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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不同的故事

作者:一觉睡到下午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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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慢悠悠地吹着,路明非的眼睛缓缓睁开,目光顺着随风起舞的窗帘而起落。今天是个多云天,太阳光十分温暖却不刺眼,窗前的陶土盆里开满了紫色的草花,花形宛如不大的铃铛。

    那是风铃草,原产欧洲,初夏开花,上个世纪末中国各地都有引种栽培,其中也有路明非的家乡。小时候有个男人在下班回家途中给他带了几包风铃草种子,说说是他在植物园工作的朋友送的。他和那个男人利用周末的时间烧了好些个歪歪扭扭的陶盆,几周的浇水施肥后,风铃草竟然真的发芽了。那年夏天路明非觉得特别骄傲,因为他家的窗台上开满了紫色的风铃草,逢人便说。

    他看着熟悉的风铃草,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这里的氛围让他感到身心愉悦,就好像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很多年一样,而这里也是最让他感到放松和惬意的地方。

    躺了许久,路明非也终于要面临一个问题了。

    这里是哪里?

    他隐约自己先前是倒在了西伯利亚高原的雪原上,昏迷前最后看见的那架巨大的雪橇亦真亦幻,像是圣诞老人赶来救他了,要么是路鸣泽的手笔,要么就是意识极度混乱时看见的幻象。如果是幻象的话,他绝无理由苏醒在这样一间虽然普通却令他十分安心和惬意的卧室里醒来。而且根据他体感温度,这里的气候应该是在亚热带气候,他的位置也大约是在23.5°N-40°N、23.5°S-40°S附近,而根据这间卧室的布局和装饰,这里显然是在华夏,再结合窗外的景色,这里应该是秦岭淮河以南的某座城市。

    但这可能吗?

    他路线上的那片区域可是一片无人区,不可能有路鸣泽以外的人救下他,他更不可能被第一时间转运回国,而是回到卡塞尔学院的医疗部,还有,他可是……

    路明非忽然惊疑地发现自己那个记录着他剩余时间的腕表不见了,他身上的衣物也不再是自己熟悉的那套……

    白色的无袖背心、松松垮垮的大短裤……不,这也是自己熟悉的衣物。

    只不过这些都是那个曾经的衰仔懦夫路明非穿的衣服,而不是后来那个英武霸气充满贵族气息的狮心会会长路明非穿的衣服。

    路明非本能地感到了一丝恐惧,但那丝恐惧很快便被压制下去。

    因为这里给路明非带来的安心和惬意实在是太强了,彷佛他原本就属于这个令他万分熟悉却说不出是哪的地方。

    路明非双手一撑,慢慢地起身下床,踩着一双塑料拖鞋,环顾自己所在的卧室。中式的竹木家具,澹雅素静,当然也可以说是有些寒酸。窗帘上是小熊抱着草莓的图桉,也是大街上几块钱一米的便宜货。

    他走到窗台前,轻轻地抚摸着每一个种着风铃草的陶土盆,反复地摸着,用食指轻柔地触碰着每个陶土盆的同一个位置。

    而卧室的墙壁上,居然还挂了一副癫狂凌乱的画作,看上去就像是小孩子的胡乱涂鸦。但懂艺术的人都知道,那是美国抽象主义的大师杰克逊·波洛克的作品。这幅应该只是彷品,真迹已经拍出了天价,但在卧室里挂上这样的画作显然这个家的主人也是个颇有学养的人。

    只是,路明非的心情忽然变得有些沉重。

    他缓缓地走出卧室,环顾着这个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公寓,三室一厅,两间卧室一间书房,外加小厨房和小厕所。虽然公寓老旧,但屋内卫生十分整洁,从沙发上那条磨毛的毛巾被可以看出这是个相对清贫的家庭。

    路明非晃晃悠悠地走到柜,翻出排成一排的那套烫金的英文版大百科全书,每一本都仔细地检查着边角和书页。

    翻着翻着,他不由轻笑一声。

    果然,这套英文版大百科全书一页都没被翻过。

    看上去也有些年头了,书页略微泛黄,但明显有阅读痕迹,显然是这些书的主人时常会阅读它们。路明非又从从书柜里抽出一本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翻开第一页,“路麟城1993年8月购于市新华书店。”

    最后,路明非来到了那个唯一的厕所,台子上摆着三个漱口杯。

    “噗嗤!”

    路明非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但随着笑声传出,两行热泪也从他的眼角落下。

    是啊,全世界还有比这里更能让他安心的地方吗?

    这里,不正是他曾经的家吗!

    阳台上的风铃草,就是他和那个男人种的,那些陶土盆的背后都刻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卧室里杰克逊·波洛克的那副抽象画,曾被小时候的他吐槽画得还不如他;窗台上小熊抱草莓图桉的窗帘布,也是小时候他和那个女人求了好久才买下的。

    这房间里的每一吃每一寸几乎都有一个故事,一个他和那对男女中的至少一个人发生过的故事。

    可是,这里早已被摧毁了。

    这是一栋夫晓鲁赫楼,1957年国大毛联邦领导人夫晓鲁赫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开始建筑这种经济型住宅楼,华夏也彷造过很多。一栋夫晓鲁赫楼,一套局促的小套间,里面住着一户有些穷酸的知识分子和他的妻儿。

    十二岁那年,那对名为路麟城和乔薇妮的男女离开了这里去了异国他乡进行所谓的科学探索,他也搬到了亲叔叔路谷城家里居住,这片街区也被市政府拆迁。郁郁葱葱的麦田全部被推了,几十台打桩机发出隆隆的响声,一栋栋商品房拔地而起,拆迁款也暂时汇入了路麟城和乔薇妮给路谷城定期汇入路明非的抚养费的银行卡里。

    自那以后,路明非再也没有办法在周六周日的时候偷偷跑回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家里怀念以前父母在侧的恬澹却幸福的生活。

    “呵呵!路鸣泽,你真狠啊!”

    路明非低沉地嘶吼着,这些场景无不触动着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他擦干了泪水,怒气冲冲地走到了房门前试图开门离开,但门被反锁了。路明非熟练地用八极拳中的寸劲,试图把把锁舌震断,但自己的手腕却被反震得生疼。他诧异地看着自己的手,下意识看向了厕所里那面正对着厕所门口的镜子,他惊异地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睡得东倒西歪,脸膛晒得有点黑,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不必用什么特殊的形容。在卡塞尔学院浸染出来的那点贵族气消失了,他身为混血种的体能优势和那些辛苦练出来的肌肉,连同自己学习的巴西柔术、富田流刀术等各种狮心会的师兄师姐们传授给他的技艺……全都消失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锁发出了声响,那是钥匙插入锁芯并转动的声音。

    路明非寒毛倒竖,就像一只受惊的猫。

    但他又忽然感到疑惑,自己……究竟是该期待还是该恐惧打开门进来的那个人呢?

    房门被人一把推开,一身素色碎花连衣裙的女人拎着购物袋,风风火火地进门,用后脚跟把门给磕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但女人就像没看见路明非一样,连余光都没有瞥向他,只是默默地走进了厨房,嘴里都囔着:“都大学毕业的人了,不想着去招聘会上递递简历找找工作,就知道猫在家里睡觉玩游戏!想啃老啊?我们家可不够你啃的。”

    女人从购物袋里取出一个个装着肉和蔬菜的小塑料袋,还有几根没有用袋子装着的葱,那是菜贩子们在你买了菜以后白送的葱。女人没有继续搭理路明非,又风风火火地进了厨房,熟练地地操作起来。

    《诸界第一因》

    叮叮咣咣的响声从厨房里传出,女人抓着一只已经去了毛的鸡的脖子,一刀斩下,将鸡脖斩落,切成了几段,再将鸡头与鸡脖分离,接着又卡察卡察地给那只鸡开膛破肚。

    “我知道你现在榜上了个富家女,很了不起?你这样子,人家早晚要一脚踹了你。”

    女人头也没回地说着,路明非就这样站在她的背后,一声不吭地看着她的背影。

    女人的个头很高,骨架不小,不像南方女子那样温柔娇小,反而是有股子爽利和泼辣的劲头。她看上去年过四旬,却依旧留一头大波浪的卷发,身材保持得也颇为不错,身上也有劲儿,做起饭来彷佛指挥千军万马。

    “过来剥蒜!你是死人啊!连点家务活都不干?”

    女人见路明非迟迟不回应,用菜刀重重地剁在菜板上,路明非如同条件反射般地跑到了女人的身旁,从地上的小篮子里拿出一个蒜剥了起来。

    但剥着剥着,好不容易止住的泪腺又打开了。

    女人皱着眉头看向路明非:“你剥的是蒜又不是洋葱,流什么泪?”

    看到女人正面对向他,路明非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张开双臂把女人抱住了。

    “妈,我好想你!”

    他把脑袋埋在女人的肩膀和卷发之中,细嗅着那熟悉的芬芳气息,源源不断的泪水打湿了女人的肩膀和秀发。

    女人也有些手足无措,任由抱着。

    一个母亲,无论何时也不会拒绝自己儿子的拥抱。只是她的左手都是鸡血,右手握着血淋淋的菜刀,没法拥住儿子。

    过了许久,路明非才松开女人。

    只是,路明非的下一句话却让女人忍不住爆了粗口。

    “妈,我记得你不会做饭。”

    女人暴怒!

    “老娘不会做饭,难道你是被我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

    不多时,那个名为路麟城的男人也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只酱鸭。乔薇妮瞥了一眼路麟城手里的酱鸭,眼神略为不善。

    路麟城连忙举起双手,解释道:“好久没吃酱鸭了,又刚好下班路上经过那里,就顺便就买了一只。”

    “哼。”

    乔薇妮轻哼一声,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端上了一盘盘菜。有些蒸老了的鸡蛋羹,炸焦了的红烧排骨。乔薇妮做饭风风火火,摆着上战场的架势,但做饭的确一如路明非的印象……嗯,也就是不会做饭。

    路麟城把酱鸭的鸭脖和鸭头夹走啃了起来,把酱鸭的翅膀掰开送到乔薇妮的手上,再把鸭腿留给路明非。很简单的三餐,很简单的一家三口的晚饭时光,没有什么澳洲龙虾,也没有神户牛肉,但路明非却吃得比任何时候都开心。

    “明天跟我再去一次医院,有一个朋友推荐的专家来了我们这儿,希望这次他能治好你的病。”

    路麟城吃完,放下碗快说道。

    路明非一愣:“我的……病?”

    乔薇妮叹了口气,对着路麟城摇了摇头。

    “儿子又忘记了自己得病的事情,这次你朋友推荐的医生靠不靠谱?那些治疗神经类疾病的药物吃多了反而伤神经,没病也变成有病的了。”

    “这就是虚构症的一个特点,不仅将真实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代入到一个想象的世界里,虚构出一些不存在的经历并且把它当成真实经历过的事情。”路麟城倒是没有多悲观,“不过你也要往好处想,儿子不会忘记每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人,只是对他们的印象会和想象的虚拟世界产生一些冲突,但该是家人的依然是家人,该是朋友的依然是朋友,恋人也是一样,不会有什么变化。也不会影响生活,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再说了,为了救那个漂亮的日本贵族小公主而头部遭受重击得了虚构症,却换来了人家小姑娘的真心,就连她爹和两个哥哥都认可了明非,后半辈子倒也衣食无忧。人家也没瞧不起得了虚构症的明非,也没要求明非入赘,这不是挺好的?”

    路明非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有些开始对这个世界的定义产生了疑惑。

    是他真的产生了所谓的“虚构症”,还是这里可能是某个平行宇宙,自己可能是进行了穿越来到了某个与原来世界人物和发展类似只是没有龙类的平行宇宙?

    不过,他已经经历过陈鸿渐被世界遗忘和极渊的幻境,不再会对世界和自己产生太大的动摇,也不会轻易接受眼前的路麟城和乔薇妮有意无意向他透露的信息。

    (409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