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六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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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夏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夜景,一时有点恍惚。恒河市这几年变化很大,高楼耸立、欣欣向荣,让她这个“本地土著”既骄傲,又陌生。毕竟,她已经有三年没回来过了。
自打考上了法大研究生,凌夏更多的时间就待在了B市。前两年还好一些,放假的时候还能回家。到了研三学业紧,一堆事情要处理,凌夏就没再离开过B市。到后来,她在B市工作、定居,每天忙得好像个飞速旋转的陀螺。就算是过年过节,都是凌爸凌妈赶过来看她,才能一家团聚。
三年时间可以把一个城市换个样,那么六年对一个人来说,该是脱胎换骨、宛如新生了。
这次要不是因为参加严冬的婚礼,凌夏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看。
因为肩负着充当伴娘的重任,凌夏在婚礼前一天的晚上,住到了严冬家里。两人并肩躺在床上聊着天,谁都没有睡意。
“呼……我发现,我比新郎官幸福啊!”凌夏一把搂住严冬,故意调笑,“你看,今晚搂着新娘子的可是我,新郎应该还在新房里忙着准备,没这个艳福啊。哎,小美人儿,要不今夜先跟我洞房花烛一下?”
严冬一巴掌把她的咸猪爪趴下来,笑骂:“还有没有一点正形了,哪里像个律师高知的样子?”
“律师怎么了,律师就得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啊?”凌夏不满地嘀咕,“律师也是正常人类好吗,就跟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没有什么区别,好吗?”
“那能不能把你赚到的钱,也分给我这个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一些呢?”严冬一张嘴,在怼人的时候格外伶牙俐齿。
凌夏拼命摇头:“那不能够,那都是我的血汗钱。”
两人嬉闹了好一阵,终于有点累了。
临睡前,凌夏问严冬:“吴坤宇明天来吗?”
“不来。”她回答,“他有事,时间错不开。”
“他是不是看不了你嫁给别人的场面,偷偷哭去了,死活不肯来?”凌夏开玩笑道。
严冬捶了她一拳:“嘴下留情啊大律师,吴坤宇可是你本科嫡亲的大班长,你就这么挖苦他呀。我一定下来日期就告诉他了,但他公司派他出国深造,赶在一起了。我也不能让人家专程来参加我的婚礼,放弃大好机会吧。”
“他当年都主动放弃你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凌夏撇撇嘴,说道。
严冬再次强调:“我们当年是和平分手的好吗,我们是觉得更适合做朋友、做知音的,好吗?”
“好好好,你们高山流水……”凌夏妥协道,“行了,夜谈会到此结束吧。新娘,您抓紧睡,免得明天皮肤状态欠佳,影响上妆。”
两人各自转向了一边,严冬不知道有没有顺利入睡,凌夏却是怎么都睡不着。
因为刚才提到了吴坤宇,让她不禁想起在大学毕业前,吴坤宇找她聊天的事。
“我打算,跟严冬提出分手了。”初夏的晚上,吴坤宇拎着一袋子啤酒,和凌夏坐在草坪上,边啃鸡爪边说。
凌夏差点被口中没来得及咽下的酒呛到,不可置信地问:“你喝多了?”说着,她掂了掂吴坤宇面前的酒瓶,发现里面还有大半瓶存量,“不对啊,这才喝了几口,就说胡话了?”
吴坤宇咧嘴笑了:“没说胡话,我很清醒。这件事,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凌夏突然觉得很生气,提高了嗓门质问:“你们男生都这样吗,分手这句话轻易就能挂到嘴边上,还说什么深思熟虑,就是不负责任!”
吴坤宇没想到她反应这么激烈,张了张嘴,没敢为自己辩解。他想,凌夏大概是想到了自己和楚炀的事,才会生气的吧。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凌夏除了生过一场大病,再没其他不妥的地方。她顺利地考研、面试、答辩、拿奖学金、做优秀毕业生代表,一切都在很顺利地往下进行着。但没人敢在她面前提到楚炀,他们都知道,其实凌夏并没有真正地走出来。
过了好久,凌夏才平复了心情,问吴坤宇:“你跟我说说,到底为什么?”
“为了严冬。”吴坤宇说,发自真心地说,“难道你看不出来,她并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是说,情侣之间的那种喜欢。虽然严冬做了我女朋友,我们一起也挺顺风顺水的,但我能感觉出来,她并不是特别开心。就好像,和我在一起是为了迁就我,我不希望她那样。”
凌夏沉默了,她很想跟吴坤宇说,你想多了,严冬才不是那样看你。可是,她根本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凌夏见过严冬和虞朔在一起时的状态,她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都能被虞朔牵扯。她为他笑得灿烂,也能哭得悲切。这才是发自内心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但是和吴坤宇一起,严冬始终表现地很平静。他们两个人从不吵架,和和气气的,的确不是情侣该有的状态。严冬心里感念吴坤宇对她的体贴和爱护,这是她和他走到一起的原因。
严冬也曾跟凌夏说过,她觉得特别对不起吴坤宇,总是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去喜欢他、去回应他,但还是失败了。
“她试过的……”凌夏叹了口气,跟吴坤宇说,“她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也试过让自己喜欢你。但是……”
吴坤宇了然地笑了笑:“但是失败了。因为我太无趣,沉稳太过了。在她身边总是小心翼翼的,让严冬也很有压力吧。”
凌夏不解:“可是,我们平时跟你相处,都觉得你既幽默又风趣,人缘好、脾气好,一点都不无趣啊。你就不能把在我们面前的那一面,展示给严冬吗?”
“很难。”吴坤宇耸耸肩,“我也想在严冬面前表现地自然些,更讨她喜欢些。可是,一到她身边,我就开始不像自己了。怕表现地太沉稳,会让她觉得无趣没劲;又怕表现地太活泼有趣,让她觉得我轻浮没有安全感。我就在这两个极端上拿捏来拿捏去,却始终把握不好度。最后,和严冬一起时,我就成了个四不像,的确很难让人喜欢。”
凌夏听了这番话,忽然很心酸。她能明白吴坤宇的感受,太过主动去爱的那一方,总是会轻易迷失自我。
她曾经也是。
凌夏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夜景,一时有点恍惚。恒河市这几年变化很大,高楼耸立、欣欣向荣,让她这个“本地土著”既骄傲,又陌生。毕竟,她已经有三年没回来过了。
自打考上了法大研究生,凌夏更多的时间就待在了B市。前两年还好一些,放假的时候还能回家。到了研三学业紧,一堆事情要处理,凌夏就没再离开过B市。到后来,她在B市工作、定居,每天忙得好像个飞速旋转的陀螺。就算是过年过节,都是凌爸凌妈赶过来看她,才能一家团聚。
三年时间可以把一个城市换个样,那么六年对一个人来说,该是脱胎换骨、宛如新生了。
这次要不是因为参加严冬的婚礼,凌夏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看。
因为肩负着充当伴娘的重任,凌夏在婚礼前一天的晚上,住到了严冬家里。两人并肩躺在床上聊着天,谁都没有睡意。
“呼……我发现,我比新郎官幸福啊!”凌夏一把搂住严冬,故意调笑,“你看,今晚搂着新娘子的可是我,新郎应该还在新房里忙着准备,没这个艳福啊。哎,小美人儿,要不今夜先跟我洞房花烛一下?”
严冬一巴掌把她的咸猪爪趴下来,笑骂:“还有没有一点正形了,哪里像个律师高知的样子?”
“律师怎么了,律师就得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啊?”凌夏不满地嘀咕,“律师也是正常人类好吗,就跟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没有什么区别,好吗?”
“那能不能把你赚到的钱,也分给我这个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一些呢?”严冬一张嘴,在怼人的时候格外伶牙俐齿。
凌夏拼命摇头:“那不能够,那都是我的血汗钱。”
两人嬉闹了好一阵,终于有点累了。
临睡前,凌夏问严冬:“吴坤宇明天来吗?”
“不来。”她回答,“他有事,时间错不开。”
“他是不是看不了你嫁给别人的场面,偷偷哭去了,死活不肯来?”凌夏开玩笑道。
严冬捶了她一拳:“嘴下留情啊大律师,吴坤宇可是你本科嫡亲的大班长,你就这么挖苦他呀。我一定下来日期就告诉他了,但他公司派他出国深造,赶在一起了。我也不能让人家专程来参加我的婚礼,放弃大好机会吧。”
“他当年都主动放弃你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凌夏撇撇嘴,说道。
严冬再次强调:“我们当年是和平分手的好吗,我们是觉得更适合做朋友、做知音的,好吗?”
“好好好,你们高山流水……”凌夏妥协道,“行了,夜谈会到此结束吧。新娘,您抓紧睡,免得明天皮肤状态欠佳,影响上妆。”
两人各自转向了一边,严冬不知道有没有顺利入睡,凌夏却是怎么都睡不着。
因为刚才提到了吴坤宇,让她不禁想起在大学毕业前,吴坤宇找她聊天的事。
“我打算,跟严冬提出分手了。”初夏的晚上,吴坤宇拎着一袋子啤酒,和凌夏坐在草坪上,边啃鸡爪边说。
凌夏差点被口中没来得及咽下的酒呛到,不可置信地问:“你喝多了?”说着,她掂了掂吴坤宇面前的酒瓶,发现里面还有大半瓶存量,“不对啊,这才喝了几口,就说胡话了?”
吴坤宇咧嘴笑了:“没说胡话,我很清醒。这件事,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凌夏突然觉得很生气,提高了嗓门质问:“你们男生都这样吗,分手这句话轻易就能挂到嘴边上,还说什么深思熟虑,就是不负责任!”
吴坤宇没想到她反应这么激烈,张了张嘴,没敢为自己辩解。他想,凌夏大概是想到了自己和楚炀的事,才会生气的吧。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凌夏除了生过一场大病,再没其他不妥的地方。她顺利地考研、面试、答辩、拿奖学金、做优秀毕业生代表,一切都在很顺利地往下进行着。但没人敢在她面前提到楚炀,他们都知道,其实凌夏并没有真正地走出来。
过了好久,凌夏才平复了心情,问吴坤宇:“你跟我说说,到底为什么?”
“为了严冬。”吴坤宇说,发自真心地说,“难道你看不出来,她并不是真的喜欢我……我是说,情侣之间的那种喜欢。虽然严冬做了我女朋友,我们一起也挺顺风顺水的,但我能感觉出来,她并不是特别开心。就好像,和我在一起是为了迁就我,我不希望她那样。”
凌夏沉默了,她很想跟吴坤宇说,你想多了,严冬才不是那样看你。可是,她根本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凌夏见过严冬和虞朔在一起时的状态,她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都能被虞朔牵扯。她为他笑得灿烂,也能哭得悲切。这才是发自内心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但是和吴坤宇一起,严冬始终表现地很平静。他们两个人从不吵架,和和气气的,的确不是情侣该有的状态。严冬心里感念吴坤宇对她的体贴和爱护,这是她和他走到一起的原因。
严冬也曾跟凌夏说过,她觉得特别对不起吴坤宇,总是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去喜欢他、去回应他,但还是失败了。
“她试过的……”凌夏叹了口气,跟吴坤宇说,“她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也试过让自己喜欢你。但是……”
吴坤宇了然地笑了笑:“但是失败了。因为我太无趣,沉稳太过了。在她身边总是小心翼翼的,让严冬也很有压力吧。”
凌夏不解:“可是,我们平时跟你相处,都觉得你既幽默又风趣,人缘好、脾气好,一点都不无趣啊。你就不能把在我们面前的那一面,展示给严冬吗?”
“很难。”吴坤宇耸耸肩,“我也想在严冬面前表现地自然些,更讨她喜欢些。可是,一到她身边,我就开始不像自己了。怕表现地太沉稳,会让她觉得无趣没劲;又怕表现地太活泼有趣,让她觉得我轻浮没有安全感。我就在这两个极端上拿捏来拿捏去,却始终把握不好度。最后,和严冬一起时,我就成了个四不像,的确很难让人喜欢。”
凌夏听了这番话,忽然很心酸。她能明白吴坤宇的感受,太过主动去爱的那一方,总是会轻易迷失自我。
她曾经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