的。

    换言之,当有人被添加了‘刺骨’的‘阿尔德之印’打中之后,他会感觉到极为冰冷的凛冽之感,如刀割一般痛苦,甚至因此而死亡。

    更何况,阿尔德之印本来就是一个能极为快速用出的法印,当初汉娜小姐将泽维尔从妖灵手中救出之时,就能看出它的需时颇短,唯一缺点在于它没有任何伤害,只能远远击退敌人。

    而在加上了刺骨之后,这个缺点就能被彻底弥补了,它不单只能击退敌人,更是能造成大规模的杀伤,达到二次伤害。

    这就是它的恐怖之处。

    所以泽维尔把它们都学了。

    不过众所周知,没有任何技能是刚学就能彻底学会的,法印也不例外,虽然华勒斯子爵矫正了泽维尔的一些错误,他还是需要大量的练习,来巩固自己的根基。

    除此之外,他还要保持自己的剑舞速度,顺便训练一下自己的弓箭技术,导致之后的几天,泽维尔每天早上醒来,就要立马开始训练,并在晚上接近十二点之时,才能进行休息。

    你说不累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有了系统的显示之后,每当泽维尔进步一点点,他都能看到相应的变化,从而给予他更高的自信,有了成就感去坚持下去。

    而且,他变态的体力也允许他去这么做,那是系统当初对他的馈赠,虽然现在体力上限没有当初增加得那么快了,可依旧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可以让泽维尔连续十几个小时进行训练。

    唯一会阻扰他的进度的,相信就是那可怜的魔力上限了,只有100的它往往只能让泽维尔训练个几次法印,不过泽维尔也找到了一个方法,那就是利用那些散落的元素。

    根据李斯特爵士所言,魔力的用处只是用来召唤元素而已,等召唤完,并用光能量以后,它们就会自己散去,回到另一个维度。

    也就是说,当泽维尔用魔力召唤完毕,并发出法印以后,依旧会有部分元素残留,然后泽维尔就可以对它们进行二次聚焦,再次用出法印。

    这样聚焦出来的法印,威力无疑会有点低,毕竟大部分能量已经在第一次聚焦中用光了,不过泽维尔现在只是训练而已,训练那些聚焦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熟练度,而不是要对抗什么敌人,所以低一点的威力也是无妨。

    总之,经过华勒斯子爵多次的指点,以及泽维尔自己的苦练以后,泽维尔终于在数天后成功掌握了那两个法印的提升版,并将剑舞速度(一秒三十圈)彻底巩固了下去。

    华勒斯子爵和泽维尔在夜总会的小房间里,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庆祝。

    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再喝什么奇怪的矮人烈酒了,而是喝上了上好的葡萄酒,那葡萄酒的酒味和涩味融洽平衡,细腻典雅,醇和圆润--那都是华勒斯子爵的评语,因为泽维尔根本就不知道该什么形容,大概也就只有一个词语‘好喝’。

    在喝酒期间,这位不靠谱的师傅突然提议说要不要找几位陪酒女郎过来,自然是被泽维尔拒绝的,除了因为卡洛琳的原因以外,更有子爵的品味问题,属实让泽维尔难以忍受。

    子爵喜欢的,是那种头发已经苍白无比,脸上充满皱纹的老太太,泽维尔并不是歧视老人家,但对于这种女士,他无法想象华勒斯子爵是如何和她们卿卿我我的。

    不过话说回来,貌似这位子爵都已经一百多岁了,也许对他而言,六十多岁的老奶奶,也就是个小萝莉,所以泽维尔的想法,无疑是不能放在华勒斯子爵身上的。

    “泽维尔,你还是太古板了。”见自己的徒弟依旧像个守节的寡妇一样,华勒斯子爵表示十分失望,“不就是陪酒而已吗?除非你想做什么,否则我相信你的未婚妻不会有任何不满。”

    “师傅,这不是不满的问题,而是我不想作出任何可能违背礼节的行为,单纯陪酒可能没事,但我怕我不小心沉沦下去,这样的话对她,对我也是一件不好的事。”泽维尔一本正经地道出了自己的道理。

    “你喜欢就好。”华勒斯子爵无奈耸了耸肩,“我现在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孩,才能让你如此保持贞洁,难道说......”

    “徒弟你是个妻管严?”猎魔人顿时换了个眼神,那是鄙视的目光。

    “怎么可能。”泽维尔失笑,“她是个很好的女孩,从来不会规定我去做什么。”

    “那为什么,你连请个陪酒女郎都不肯?本质是不敢而已吧。”华勒斯子爵突然觉得自己领悟到了什么,嘲笑般地说道。

    “您可以这么理解。”面对这种原则问题,泽维尔往往会比较固执,“因为在我看来,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才能彼此维系爱情,所以我的确是不敢,并不是因为害怕我的未婚妻,而是害怕我们之间的信任,会因此而荡然无存。”

    “......”面对泽维尔的说法,华勒斯子爵感觉自己生出了鸡毛疙瘩,现在都已经是229年,怎么会还有如此固守上时代思想的人,这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只能叹气般地说了一句,“那我希望你的信任有用。”

    “要知道,女人偷情的事情,在米诺斯帝国可是天天发生的,你就这么相信,她会和你做上一样的事情,永远不背叛你吗?”

    “我相信。”泽维尔坚定地回应道。

    “那好吧。”华勒斯子爵似乎被泽维尔这股态度所打动了,也许在这个缺乏爱情的时代,泽维尔这种态度才是应有的,虽然他不太能接受,也觉得这个徒弟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还是轻轻地祝福了一句:“我希望你们的爱情能够继续下去。”

    “谢谢师傅。”泽维尔为别人能理解自己而露出微笑。

    喝完酒以后,华勒斯子爵也没有再提起什么陪酒女郎的事情了,而是让泽维尔今天好好休息,明天下午在同一位置等他。

    至于要做什么,他也没有告诉泽维尔,泽维尔也就好好休息,并在明天准时来到了夜总会。

    ~~~~~~

    第二天,下午。

    当泽维尔推开房间的房门之时,他发现华勒斯子爵今天穿的衣服,似乎不同了些许,不,不应该说是些许,是整个身体所穿的,都变得不同了,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比如此刻,在泽维尔的眼中,这位猎魔人头上戴着的是一个可脱下的兜帽,其下则是蓝色的长型轻甲,以及米黄色的长靴。身上亦有着不少锁链,例如手部皮甲之上,为子爵提供额外的防护。

    与此同时,他的腰间还带着一个小袋,里面盛着一些小瓶,全都有着刺鼻的味道--之前泽维尔喝过的那种酒的感觉,身后亦有着猎魔人的标准配置,一把钢剑,一把银剑,以及一个标准的十字弓。

    不用太多思考,泽维尔就知道了眼前子爵今天的目的。

    很显然,他是要带他这位徒弟出去冒险,不然的话,为什么要穿的如此整齐,或者说是安全呢?

    单纯训练的话,穿一些比较轻便的衣服即可,根本就不用披上盔甲。

    而他的想法也没有错,在下一秒,华勒斯子爵就表示泽维尔的对战基础,以及理论知识,已经有了七七八八了,接下来,还是要通过实战,来巩固他的水平。

    不过,在克里特城这个首府,显然是不会有什么怪物的,这就是为什么,泽维尔现在要和子爵坐上一个马车,往南部更远的地方进发。

    值得一提的是,华勒斯子爵的瓦西里基语似乎说得很好,至少在泽维尔看来是这样,而子爵本人则觉得这根本不值一提,毕竟你让任何一个人在这里住个五年的话,都肯定能说上一门外语,生活所迫是人们进步的最大原因。

    至于如果你要学得更快的话,这位猎魔人提出了一个更好,更快捷的方法,那就是交到一个当地的女朋友,爱情能给予人们极大的动力,只不过泽维尔显然是不会做就对了。

    ~~~~~~

    坐了大概有几个小时以后,两人距离克里特城都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子爵让马车车夫在随便一个路口停下,表示自己需要下车,令那车夫无疑有点疑惑,但看着那克朗的份上,他也没有在意顾客的意愿,把他们送到以后便连忙离去。

    但在片刻之后,他又突然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为什么现在都已经快晚上了,那两个人还会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离开?

    难道说......

    他开始想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传说,并连忙转头看向了那两个离开的顾客,却发现,他们的踪迹早已失去在了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这令车夫的身体,顿时毛骨悚然了起来,驾驶马车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飞快地离开了现场。

    也许对泽维尔等人而言,他们显然没有想过,自己的无意动作会令车夫如此害怕,就算知道了,他们多半会觉得是那车夫的脑补能力太强了,之所以他们的踪迹会那么快消失,原因就只有一个。

    就是他们跑得特别快,仅此而已。

    举个例子,在当初追踪安文.潘德拉贡的时候,泽维尔可是迫得他必须用‘滑步’逃跑,虽然那只是一个魔法师,体力并不强,但也可以看出泽维尔的速度有多快。

    而华勒斯子爵就更不用说了,作为一位老狩魔猎人,他虽然最近都在夜总会享乐,但他的基本体能也不至于下降多少,达到比较高的速度还是非常正常的。

    至于为什么要来到荒山野岭,原因也是很简单,因为在城市附近根本就找不到怪物,毕竟怪物可不是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在人类眼中,它们就是邪恶的,自然会遭到卫兵们的歼灭。

    就算它们没有被卫兵所灭绝也好,在城市周围它们也不会找到足够的食物,缺乏生存的必须条件,故而导致两人要找到怪物的话,一定要在比较远的地方,也就是荒山野岭。

    茫茫月色之下,泽维尔和华勒斯子爵走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却依然未能找到任何怪物,此时天色已经颇暗,换成十二小时制应该是晚上七点左右,但两人依旧在这里行走,试图寻找一些幸运的怪物作为教材。

    终于,在用了一些狩魔猎人的独有手段以后,泽维尔和华勒斯子爵发现了远处的一只落单怪物。

    那是一只食尸鬼。

    作为不在东京的食尸鬼,那食尸鬼和它的同辈显然有着明显分别,它拥有人类的手脚,却又以四肢行走,可以将其想象为身体较大的鬓狗,只是皮肤是血红色而已。

    不过有一点相同就是,它们都喜欢吃人类的血肉,把人类杀死,然后再吃掉它们的尸体,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叫食尸鬼,当然,对它们来说,吃动物,或者同伴的尸体也是完全没所谓的,它们需要的只是腐烂的血肉而已。

    另外,它和鬓狗一样,拥有极为锋利的牙齿和强大的咬合力,可以瞬间撕裂猎物,咬断它的骨头,同时也是一种群体动物,喜欢群居捕食,但今天这一只,显然并没有什么朋友,从而导致它落单了。

    至于智商的话,华勒斯子爵表示,食尸鬼是比较蠢的一种生物,但它们有一种变种,名叫巨型食尸鬼,那一种的智商要比食尸鬼高出很多,就连经验老道的猎魔人也要非常小心,不过今天这只显然不是就是了。

    总之,在发现它以后,华勒斯子爵很快就给予了泽维尔一个任务,让他去把这个食尸鬼给杀掉,在他看来,这应该不太困难。

    而泽维尔,也同样是这么觉得的,虽然他对怪物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多半也就打过水鬼,妖灵,还有吸血鬼们,但只要自己足够小心,杀一个食尸鬼,也肯定不会很难吧?

    (P.S.先更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