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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千里姻缘一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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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九点半,一架飞机缓缓降落在京城机场,不久后,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上下,一表斯文的年轻人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打开手机,把短信给的哥看了一眼:“师父,去这里。”

    “小伙子,哪来的啊?”京城的哥最爱侃大山,乘客坐车绝对没有冷场的时候。

    年轻人微微一笑:“魔都。”

    “魔都啊!好地方,来京城旅游来了?”

    “不是,见个网友。”

    “网友?是女朋友吧!”的哥来兴致了:“小伙子,我跟你说,我们京城的女孩那可是个顶个的飒,没点本事可罩不住。”

    年轻人依旧保持着微笑,道:“没有,就是见个网友。”

    “见网友还值当的坐飞机过来?这往返机票可不便宜。”的哥不信。

    “还好。”

    的哥跟年轻人侃了一路,原本还有些紧张的年轻人倒是被侃的不紧张了,到地方下车的时候,痛痛快快地结了车费:“师父,谢谢你了。”

    “没事儿,小伙子,祝你相亲成功。”的哥调侃道。

    “是网友。”

    ……

    望着眼前的别墅区大门,年轻人正要进去,却被保安拦了下来:“姓嘛叫嘛哪的人?”

    “……”

    别墅里,马小凤手机响了,正在闲聊的众人都安静下来,盯着她。

    不自在的把电话接起来,语气前所未见的温柔:“喂,你来了吗?”

    “……”

    众人鸡皮疙瘩直跳,这还是那个野丫头吗?爱情的魔力好神奇。

    挂断电话,马小凤道:“他在小区门口,我去接他。”

    “我也一块去吧!”朱砂笑眯眯地站起来:“顺便把把关。”

    “不行!”马小凤当场拒绝:“嫂子你要是去了,他就光看你不看我了。”

    “那不是正好。”马小龙道:“他要是个看脸的人,没资格当我妹夫。”

    “哥,你这话就没道理,这世界上哪有不看脸的。”马小凤回怼。

    “看脸可以,但也要分场合,你们第一次见面,他却看别人,这种人就不能要。”

    “……”

    “走吧!”朱砂已经穿好了外套,微笑道:“听你哥的,我们也不希望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你娶回家。”

    “……好吧!”马小凤妥协了。

    几分钟后,小区大门口,马小凤看到了那个穿着深灰色羽绒服的大男孩。

    今天是晴天,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有几分阳光,几分温暖,马小凤心跳都快了半拍。

    这是她的菜。

    朱砂远远地打量几眼,暗暗点头,虽然不是特别帅,但也算清秀整洁,形象过关了。

    “大金子!”马小凤远远地挥手打招呼。

    男孩叫金睿,网名是金凯瑞,马小凤一直叫他大金子。

    金睿看到马小凤,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挥挥手:“小菠萝。”

    马小凤的网名叫凤梨,因为还有个菠萝的叫法,为了表示亲近,金睿就一直叫她小菠萝。

    朱砂:“……”

    一个大金子,一个小菠萝,这两人还真是天生一对。

    走到门口,跟保安说了一声,金睿被放进来了,马小凤上去给他一个拥抱:“大金子,你比视频里帅多了。”

    金睿被抱的时候有点僵硬,随之而来的却是欣喜,微笑道:“你也比视频里漂亮多了,也高多了。”

    今天马小凤身高173,今天穿了一双五公分的中跟鞋,而金睿身高175,穿的皮鞋鞋跟三公分,两人站在一块,完全齐平。

    而且金睿身材略瘦,跟马小凤站在一块,并没有宽多少,只看背影,还以为是一对姐妹。

    朱砂暗暗摇了摇头,文弱书生,不是她的菜。

    “嘿嘿,是你太矮了,不过我不嫌弃。”马小凤松开他,道:“大金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嫂子。”

    金睿早就看到朱砂了,也认出她是谁了,《月如传》过于经典,他在影院看了足足五遍,算是朱砂的影迷,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真人,而且……居然是马小凤的嫂子!

    “您是……林月如吗?”金睿有些紧张地问道。

    朱砂微微一笑,道:“林月如是我饰演的角色,我叫朱砂。”

    “果然是朱砂小姐,您好,我是您的影迷,《月如传》我看了五遍,都是在影院看的。”金睿有点激动地伸出右手:“能和您握个手吗?”

    “当然。”朱砂大大方方的和金睿握了握手,笑道:“真没想到,我家小凤的男朋友是我影迷。”

    “小凤?是小菠萝吗?”金睿还不知道马小凤的名字,同样,马小凤也不知道金睿的名字。

    “对,她真名叫马小凤,她哥哥是马小龙。”朱砂笑道。

    “马……马小龙!?”金睿惊愕道:“难道……是《月如传》的导演兼李逍遥的扮演者,《仙剑奇侠传》《刀剑神域》《一人之下》《斗破苍穹》的作者!?”

    “你对我哥倒是挺了解的嘛!”马小凤都有点吃醋了。

    对自己都还不怎么了解呢!却对自己哥哥了然于心,这是什么展开?

    “我是小龙老师的骨灰级粉丝啊!”金睿很激动:“早在十年前,小龙老师连载《仙剑奇侠传》漫画的时候,我就已经是小龙老师的忠实粉丝了……”

    说起马小龙,金睿就停不下来了,听的朱砂眉开眼笑,马小凤却直撇嘴:“臭哥哥,连妹妹的男朋友都抢……”

    “行啦!”马小凤不耐烦地道:“你还有心情说这些,我可告诉你,我们家里的人都来了,等会儿可得好好表现,不然他们肯定不同意咱们在一起。”

    “啊!?”金睿回过神来,重新紧张起来,问道:“你们家的亲戚都来了?”

    “小凤可是我们家的宝贝,她谈男朋友,肯定要着重审查,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朱砂笑眯眯地说道。

    金睿更紧张了。

    再霸气的男人,第一次见女方父母的时候都会紧张,能不能抱得美人归,这很可能是唯一的一次机会。

    原本金睿对自己很有信心,家庭条件不错,自己又是交大的学生,且长得也不错,性格也好,前途不可限量,照理说可以匹配全华夏90%以上的女生。

    但是很显然,马小凤并不在那90%里面,不说马小凤有个叫马小龙的哥哥,有个叫朱砂的嫂子,就说她自己的事业,几年下来,已经发展成了五千万以上资产级别的工作室,单单这一点,就不比金睿家差,甚至犹有过之。

    上辈子的马小凤,可以说是高攀,严重点说,甚至称得上‘诈骗’,但这一世的马小凤,受到马小龙影响,早就不是那个小县城开着小门面店的‘乡下女孩’了。

    金睿压力巨大,感觉自己是高攀了,甚至有点‘诈骗’的嫌疑。

    “别紧张。”察觉到他的异常,马小凤主动拉着他的手,声音温柔的安慰道:“我家人都挺随和的,不会刻意刁难你的。”

    手上传来的柔软和温暖,让金睿踏实了不少,看着她的眼神更显温柔:“我会好好表现的。”

    “嗯。”

    “……”看着这对旁若无人的小情侣,朱砂轻轻叹气,这恋爱的酸臭味,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感受过了。

    哪怕是她和马小龙,在一起时间久了,感情也会趋于平澹,虽然对彼此都很好,但再没有了当年刚刚在一起时的甜腻酸臭。

    哪怕长得再好看,终究也只是人类罢了,又怎么可能像传说中至死不渝的神仙卷侣一样,一辈子黏在一起都不会腻呢!

    ……

    别墅里,当众人看到被马小凤和朱砂带进来的男孩后,眼神瞬间变得凌厉了许多,每一个人都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似是要把他祖宗十八代都看透一般。

    “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张妈妈、大姨、大姨夫、表姐、表姐夫、哥哥、玉姐、小君,他叫金睿,金子的金,睿智的睿。”

    “姥姥好,姥爷好,叔叔好,张阿姨好,阿姨好,大姨好,大姨夫好,表姐好,表姐夫好,哥……小龙老师您好,我是您的粉丝,骨灰级的。”

    “……”

    怎么到了马小龙这里就变成狂热粉丝了?

    众人愣神的时候,马小龙看着比上辈子年轻了许多的‘妹夫’,微微一笑,道:“别以为这样就能把我妹妹骗到手,想当我妹夫可没那么容易。”

    “小龙老师,我没想过欺骗任何人,对小……小凤,我一直都很真心。”金睿认真地说道。

    “行啦!再把孩子吓着了。”终究是姥姥疼人,再加上对金睿第一印象不错,赶紧招呼着金睿坐下说话,又让马小凤把茶水点心端过来,开始‘三堂会审’。

    马小龙没参与,他直接进了厨房,打算给未来妹夫做顿好吃的。

    刚才他用望气术看过了,金睿跟马小凤的确是气运相合,可谓是天作之合,带着点千里姻缘一线牵的意思。

    难怪马小凤上辈子跟这辈子都遇到了未来妹夫,原来两人是今生注定的姻缘。

    不同的是,随着这一世马小凤身份的转变,上辈子是马小凤为爱奔现魔都,而这辈子换成了未来妹夫为爱奔赴京城。

    属实双向奔赴了。

    就是不知道以后这金睿会不会留在京城生活?毕竟马小凤在京城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事业,大老远跑到魔都去再创业。

    跟厨房忙活一个多钟头,午饭做好了,三堂会审也差不多结束了。

    全家人总体上对金睿比较满意,这孩子除了个头矮了点,其他各方面都挺优秀的,虽然跟马小凤相比带着点高攀的意思,但众所周知,马小凤是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学渣,而金睿是交大的在读学生,两人郎才女貌,可以,可以。

    而且这屋里有朱砂、代玉和陈君三个天仙般的美人,金睿竟是能眼里只有马小凤,不看别人,就这一点,他们就万分认同。

    一个有原则、有底线的好孩子,这种孩子,以后差不了。

    “说的差不多了吧?”见众人间谈话的气氛不错,马小龙从厨房走出来,说道:“吃饭吧!”

    “好,吃饭。”大姨夫笑道:“小金子,我跟你说,你小龙哥的手艺可厉害,保证你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可不,小凤,你以后可得好好再练练厨艺,不然以后小金这孩子吃不惯你做的饭,我看你怎么办!”大姨也笑着打趣。

    “不会不会。”金睿连忙摆手:“小……小凤能给我做饭,我就很开心了,不管做什么我都吃的下。”

    “还挺会疼人。”马强生跟刘英都很满意,知道疼人就好,自家闺女真要嫁过去了,他们也能放心一些。

    吃饭的时候,金睿果然对马小龙的厨艺赞不绝口,哪怕家教颇好的他,也吃的松了松裤腰带。

    “小龙哥的手艺太厉害了,要是开一家饭店,肯定天天满座。”

    马小龙笑道:“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到我做的饭,今天你是沾了小凤的光,以后对我妹妹好点,不然你都对不起这桌饭。”

    “哥,你这是什么话?难道我还没一桌饭重要?”马小凤都起了嘴。

    马小龙笑道:“行,是我说错话了,一桌饭哪比你重要,最起码两桌。”

    马小凤脸色一僵,众人哈哈大笑。

    饭后,众人坐下喝茶消食,马强生问了个关键的问题:“小金,你毕业以后,打算在哪里工作?”

    原本谈笑风生的众人都静了一瞬,目光落在金睿脸上。

    金睿说道:“叔叔,这个问题我想过了,小凤的家人和事业都在京城这边,我不会自私的让小凤放弃这里的一切跟我去魔都,而且京城是首都,未来的发展不会比魔都差,所以等毕业之后,我会在京城找一份工作,争取在京城定居。”

    这个回答让众人都非常满意,马小凤更是眼神水润地拉住他的手,十指相扣。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暗暗摇了摇头,这还没结婚呢就这样,要是结婚了,那还不得上天?

    女儿养大了果然是别人的。

    当天晚上,金睿在别墅住了一晚,之后马小凤带着他在京城玩了两天,等到十月五号,马小凤自告奋勇地跟着他去了魔都,见了未来公婆一面。

    和上一世一样,凭借着燕赵女孩的大方爽朗,以及不俗的厨艺,成功征服了未来公婆,双向奔赴完美成功。